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自主与和谐:莱布尼茨形而上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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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个体的独立自主(8)

正像每一单子有知觉一样,每一单子有欲望。但是,莱布尼茨关于欲望的直接论述较少。他给欲望的一般规定是:“欲望是从一种知觉到另一种知觉的倾向。”他把它理解为一个事物指向或追求其目的的东西,因而把它看作是单子的“内在本原的活动”,看作是单子变化的本原。正是由于这种本原,单子从一种知觉过渡到另一种知觉。“欲望”(appetition或appétit)本来也是经院哲学家的一个术语。在经院哲学家那里,欲望既被用于有生命的存在,也被用于无生命的存在。莱布尼茨在把它看作是单子活动的本原时,就是像经院哲学家那样使用的。不过,当他说在实体中有欲望或与之类似的东西时,他就只把这个词用于有生命的存在。总的看来,他把欲望看作是与意志作用相似的东西。

单子的欲望也是各不相同的,像知觉一样,欲望也有无限的程度系列。但是,莱布尼茨像把知觉划分为三类一样,把欲望也划分为三类:(1)纯粹无意识的冲动或倾向,这是一种倾向于成为现实的潜在的盲目的力。它是那种在无意识的知觉中有其根源或根据的特殊欲望或知觉变化。这种赤裸裸的冲动可以比作上足了劲的钟表发条,它倾向于释放自己。这种倾向“就像一块石头的趋向似的,它采取笔直的、但并不始终是最好的路线落向地球中心”。(2)本能的欲望。这是从情感或有意识然而相当混乱的知觉中产生的欲望。像冲动一样,它追求即时的眼前满足,除了意识和记忆以外没有任何东西指导它。(3)自我意识的欲望或意志。这是其基础在于察觉或清楚分明的理性知识的变化本原。关于这三种欲望的倾向,莱布尼茨说:“有一些感觉不到的倾向,这是我们没有察觉的;又有一些是能感觉到的倾向,我们知道它们的存在和目标,但不知道它们的形成,而这是一些混乱的倾向,我们归之于身体的,虽然始终在心灵中有某种东西和它们相应;最后还有一些是清楚的倾向,是理性给与我们的,我们既感到它们的力量也知道它们的形成”。欲望像知觉一样,它贯彻所有等级和种类,从赤裸裸的力到最自由、最有理性的意志,都是同一种欲望。

莱布尼茨遵循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把精神两重划分为理论的和实践的,而不像卢梭以后那样把精神要素三重地划分为:认识、情感和欲望。这样,在他那里,“欲望”涵盖了现代意义的情感和意志两个方面。它们都是或多或少受能动性制约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力。由于欲望和知觉总是彼此伴随的,莱布尼茨强调没有知觉是绝对无活力、绝对不变或静止的。每一种知觉都有一种感情和能动性,尽管其程度也许是无限小的。他在谈到包括了知觉和欲望全部多样性的人的本性时就说过:“我认为没有一种知觉对我们来说是完全无差别的,但只要它们的效果是引不起注意的,我们也就足可以这样来称它们了,因为快乐和痛苦似乎是在于一种能引起注意的帮助或阻碍。”他的这种关于感情的解释似乎是从更一般的观点引申出来的。在他看来,痛苦本质上是单子欲望的阻碍或限制,而快乐是它的自由行动。他说:“我认为归根到底快乐是一种对完善性的感觉,而痛苦则是一种对不完善性的感觉,只要它足够显著,使人能察觉到它”。这样它们就是完全彼此相关的。只是在欲望已经达到意识的程度时,我们才把欲望的阻碍或自由说成是痛苦或快乐,而意识和无意识的差别并没有固定的界线,因而低程度的欲望可以根据它们被妨碍或被推进而被看作是微弱的痛苦或快乐。

据此,莱布尼茨相应于微知觉谈到“半痛苦”或“半快乐”或“微细的、不可知觉的痛苦和快乐”。像微知觉一样,这些半痛苦或半快乐可以通过个体强度的增长或通过结合成一个总体而成为意识中可感觉的完全的痛苦或快乐。在莱布尼茨看来,没有单子会是绝对静止的,绝对没有欲望的,也没有被创造的单子会是纯粹主动的,具有完全的自由。这样,每个单子都有连续的欲望,都部分地自由,部 分地受限制,它们也就在某种程度上连续地具有快乐和痛苦。因此,莱布尼茨对洛克在其中发现了欲望的第一原动力的“不安”(un-easiness)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这种不安严格说来不是快乐或痛苦,而是一种含糊的不适或不宁的感情。它倾向于过渡到更明确的愿望,并因而产生行动。对于莱布尼茨来说,它就是那种混乱的知觉未得到发展的努力或欲望,通过一个进化过程,从中可以产生清楚和分明的知觉和自由意志。如果这种进化被限制,我们就遭受痛苦;如果这种进化没有阻碍地顺利进行,我们就享受快乐。单子出于本性做所有这一切,它要从它内部 自发地展开它自身,它的现在状态完全从过去而来,同时又包含着它的未来。单子的能动性就是快乐,单子的限制就是痛苦,每个单子原初都是一种力,能动性属于单子的本质。

对于欲望,莱布尼茨不是把它看作实体,而是看作实体的内在本原。欲望不是实体,而是变化的动力,因而实体包含欲望。与此不同,知觉作为实体单子的规定性,它的清楚分明程度规定着单子完善的程度。知觉越分明,单子越完善,知觉越混乱,单子就越不完善。这样,单子之间的差异就完全取决于表象宇宙的知觉的各种程度。不过,由于单子实际上表象整个宇宙(无论这种表象多么混乱或不完善),由于每个单子都本质上是一种力或生命本原,通过自发的活动从一个知觉到另一知觉,分明的知觉和混乱的知觉因而并不是彼此分离的。混乱的知觉有可能发展成分明的知觉,显示出分明性,而且每个单子本身都或多或少地包含了混乱的知觉,通过欲望,它们的知觉可以提高到更完善的状态。

既然单子之间的差异取决于表象宇宙的知觉的各种程度,那么就可以根据知觉的等级来划分单子的等级。正如我们前面已经陈述过的,就每个单子或简单实体自身在观念上或潜在地包含整体而言,它具有某种程度的完善性或完全性。这样,亚里士多德的“隐德来希”这个名词就可以用于所有的单子,“因为它们自身之内具有一定的完善性,有一种自足性使它们成为它们的内在活动的源泉,也可以说,使它们成为无形体的自动机。”那就是说,每个单子由于表象宇宙而本身是完善的,并且由于是一种能动的活的存在或力而本身是完全的。另一方面,每个单子就其具有一般意义的知觉和欲望而言,又可以称作“灵魂”。然而,虽然每个单子具有这种本性的根本统一性,仍然有可能在它们之间作出大致的区分。莱布尼茨认为,那些有某种较简单的记忆形式伴随的有意识的感觉或感情的单子,显然不同于那些仅仅具有无意识或混乱的知觉的单子。对于前一类单子可以用“灵魂”这个词来表示,而对于后一类单子用隐德来希或单子这种一般的名词就足够了。他说:“如果我们愿意把一切具有我刚才所说明的一般意义下的知觉和欲望的东西都统统称为灵魂的话,那么,一切单纯的实体和被创造出来的单子就都可以称为灵魂;可是,既然感情是一种比一个单纯的知觉为多的东西,所以我同意认为‘单子’和‘隐德来希’这两个一般的名称对于单纯的实体是足够了,单纯的实体仅仅是有知觉的,而我们只是把那些具有比较清晰的知觉而且有记忆伴随着的单纯实体称为灵魂。”还有一类更高级的单子,它们除了无意识和有意识的知觉和记忆外,还具有自我意识和理性或严格意义的思想。对于它们,我们可以称之为“理性灵魂”或“精神”。理性灵魂或精神这类单子是人和较高级的理智存在物所具有的,处于中间的灵魂那类单子是动物和其他有生命的存在物所具有的,而隐德来希或赤裸裸的单子那类单子是没有达到意识阶段的实在存在物所具有的。这样,莱布尼茨就根据知觉有微知觉、知觉、察觉三种类型把单子也相应地划分为三种类型:(1)只具有微知觉的无意识单子或赤裸裸的单子;(2)具有知觉的有意识的单子;(3)具有理性或自我意识的单子。

三类单子不仅有相应的知觉,而且有相应的欲望。无意识的单子的欲望是纯粹的冲动,有意识的单子的欲望是纯粹由感情控制的动物本能或盲目欲望,而有意识的单子的欲望则是一种自我意识的欲望或意志。

在莱布尼茨看来,单子中的两类较高级的单子除了它自己的特有性质外,还具有较低级单子的特性。这样,动物和人不仅有意识,而且具有无意识,例如当动物和人陷入昏迷状态或酣睡无梦时就是这样。在这种情形下,动物和人并不完全没有知觉,因为单子是不能消灭的,而且没有某种知觉就不能存在。单子的变化完全来源于自身,所以当人和动物从睡眠或梦幻中醒来时,它有意识的知觉必定已经使自己从先前的无意识的知觉中呈现出来。另一方面,人像动物一样具有感觉知觉,以及记忆和想象的经验连续性。这种连续性与理性、思想的因果联系相似,但完全可以与之分开。他认为,就我们的大多数行为和信念而言,我们是单凭经验办事的人,例如当我们期待明日有白天时,并不是因为我们知道它的原因,而是因为一向总是如此。同样,在人的本性中,不仅有理性的意志,而且有无意识的冲动和属于中间等级欲望的冲动和情绪,以及属于最低等级欲望的物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