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共产党镇江史(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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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巩固和建设(4)

1942年3月,中共(京沪)路北特委又在以丹阳至镇江段为重点的无锡至龙潭的京沪铁路两侧各5公里的地域范围内建立了中共铁道工作委员会,以汪云龙为书记,董必成为副书记,委员有朱毅,王直(即王元清)、谈宇,后又增补郑锡兰、胡汉、顾行、印群。主要任务是通过在这个区域内开展日伪军工作、伪乡保长工作、情报工作和党群工作,变敌占区为同情区,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铁路南北交通秘密交通线的通畅无阻,保持与上海中共秘密组织的联系。确保上海地下党和敌后根据地来往人员上下火车的安全。中共路北特委为了便于开展工作,从丹阳的丹一区划出部分地区成立练湖区,从山北县划出第一、第四区的部分地区,又从山南县划出第七区(改称辛胡区)归其管辖,下辖辛胡、河西、练湖(后并人河西区)3个区委和上党、荆村至陵口段、戚墅堰至洛社段3个工作组以及1个交通站(含5个联络点)。这里除黄墟东南部丘陵山区外,都在敌占区活动,从丹阳火车站到镇江南门火车站铁路沿线两则,共有日伪军据点18个,其中日军据点7个、伪军第八团据点4个,伪镇江县第四区自卫总团据点7个,可谓3里一碉、4里一堡。铁道工委与沿线武进、山南、山北、镇句县委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开展工作,确保新四军和根据地干部过往铁路、运河的畅通与安全。铁道工委大力开展统战工作,在以往挺进纵队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争取、利用驻辛丰的伪镇江县第四区自卫总团团长赵秉伯,打通了以辛丰镇为中心,东到黄墟、西到西山背、后北的又一通道。铁道工委还深入到丹阳火车站内部开展工作,发展副站长张世益等7人人党,在新丰火车站也发展了3名职工人党,从而有效地控制了这两个火车站,为铁路两侧张官渡等秘密交通站开展工作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铁道工委在活动区域内建立和发展地下党组织,经过将近1年的努力,发展党员100余名,加上原有的党员,到1943年底,辖区内共有党员200余名,培养当地干部30余人,积极分子500余人,辛胡、河西两个中心区绝大多数的乡都有了党员和抗日积极分子。

中共长江工委、江镇县委和铁道工委的建立并积极开展工作,进一步拓展和巩固了长江走廊,使丹北地区在新四军执行各项战略任务中,更加充分地发挥了战略通道的作用。1942年12月30日,新四军第一师第二旅和兴化、盐城独立团。共2000余人,从苏中南下到达江镇地区,在江镇县委和办事处的全力支持、配合下,部队安全通过各个伪据点,按计划迅速登上数百条民船,分路渡过长江,顺利到达江南口岸。不少战士说:“这里过江真奇怪,伪军给我们站岗、押船,还给我们提灯笼照路!”1943年1月10日,南下部队途经辛丰镇越运河、过铁路时,铁道工委负责人汪云龙、董必成坐镇指挥伪军给新四军提供种种帮助和方便,全力护送大军安全迅速地通过其防区,进入茅山根据地。1943年2月9日,新四军第一师所属抗大第九分校1200余人。分3批从苏中渡江南下,江镇县委组织了数百条民船和大量芦苇、稻草、门板等物资在江边等待,部队一到即秩序井然地开航,从三江营等渡口经扬中渡江南下,又在吕城附近通过铁道工委的全力配合、支援,安全通过铁路、运河两道封锁线,进入茅山地区,到达新四军第十六旅驻地。在1941年秋至1945年6月期间,还有10余批每批百人以上的新四军部队经此秘密交通走廊转战大江南北,至于接应护送三五人一组、10余人一批零星分散行动的从各敌后根据地和上海等城市中共秘密组织派遣的工作人员及知识青年则更频繁,仅经铁道工委系统接应的由丹阳、新丰两车站进出的前往根据地的城市知识青年即达200余人。同时,还出色地完成了接应和护送谭震林、邓振询等党政军重要领导干部的任务。长江、铁路、运河南北交通走廊的安全畅通,对坚持和发展大江南北敌后抗日斗争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第三节普遍发动和组织农村广大群众

一、整顿和发展各界抗日群众团体

1938年7月,镇句金丹四县抗敌总会成立后,镇江敌后各地在新四军战地服务团和民运工作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普遍建立起了农抗会、妇抗会、青抗会、工抗会、雇工会和儿童团等抗日群众团体,有的如农抗会、妇抗会等还自上而下地建立县、区、乡的领导机构。1939年冬,句容县农抗会成立。1942年4月,丹阳县农抗会成立。同年7月,茅东县农抗会成立。1939年4月,中共丹南县委成立后,积极组织贫苦农民开展减租减息和向地主富农要求增加工资的斗争,并在丹阳地区成立了镇江敌后第一个县级雇工会领导机构。农抗会即农民抗敌协会(抗日救国会,下同),是偏重于中年农民参加的抗日群众组织。以贫苦农民为主体;妇抗会即妇女抗敌协会,以青年妇女为主体;青抗会即青年抗敌协会,是青年农民参加的抗日群众组织,以区、乡一级民兵为主体;工抗会即工人抗敌协会,是集镇、乡村木匠、瓦匠、理发匠、铜匠、机匠、裁缝等手工工人参加的抗日群众组织;雇工会是专门由贫苦农民中的雇工参加的抗日组织:儿童团则是以学校或村为单位组织的少年儿童抗日团体。这些群众性的抗日团体,在协助新四军和地方武装开展抗日游击战争,开辟、建立抗日根据地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即使是儿童团员也常以放牛割草、走亲戚作掩护,出色地担负侦察敌情、传递情报等任务。特别是在苏南新四军主力北渡后的反扫荡、反磨擦的抗日反顽斗争中,各地抗日群众团体更是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1941年,各地在加强党和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同时,也认真、全面地从思想上、组织上对于抗日群众团体进行了整顿。经过这次整顿,有的地方抗日群众组织由于种种原因已经停止或基本停止活动的,健全了组织领导,恢复了活动;大多数组织通过深人动员,吸收了更多的农民群众参加,进一步巩固并扩大了队伍。许多地方还以小学教师为主体,吸收农村广大知识阶层参加,普遍组建了文化教育界抗日救国会(简称文抗会或教抗会)。镇江山北县文抗会成立于1941年2月,同时该县第一至第五区各区都成立了区文抗会,各乡也成立文抗小组。文抗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各种抗日宣传、递送情报、动员组织农民上夜校学文化。文抗会有时也行使教育行政领导的职能,如组织教师学习和培训,编写、审定和翻印抗日教材和改造私塾等。1942年9月。丹阳县抗日民主政府在柳茹村召开全县教师大会,到会教师100余人,成立了丹阳县教育界救国联合会,选举产生执行委员5人。

随后各区也相继建立区教抗会。各地文(教)抗会及其指导下开展活动的儿童团,在宣传抗日,鼓舞斗志,抵制敌人的文化教育,推行抗日教育和新民主主义文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942年,镇江敌后各地全面开展的减租减息和增加雇工工资的运动,在更大层面和更高的层次上,推动和促进了各地各级抗日群众团体的进一步健全和发展,特别是各地又普遍建立了雇工抗敌救国会,从而进一步在广大农村中普遍树立起了基本群众的优势。

二、开展减租减息运动

减租减息政策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战时期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推动包括地主、士绅在内的全民族抗战的重要举措。抗战爆发前,镇江地区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是十分苛重的,手段也多种多样,无所不用其极。地主租出土地,一般的地租率在50%左右,加之地主往往实施虚田实租、老秤大斗收租、吞没预付租金押金等五花八门的盘剥农民的手段,实际地租率高达70%左右。

高利贷的剥削更是惊人,一般季息率达30%-50%甚至100%以上,贫苦农民苦不堪言。因此,正如中共中央1940年2月在《关于目前时局与党的任务的决定》中指出的:“要认真实行减租减息与改良工人生活,给民众以经济的援助,才能发动民众的抗日积极性,否则是不可能的。”

为了广泛发动和组织农民参加抗日斗争,早在1938年10月,驻茅山地区的新四军第一支队司令部、政治部即发布了减租减息布告,明确规定“概照原来租额减低二成半交纳”(即二五减租);“收成特别荒歉者,得由主佃双方会同乡保长及农民抗敌协会,按照当地情形,斟酌再减之”;“灾区内之灾民(指公路附近而言),租稻尤须特别减折,利息全免”;“地主不在家,租稻由地主托人代收者,一律拒绝”;“平常借款利息,须按照政府规定年利最高不得超过20%”;“凡本年所借米稻利息及放稻债麦债者,亦以按照年利二分为原则”;“借米借稻者,一律还稻,不得将稻折钱,计钱还稻”:“十分贫苦无法还债者,得由债务人邀请乡保长会同农民抗敌协会,向债权人商量延期归还本利”等等。此后,随着抗日游击战争的胜利发展,镇江敌后地区的减租减息运动即逐步开展起来。

从1938年秋到1942年冬,镇江敌后地区的减租减息(简称“双减”)运动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从1938年10月至1939年底是初步发动阶段。当时根据地还处于初创阶段,抗日民主政权尚未正式建立,“双减”运动仅在共产党、新四军力量比较强的少数中心区和基本区开展。新四军派出战地服务团或民运工作队、组,深入乡村发动组织群众成立租息调解委员会,实行“双减”。在广大敌、顽、我三角斗争激烈的游击区、边缘区,一般仅作“双减”政策的宣传工作,并不真正实行。即使部分乡村开展“双减”斗争,范围也比较小,且多为时断时续,执行政策力度也不大,多数并未达到减租两成半的要求。

第二阶段,从1940年至1942年是全面开展阶段。1940年镇句金丹、镇丹武扬和江当溧句四县抗敌总会均代行县级抗日民主政权的职能,区、乡、保基层政权也基本建立。皖南事变后,进一步加强了根据地政权建设,各地正式建立了县和县以上的抗日民主政权,县以下各级基层政权也得到进一步的加强或改造,这就为全面开展“双减”运动创造了条件。特别是1942年。镇江敌后抗日斗争形势基本稳定,是年3月苏南区行政公署又颁布了《苏南行政区处理土地问题暂行条例》,重申了实行减租减息的各项基本政策;苏中区行政公署也发出布告,向广大人民宣布抗日民主政府的“双减”法令和破坏“双减”的惩罚条例。当年,茅山和丹北各地各级党政领导机构都把开展“双减”运动作为一项重要的中心工作来抓,使镇江敌后的“双减”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无论是工作的广度还是发动群众的深度及其成效,都远远超过以往任何一年。

减租减息既是一场经济斗争,又是一场政治斗争。各级党和政府为了全面深入地开展这场斗争,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工作。各地十分重视培训骨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党的减租减息政策,还针对一些佃农、雇工害怕减租后地主拔田、想增加工资又拉不开情面的思想,组织民兵骨干和贫苦农民现身诉苦,算地主租子重、高利贷、青贷和租贷的账,弄清究竟“谁养活谁”、“谁依靠谁”的道理,提高思想觉悟,激发按照政策向地主进行说理斗争的自觉性。1940年夏,中共丹北中心县委通过调查研究和试点,针对存在于党内和干部队伍内的思想阻力,专门发出了关于放手发动群众,实行减租减息、交租交息的文件,着重强调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实行“二五”减租,并在文件中严厉批评了对“双减”抱有抵触情绪的某个富农家庭出身的区委书记。在1942年的“双减”运动中,各地最高党政领导机构都多次召开县委书记、县长会议,统一思想和工作部署。各县也相继召开有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向上层人士耐心宣传解释“一方面减租减息,一方面交租交息”的政策,消除他们的各种思想疑虑。丹金武地区的金坛县政府还印发了1000份关于“二五”减租的单法法规。同时,各地党和抗日民主政府大力发动农抗会、妇抗会、青抗会、文抗会、儿童团、民兵等团体大造声势,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觉悟,积极支持和投入“双减”斗争。不少党员、干部带头动员自己的亲属实行“双减”。中共扬中县委宣传部长杨丞民的祖父和县军事科长印世庸的父亲都是当地有影响的士绅,经宣传动员,他们带头实行了“二五”减租。该县八桥镇开明地主金文彬有田百余亩,他率先减租,带动了周围许多地主陆续投入减租减息的行列。

为了正确有力地领导“双减”运动的健康开展,各地县和县以上党政机构领导高度重视进行“双减”试点工作。丹北中心县委书记陈光亲自带队深入丹阳界牌农村试点,调研主佃关系,宣传“双减”政策,发动贫苦农民投入“双减”运动,教育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党员、干部带头实行“双减”,动员业主以“双减”的实际行动为抗战出力作贡献。茅东县抗日民主政府在认真进行了几个月的试点后,于1942年1月颁布了实行“二五”减租的布告,将“双减”

政策交给群众。为了减少阻力,确保减租减息运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党组织和农抗会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重点减租对象,如句容的孙空清、贡孝云、王泰隆和丹阳的施通吉、金坛的朱庆寿等地主,组织佃农联合请愿,建立评租委员会,并由政府出面进行调解,达到“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目的和效果,把运动不断引向深入。

镇江敌后的减租减息斗争认真贯彻了以下一些原则:1.出租人之土地,不论公地、私地、佃租地、伙种地,一律照原租额以减收25%为原则。2.因水旱虫灾而歉收者,除减租外,并应照平时惯例再打折扣交租。如收成全无者,一律停交地租。3.公田、社田、族田,一律取消转佃关系,由佃户直接向管理机关或法定管理人承租。4.贫苦的抗属、穷苦无依靠的鳏寡孤独,及土地不多又无力耕种的小学教师、自由职业者,在减租后所得收入无法维持生活者,经调查属实,得斟酌主佃双方实情,给予少减或不减。5.鼓励主佃双方订定长期契约,减租后出租人不得借故拔田。如契约未满,出租人确实生活困难,在能保持耕地原有生产而又自己耕作的条件下,经承租人同意,可收回一部或全部自耕。6.契约期满后之土地,出租人有自由处理之权,但地主收回土地,须于收获前3月通知承租人。原承租人十分穷苦者,应由政府召集双方加以调解或延长租期,或退佃一部分。7.凡出租人、债权人依照“二五”减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