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村庄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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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乡村之恋(3)

夜静更深的时候,墙角的蟋蟀晚晚唱响挽歌,秋虫作为伴奏从不甘落后。有月亮的夜晚,月色如水一般穿过打开的窗户,落在房间地面上,一片雪白,犹如下雪的冬天,竹林在晚风中婆娑,那响声格外使无眠的夜晚分外凄凉。

在心情好的时候,听风舞竹梢,那份意境,那份美妙动人的乐章,是语言无法表达的。

望着穿过窗户的月光,听着竹林摇曳,眼睑酸酸的,眼泪很不适时宜地落下来,心早已变得刚硬,原来还有眼泪,梨花带雨是多么美的自然景象,泪如梨花的时候心却碎成一片一片,不论多高明的裁缝也无法缝补这种缺陷。

在这样的夜晚,想遥远的情人,想他不能给予的爱情,想命运多桀,想着想着就泪如雨下。

成年人的生活是十分无味的,我渴望自己永远也长不大,永远停留在童贞世界里,就仿佛小时渴望长大一样地渴望永远停驻在童年时代。

生活在城市,总十分厌倦,渴望远远地逃避,一旦变成事实,避到乡村,精神更苦闷,人其实不可以完全脱离现实,也不能够完全脱离了现代信息。

在乡村过着单调的乡间生活,内心十分渴望了解外面的世界,那感觉就仿佛一个明眼人,突然由于外在的因素,眼睛看不见东西了,一片黑暗。

我很生气,生自己的气,我成了一根废柴,其实还没有废柴实用,废柴起码还能燃烧,发光发热,而我,就是一个怪物,毫无用处。

消极是最坏的东西,偷偷磨灭一个人的意志,当我察觉了的时候,却消沉地不愿恢复清醒。

郑板桥说“难得糊涂”。这句话被无数人引为人生的经典,糊涂是一种福分,只是其糊涂非彼糊涂,我也就不感觉到糊涂时候的福气。

人不能过分地追求一样东西,结果会发现,自己最在意的却永远无法追到手,或者永远无法达到彼岸,佛说有生有死为此岸,无生无死是彼岸。

我的过错是对每样事情太认真,人生本是一场游戏,太认真破坏了游戏规则,也就注定我一辈子不会活得快乐。

我总不让大脑空闲,为怕想太多,一个人不思想是废物,想太多就变成了胡思乱想,从城市跑到乡村,拎着电脑,以为躲避了纷扰,可以不想太多,却是事与愿违,又想太多了,悖论地,从城市里逃避到乡村玩游戏,想想也可笑。

腰椎非常疼痛,无法忍受,这是久坐不动的后遗怔,但我不爱惜身体,精神与躯体,我更在意精神。我不敢说把生命看透,那是无耻,却总以为一个人活着不宜太长命,活到五十足够了,如果不幸,五十之前被上帝召唤了,心安理得,否则,活到五十是完全对得起一生,年老后疾病缠身,确实不会让人感受到生命的可爱,或者说珍贵。

我要抛弃我的乡村,永远地抛弃它,不管它在梦中多么美妙,或者让我多愁善感,忧肠百折,也要抛弃它最初的纯洁。我在一片没有污染,没有虚伪,不浮夸的乡土出生成长,大自然给了我最清新的空气熏陶长大,以为培养了一粒好种子,投入社会后,却不能免俗地混染,把原始的白涮成杂色,由里而外,再也找不到田园气息。甘甜泉水抚养我长大了的乡村,我要抛弃它,投入外面龌龊的洪流,同流合污去。

我要学着鲁迅先生的口吻对我的乡村说:别了,我的乡村,别了,抚养我长大的土地,别了,我要把我的最纯最真的心留下,只带一个空了躯壳走,当有一天迷失方向的时候,再回来把心装进心窝。

别了,乡村,不留恋的热土。

随风而去。

2010年冬天,很冷,是不是冷,我不敢说,南方的冬天怎么说冷不到那里去,但是我以为很冷,从2007那年冬天开始,我就觉着了南方的冬天的冷,在2007年之前,我以为南方是没有冬天的。

因为那时候我还年轻。

可见的是真的老了。

即使如何否认事实,风霜已经把曾经年轻丰润的脸刻上一道道痕迹,抹也抹不去,那就是岁月蹉跎。

2010年整年倦居在乡下,每天和小侄女小侄子们玩,也逗一逗小黑狗,小时候被狗咬过,其实心里挺怕狗,小黑狗特别温顺,对家人好得不得了,小侄子老是抓着它的尾巴拼命地在后面拖,我挺担心小黑狗会生气了回过头来咬小侄子一口,然而,它从来不做这种令家人痛恨的事情,即使挣扎,既不叫也不龇牙咧嘴,真是一条好狗,心里十分喜爱小黑狗。它每天早上最爱干的事情就是追着小侄子亲他的嘴巴,小奥林每次都被它追得躲在桌子底下大叫:“它要亲我的嘴了。”我们看了都好笑,不管看到谁起床,它都兴奋地跑到跟前摇头摆尾,表示对主人的依恋与狂爱。后来,把小黑狗卖了,主要是小黑狗慢慢长大,喜欢到处乱跑,我们担心它被偷狗的偷走了,更担心它被人杀了吃掉,即使知道买走它的人也许有一天还是会杀掉小黑狗,但是,我们都不愿面对它的死亡,只好卖掉。

直到现在,我还时常想念小黑狗,它的名字叫旺旺,我有个外号叫旺财,这是在海上世界上班的时候曹宁取得绰号,所以叫它旺旺。

冬天,干冷的风把竹林吹得沙沙作响,黄了的竹叶在冷风中吹落一地,门前种的龙眼、芒果、石榴树全被霜打得干如柴火,一点就能着。

我老是躲在房间里,一步也不肯迈出家门,有太阳的时候,便搬张竹椅坐在竹篱笆下背风处晒太阳,冬天有太阳晒暖是很惬意的。

这个时候我在写中篇小说《彼岸花的眼泪》,结局是把自己写死了,在三途河边除草,其实本无草,只是凡人眼中,满眼看去皆是草,除了生生了除,永远除不完。写好了的时候自己落了泪,因为写得是内心感受,一种自怜自伤。同时写另一中篇《伊人》,这篇是完全空想出来的,开头写得很顺,写到第二十章的时候,又开始变懒,不想写了,直到现在也没写出来。

2010年冬天,最冷的时候,完成《彼岸花的眼泪》,因为怕冷,都是坐在床上盖着被子修改的,时常搓着双手自言自语道:“要是有个炉火就好了。”冬天,我十分欣赏坐在炉火前取暖的图画,拿着书本,偶尔读几行,再往火炉里丢几个番薯烤着吃,听北风在屋外呼啸嚎叫,想必十分美妙丰足。

记得小时候冬天还经常烤炉火,后来,火炉就没了,渐渐再也没有在冬天看见哪家生炉火的,也再没有看见某个老人在黑黑厚厚的棉袄下藏着个小火炉走在路上的。

如果真有个火炉的话,我不单止要烤番薯吃,还要烤肉吃,我喜欢烤肉,喜欢闻到肉在碳火下散发出来的浓香。当我想念着火炉的时候,开始写散文《乡村之恋》,准备写二十小节,我总有无限广阔的宏图大志,最终的结局会击败所有梦想,脑子里预定了无数的关于村庄里有的东西,即使是狗尾巴草,在成人的世界里,想象到童年的那翻光景,也是妙不可言的,最终只写了九小节,不想往下写了,那多没意思。

回过头去看乡村,它已经不是小时候记忆中的村庄,那时候,乡村田野丰富的如同一个天然的果林,遍地是种类繁多的野草野花野果子,那时候,没有那么多药物,生病了,老一辈的长者,都知道去田埂上抓草药煎水治病,吃几副苦味无比的草药水,大有药到病除的功效。现在,新一辈的多数都不懂得草药的功能,其实,即使知道了,也是一种伤痛,在短短的十年二十年间,乡村田野的野草种类已经被人为破坏,绝迹了很多,市面上生产了太多的除草剂,人们除掉的不是草,是生态平衡,当一种草绝迹后,另一种草因生态琏的关系,也跟着绝迹。

小时候,每当阳春三月,即使还吹着凛冽的北风,一眼望去,田野一片绿色盈盈,五颜六色的野花开遍每一个角落,金翅膀的小蜜蜂,花色、粉色、黑色、彩色、白色的蝴蝶围着盛开的野花跳舞,那翻景象,如果不是在乡村长大的孩子,不是经历过还没有完全被人类文明向前发展毁灭前的那种纯自然景观,是无法想象以及回味的。那个时候,小溪边,田涧里,屋角后,到处是盛开的美丽的野花,如果你看到了自然的景象,即使是人工培育出来最美丽最硕大的花种,也绝比不上那自然地开放在田野间的野花的美色。现在,即使生活在乡间,也只能在梦中看见,或者在想象中回味,乡村的田野,或者说自然界赋予人类最富裕的遗产,在人类的贪婪下,消失不见了。

现代文明毁掉的远远不止这些,社会越向前发展,科技越发达,大自然付出的代价也就越大。我们在自掘坟墓,将来有一天,地球末日,科学家会把人类送上另一球体火星去,火星与混沌初开时的地球一样,展现了它无与伦比的慷慨,然而,终将有一日,同样被地球人毁灭,那么,那个时候,地球人何处去安身?

小乡村的印象是深刻的,小时候,我的乡村是十分美丽的,不因为我在那里出生成长,而以为它是美丽的,因为大自然的慷慨大方,小村庄在幼小的心灵里烙印了无限的美与纯洁,连泥土都散发着清香。

我离开了村庄,也许永不回去了,我不去看它,让它遗留在脑海里,偶尔出现在梦境中,那也是一种美丽。

曾经拥有。

离开乡村,总觉得对乡村有说不出的眷恋,不是眷恋乡村,是眷恋逝去了的童年、少年。

其实生活在乡村,我一点也不喜欢乡村生活,沉闷、孤寂、闭塞。一大早被竹林栖息的小鸟吵醒,啾啾的鸟鸣就在耳旁,我把脑袋埋在枕头底下,躲避它。晚上睡觉又受到墙角蟋蟀的扰,两耳嗡嗡,不得清静,是因为太静了,耳朵反而太吵。南方的儿童是不玩蟋蟀的,所以对墙角鸣叫的蟋蟀生不出爱恋。

乡村在记忆深处是永不磨灭的,不管时光过去了多少年,不管生活在乡村的时候是如何不耐烦,然而,一旦离开,对她自然而然生出无限的眷恋,这份眷恋一直隐藏在内心深处,不为人知地长驻不去。

大概是太多愁善感,生出诸多感慨,这不是一件好事,逝去的必将永远逝去,何必怀旧,况且也没有什么真正值得念念不忘的。

我嘲笑自己,永远生活在悖论里。

但是,我还是很爱我的乡村,像爱初恋情人一般地思恋着她,我以为她永远是最美的,即使她破落、荒凉了,我还是爱她。

乡间小路不再是从前的乡间小路,小学校已改变了旧模样,轻唱老歌的小河流也不再歌喝,老屋檐下的燕子巢,什么时候被风吹落地上,被雨水冲走,不复存在,鹅卵石小径,早已埋没在杂草丛中,门前的老梨树,开了一树又一树的白梨花,如今也枯萎了。

当童年过去了的时候。

梦中的乡村依然是旧模样,而我,正是那个扬着狗尾巴草赤足跑过鹅卵石的孩子,清脆的笑声永久回荡在时光隧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