书城现言金牧场,找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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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清晨,还在梦中,电话铃便骤然响起,我将手伸向话筒,但并没有去接,伸出的手下意识地收回,我预感到这是东阳打来的。认识四年来,每一年的这个日子,他总是早早地挂来电话,他说这么做就是为了成为第一个向我祝贺生日的人。以往这个时刻,我总是早早盼望电话铃响起,听他一句“祝你生日愉快!”心,便像初恋情人一样充满甜蜜,那时,因为身边还有一个秦楠,所以每次接电话我总是只听不说。当时,我总在想,如果自己是个自由人该有多好,那样,我就能和自己相爱的人度过一整天的生日而不受任何干扰。

现在,当我终于拥有了这样的机会,他却不再为我所拥有。

电话铃执著地响个不停,连着三次,我没有接。第四次响起,我看到录音键红灯启动,那是对方在留言。

我闭上双眼,听录音磁带沙沙地走着,好一会儿,才听到卡哒一声,录音中止。

我伸出手,揿动放音键,东阳的声音在室内弥漫开来:“嗨!生日愉快--米路!

我知道你此刻正躺在床上,你固执地不接电话,你想把我忘却,但能忘却吗?

不!

不--米路!

听我说,米路,不管什么时候,不论你身边是否有了别人,我,仍是第一个有权向你生日表示祝福的男人--这是爱情赋予我的权力。你可以说我霸道,你可以不理我,但每年这个时刻,我都要霸道地扰醒你,我要让你记住,你曾爱过这样一个霸道的男人。

我不会停止爱你的,不会!”

我突然想哭,大哭一场,为他,为自己,为四年的一场没有结局的爱。

我无法忘却他,正因为如此,我才感到痛苦。

这一天,我向报社告了假,并推掉了一切事务应酬,将自己关在小屋里。

晚上,我来到了“孤独酒吧”,一进门,我发现属于我的那个座位竟被占据了--这可是从来没有的事,除了东阳,那个座位已经习惯属于我。

朦胧的烛光下,我只看到是一个穿白西装的男人占据了那个座位。

我正犹豫着是否进去,那个穿白西装的男人却向我招着手,这下,我认出了那男人是金大瑞。

见鬼--怎么会是他?

我有一种感觉,这绝不会是偶然的巧合。

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我只想一个人喝上几杯,借排请来排遣一下心头的孤独和苦痛,我可没有心情同任何人交谈,包括金大瑞。

正这么想着,女老板发现了我并向我迎了上来:“请稍等片刻。我想我能说服他调个位置。”

“我想我们自己会解决的,”金大瑞走上前来,“你说呢,米小姐?”

我勉强一笑,女老板看了一下我们俩,“这么说你们认识?”

我点了点头,此时离开就显得对金大瑞太不礼貌了。

“巧极了,不是吗?”金大瑞轻揽我的臂膀来到座位边,十足的绅士风度,“请!”他的动作殷勤而不失优雅。

“我有一种感觉,你不但是奇迹的创造者,还是一位制造巧合的大师。”我在座位上坐定,瞥一眼吧桌,上面摆着的是我惯点的意大利香槟,还有一包中华牌香烟。再看一眼,桌上的两只酒杯和金大瑞神秘的眼光--见鬼,他怎么算出我会到这里来?如果他不是等我又是等谁?

“是吗?”金大瑞冲我笑了笑,似乎对我的点破显得很开心,“地方的确不错。”

我把烟点着,我对金大瑞的心计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莫非这也是一种命运安排?我没有问他为什么会在这里,这家伙既然连我的位置和习惯的烟酒都清楚,显然是下了一番功夫的,看来,他是认定非走近我不可了。可我想不出他能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我可以给他友情,但他显然不是为了走近我寻觅友情的。如果是想从我这得到爱情,那他真是枉费心机。

他很聪明,一下子便从我的目光中读出我的心思,这使他略显有点窘迫,但只是霎间而已。他一脸的自信和执著,天晓得他心里是怎么想的。

“看不出你还是个好梦想的人。”不知怎地,我脱口说出了这句话中有话的话,他听后明悟地笑,“我读过你写的散文,我很欣赏你写的那篇《人生是一个寻梦与圆梦的过程》,我不但好梦想,而且还善用行动去圆梦。”他巧妙地迎战我的尖刻。

我避开这个问题,今晚我的情绪很糟,我开始喝酒,金大瑞也知趣地打住了。总觉得今晚这里少了点什么,我的目光习惯地扫过吧台旁的演奏席,这才发现,排萧手不在,只有一张空落的椅子,放排萧的架子上也是空的。

没了排萧,酒吧就少了一份氛围,心,莫名地空落了许多。女老板看出我的心思,她告诉我,排萧手今晚有点事不会来了。

我的精神迷惘极了,有一种找不到感觉的痛苦。

“你的精神看上去有点恍惚。”

“是的,”我的目光又一次落在排萧手那空落的座位上,“金大瑞,你今晚来得有点不是时候--我是说到这个酒吧。”

“如果你指的是因为少了排萧,那我要说会有的--就在今夜!”

“今夜?”我觉得他的声音和他的目光一样,有种异样的诡秘,“你在说什么?”

“今夜有排萧!”

“见鬼--什么意思?”

“我只知道,今夜不能没有排萧。”金大瑞的目光在烛光下闪烁着神秘的光亮。

是的,对我来说,今夜不能没有排萧,就像我的爱情不能没有东阳一样。去年的这个夜晚,就在这里,东阳为我点燃了生日蛋糕上的三十四支蜡烛,在排萧吹奏的《祝你生日愉快》乐曲中,为我献上了三十四朵红玫瑰……可一年后的今天,什么都没有了,排萧、爱情、玫瑰……我大口大口地喝着酒,也不知道喝了多少杯,当我发现酒瓶里的酒空了,向女老板招手要时,金大瑞不让我再喝了,“你喝得太多了,米路。”

“今夜不能没有酒。”我推开金大瑞的手。

女老板走过来,用一种征询的目光望着金大瑞。

“来两杯冰镇柠檬。”金大瑞吩咐女老板。

“我喝什么用不着你来做决定。”我头痛,想吐,整个心情糟透了,“知道吗,金大瑞,你让我觉得今夜唯有你是多余的。”

“这点我心里十分清楚。”金大瑞并不回避我的目光。

“那你为什么不马上从这里走开?”

“我真的让你那么心烦吗?”

“你无法走近我,金大瑞,”我朝他冷冷地笑道,“尤其是今夜。”

“是的,我知道,”金大瑞耸了耸肩,“但你必须从今夜走出来。”

“你说话好像是个神父!”

“不,因为我自己也需要有人拯救。”金大瑞的目光透过忽明忽暗的烛光,诚挚而专注。我的心动了一下,被他眼眸里的那份挚诚的友善和内心深处的那份隐痛。

女老板递上冰镇柠檬,我们的目光对视了一下,有种触及灵魂的感觉,那是一种同病相怜的透视,我们都伤得不轻,目光的互视使我们感到了一种慰藉。

没有排萧,酒吧播放着由排萧伴奏的诗朗诵--《欢乐与忧愁》如果你也曾经想留住逝去的所有你就应该要珍惜现在所拥有如果你也曾经想抛开不成熟的错你就应该要追求真实的自我这首诗打动了我的灵魂,莫名地,心,有了一份宁静。我发现,金大瑞一直在专注地观察着我,当我听完了这首诗把眼睛移向他时,他那张魅力十足的脸庞绽开了一丝温柔的笑,他用纸巾轻轻地揩去我眼角的两滴眼泪,然后打了个响榧召来女老板,对她悄声耳语了几句,不一会儿,这首《欢乐与忧愁》的诗朗又播放了一遍。

我没有发现,就在这时,窗外伫立着一个身影,他的手上捧着一束鲜红的玫瑰,他一直站在那听完了这首诗的朗诵。

就在我偶尔回眸窗外时,迷离的街灯下放闪过一个蓝色风衣的背影,我的心一激灵,当我拭目为了证实那背影是幻还是真的时候,窗外除了几根孤独的水泥灯杆外什么也没有。

金大瑞为了我点上了一支烟:“现在我明白这酒吧为什么与众不同了。”他显然也从女老板的目光中发现了什么。

我喝下大半杯的冰镇柠檬,感觉好多了,“谢谢你--大男孩。”

“你终于觉得我不是今夜一个多余的人了?”金大瑞用他那充满磁性的声音向我告别,“我想这会儿你一定希望单独一个人呆一会儿。”他向我伸出手,“再见。”

“再见!”

他吩咐女老板,今晚的酒费由他买单,“这儿很美,我会常来的。”

“很遗憾,今夜没有排萧。”女老板表示抱歉。

“不,今夜会有的,”金大瑞把目光移向我,“真的!”那目光游移着一种梦幻的神秘,使人感觉到一种奇异的诱惑。

“他很特别,不是吗?”女老板目送着他的离去,然后在他刚才的座位坐下,“可以吗?”

“哦,当然。”我拿起烟,“来一支怎么样?”

“谢谢,”女老板笑起来美极了,尤其在烛光中,高贵典雅。她吸烟的姿势很优雅,在酒吧我从未见她吸过,但这会儿从她的动作上,我断定她是一位有相当历史的烟民。可以想像,在没有人的时候,她一定常吸烟。我忘不了她一个人在吧角时流露出来的那副奇特的眼光,她的故事一定很特别,否则在她的酒吧里就不可能听到在别处感受不到的诗朗诵了。

“他常来这吗?”我问女老板。

“不,只是第二回,”女老板说,“第一回是一次沙龙聚会,来了一帮文人,够疯的。”

我笑了笑,我知道指的是那次文学沙龙舞会。

“他很有钱,”女老板说,“那晚单XO就喝了三十瓶,那帮文人接受了他五十万的赞助。”

“是吗。”我不在意地耸耸肩。

“他好像很失望,我在说那天晚上,他似乎一直在等一个人出现,但那个人始终没来。”

“噢--是吗?”我发现女老板的目光异样,她一直在深深地注视着我。

“如果我没猜错,那个人就是你。”

“噢?”我觉得女老板很怪,“你怎么会这么想?”

“是他的眼睛--我从他看你的眼睛得出这个答案,”女老板吐出一长串漂亮的烟圈,“在你来之前,他早早地就在这个位置上了,他的眼睛一直看着窗外,就像那晚一样。”

“是吗?”我避开女老板的目光,“我也不清楚他为什么对我的习惯了如指掌?”

“这并不难做到,爱情会使人创造奇迹。”女老板说。

“他生来就是创造奇迹的人--他爱所有的女人,难道不是吗?”我不希望女老板想像我们之间的关系。

“可他对你不一样,”女老板说。这时有客人招手要酒,女老板离开了我,不一会儿,她又来了,这一次,她用托盘送来了两杯红葡萄酒,“祝你生日快乐!想起了一年前也是这个时候,你在这里度过的生日。”

“谢谢。”我举杯抿了一口,心的苦涩漫向全身。

在不知不觉中,我来到了棕榈海岸,来到了四年前那片写着爱情故事的无垠沙岸。三月的海风寒气逼人,时值深夜,月色冰凉,长长的海岸线不见游人,只听得一阵阵拍岸的潮声缓缓而来又缓缓而去,就像是一首古老的歌谣,苍凉而无奈地发出叹息。

我的目光漫无目标地游移在天与海之间,苍穹星星闪烁,大海波光粼粼,渔火飘渺如烟,我漫步在沙滩上,倏地,我的目光被眼前的一束红玫瑰吸引了,就在那块我堆砌宫殿的沙滩上,放着一束用塑料彩纸包扎的新鲜红玫瑰,月光下,鲜红的玫瑰花瓣透着娇艳,我俯下身来,双手捧起它,淡淡的芬芳弥漫在咸涩的海风中,我把它们紧紧地贴在脸上,泪不由自主地滑落下,溅湿了花瓣……往事如烟。

我站起来,慢慢走到潮水拍岸的沙滩边,解开塑料包装,将花一朵朵掷向大海……我把它们全部掷向大海,没有比海更能凭吊那失去的爱情了。

沿着潮水拍打的沙岸,我慢慢往回走,苍穹繁星点点,冰凉的海风渗透了我的灵肉,残留在大脑的那点酒精已经荡然无存,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清醒。

就要走离棕搁沙岸时,突然,从海面上传来一阵马达声响,紧接着眼前闪出一艘白色游艇,一位身着白色西装的男人立于游艇当中,那风流倜傥的身姿让我一眼便认出是一个小时前在酒吧分手的金大瑞。

月光下,他朝我挥着手,一头漂亮的黑发在海风中飘动着。

“嗨,你好!”他关了发动机,游艇听话地停在我身边。这是一艘价值八十万的私人游艇,时速高达八十海里,海阳市唯一的一艘豪华游艇,相当漂亮。金大瑞驾驶着它就像贵族王子,潇洒浪漫飘逸。

“难道又是巧合?”我甚至怀疑起眼前的这一切来,莫非金大瑞真具有创造奇迹的特异功能?

“你叫以把它理解为一种天意。”金大瑞冲我玄奥地一笑。

“那么告诉我,今晚还有什么奇迹在等待着我?”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我有一种预感,这个生日将过得不平静。

“愿意和我一块上孤岛吗?”金大瑞轻轻地拢了拢被风吹乱的头发,他的声音在海风中听上去有种撩动心扉的浪漫飘渺,有如他眼眸深处游移的迷离波光,极具诱惑力,“我想,那儿有你希冀的奇迹,真的。”

孤岛是金大瑞五年前买下的一座四面环海的小岛,距这里十海里,早有传闻说他要在那里建造一个旅游点,可后来不知怎么就没了尾声,有人说他在那里建造了一处与世隔绝的行宫--神秘浪漫的伊甸园。

在这样一个夜晚,邀一位正处于失恋的单身女子上这样的一处浪漫之地,很难把它理解为一种单纯的朋友之情。所幸的是我的头脑相当清醒,“这样的夜晚,这样富有戏剧性的巧合--或则说奇迹,我在想,这一定是你生活的一部分,对吗?”

“什么意思?”

我朝他戏滤而又尖刻地一笑:“很显然,它经常发生,结局也一定很浪漫-一对吗?”

“你是说我在对你玩情场游戏?”金大瑞像个委屈的大男孩,“不错,我是个花花公子,但那是以前--在受到你的诱惑之前。”

“诱惑?”

“确切地说,是在爱上你之前,我知道你不相信从我嘴里说出的这个字,”金大瑞的眼睛下意识地眯缝着,那时隐时现的眸光使我联想起月光下讳莫如深的海洋,没有谁像他一样使我的思维一片困惑。

“干吗不说话?”金大瑞耸了耸肩。

“我对你的诱惑不感兴趣,金大瑞。”

“我说过,是你诱惑我。”

我觉得心烦意乱:“我说金大瑞,你总是这么自作多情吗?”我的尖刻风格又冒了出来,我不知道该怎么对付他,他身上具有两种影像--一种对我具有神奇的诱惑力,一种是我本能在排斥的东西。就好比眼下,他所营造的奇迹令我着谜,但我却排斥他浮华的生活方式--听到“孤岛”如同听到“潇洒别墅”一样令我反感,我想不出在那样的地方会有什么奇迹在等着我。要不是因为我对他心存“大男孩”的好感,这会儿我肯定会拂袖一走了之。

金大瑞的眼眸在月光下忽幽忽亮,“你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大色狼。”

“难道不是吗?”

“这不公平,更多的时候,我是一个被一群母狼追逐的公羊。”

“这形容听上去很有趣,不过,我可不想去诱惑一位被母狼包围着的公羊,这种醋海生波的游戏让我感到恶心。”

“你的心真硬,像石头,不--像铁。”金大瑞摇着头。

“如果你不想打破朋友的界线,我想,你还是很让人欣赏的,或者说敬重。”

“就因为照片那件事?”

“听着,金大瑞,我不想再提这件事。”

“可我忘不了,至少,是因为它给了我走近你的机会。”

我的心一阵抽紧,我在想,如果不是因为照片这件事,今晚的情况就不会是这样了,至少,我还拥有东阳。

“机会?你把这种事看成是一种机会?”我突然有一种可怕的念头一闪,眼前的金大瑞究竟对我扮演着什么角色?这家伙肯定知道我和东阳分手的事,否则就不会发生今晚的两次“巧合”了。我在想,这一切莫非是他有意安排的--为了走近我--这当然是一句好听的话,他是想得到我--制造了照片事件--然后让我求他帮忙,自然只有他能圆满解决这一切--于是便有了今天这场故事……想到这,我后退了二步,仿佛眼前是一个陷阶,金大瑞就像一条鳄鱼守候在里面等着我失足……“是你干的?”

“别这样看我,米路,你的怀疑深深伤害了我。”金大瑞从艇上走下来,他想走近我,被我拒绝了,“别靠近我,金大瑞!”

“你--你怎么会有这种念头?”金大瑞惊愕而又痛苦地摇着头。

“那么,就请你对我说出真相--你是怎样摆平照片的事?”

“这和你无关,米路,真相很丑陋,你没必要知道。”金大瑞把目光移向大海。他显然不愿触及这个问题。

“可我必须知道。”

“那是东阳的事,真的,和你无关。”金大瑞的语气很坚决。

“别忘了,金大瑞,当初你答应的是我而不是东阳,我有权力知道真相。”我的怀疑此刻被痛苦折磨着,我有一种模糊不清的预感,我被卷入了一个随时都可能把我湮灭的阴谋里。

“别逼我,米路,我已为我做出的一切感到不安,那不是你该知道的,那很丑陋,我不想让你把我看成一个小人,一个讹诈者。”金大瑞把目光移向我,“请相信我,米路。”

我自嘲地一耸肩:“我挨了刀,却不知伤口在哪里?这样的心你怎么能要求她去相信一个人呢?再见,金大瑞,你让我觉得生活很可怕,很险恶,很丑陋--我真希望这一切与我无关。”

我扔掉了手中半截烟蒂,离开了金大瑞。

“等等,米路,等等。”

我驻足,但没有回头。

金大瑞能感觉到这一点,他似乎犹豫了很久,但终于还是做出了和盘对我托出的决定,“我不想让你的怀疑折磨着自己,你有权力知道自己伤在哪里,因为你为此付出了代价,但是,你得答应我,别对东阳说出真相。”见我点头后,他说:“那个家伙是市长竞选候选人之一,可他屁股也不干净,他利用职权吃了一笔巨额回扣,法律上称为受贿,很大的一笔,足够他蹲上二十年的大牢,我告诉他东阳知道这件事,如果他不捅出照片的事,东阳也就不予追究,双方算是扯平。”金大瑞嗤鼻笑了笑,“事情就是这样,说来也许你不相信,那家伙只差没对我跪下磕头了,他认为我救了他一命。”

“这叫以讹诈讹,对吗?”

“是的,很丑陋,可我别无办法。”

“你常这么干吗?”我问他,并无恶意。

“不!平生第一次,因为你。”金大瑞认真得近乎严峻。

“对不起,”我向他伸出手,“丑陋的不是你,而是他们。”

“感谢你的理解,”金大瑞在我伸出的手心上轻轻一拍,“不过,这种事在政界算不上什么,有这么一句术语,叫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实际上,生活中无处不充满这种竞争的丑陋和险恶,真的。”

“是的,我知道,”听了金大瑞的话,我眼前浮现出两片红得发紫的厚嘴唇,还有那蠕动的舌尖--我想这会儿我明白这家伙是谁了。现在终于明白他当时为什么会以封官的形式来讨好我了。

“是袁世雄,对吗?”

“你怎么知道?”金大瑞一脸的惊诧。

我把那天发生在新闻发布会后的事情经过说了出来。

我发现,金大瑞听完后目光定定地望着我,仿佛发现什么新大陆似的两眼闪闪烁烁,“怎么啦,金大瑞?”

“米路,”金大瑞突然扳过我的双肩,一脸的冲动,“你没发现自己有多么棒吗?”

“棒什么?”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没人会拒绝一个副部长的位置的,”金大瑞由衷地感叹道,“现在我明白了为什么你让人无法抗拒的原因了。”

“因为我善于拒绝诱惑?”

“是的,我想这就是你诱惑别人之所在。”

我笑了:“现在是十一点三十五分,告诉我,今晚还有什么奇迹在等待着我。”

“请跟我上挺。”金大瑞向我伸出手。

“你要找上孤岛?”找可不愿在深更半夜去他的行宫,在那样的地方会演绎出什么故事呢?

“米路,今夜的孤岛和浪漫无关,这样,你该放心了吧?”金大瑞的神情是认真的,“真的,我说过,我只是要让你感到,今夜你并不孤独。”

“看来恭敬不如从命了,”我上了艇,金大瑞为我系上了安全带,从舱里取出一件白色风衣为我披上,“坐好,我们只剩下二十分钟了。”他看了一下腕上的表,朝我诡黠地一眨眼,“这很重要,一会儿你就明白了。”

我第一次坐游艇,时速快得令人心跳加剧,我竖起风衣领,用它抵挡时速带来的强风刺激,金大瑞娴熟驾驶着他的海上坐骑,他的侧面在月光下构成了一副妙不可言的剪影,他真是一个让人揣摸不透的集浪漫与严谨为一体的王子。

游艇两侧溅起的浪花在月光下犹知两道梦幻的银弧,我的心一阵莫名地怦跳,我有一种被命运诱人另一条道上的感觉,很朦胧,很微妙……“感觉如何?”他偏过脸问我,一头漂亮的发型被海风吹成一团乱麻,声音犹如天外来音,颤颤悠悠的听不清。

“很美,”我朝他笑了笑,他显然没听清我在说什么,又问了一遍,我举手做了个OK的手势,他笑了,笑得很开心,他又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他便用手开始比划,顺着他的手势望去,我看到了远远的海面上出现了一个小岛的轮廓,随着距离的接近,我看到岛上闪烁的灯光,像天上的星星,很亮很亮……近了近了,月光下的孤岛犹如童话中的岛屿,给人一种梦幻般的诱惑,我感到一阵莫名的心跳。

金大瑞开始减速,孤岛近在眼前,“喏,看到那亮灯的地方吗--那是我的小木屋。”

“噢!风车--是风车吗?”我看到那亮灯的地方有一个高高的风车架,旋转的叶片构成了一幅古老的乡土画面,它让我联想起美妙的田园风光,联想起童话中的灰姑娘……“是风车,用它来发电的,”金大瑞朝我笑道,“岛上的一切都带着一种原始的古朴,但愿你能喜欢。”

“噢--那是什么?”我看到风车下方耸立着一座塔型房子,像象童话中的宫殿,尖尖的屋顶,一扇扇拱型格子窗--和我四年前用沙砌的宫殿相像极了--真是奇迹!

“很美--是吗?那是我的小木屋。”金大瑞一脸的神往,“你还将看到更美的东西呢。”他把游艇停在码头上,拴紧了缆绳,然后拉着我的手上了孤岛。

月光下的孤岛如梦如幻,错落有致的棕榈群,海风拂过树梢,像琴弦奏出的阵阵有韵律的颤音,美妙绝伦,我随着金大瑞踏上一条通往亮着灯光的小木屋的绿荫带,突然,我感到一阵目眩,一阵怦然心跳的颤栗掠过全身,“噢,上帝!”我差点叫出声来,足下的路径是一条由彩口铺成的贝壳通道。月光下,形形色色的彩贝折射着梦幻的光泽。我的心跳莫名地加剧,难以自持地全身颤栗,我看到,彩贝小径的尽头是一片人工草坪,那座梦幻的宫殿--小木屋就坐落在草坪中,周围植着一片棕榈,棕榈连着大海……这幅画面,不正是四年前我在沙滩上堆砌的那座童话似的梦幻宫殿吗--上帝!这难道也是一种巧合?我整个儿怔住了,我怀疑是否走了眼,我甚至停下了脚步,冥冥之中,我的灵魂被一种神秘的东西撞击了一下,我的眼前叠化出四年前的一幕--东阳把一对虎皮斑纹贝壳,嵌人沙砾,并把它喻为白马王子去见白雪公主的小道……似乎一切都在印证我当时的梦想,只是我梦中的白马王子变了个人--他应该是东阳而不是金大瑞……“这条彩口小路是珊妹的杰作,她花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把它铺了出来,”金大瑞突然发现我的神情不对劲,“你怎么啦?”

“没什么,”我使劲一摇,想甩掉脑袋里的一切联想,“也许只是巧合罢了。”我嗫嚅地发出梦游人似的呓语。

“你在说什么?”金大瑞一脸的惊诧。

四目相视,一阵缄默。

许久,我才返过神来,“我确实感到了奇迹。”

“哦,还有一分钟,快跟我来,”金大瑞突然拉起我的手快步走向小木屋,“把眼睛闭上,”在推门之前,他一脸神秘地命令我,我合上眼帘,只听到木门的轻轻开启声,“好了,你可以睁开眼睛了。”奇迹出现了!

我的眼前展现出一片辉煌的烛光,炉火闪烁的壁炉边,坐着“孤独酒吧”的排萧手,一首《祝你生日快乐》的曲子吹奏完毕,壁炉上的古老挂钟敲响了零点的报时--这下我全明白了。

“生日快乐!”金大瑞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很高兴我没误了这最后一分钟,否则,就算是迟到的祝福了--其实,我也很迷信的。”

排萧手朝着我们微笑着,我第一次发现他的笑,很有魅力。”

“今夜会有排萧的!”我想起“孤独酒吧”的一幕,原来,这一切早就是金大瑞预先安排好的。

这真是一个神奇的夜晚。只见巨大的生日蛋糕摆在鲜花丛中,上面插着三十五支红蜡烛,金大瑞一一把它们点着,“今夜不能没有排萧。”他朝我意味深长地一笑。

排萧手吹奏起我喜欢的《魂断蓝桥》、《海滨之歌》等优美的曲子。

“谢谢,”我由衷地感动,我理解了金大瑞的那句话,“我只是想让你今夜不感到孤独。”

“高兴吗?”

我点了点头,有一种半梦半醒的迷醉。

金大瑞斟满了两杯香槟,“生日愉快!”

“谢谢!”我没想到我三十五岁的生日会在最后一分钟出现如此温馨美妙的一幕,它使我悲哀了一天的心境有了一个亮丽的结局。这样的情节似乎只属于小说和电影,“也只有你能创造这样的奇迹了。”我有一种置身梦境的感觉。

“那是因为你,”金大瑞似乎也被我的迷醉所感染,“说来你也许不相信,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为女人过生日--从来没有过,真的!”

“那就真是奇迹了。”我说,心里却难于置信,因为他身边拥有那么多的女人。

“你的怀疑再次伤害了我。”他笑了笑,很酸涩。

“对不起。”我说,我并非有意伤害他。

三十五支红蜡烛如梦如幻,金大瑞提醒我吹灭之前许个愿,我走到蜡烛前许了一个愿--愿生命之梦常在。

排萧手不知什么时候退了出去,我环视了一下室内,这是一间客厅,纯粹的木质结构,考究典雅的红木家私,地板用的也是名贵的红木条板,上面铺着豪华的进口地毯,客厅正中是一架黑色三角钢琴,最令人感到惬意的是砌在南面靠窗的壁炉,炉中火光闪着暖意,我闻到一阵阵泌人肺腑的檀香芬芳,金大瑞告诉我,炉中燃的是檀香木。这一切,使人联想到西方贵族生活方式的优雅奢侈。

金大瑞脱了外套,很随意地套上一件银灰色马甲,壁炉的火苗映在他那优雅的脸庞上,更增添了他身上那股浓烈的贵族气韵。

“这里的一切就像小说和电影。”我说,我又想到了贝壳小径和风车,它的格调与潇洒别墅俨然不同,从这里,我对金大瑞又有了新的认识,没有相当透彻通悟生活的人,是绝不可能在孤岛建造这种童话似的、属于回归精神家园的小木屋--它全然不是我来之前想像的那种浪漫行宫。

“别忘了,小说和电影首先源于生活。”金大瑞悠闲叼着镀金烟斗吐着烟圈,一脸惬意的微笑。我发现,在这里,他有一种自发的精神上的轻松,无疑,这小木屋对他的精神有着重大的意义。

夜很静,从窗外传来阵阵涛声,我很难将眼前的金大瑞同潇洒别墅系在一起,这完全是两种不同的风格和品位。我抽着烟,透过迷离的烟雾,金大瑞在我眼中变得扑朔迷离起来……“嗨,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关于我,你还有什么不知道的?”我说的是心里话,今夜发生的一切,证明了金大瑞对我绝非一般感兴趣。

金大瑞眯缝起眼睛,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用一种发自灵魂深处的嗓音缓缓说道:“关于我,你就不想知道点什么?”

我耸耸肩:“据我所知,你从不对别人谈你的过去。”

“我不想让别人走近我。我只希望你走近我。--怎么,你不想知道?”

“我--为什么不?”我说。关于他,我只知道他出生农村,当过打工仔,我一直在纳闷,这样一个下里巴人哪来的这么一身贵族气韵?在金大瑞身上,这种气韵不是通过外表的修饰实现的。一身华贵的时装,一个精心修饰的发型,也许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外貌,但却无法造就一种气质,即气韵。我就在想,这一定同他过去有关,也许同他的出生有关。他那磁性的音质,非凡的气度,优雅的举止,决定了他的过去是一个秘密。不了解他的过去,你就永远看不透金大瑞身上的谜。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金大瑞双手抱肘倚靠在窗口,“对我来说,这是一个不幸的秘密,”他说着从敞开的衬衣脖颈处拉出一条项链,项链有一个圆形挂坠,像个精制的小怀表,金大瑞把它攥在手心里,我看到他以一种沉重的虔诚把它打开又将它关上,他没有对我展示那里面镶着什么?但从他的目光中,我能想像那挂坠里一定有着一个与他的身世有关的故事,这故事大概就是他所说的不幸的秘密。

“这个秘密决定了我一生的命运,我想,这也许就是笼罩在我身上的神秘色彩的原因吧!”他把项链挂坠重新放回衬衣里,“这个秘密源于母亲。关于母亲,我想用两个字概括她的一生--不幸!

用文学家的语言来说,一个美丽的不幸,”他耸耸肩朝我一笑,往烟斗续上一撮烟,“你很困惑,对吗?因为你认为一位农家妇女的命运里是不会有什么美丽的不幸,尤其是在旧社会那个落后的年代。”

他的目光穿透力真强,我的确是这么想的。

“四十三年前我的母亲曾是一位留法大学生,也就是一九三三年。”

这的确出乎意料之外。

“我的外祖父是个大财主,那是一个曾经显赫的家族,我的外祖父血液里流淌的是满清大臣后裔的血脉,到了母亲这一代,历史便成了灾难,母亲十八岁留法,在巴黎大学主修医学,一九四零年因外祖父病重回国,当时正是兵荒马乱时期,也正值日本侵华,母亲回国不久,外祖父便去世了--不是病逝,而是被镇压,罪名是剥削,财产全部归农会所有。外祖母受不了这个打击自杀了,母亲是他们的独生女,直至她三十三岁病死,没过过一天的好日子,”金大瑞为自己斟了半杯酒,呷了一大日后继续道,“我忘不了自己是在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中长大的,泪水、耻辱、苦痛、愤恨,更多的是迷惘和孤独……唯一让我庆幸的是,我有一位坚韧顽强、不亢不卑的母亲,她是那样的高贵和孤傲,即使在最不堪忍受的环境里,她也始终没低下那自尊的头,因为,她的精神世界始终有一片朝圣的金牧常”“金牧场?朝圣的金牧场?”我在想,这是否就是他母亲的美丽的不幸?如果是这样,那金牧场无疑就是他母亲的爱情。

“母亲回国后第二年生下我,”金大瑞停顿了一下继续道,“关于我的出生一直是个秘密。”

秘密?我在想,莫非是因为他的父亲?

“他是一个酒鬼。”金大瑞明白我在想什么。

“你的父亲?”

金大瑞叩了叩烟斗里的烟灰,他的嘴角绽出一丝冷酷的笑纹:“我只知道我从没叫过他一声爸爸。”

他告诉我这个酒鬼父亲是当时的村委会会长,大字不识一个,但生性暴烈、强悍。“母亲是被镇压的大地主的千金小姐,和他是两个阶级的人,对他没有划清界限娶母亲为妻,区政府取消了他的村委会会长职务。他开始酗酒,动辄对母亲拳打脚踢,母亲忍了,不久,我出生了,在他们婚后半年。他经常在半夜里折磨母亲,将母亲往死里打,他天天将自己灌得烂醉,变卖了家里一切可以变卖的东酉,并借着酒疯找岔打我。那时,我还小,母亲下地干活,他便打着我满村转,边追边打边叫骂:‘杂种,我宰了你!’我还不懂事,我问母亲杂种是什么意思?母亲把我紧紧拥在怀里,抚摸着我身上的伤痕,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母亲流泪,当我问起他究竟是不是我父亲时,母亲盯着我看了半天,我记得她只问了我一句,‘你希望他是你父亲吗?’,我那时才六岁,我清楚地记得我当时攥紧小拳头大声喊,‘不!不!他不是!他不配!’母亲含着泪笑了:‘是的,他不是!他不配!’“在我十岁那年,他死了,死于夏季的一个夜晚,母亲在田里收割稻子,我在家里煮好稀饭正要出门为母亲送饭,家里的小黄狗突然从外面冲进来汪汪叫着,并咬着我的裤管直往外拉,我预感到出事了,这小黄狗是那酒鬼的宠物,我跟着小黄狗来到村头的一个大水库。月光下,我看到他倒在水库旁,身边吐着一堆秽物,显然是喝醉了,我闻到一股作呕的酒腥味,我感到恶心,转身正欲离开,突然听到他在叫唤,‘水,水--’边叫边爬向水库的坝头,我看到他爬到坝头,探头向着一米多深的水库喝水,没够着,便用手去捞,可捞了几次,什么也没喝着,我站在一边看着,我手上就提着给母亲送饭的碗,但眼前这个人是我恨透的人,他伤透了我的心,对他,我只有恨,只有厌恶,我丝毫没挪动脚步去帮他一把,相反,我对他唾了一口唾液转身离开,整个村里的男人这会儿都在地里忙着收割,只有他不顾家终日醉在酒里,渴死他活该!

“就在我转身离开几步,只听到‘扑通’一声巨响,紧接着是小黄狗的狂叫,我心里一咯噔,转身走回头,我发现他坠人水库中,他不会游泳,一个劲地挣扎,水库的边沿并不深,我来这里游过泳,不过是一米的深度,但他喝得太多了,根本站不起来,越挣扎越往深水区滑去,我本能地丢下手中的饭罐,快步走向坝头,他发现了我,月光下,我看到他在朝我招着手,正是这一招手,使我停下了往下跳的脚步,那一瞬间,我的大脑出现了一种断裂,一片莫名的空白,直到现在,我仍然无法对当时的大脑出现的断裂做出解释,我目睹着他长时间的挣扎和沉没,任小黄狗怎样扯着我的裤管,乞求我去救它的主人,可我就是没有挪动脚步做出任何反应,月光下,我们相距不过五米,我清楚地看到他眼里的乞求和绝望,我不知道当时自己是怎么离开的水库,只记得把饭送到稻田后,母亲发现了我的裤管撕裂了一角,那是小黄狗目睹主人下沉时扯着我裤管求我救他时撕裂的。我找了个理由搪塞过去,就是没对母亲说出这一幕,直到第二天人们发现了他的尸体,我仍对母亲执守这一秘密。”

这个秘密一直到金大瑞十二岁那年,在母亲弥留之际,他才对她说了出来,母亲并没有流露出吃惊。原来,母亲早就察觉出来了,只是当时她没有点破而已,尽管她在这事上没有原谅他,“其实,他是一个不错的人。”母亲临终之前告诉了金大瑞他出生的秘密。原来,母亲在留法期间与一位来自日本的留学生相爱了,这位日本留学生是个混血儿,母亲是个意大利人,父亲是日本商界大亨,而当时,正是日本侵华的时候,他们爱得热烈也爱得痛苦。不久,母亲回国,因为外祖父病重,她本来打算陪外祖父几个月,等病情好转再返法国修完学业,可没想到这一回国便永远出不去了,父亲在她回来的第二个月被镇压,她一下从一位千金小姐沦为被管制阶级对象,就在这时,母亲发现自己怀孕了,为了爱,为了爱的结晶,她放弃了自杀的念头。这是一个可怕的时期,父亲死后,病弱的外祖母选择了自杀,为了生存,母亲必须找到活下去的条件,她首先得为腹中的孩子找一个父亲,这在当时来说简直是不可能的事,尽管母亲年轻貌美,但谁也没有勇气和胆量去和一个被镇压地主的女儿结婚。就在母亲几近绝望时,身为农会会长的他出现在母亲的身边,他是来清点外祖父家的财产的,那时他二十出头,他虽然没文化,但曾在八路军给一位团长当过二年通讯员,在外面打过仗,后来又在城里当过二年情报联络员,接触过不少城里的女青年,在此,一见母亲,他便被母亲的美貌吸引住了,鬼使神差,他竟提出要娶母亲为妻,母亲答应了,但没对他说出怀孕之事,婚后,他发现了,他对区政府撤消他的会长职务并没有感到太多的遗憾,唯独不能承受母亲怀有他人之子这件事。他变了,整个儿地变了,母亲恨他,但内心一直对他负有一份内疚,虽然他们结合并没有爱,至少母亲从来没爱过他,但母亲对他始终是宽容的,因为他本质上是个好人,“这些年来,委屈了他也委屈了你。”这是母亲临终对金大瑞说的最后一句话,关于金大瑞的亲生父亲,母亲只留下唯一能代表他的一条挂坠项链,这条项链是他送给母亲的爱情信物,挂坠里镶的是父亲家族的族徽和父亲名字的日文缩写字母,母亲至死仍爱着日本的父亲,她希望有一天中日恢复友好关系,那样,凭着这条项链,便有可能和父亲团圆,母亲至死相信,这一天终归会到来。

母亲死前,把金大瑞托付给她生前最好的女友,这位女友是村里的一位民办教师,她的丈夫是一名乡村医生,俩人生有一个比金大瑞大两岁的女儿,叫苏晓兰,他们把金大瑞当成自己的儿子一样看待。

“在我二十岁的那年,两位和善的老人为我和他们的独生女儿苏晓兰完了婚。”文野告诉我,四口人家的小日子过得相当温馨,“可以说,那几年的生活是我一生中最温暖的日子,父母的去世,人们渐渐忘了我的身世,岳父岳母性情温和,苏晓兰更是一位温柔体贴的好妻子,我在她家度过了整整十年的时间,从来没吵过一次。

架,红过一次脸,真的!至今我仍忘不了那段日子,忘不了苏晓兰带给我的幸福。”

我打断了金大瑞的话:“可你为什么和她离了婚。”

“很简单,也很复杂,当然,这是许多年以后的事了。”金大瑞继续说道,“我是二十二岁那年离开家乡的,说来也许你不相信,自母亲临终前对我说了出生的秘密后,十二岁的我便产生了这样的念头:我不属于农村,不属于这块给我带来不幸的贫困落后愚昧的红土地!我要离开这里,永远地离开!”

“命运,你相信命运吗?”金大瑞停顿了一会儿继续道,“我还相信血缘的遗传。”

“这就是你身上贵族气韵的最好注释,对吗?”我并没有揶揄他的意思,他的身世本身就是一个奇迹。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他的与众不同。

“你成功得相当辉煌!”我说。我真诚地举起手中的酒杯,“我在想,你那在日本的父亲,一定会为你感到骄傲自豪的。”我问金大瑞,是否有寻找他父亲的念头?

金大瑞没有否认。壁炉的火光映着金大瑞的脸庞,他似乎在沉思着什么,许久,才见他转过脸来,“知道我还想对你说什么吗?”

我摇摇头。

“你还想听吗?”他抬头看了一下壁上的时钟,已是午夜两点了。

“如果你想一吐为快的话,我洗耳恭听。”

“我想你应该知道,那是关于‘大男孩’的真正故事--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金大瑞一脸的认真,“那是我第一次恋爱,事情发生在我二十二岁那年,我爱上了一个在铁路车站当广播员的女孩,她叫瑛子,那时,我在火车站当搬运工,每当火车进出站,她便开始播音,她所在的广播室与搬运场仅一墙之隔,见到她后,我才知道什么是一见钟情;和她有了第一次后,我才明白什么叫恋爱。米路,尽管我结婚两年,娶的又是一个善良贤惠的妻子,但那并不是爱情。对苏晓兰,我更多的是把她当成一个姐姐,我爱她,一种发自内心的感激之爱。瑛子和苏晓兰完全是两种类型的女人,瑛子娇艳热情,一见面,她便撩起我亢奋的肉体欲望和火热的恋情,她的眼光具有勾魂慑魄的魅力,我被她一下子迷住了,而且是一发不可收拾。”

我插口问了一句:“她爱你吗?”

“不!”文野摇摇头,“对她来说,这只是一场情场游戏。一开始,她冷漠地拒绝我,因为我的身份,她是一位漂亮的城市小姐,自然看不上我这乡下佬,打工仔,但我的外貌显然赢得了她的好感,二十二岁的我在男青年中可谓一表人材,许是西洋血统的遗传吧,尽管我没有体面的衣着,一年四季总是一套灰不溜秋的衣裤,但我有一种叫人过目难忘的男人魅力,用现在时髦的形容词来说就是气质。那时我到城里才半年,攒下二百五十元的苦力钱,正准备寄回乡下给妻子,但我中邪了,而且不可自拔,把这些钱全花在瑛子身上,为她买衣服,请她吃饭,不到半个月,钱全花完了,但却买到了瑛子的欢心,她周围不乏追求她的男人,但她却把兴趣转到我的身上,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是我的气质和金钱起的作用,我认为她也爱我了。我爱她,爱得疯狂,但却是典型的柏拉图似的爱,我把她的肉体视为神圣的珍宝,相识两个月,我仅仅是吻了她几次额头,从没有触摸过她,我认为这种行为是一种亵读,因为我认为自己还不具备这个权力,我要离婚,要让她成为我的未婚妻,只有到了这个关系的确定,我才拥有抚摸她的权力。在乡下,要想使你爱的姑娘成为你的未婚妻,你就必须为她买上一枚定婚戒指,只要她愿意为你戴上,那她就属于你的了。于是,我下决心为她头上一枚戒指。”

“说到戒指,你会笑我俗气吗?”金大瑞突然抬起眼睛问我。

“哦不!我信仰关于戒指的传说和意义。”我说,在这一点上,我和金大瑞是相同的,我企望戴上自己所爱的男人的戒指,这是一种传统的婚姻保障。

“为了这枚戒指,我离开了瑛子--是短暂的离别,”金大瑞说,他找到了一个报酬高的差事,是到火葬场当烧尸工,这份差事还可以得到死者家属赐给的小费,“我怎么也没想到这辈子我会去当烧尸工,它让我恶心,到现在想起这事我还恶心想吐。但为了爱,为了得到瑛子,我干了。”金大瑞把烟斗再次点上,但划了两次火柴才点着。看得出,这段历史在他心里烙下了很深的伤痕,我看到他的手指在微微颤动,这毕竟是一件痛苦的回忆,“我没有告诉瑛子我去当烧尸工,我怕她会因此而抛弃我,我有自卑感,我只对她说要离开她三个月,让她等着我,她答应了。三个月后,不,是两个月,我发疯地干,加班加点地干,两个月下来,我得到了三百元,我花了二百五十元为她在首饰店里买了一枚最大的纯金24K的戒指,余下五十元我为她买了一套衣服。带着这些东西,我像疯了似的一路跑着来到她的广播室,我满脑子都是一些最美的幻想,我想像着自己像个骑士跪倒在瑛子面前,虔诚地为她戴上戒指,然后吻着这只戴戒指的手,请求她做我的未婚妻,如果她答应,我就吻她,拥抱她,为她穿上我买来的衣服……”金大瑞说到这儿停了下来,一脸的黯然神伤,回忆的痛苦凝在他额上的皱纹,很深很深,他喷出一口浓浓的烟雾,像吐出郁积于心灵深处的哀怨苦楚,有好一会儿,他一直沉浸在往事的不堪回首中。

“怎么,她没有接受?”我急于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不!”金大瑞摇头,“当我赶到她的广播室时,她正倒在一个陌生男人的怀里,敞着怀,像个****……那一刻,我的心死了,死了。”

金大瑞往沙发背上一靠,摇着头。

“就这样,我离开了她,结束了这场伤透灵肉的爱情。从此,我不再相信女人,不再相信爱情。”金大瑞说到这儿站起来,走到窗口,面对黑夜长时间地伫立,然后调转回头面对我,“现在,你明白了吧,这就是我后来为什么视爱情为儿戏的原因。”

我深信他所说的故事,但我认为这并非他唯一的爱情故事:“那么白楚心是怎么回事--听说你们也是一见钟情?”

“关于她,我今晚不想说,”金大瑞蹙紧了眉心,提到白楚心,他流露出来的是一种语言无法诠释的复杂,“你可以问点别的,什么都行,至于她,我会找个适当的时间和你谈的。”

我把话题又回到他第一个故事上:“恕我直言,金大瑞,苏晓兰一家对你这样好,你怎么会--会和她离婚呢?”

“这个问题问得好,”金大瑞变换了一个姿势,“说起来,这倒是我的一个不堪为外人道的隐私,”他倒了一杯酒喝了下去,一种难隐之言写在了脸上,“让我怎么对你说呢?这事叫人难于启齿,或者说是不幸,”他耸肩做了个悲哀的摊手动作。

“对不起,就当我没问。”

“可你问了,我不想让你对此心存疑问,直说吧--我患有先天不育症。”他避开我的目光。

这倒是我没想到的,对一个男人来说,这的确很不幸。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正是这个原因使我离开了苏晓兰,”金大瑞说,“你知道,苏晓兰是独女,在农村,传宗接代乃生活第一大事,虽然她的父母有点文化,在这方面也并非太守旧,但对他们及周遭的亲朋好友来说,这却是一件对不起祖宗的事,我是他们招进门的女婿,我首要责任就是为他们延续后代,这本来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但,我却令他们失望了。他们一家对我恩重如山,可我非但报答不了,还让他们断子绝孙。我忘不了,当他们一家看到医生的诊断书时,足足怔了一刻钟,那种由失望派生出的绝望仿佛是接到上帝最无情的审判,虽然事后并没有抱怨过我一句话,但他们从此以后的缄默却像刀子扎在我的心口,我有一种负罪感,我感到自己对不起他们,尤其对不起苏晓兰,”金大瑞说到这儿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在我二十六岁那年,我靠倒卖粮油等紧俏日用品票据赚了一笔钱,大约有五千元,我用这笔钱为他们盖起了三间大瓦房,然后和苏晓兰离了婚。从此,我离开了他们。如果说我这一生做过一件善事的话,那就要数这一件了。三年后,苏晓兰和村里的一位接替她母亲的民办教师结了婚,他们生有一子一女,日子过得十分幸福。”

“能知道你是怎样变成今日的商业巨头吗?”我突然对他来了兴趣,因为他过去的故事。

“当然,”金大瑞搅动着杯里咖啡,“我已经记不清成功之前的那些年我究竟从事过多少行当,我告诉过你自己当过搬运工、烧尸工、倒卖票据的小贩;我还干过补鞋匠,卖过烤红薯,在停车场收取二分钱一部的车费,还推销伪劣广告产品;我甚至还到海上走私香烟,参与贩卖****录像,非法套取外汇等等违法活动,”说到这几,他停下来看着我,“如果你不想听,我可以马上闭嘴。”

“不,说下去。”

“那好,你听着,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了,说来简直是天方夜谭,有人把我误为高干子弟--这得感谢我的遗传基因--穿上像样的西装的确有那么一股优越的显贵风范。于是,借助这种误会,我开始混迹上流社会,从权力部门弄来钢材、水泥、进口汽车等紧俏物资的批文,在社会上进行倒卖,别看一纸批文,在当时计划经济的特定历史时期,这些批文往往卖上十万、百万甚至千万,我就是靠这些批文发的家。不到一年便牟利二百多万,然后又赴上海南倒卖汽车潮狠狠赚了一笔。接着把钱投人房地产,然后成立了公司,做了两年对外贸易,赚大笔的钱,盖起了潇洒别墅。一九八九年,我国成立了证交所,开始发行股票,我孤注一掷,这回完全靠的是运气。五千万投进去,不到两个月翻了十八倍。十八倍,你去算一算,得来全不费功夫,就这样,我财运亨通,人说钱滚钱,就这么滚出了今天的‘东方环球跨国集团公司’,有了钱,自然什么都有了,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嘛。”

“真是奇迹。”我说。

“是的,这就是我所有的过去,”金大瑞说,“关于我,还有什么你不知道的?”金大瑞的眼眸闪烁着无数小星星。

这句话,这个场景,这个氛围,使我想起了和东阳的第二次见面,当时东阳也是用这样一双闪烁着星星的眼睛凝视着我。整整四年,关于东阳的过去,对我来说始终是一个谜,可对金大瑞,仅是一夜的工夫,我便知道了全部,这是两个奇特的男人,他们都在对我的命运发生作用。

我突然有了一种迷惑:“金大瑞,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对我说出这一切?”

“你以为我是一时的感情冲动?不,米路,知道这会儿我想叫你一声什么?”金大瑞轻轻摇着头,“你想像不出这一切始于何时,想像不出。”他像在回首一件甜蜜无比的往事,眼眸里游移着梦幻的光泽,很纯很美很圣洁。

“是吗?”我的确想像不出在我和他之间有过某种必然的联系。

“知道吗,六年前,你梳着一条长及腰部的大辫子,我们第一次见面,你穿着一条白色的背带裤,衬衫的颜色是红的,像个大学生,第一眼,你就以你独特的风格走进了我心里。”

我摇了摇头:“我认为自己同其他女人并没有什么两样,如果说有什么特别的风格的话,那就是我比她们多了一份执着和不太现实的幻想,还有,我想你一定领略过了,我比她们还少了一份温柔与顺从。”

“听着,米路,我欣赏的正是这种风格。”

“这就是你固执地走近我的原因?”

“是的,你值得我付出一切,包括生命,”金大瑞轻弹了一下烟蒂,“米路,知道你是怎么走进我心里的吗?”金大瑞目光定定地凝视着我,“那是我的潇洒别墅落成的第一个晚上,别墅举办盛大招待晚宴,你来了,作为晚报的采访记者,那是六年前我们第一次见面,说其他的也许你早已忘了,但有一个情节我想你一定不会忘记,那就是当你的照相机出现故障时,你以一种蔑视的冷漠拒绝了我的一番好意,怎么--还没想起来?”

我记起来了,那时我还是一个一般记者,金大瑞当时却已是海阳市的知名人物,他的风流韵事和他的事业一样出名,潇酒别墅落成的那天,在海阳市不啻于市庆大典,所有的上层人物,各界名流全部聚集于别墅参加庆贺,电视台、电台、报刊数百名记者到场进行现场采访,报道。金大瑞给我的第一印像是个典型的风流王子的形象,我承认,他相当有魅力,与我想像中的暴发户完全不同,但这一切并没有改变我对他的鄙夷,尽管他对我的到来表示了相当的热情,但他周旋于美女间的那眉来眼去的花花公子作派却引起了我极大的反感,我看到,所有的来宾都对他极尽恭维,这大概也算是对他的慷慨一种回报吧--每个来宾都可以在签名后得到一份厚重的礼品--一个18K金的小金狮像,上面刻着潇洒别墅的中文缩写徽记--SXS。

在所有来宾与到场的记者中,恐怕只有我一人对他表示出一种旁观者的冷漠,当时,我带着一架相机,总编交待让我拍下祝贺的场面,准备第二天的报纸登头版。晚报欠着金大瑞的情,那辆价值四十万元的接送职工的大巴就是金大瑞捐赠的。我并没有把镜头对准金大瑞,更没有凑热闹盯着他采访,围着他转的记者太多了,我嫌嘈杂浮华,便一个人踱到大厅外面,从外面,可以观赏到整个棕榈沙滩,夜景相当美丽,我举起照相机,选好了角度,调光圈和速度,可手上这架老掉牙的德国照相机,不是闪光灯不同步就是上不了片,就在这时,金大瑞出现在我的身后,“嗨,记者小姐,你不认为你的镜头游离了今晚的主题吗?”他的声音吓了我一跳。

我看了他一眼,做好了让他指责的准备而不道歉。

“你冷落了我--不是吗?”他那磁性的声音和幽默的语言使他看上去优雅迷人,那一刻,我联想起西方电影中的贵族绅士。

“是吗?”我拨弄着手上的照相机,装出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那是因为你习惯了恭维。”

“也许吧。”他笑了笑,我感觉到他在审视着我,好一会儿,他开口道,“我可以送你一架尼康机子,这样的过时破玩艺有损你的身份和美貌。”

我抬起头,直视他的目光:“可我认为,一个人的身份与美貌并不是名牌包装就能改变的。”我记得当时他穿的皮尔?卡丹西服和花花公子名牌皮鞋,说这话时,我的目光还有意地在他服装和皮鞋上停留了一下。

金大瑞当时的表情有点窘迫,但只是那么一瞬,他似乎并不介意我的尖刻,见到我又转回大厅时,那时舞会刚开始,他邀我跳舞,我拒绝了。在场面上我历来表现得大家子气度,可不知为什么那晚偏偏对金大瑞表现得小心眼了。

想到这儿,我扑哧一笑,觉得当时真是太孩子气了。

“知道吗,米路,你就是在那一刻走进了我的心里。”金大瑞也笑了起来,“那时,我从来没被一个女人如此蔑视地拒绝过,先是照相机,后是跳舞,我的心被深深撞击了一下,那时我认为女人都想从我身上得到她们所需要的,是你改变了我对女人的印象,你让我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不为金钱名利所诱惑的女人,这是其一;其二,你的矜持高傲确实与众不同,尽管每次想走近你都碰了一鼻子灰,但我并没有改变对你的印象。”

他说的都是实话,我对自己最为欣赏的也是这两点。

“六年来你始终没变,还是那种风格,只是,更成熟了,真的,米路。”

我耸了耸肩,很难说是一种什么心情。

“告诉我,这六年来,你真的就是那么无视我的存在吗?”

我摇摇头:“我欣赏你的声音,第一次见面,我便被你那磁性的声音给震住了,还有你的幽默的谈吐,至于是否无视你的存在,我想这并不重要,因为你的生活中并不欠缺女人。”

“你到底说了真话,”金大瑞笑了,“知道吗,后来我发现东阳走进你的生活,我嫉妒得快要发疯,真的!”

我发现他眼里闪烁着一种狂热,可我的大脑却相当理智:“如果你认为和东阳的分手对你是一次机会,那么我只能让你失望,因为,你并不了解我。”

“可我愿意用整个一生去了解你。”

“为什么?”

“我想改变自己,米路,我从你身上看到了一种希望,你复苏了我死去多年的人性纯真,我累了,米路,这些年来我过的是行尸走肉的生活,我常常处于一种迷失的状态,找不到自我,你说过,我被宠坏了,我需要的并不是前呼后拥,不是崇拜,不是恭维,唯有你敢于蔑视我的人格,无视我的存在。”说到这儿,他很深地瞥了我一眼,“现在你该明白我为什么绞尽脑汁走进你了吧。”

我看着金大瑞--这个在海阳市的非凡人物,却甘于在我面前展示他的内心世界并不光彩的一面。我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对我,他的感情是纯真的。今晚发生的一切使我对他有了一个全新的了解。东阳的判断很准确,他的确是一个相当优秀的男人。我发现自己对他的看法已有了质的改变,至少,我不再鄙夷他。我得承认,走上孤岛,走进小木屋,听了他的出生故事,我对他整个儿地刮目相看,我确信一个浅薄的暴发户是不可能营造小木屋这种真正贵族的氛围。

今夜,我算是真正认识了金大瑞。

我们相视一笑,这是默契的一笑。

“你终于让我走近你了。”金大瑞笑了,笑得很灿烂。

他感动了我,东阳就没有这样的透明度,相比之下,我感到了东阳自私的一面。这一发现使我为之一惊,因为在我心目中,东阳几近完美。

“我为东阳感到遗憾,真的,他是天字第一号大傻瓜,他失去的是一件瑰宝,他真蠢!他会懊悔的,我发誓……”“别说了,金大瑞!”我打断了他的话,今夜,我不想提他。

壁上的时针指向子夜三时,“你该休息了,我想,你一定累了。”

“是有点累了。”我说。

“那么,做个好梦。”他指着紧挨客厅的一扇门,“卧室在那,你可以洗个热水澡。”

“谢谢!”我说,“为今夜的排萧。”

卧室显然经过一番布置,很雅,有一股淡淡的玫瑰花香,哦--果真是玫瑰花!就在梳妆台上,好大的一束;插在一个蓝色花瓶里,朵朵盛开,红得娇艳。我数了数,刚好三十五朵,心,一片温馨我放了水,打开自动按摩开关,痛痛快快地洗了个热水澡,全身舒坦极了。

浴衣浴巾全是崭新的,除了洗浴用品,没有一件多余的东西,一切摆设全都崭新铮亮,看不出有被其他客人光顾的痕迹。一切用品都是崭新的,我甚至能嗅出那种特别的崭新的味道。打开衣柜,里面除了几个衣架完全是空的,可女人的敏感使我嗅出这间卧室曾有其他女人住过,尽管里面没有留下任何一点女人的痕迹,但我能感觉到一种气息存在--一种飘游着黑色幽灵似的气息,并弥留在整个屋里。我的目光在卧室里搜寻着,出于一种潜意识的本能,我的目光发现了茶几上的一只贝壳烟缸,这是一只螺壳烟缸,擦拭得洁净光亮,我把它拿在手上,我发现在螺壳的一角夹着一截褐色烟蒂,那是女人吸的细长薄荷型摩尔牌香烟蒂,它夹得很深,表面上看不到,显然清洗的人把它给疏忽了。透过灯光,我发现上面还残留着一圈暗红色的口红,无疑,在某个白天或者夜晚,这间卧室曾属于某个女人,我在想像她是否和我一样,在这样的夜晚一个人独自伫立窗前吸着烟?还是与他--我下意识地把目光移到床上,那是一张舒适的双人床,床是白的,被褥也是雪白的……我合上眼睑,制止自己往深处再想像下去。卧室的风格高贵明净,没有丝毫浪漫的装饰,于是我想,这里绝不是潇洒别墅,从刚才我对金大瑞的认识,可以断定,在这里出现的女人绝不会多,而且,从这不留痕迹的卧室来看,即使哪个女人来这,她也并不拥有这里。

我能猜出这个抽摩尔香烟的女人是谁。尽管她在这里的位置不像在潇洒别墅所扮演的角色。于是,我在想,金大瑞为什么会改变原来把孤岛建成一个旅游点的初衷?他怎么会想到在这里建造起这么一个童话似的“小木屋”?还有,这个孤岛还有谁在这儿?平时谁在管理这里?那个铺贝壳小路的姗妹是谁?

这些问号一个个在脑海交替闪现,说它是一种朦胧的意识吧,可内心深处却想知根知底,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不管我承认不承认,金大瑞已开始在我心中占据一个角落……就这么朦朦胧胧地睡着了,睡得很不踏实,梦中的自己就像飘浮在海面上的一只小舟,不见归途,也不见远岸,迷惑困顿中,仿佛有人在呼唤,是东阳,他的声音是那么遥远,又是那么地逼近,“米路,你在哪?米路,等等我--好吗?”声音凄切,摧心蚀骨,那是发自灵魂深处的呼唤,我的心一阵战栗,猛然从梦中惊醒,睁开双眼,被风拂开的窗帘外,天际泛出鱼肚白,好一会儿,我弄不清自己是在什么地方,直到我的目光捕捉到窗外那古老的风车时,我才意识到自己是在金大瑞的孤岛上。

床前的玫瑰花开得迷离,我的心一阵疼痛,因为梦中东阳的呼唤,为了已成为过去的三十五岁生日。我不清楚东阳如果知道了此时我正躺在孤岛小木屋的床上他会怎么想,我把昨晚发生的一切重新回忆了一遍,我怀疑这一切是否命运错误的安排?

“你是属于我的,我的!”东阳的声音固执地在耳旁回想,我的眼前再次浮现出他那霸气的神态,我们仿佛相会在一种冥幻的时空中,我能感觉到他那无奈的怨哀,“我真的失去了你吗?”

“是的,你失去了我,如同我失去了你一样,”我在和冥幻中的他对话,“这是真的,东阳。”

“不!米路,你说过,你不会离开的,我爱你,米路,你是属于我的。”

“是你放弃了我,东阳,很遗憾,我别无选择。”我点着烟,深深地吸了一口。

有人转动门锁,轻轻地,门开了,探进一个小女孩的脑袋,滴溜溜的两只大眼睛在屋内转悠了一圈,然后落在我身上,“我能进来吗,阿姨?”

“当然,”我对她笑了笑。小女孩圆圆的脸蛋,五官俊俏恬美,一对讨人喜欢的小酒窝,两条长辫子长垂在胸前,辫梢扎着红色绸布蝴蝶结,一身海蓝色的布褂,好个又纯又恬的渔家女孩。

她走近我,扑闪着两只大眼睛,“我还以为你在和干爸说话呢,”她显得有点迷惑,“可屋里并没有其他人呵?”她的眼睛又环视了一下四周,“你刚才在和谁说话?”小女孩一点也不怯生,一副讨人喜欢的天真烂漫。

“和自己,”我吐出一口烟圈,“你说的干爸是谁?”

“怎么--你不知道?”她天真地侧着脑袋,“可我却知道你是谁。”

“是吗?”我觉得这小女孩很可爱。尤其是那对一隐一现的酒窝。

“你是干爸请来过生日的米路阿姨--对吗?”她说着走近我的床前,“我叫姗妹。”

我明白了,原来她就是金大瑞昨晚对我说的那个铺贝壳小径的女孩,至于他怎么成为小女孩的干爸对我却是一个谜,“多大了?”

我伸出手拉过她的小手。

“十三岁。”她眯缝着眼睛看我吐烟圈,“城里女人都吸烟吗?”

“哦不,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吸烟。”

“可是这里的那个女人也吸烟,一根接一根地吸。”她说的那个女人无疑就是那个抽摩尔牌香烟的女人--白楚心。

“岛上常有客人来吗?”

姗妹摇摇头:“不,干爸总是一个人来住上一二天,那女人有时也来,但最近好长时间没来了。”她说“那女人”时一副不喜欢的神色,我在想她们之间一定有过什么不愉快,“你说的‘那女人’是谁?”

“‘姓白,’”姗妹显然不愿意谈她,我也便就此打祝我问姗妹,岛上还有谁和她住在一起?

“外婆。”姗妹说,整个孤岛只有她和外婆两个人,平日里她们护理岛上的树木,种些瓜菜,她和外婆在孤岛已经生活两年了。

“爸爸妈妈呢?”

“不在了,”姗妹摇着头,“干爸说,他们去了天国。”

我握住她的小手,“听干爸说,那条贝壳小路是你铺的。”

她点点头:“你喜欢吗?”

“喜欢,它美极了!”

姗妹笑了,极灿烂的一笑。

“你真可爱,”我在她额上轻轻一吻,“真的!”

姗妹两颊泛起腼腆的红潮:“阿姨,你真好。”

“噢--”我耸耸肩,“我想,谁见了你都会喜欢的。”

“可那女人不喜欢我,真的。”她撤了撇嘴角,“当然,我也不喜欢她。”

“为什么?”

“她从不和我说话,她看不起我,”姗妹抬起眼帘,“你和她不一样,真的。”

我起身穿上外套,我能想像白楚心那副冷傲的样子,“怎么不一样?”

“她让人感到害怕,冷冰冰的,她总是穿黑衣服,外婆说她像幽灵。”

姗妹对我继续她刚才的话题:“干爸也不喜欢那女人,真的,他们吵过架,干爸说她是撒旦。”她仰起圆圆的脸蛋问我,“阿姨,撒旦是什么?”

“没见过。”我没对她解释撒旦是魔鬼。

我不明白金大瑞为什么称白楚心撒旦,但从这一点可以看得出,他们的关系的确非同一般。

姗妹的眼神流露出一种异样的神色,我感觉到她有心思:“你想对我说什么?”

姗妹抿紧嘴唇思忖了一会儿:“你说,干爸会娶那女人吗?”

我的心莫名地咯噔了一下,小女孩是不会随便提出这个问题的,显然她一定看到了什么,这是一个很敏感、很灵气的小女孩,她的眼光执拗,不容我回避。

“这个问题对你很重要吗?”

“是的,很重要,”珊妹一脸的认真,“我爱干爸,但我不喜欢那女人。”

“这么说你不希望干爸娶她?”

姗妹毫不犹豫地使劲点头,我发现这个小女孩极有个性。

“我在想,干爸一定很爱你,对吧?”

姗妹告诉我,在这个世上,除了外婆,她只有金大瑞一个亲人,自从两年前父母海上遇难后,金大瑞把她和外婆从小渔村接到孤岛安置了下来,“干爸对我比亲生爸爸还要亲,他每个星期都让人从城里送来最好吃的食品,在这里,我和外婆什么都不缺。”

姗妹还告诉我,金大瑞专门为她请了老师,每周来岛上为她上三天课,“下个月,干爸让我学弹钢琴,”她指着客厅那架豪华的德国进口名牌三角钢琴,脸上流露出一种幸福的满足,“干爸说,他让找成为全世界最幸福的女孩。”

我不明白,金大瑞为什么认了这么一个渔家女孩为女儿?

“姗妹,”窗外传来了外婆的叫唤,“去看母鸡下蛋了吗,外婆要给干爸和客人做新鲜蛋羹。”

“哎--这就去。”姗妹朝我亲切地一笑,“外婆做的蛋羹可棒了!”说完一溜烟跑了出去,“待会见!”

我走出小木屋。孤岛的清晨美极了,空气极鲜极鲜,我深深地吮吸着,五脏六腑顿时感到一种透彻的清凉纯净。岛上一片翠绿,棕榈树在晨风中轻摆着树梢,发出好听的沙沙声,和着海面上极有韵津的涛声,汇成美妙的大自然悦耳的旋律,极目望去,海天一线,鹭鸶与海鸥在海面上飞翔,天空一片纯净的蔚蓝,好一幅赏心悦目的风景。

我的心陶醉了。

在铺满贝壳的小路上,我和金大瑞相遇了,他那一身白色西装在一片蓝绿的背景下极为醒目和谐,“感觉如何?”

我说:“从没呼吸过这么鲜美的空气。”

金大瑞笑道:“那就常来。”说完他又补充了一句,“孤岛的航道对你永远是开通的。”

我避开了他那微妙的眼风,“很美,真的,有种置身世外桃源的感觉。”一种异样的感觉掠过我的心际,心,莫名地颤栗了一下。

“我很高兴你没把它形容为‘世外行宫’,”金大瑞朝我做了个优雅的耸肩动作,一副话中有话的调侃。

我明白他是在揶揄我曾有过的这种念头。

“干嘛不对外开放?”我问他,“记得你五年前买下这个孤岛是作为开发旅游目的的。”

“是的,可后来我改变了主意。”

“为什么?”

“因为一种精神上的需要,”金大瑞说,“难道你没有感觉到吗?”

他的目光落在小木屋上,“我还以为文学女人在这方面悟性最强呢。”

我知道他是故意在刺我:“你指的是小木屋?!”

“是的。”

我说,我也有过寻找“小木屋”的精神幻想--是幻梦,不是需求,因为我并不具备拥有它的经济条件。我想对他说出自己曾堆砌过这么一个精神宫殿,但因为那是我和东阳的梦想,便没说出来。

我只是不明白,我的梦想怎么和金大瑞的精神需要那么默契?

“知道吗,那小木屋完全是按我的构思设计而建的。当我有了小木屋的幻想后,我就在想,它应该是一块净土,如同它的岛名一样--孤岛。既然上苍赋予这小岛为孤岛,那它就有孤寂不受喧嚣骚扰的权力,你说对吗?”他的眼光沉迷而又清纯,在太阳的折射下,我仿佛看到了他那海一样湛蓝而又充满梦幻的内心世界。

“五年前,我买下了这个孤岛,当时整个岛屿光秃秃的,我是在一次海上游玩发现这个岛屿的,我们乘的游艇出了点小故障,便停靠下来,我上了岛,无意漫步时,偶然发现岛的半山腰有一块天然蓄水池,”他指了指不远的半坡,“就在那,待会儿我带你去看,这蓄水池像新疆的天池,里面储满了雨水,当时我并不知道是雨水,以为是海水渗上来的,无意中俯下身点了一点往嘴里一尝,是淡的。

就在那一瞬,我萌发了买下这块岛屿的念头。有淡水就可以种植树木,有了树木这个小岛便有了灵气,小岛四面环海,且离海阳市不远,在这里开发海上旅游点绝对吸引游人。我到过澳大利亚,那个国家就有许多这样的旅游点,很赚钱。赚钱,是我买下这个岛屿的最初念头,别忘了我是商人,”他停顿了一下,朝我笑了笑,“第二天,我便进行了实地考察,有人向我推荐了一位具有岛上种植经验的渔民,这个人就是姗妹的父亲。是他和我一起上岛进行考察的,小岛不大,方圆只有一公里半,他对我说,只要用两年时间,就可以使小岛变成我那座潇洒别墅周围的棕榈树荫,而且,这个种植任务只要他和妻子两个人就能完成。我信任了这位让我第一眼就有好感的年轻渔民,他聪明、勤奋,又懂得种植和规划,不到两年时间,他便和妻子在小岛上创造了今天我们所看到的奇迹,只是那时棕榈和椰子树还没今天这样高大。不幸的是,就在小木屋开始动工时,他们遇难了,那是个连续风暴的日子,夫妻俩为了给岛上盖小木屋的工人送食品,顾不得风险,划着小舢板,当时,有人劝他们等退了风暴再送,但他们认为,岛上的食物已中断了两天,没有食物,工人们便无法工作,他们这么做完全是为了我,我希望小木屋早日落成。就这样,他们被风暴掀翻了小舢板,无情的海水卷走了他们。”

金大瑞说到这儿沉重地一叹,我从口袋里取出烟,他也要了一支点着,现在,我明白了姗妹为什么称他干爸的原因了。

“也可以说,不把孤岛作为旅游点和他们的遇难有关,为了他们灵魂的安息,我在小岛上为他们立了碑位,我在想,他们一定喜欢宁静,于是,我把姗妹和外婆接上岛,这样,他们的灵魂就不会感到孤独了,”金大瑞长长地吐出一串烟圈,“让我高兴的是,我们相处得相当和谐,姗妹乖巧可爱,外婆勤劳慈祥,孤岛有了老人的照料,每次上岛,我都感到一种回家的温馨。对我来说,唯有孤岛是真实的,只有在这里,我才能真正找到自己,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片世界。”

金大瑞的话使我产生了一种职业的本能反应,“对你来说,哪个更重要--我指的是孤岛和潇洒别墅?”

这个问题着实问住了金大瑞,他的反应是沉默,继而摇摇头,“我很难说清哪个重要,真的。”他把烟蒂扔了,把目光转向我,“但我要说的是,自从走上了孤岛,走进了我的小木屋,我的头脑第一次产生了这样一种想法,那就是赚钱井非我生活的全部。我不想隐瞒你,在这之前,我认为活着只有一个目的--赚钱。”

“是吗?”

“是的,你这一问问得好,想想,似乎可以回答,从某个方面来说,孤岛的这片世界对我更重要。”金大瑞把目光放牧大海,好一会儿,他开口道,“米路,告诉我,你认为我改变把孤岛作为旅游点是对还是错?”

我思忖了一下,这不是一个用对或错来回答的问题,“它是一个人的追求,一种选择,是受追求价值观念所决定的,就我而言,这样的世外桃源就像童话,在这里,我反而找不到真实的自己。”

“为什么?”

“也许是因为我并不拥有它的原因吧。”

“这话说得很实在,”金大瑞冲我笑了笑,“就这个问题,白楚心和我吵了无数次,她说我放弃将孤岛开放为旅游点是一个天大的错误。”

“少了一笔可观的收人,对吗?”我知道,金大瑞的东方环球跨国集团公司财政由白楚心一手统管,她是一个精明的商人,无疑不会同意金大瑞这么做。

“她做过预算,孤岛的旅游收入每年纯收入可达一千万。”

“可你还是放弃了。”

“是的,我说过,赚钱并非我生活的全部。”

“恕我直言,就因为这,你们--”我朝他做了个心照不宣的怪相。

“如果你真的对这件事感兴趣,那我实话告诉你,我从来就没有娶她的念头。”

“又是一个意料之外,但却不合情理。”

“是的,所有的人都认为我们是天生的一对。”金大瑞自嘲地一笑。

“难道不是吗?”

“那是因为你不了解她。”金大瑞深深地吐出一口气,“你不明白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不!你个明白,更不知道她在我心目中是个什么形象。”

“我知道。”

“是吗--说出来我听听。”

“撒旦。”

金大瑞一怔,但很快便反应过来了,“这么说,你见到过姗妹了?”

见我不置可否,他接道,“那么你也一定知道了她在孤岛不受欢迎?”

“可这并不影响她在潇洒别墅的地位,对吗?”

“我很高兴你开始在意起她来了,”金大瑞一下捕捉到我微妙的情感流露,“如果我没说错的话,姗妹一定喜欢上了你。”

“她很可爱,清纯得像大海。”

“这是你们的共同点。”金大瑞接过我的话,“我爱她,我想尽一个父亲的义务和责任,她很聪颖,灵气,但敏感,个性很强,这点也和你一样很相似。”

“怎么突然拿我和她作比较?”

“没别的意思,”他说着伸出左臂轻揽我的腰,这个动作在他做来很随意,让我感觉的是一种亲昵而不浪漫,“走吧,我带你在岛上转转,这里的每一处风景都让我百看不厌,一句话,它令人赏心悦目。”

我们像老朋友似的漫步着,孤岛的风景的确美不胜收,作为旅游景点,它无疑是一流的。

在离淡水池不远的一个小半坡上,我看到了一位老妇人正弯腰在一片种着西红柿和青菜辣椒的地里忙乎着,我猜她准是姗妹的外婆。

“是妈妈,”金大瑞拉着我向老人走去,“她姓王,你可以称呼她王妈妈。”我们走到老妇人面前。

“妈妈,”金大瑞亲切地叫道,并为我们彼此做了介绍。王妈妈抬头挺直了腰板,这是一位典型的渔家阿婆,一脸的慈祥善良,风吹雨淋日晒在她的脸庞上烙下沧桑的皱纹和道道坚韧的沟壑,你很难想像一位七十岁高龄的老人还有如此硬朗的身板和清亮如海水的眼神,她一手托着衣襟,那里面兜着几个鲜亮的西红柿和一些青椒,一手轻轻将滑落在额前的发丝向耳边拢了拢,“刚才听姗妹说了,很高兴你能来,金大瑞可是难得带客人来的。”她说着祥和地上下打量着我,“别急着回去,多呆两天。”

“早饭做好了,是鱼片粥,还有清蒸虾饼,鸡蛋羹,回去吧,姗妹在等着你们呢。”王妈妈朝我摆摆手,“别客气,姑娘,就当是自己的家。”

“一块回去吧,妈妈。”金大瑞要帮老人拿菜。王妈妈拒绝了,“好好陪客人,你的胃怕冷,饭冷了要闹疼的。”他们俨然如亲生母子。

我们下了坡,走上了通往小木屋的贝壳小道,阳光下,小木屋宛若童话中的宫殿,那塔式的尖顶,一扇扇漂亮的小花格窗,如梦如幻……当小木屋近在眼前时,我发现了面朝大海的小凉台,紧挨凉台有一间向外探出的朝南房间。我的心猛一激灵,五年前,我堆砌的宫殿就有这么一间房间--它几乎是我幻想的那个宫殿的再现。

我不由自主地停住了脚步,那瞬间的惊怔没有逃过金大瑞的眼光,“告诉我,米路,昨天晚上,就在这里,你也是这样的一种神情,我能知道为什么吗?”

我恍惚极了,莫名的困顿使我下意识地眯缝起双眼:“那靠凉台的房间是书房吗?”

“是的,”金大瑞流露出惊奇,“你怎么知道?”

我没有回答他,五年前我和东阳在沙滩上营造的梦幻宫殿竟与孤岛上的小木屋相吻合--是大意,还是巧合?

这是否预兆着什么?

这小木屋是我和东阳的梦幻宫殿呀!

我整个儿一片空白。

“嗨!米路,”金大瑞的声音使我返过神来。我定定地看着他,有种思维断裂的感觉。

好一会儿,我才恢复了常态。

金大瑞使劲地一抿下唇:“知道我在想什么吗?”他看着我,“就在刚才那会儿,我有一种被排斥阻隔在外的冷落感。”

我明白他在指什么。

我的目光再次落在小木屋上,我问金大瑞,这个小木屋他是怎么想出来的。

“可以说是一瞬突发的灵感,或者称之为一种幻想,”他回答了我的提问,“怎么--你好像是--莫非你在哪里见到过?”

“是的,见到过。”

“见鬼--在哪里?”金大瑞眉心一蹙,一脸的困惑。

“和你开个玩笑,”我笑了笑,“也许在梦中。”

“是吗?”金大瑞眼睛一亮,“如果是这样,那就太绝了。”

“为什么?”

“建造小木屋的瞬间灵感来自冥冥之中梦的托付,我的潜意以中一直认为,这小木屋并不属于我一个人,甚至可以说它完全是为了另一个人--一个充满幻想和孤独的人。”金大瑞说到这儿停顿了一下,“你说得对,就我的风格而言,我属于潇洒别墅,因为我是个讲究现实的人,小木屋只是我灵魂的一种问往,一种精神需要。

说的了,是我逃避世俗的丑陋,让灵向作短暂歇憩的世外桃源,也就是说,我并没有真正拥有它。”

我从金大瑞的眼里看到了一种奇异的光波,这光波使我迷惑,自从上了这个岛屿,我就一直处在一种半梦半醒的氛围中,“你想说什么,金大瑞?”

“拥有它的应该是你,为什么不是这样呢--既然你早已在梦中拥有它。!”金大瑞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那绝不是为了讨好一个女人的承诺,他与我之间发生的这一切俨然是一种缘,很微妙,全然不是用语言能诠释的,而是用感觉。

我避开金大瑞的目光,确切地说,是在抵御一种梦幻的诱惑。

“你常来这吗?”我问。

金大瑞摇摇头:“不常来!”

“为什么?”

“问得好,”金大瑞的目光透着一种理智的复杂,“小木屋造好的时候,我有过一辈子隐居孤岛再不回潇洒别墅的打算,而且,也确实长时间地放弃了公司的一切住在小木屋,”他停顿了一下,脸上掠过一丝无奈的清醒,“但是,人生并不存在真正的世外桃源,也许,这就是现实的残酷。”

这番话他说得很沉重,我能觉察到他精神上的一种断裂,一种矛盾,但我承认,当时我并没有悟透他这番话的哲理。有好一会儿,我们踱着步默默无言。

莫名地,我感到一种凝重的悲凉。

“你很现实,对吗?”

“是的,”金大瑞冲着我神秘地一笑,“而你却整个儿地理想化了。”

“那我呢?”姗妹不知什么时候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扬着那张天真纯朴无邪的脸蛋。

“干爸爸希望你介于这二者之间,”金大瑞来昵地托起她的下巴,“既别太现实,也不要太理想化,好吗?”

姗妹把目光移向我,极具个性。我不知道金大瑞将如何安排她的明天,但小姑娘那执着的眼光告诉我,她的命运是不会被任何人所左右的。

事实证明我的预感是正确的。就在我离开孤岛的时候,姗妹附在我的耳旁悄声道:“米阿姨,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说吧,只要我能办到。”

“我想离开这里到城里。”小女孩眼里闪着炽烈的梦幻之光,见我没回答,她一脸执拗地加重了语气,“你能办到的,因为干爸会听你的。”

“噢?你就那么自信?”我发现这小女孩的观察力相当强,她有着与年龄不相适应的成熟和心机。莫名地,我对她产生了一种刮目相看的感觉,她也不应该孤寂地生活在小岛上。

“好吧,我答应。”

“你真好!”她大人般地使劲攥了攥我的手指,我能感觉到她发自内心的渴望--一种充满梦想的渴望。这一刻,我有一种感觉,姗妹的未来决非金大瑞所能左右的。

当天下午,我离开了孤岛。但我的命运,从此却和孤岛结下不解之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