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下飞机,扭了扭僵硬的脖子,我开始打量这个我自小就梦想来的地方。洁白宽阔的机场大厅,大气简约。
“Hello!London!”我绽起一抹笑,背着旅行包离开。
希思罗国际机场,传说中五秒钟就会有一架飞机起飞。传说是不是真的我没具体了解过,不过我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了这里客流量的可怕。
我喜欢伦敦,不是因为塔桥,不是因为泰晤士河,而是因为那座大本钟。中世纪的英国古老风格,泛着历史的色彩,见证着古老的低落的起起落落腥风血雨,矗立在政治中心,巍然屹立,那尖端好像要插到天上去。英国的建筑设计风格一直是我所钟爱的。然而这次到伦敦,我却没有即将见到心爱之物的喜悦。搭乘特快列车并没有花费我多少时间,并且我脑子里的思绪爆棚,似乎也没在意时间滴滴答答的流逝。
“嘟……嘟……”手机振动的声音响起,我忙打开,是我的大学同学兼秘书。
“喂,小姚。”
“挽歌姐,你找到酒店了吗?”
“还没,刚到伦敦市里。小姚,公司的事,你先照顾着点儿。”
“挽歌姐,你就那么放不下他吗?”
“别说了……”我果断的挂掉了电话。脑海中关于他的事情刚刚被大伦敦的风吹散,只因为这么一句话又卷土重来。
就在上周,我接到了他的电话,叶子秋,那个我曾说:“等我有钱了,我来养你。”的男人,那个我追逐了十年,然后在第十个年头失去联系的人,那个在第十二年,在我觉得一定会被岁月洗掉的那个人。突然间再次,再次让我听到他的声音。
那天小姚拿着电话,线那头的人只讲是董事长老友,我正想着是哪个老同学也未可知,然后,我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声音,五雷轰顶!
十年反复铭记不叫自己忘掉的音色,不忘掉的面容,以至于我在听到声音的那一刻可以勾勒出他在那头的音容笑貌。
那一刻,我知道,所说岁月会治愈情伤,那是骗人的。至深的爱恋,刻骨的熟悉,那些铭记在心版最深处的记忆,风吹不去,雨打不掉。
“风挽歌,知道我是谁吗?”那是我们初中时电话里最幼稚的问题。“知道。”记得当时松了口气,庆幸自己语气的平静。然后在几秒窒息的静默后,他说:“我想你了。”
我狼狈地放下手机,后五年的渐渐疏远,这两年的音讯全无,你在哪里想我?
我烦躁的揉了揉头发,大伦敦的确繁华,车如流水马如龙,繁华的霓虹闪烁着,街头男男女女相伴而行。纵然如此,城市的喧嚣却掩盖不了心里的荒凉。我想我应该尽快找一个酒店,在温暖的被子上蹭蹭。我如愿以偿的窝在酒店里时,却没有感觉到一个刚下飞机的人应有的困倦。
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旧的有些泛黄。
那时的我,短短的头发,一头自来卷傲娇的翘着,打理的不好,显得几分疏野几分落拓,白衬衫牛仔裤,一成不变的打扮。十四岁,大好的年纪,我是班长。成绩居高不下,为人高傲。那时学校中的情侣已经三三两两,但敢于打我主意的,叶子秋是第一个!我讶异于他的勇敢,或者无畏,不过趁着心情好答了句:“考虑考虑。”
第二天,我正忙着期中考试的名录,叶子秋被一大票基友推了过来。“你考虑的啥样了?”大男孩看着我奋笔疾书。我在忙,录名字录分数还要排名次!好没时间的说。我头也不抬:“啊?”
“就昨天的事!”叶子秋坚定的现在我身边,我估计他差一点暴走抢走成绩单。我正在头疼有只家伙的卷子怎么不见了,胡乱翻翻,对一旁的叶子秋说:“啊,ok!”我做个手势,继续埋头我的大业,“怎么会不见呢?”我郁闷的想,不想寂静的耳畔突然间想起浓厚的欢呼声,我疑惑的转头,见一群逗比们伸着或白或黑,或肥或瘦的爪子向叶子秋要喜糖。我觉的也许似乎大概可能我说错什么了?
于是乎,最劲爆的新闻火热出炉。
我和叶子秋的恋爱并没有传说中的甜甜蜜蜜或波波折折,淡的像一杯白水。我这个情商为负的家伙成功遇上了情商为零的叶子秋。我对这些没什么在意,作为一个三天秒杀掉初恋的人,叶子秋也会是我秒杀的对象。然而,事实并没有如我预期的那样。
初二那年的夏,叶子秋和我交往的第二周,一次开学一向不守规矩的我良心发现般把垃圾丢进垃圾车。抬头,马路对面是叶子秋含笑的脸。叶子秋白的过分,穿了个白色的短袖,泛白的牛仔裤站在阳光里,对我微笑。
我觉得我一生不会信一见钟情,不信天地,可是在那一刻,我信了缘分。
我觉得我爱上那个阳光里的人了。叶子秋说,他做了阑尾炎手术,现在在恢复期。那时候,我查遍了阑尾炎术后注意的问题,像一个探照灯一样看着他吃零食,看着他去食堂,直到他完全恢复。叶子秋几乎无休止的给我买饮料,体育课,我兴高采烈的从校外偷渡回一瓶蓝莓汁,跑去和我家大男孩献殷勤,然后,我发现,叶子秋给我买了一杯蓝莓汁!
我悻悻笑笑,尴尬的接过叶子秋的果汁,也许是太过狗血,以至于叶子秋更加狗血的说了一句:“干杯!”我于是白痴般的和他碰了一下,那么重头戏来了,一直逗比在旁边大喊:“交杯!”我一瞬间想撕烂他的嘴,也许是我的表情太过狰狞,叶子秋轻轻的笑,低头浅尝。他的唇是平直的,笑起的弧度轻轻,有种小幸福,小得意,小可爱,我的心也轻轻。
叶子秋坐在我后桌,靠窗。每次晚自习我都可以看见他在认真看书,话说男人认真的时候是最美的!我深以为然。
那时候,只觉得看着他就是幸福。那时候,我觉得我们可以一起努力下去,直到一起念完书,工作,成家。我和叶子秋是最平静的,平静的不像是情侣。唯一一次牵手,是我和一雄性学霸相谈甚欢得意忘形之后才看到叶子秋风雨欲来的脸色。他没有跟我吵架,只是一言不发就让我心慌,我不知所措的走到他面前,却没有接住他的眼神。“对不起。”我小声的说。一楼没有灯的走廊,叶子秋伸手的姿态僵硬,我低头看那手,然后灰常大气的握住了,他的掌心有些汗湿。
“没什么对不起的。”他平静地说,像是小心眼的人不是他。
我们的恋情到叶子秋转班的那天终结,理由是没有理由。
在他说分手的时候,我知道,心痛的感觉,不是疼痛,像被人扼住了心脏,下一刻就要窒息而亡。
我花了一周的时间去颓废,拼了老命学习为了忘掉心疼,可我做不到,心思停驻早在不知不觉间,而我无力扯回。
他在新班的位置靠门,每次路过可以看到。那以后,我出去的次数直线上升,只为了看他一眼。我开始了倒追他的生涯。有他在的地方,就有我的影子。不遗余力的打听他的一切消息,结识他身边的朋友。叶子秋的兄弟们也乐得拉皮条。叶子秋不吃饭有风挽歌送面包,叶子秋生病有风挽歌陪护,叶子秋犯错误有风挽歌帮忙过关……
然而,他却爱上了别的女生,兴致勃勃的告诉我,我笑着祝福,心里早被泪水淘洗。甚至跑去当红娘。现在想来,都是在人家面前可笑的扮演小丑。
我学会了爱他,越忘记了怎么爱自己。
饮食不当,急性阑尾炎。十五年里第二次手术,我想何其狗血,我也经历他的病痛。那年中考,我的身体每况日下,不得不休学,同年,叶子秋重度低血压,休学。在老师们一片批斗声中离去,学校里没有了叶子秋和风挽歌。
同年,我们双双考上N县最好的高中。每天早上一起上学,晚上一起放学,十分钟的路,于我已足。这种状况持续了两个月,叶子秋退学。我还守在我们的那个高中,走着本该两个人走的路。开始,每天一次电话,后来任务越来越多,变成一周一次,叶子秋出外打工了,变成两周一次。这种状况,一直持续五年。那时,我大二,叶子秋似乎不爱和我讲话了,有次打电话旁边还有女人的声音。之后或是不接,或是两句话就挂。我不以为然,顺便一个问安短信。二十四岁,我从高企辞职,着手创办自己的设计公司,创业的路遍布荆棘,资金短缺,人才不足,管理体系不成熟,我几近崩溃。而同年,我与叶子秋失去联系,心理和身体压力让我不堪重负,我甚至开始憎恨他。“既然要走?早点滚呀!”每每酩酊之时,我撕心裂肺的喊出这句话。那时,小姚每次陪我酩酊大醉,然后第二天爬起来继续奋斗。那人说过:“生活永远不会善待弱者。”那些一天掰成好几天用的日子,是血与泪的沉积。我硬着头皮一步一步的往过抗,一步一步爬起来,第二年,公司有了气色,我可以稍稍缓口气。我相信,岁月终能磨洗掉当年的痕迹,让我把往事丢弃。
离开的人再也没有意义,他再也没有资格让我去在意他!我尝试开始新的生活,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直到一周前的那个电话,彻底打碎了我的梦想。往事从不曾消失,只不过一遍又一遍的压在心底,只要一个引子,就可以泛滥成灾。
不管不顾的跑到外面,或许大伦敦的风可以帮我理清这烦闷的思绪。
伦敦的夜,灯红酒绿,纸醉金迷,高楼的霓虹闪烁如诡秘之眼。我一个人逆着人流行走,希望见一见伦敦的繁华。它的夜空似乎比国内要暗一些,蓝的更加深沉。远处似有悠扬的钟声,厚重雄浑,余音袅袅,遥遥可见从一群高耸的建筑物中崭露头角的大本钟,格林尼治时间。夜,十一时。
回到酒店冲了个热水澡,打开电脑准备查一下一天的未读消息,有一条信息静静地躺在尘封了好久的qq邮箱,发现人的名称我不熟,不过那个号码刺眼一样惊心,叶子秋。“风挽歌,你在哪里?你的生活还好吗?你一定猜不到我在哪里吧。”“神经我管你在哪里。”不屑于叶子秋自言自语似的邮件,我在微博中写道:我终于到了我最热爱的地方,Hello!London!顺便贴了两张希斯罗机场的照片,我满意的睡去。
我在伦敦,在没有叶子秋的伦敦。
每天早早的到公司,然后开始新一天的忙碌,几乎成了我的生活定式。一直是个生活规律的人,以至于我不适应伦敦的时间。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精神抖擞的爬起床,一个人傻乎乎的对着平静的到伦敦不知所措,然后我毅然决然的去回笼觉。
五个小时后我再次醒来,套上衣服出门。在大本钟附近拍照的年轻人是很多的,西装革履的绅士,风情万种小姐。我看着自己的白衬衫,还有磨白款的牛仔裤,想:“大概没有一个人像我这么邋遢了。”“Hello,美丽的小姐,一起拍个照好吗?”
我被几个身着波西米亚长裙的女人叫住,欧洲人独特的白皮肤黝深的眼睛,有独特的异域风情。“Good!”我看着手里的几张速洗照片有些不笑不得。几个盛装的英国人和一个素雅的中国人,那画面美的不敢看。
我才开始认真的观赏这座大本钟,这里是英国的政治中枢,同时也是最美的景点,哥特式建筑,壮丽中不失古典,磅礴大气,以泰晤士河为托南北向伸展,十足的英国宫廷味儿。全石构成,参差不齐错落有致,锥形作为建筑顶,那尖端似要捅到天上去,我拿着手机开始取景,对焦大本钟,指针显示已近十点,我想我可以近距离的听到它的声音,之后取了许多国会大厦的全景,和大本钟的局景。大本钟报时的声音响起,并没有想象中的刺耳,只觉声音厚重铿锵,好似要将日不落帝国的灵魂唤醒。在人群中向南移动,换角度拍下这座地标性建筑。我兴奋的拿着手机中记录着照片,想着还欠什么角度,突然间感觉到了一束有如实质的目光在我身上定格。我一转头,一个中国人,穿着休闲服,手中随意地拎着个相机,我瞪大眼睛。如果在国内遇见一个同学的概率是百分之一。那么在大伦敦,这个概率乘以百分之一,如果这个人是你又想见却又不想见,想着逃避的人,这个概率再乘以百分之一。我不知道这么小的概率怎么就会被我遇见你,叶子秋!是的,就是叶子秋,十二前一别,他的肌肤没那么白了,晒成了小麦色,走路也不在那么张扬,笔直的令人心惊,脸庞褪去了当年的青涩,雕出刚硬的线条,如刀削。他变化很大,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当一个人十几年的梦靥被另一个人反复占据,那么忘掉的可能性为零。有那么一瞬间。我想不顾一切落荒而逃,就像当年在那几个女生中黯然离场。可我还是没有走,这些年,越不想面对的越要面对,已经习惯。我扬扬手。“Hello!”标准的美式发音。“哈罗!”叶子秋笑了笑,他还是那个站在阳光里的人,站在大伦敦阳光里。英语还是那么烂,这么多年一点儿长进也没有。“真巧,你也在”我笑笑,走近他。“你曾说最想来的是伦敦”。叶子秋很熟捻的和我相伴而行。
“听说你开了家公司。”叶子秋淡淡的说,望着前方。我亦步亦趋的跟着他身后,一如当年。“嗯。”我答。之后是好久的静默,静默的走,直到走出围观大本钟的人潮。
“你这两年去哪了?”我终于鼓足勇气,问出口这个或许很无聊的问题,心中还有企盼,希望他给一个说的过去的理由。“没去哪。”叶子秋淡淡的说。
我敛眉,暗暗嘲讽自己,他从来不把你放在心上,早就知道不是么?叶子秋突然停下脚步,我满怀心事的差点撞上他。“知道这里是哪儿吗?”叶子秋指着前面的华丽堂皇的建筑。这里的人群几可媲美大本钟那的。我有些局促,这么多年只是抱着对大本钟的一腔热爱,附近的建筑真的没有查阅,就是旅行也是临时决定。
一时间我有些傻眼。“西敏寺。”叶子秋的声音还是淡淡的。“你来过?”我好奇他怎么会知道。“我不会白痴的来一个地方都不会查资料。”我无语,某人不变得还有毒舌。“西敏寺是许多人定情的地方。也是许多人结婚的地方。”
叶子秋话音刚落,我心里轰然一声,望着眼前洁白的哥特式建筑,似融进了教堂的风格。那么一瞬间,我以为他是故意的。然而马上否定。不可能的,叶子秋从未爱过我!“风挽歌,你记得当年你说过十年之后你有钱了要养我吗?”叶子秋又是很平淡的讲。对我就不再那么平淡,那有多久远了。“时光已逝,我已不再,况且你也说过,我们只是老友。”我苦涩的答。叶子秋皱了皱眉。
他自出现以后,一直很平静。但却可以轻易的打碎我的平静。沉默良久,叶子秋说:“喝一杯如何?”“好……不过这个时间……”我看看腕表。“带你去玩。”叶子秋笑起来,扯着我的手离开人群。冷不防的叶子秋牵住我有些错愕,这算什么?
他的手上有厚厚的茧,硌的人心惊。唯一的记忆里,那双手骨骼分明,略微汗湿,不想十多年后重新执起,惊心。
我心疼的摩挲了一下他的掌心,他回望,眼神深邃如海复杂难明。而我惊叹般跳了起来,在威敏斯特桥上观望大本钟,更是别有一番风情,我神经一样拿出手机狂拍,甩开了叶子秋的手。没办法,不想面对那样的眼神。遇到叶子秋,再不能无畏的勇往直前。
叶子秋含笑看着我,直到我拍无可拍,我不知道叶子秋怎么会对这一块这么熟。他那两年在哪?手上的老茧他不说我也不想问。下午累得不行,我要求我回去休息,晚上在一起出来玩。叶子秋无视我的抗议,冰山一样跟了过来。我满心苦涩。
为什么?为什么我那么多年追逐你的时候逾越走越远,当我终于要放弃时,以这种姿态闯入我的世界。
伦敦的酒吧较国内开放,我还是不太习惯这种环境,叶子秋这种精神洁癖居然脸不红心不跳,我有些意外。我晃着手里的鸡尾酒,在重金属音乐中欣赏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欣赏着对面英俊的男人。“我记得你的酒量烂的。”我抿了口酒。“现在依旧很烂。”叶子秋灌掉半杯。“我还记得当年你一条个性签名:多年以后,我提着老酒,你还是老友,一醉方休。”“呵呵,这么多年了。”叶子秋闲晃着杯子。我一口将酒喝完,或许是太过心酸,以致于酒辣的呛眼。叶子秋毫无疑问的比我先倒了,我晕晕乎乎地只知道将他拖走。
费了好大力气拦到的士,把叶子秋塞进去,那么问题来了!把他送去哪?我的头脑开始清醒,无语的报了自己的酒店。“挽歌……挽歌……”叶子秋小声呢喃。我以为他不舒服,后来才听清他叫的是我的名字。
那一刻笑命运凉薄,给我一份不容易放下的感情,在好不容易抛下之时,再残忍的塞回。
凌晨一点,我看着叶子秋的睡颜,觉得命运捉弄人,来伦敦是为了抛开叶子秋的影子,就在第二天就看到了本尊。
“挽歌……等我等我超过你的那天……”“挽歌,对不起……”我白痴般的看着叶子秋,不造这是什么逻辑。“嘟……嘟……”手机的声音响起,我抓到手机离他远些。“喂,挽歌姐,风远集团的竞标五天后开始,我觉得你最好回来一下。”小姚的声音有些许歉疚。“好。”我挂掉电话,为了有一个离开叶子秋的理由舒了口气。
凌晨七点,我收拾好包裹,在床头贴一张便利贴:叶,公司有事,先走一步,再见!叶子秋睡相严谨,板板正正,而我踏上返程的飞机。
当晚,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一条短信不期而至:为什么不辞而别?我愕然,不知怎的想到叶子秋熟睡中的脸,欣然,满足。“忙。”我肯定是他,斟酌在三只能如此回答。等了一会儿没有回音,我烦躁的想摔手机。又想大骂自己:犯什么贱!
查看着刚传到电脑里的文件,越看越心烦意乱我喝了几口白水,再重新投入工作。风远集团的竞标很重要,尤其是对我们来说。这一忙,又是深夜。
第二天到公司,小姚送过来一打文件。等着审核批复。我一如既往的埋首案牍。
“挽歌姐,下班了。”不知何时,小姚敲开了我办公室的门。我收回在电脑上的视线,看看腕表说几声笑不多的文件,回家。“挽歌姐,你还好吗?”冷不防被小姚叫住,我转头听见了这样的一句话,我不禁失笑,:“想多了,我很好。”在伦敦遇见叶子秋是意料之外我并不想被谁知道,没有可能事情说了亦无用。
晚间,排完最后一张效果图,我满意的伸了个懒腰。回身不经意间瞥见了一个深红色纸皮包裹的盒子,在角落里静静地躺着,已经积了些许灰尘尘封在角落,连同那些年少的曾经。我把它擦干净,这里面有一张叶子秋送我的画,一本他的心情语录,一张他的涂鸦草纸。我捧着,想拆开看看,却不敢拆。毕竟,那只是我一个执著的曾经,却是叶子秋随手可抛的过去。
“晚安。”短信的铃音响起,是叶子秋,我盯着那两个字良久,将手机推开,有些事情是心里最深的渴盼,但那路的尽头带着熟知的恐惧,我不敢前行。
还清晰的记得那年青涩的身影追逐他的画面。“叶子秋,等十年之后我发财了,我养你也是可以的。”那时候,即使面对他冷冰冰的容颜也执著无畏,而现在恐惧再尝一次戮心情怀。
风远集团的竞标只剩两天我却剩不上多少心绪顾及,每天晚上看的那两个字“晚安。”五味杂陈。一周以后竞标结果出来,公司落选。我轻易的看出那些年轻的脸上弥漫的失落,我只能默默地说对不起。坐在冷冰冰的书房,蜷在椅子里,不知还可以做些什么,茫然又无措。“晚安。”我静静地盯着如约而至的两个字。“风挽歌,你还要在回忆里待多久?”
“明天有时间吗?”出人意料的又一条短信,叶子秋不善言辞,每晚只道晚安,今天怎么了?我拿过手机,想了想,拨通他的号码。我不能这样被影响下去。“你找我?”“我回国了。”叶子秋的声音低沉优雅。“哦?”我冷静的反问。从一开始我就觉得我们之间不会再有什么,因为他两年前的无故离开。“我们能见一面吗,在你们公司南边的公园。”叶子秋的声音听来有些不自然。“有事吗?”我反问。是不想见或是不敢见。“想和你聊聊。”“好吧,我下午下班过去。”
这一次将所有的话都说明,然后继续我的生活。我这样告诉自己。
“你来了。”我去赴约的时候,叶子秋穿了一身休闲服,随意的坐在条凳上,而我戴着冷硬的黑框眼镜,身着严谨的职业装。“聊什么?”我站在他对面,以为做久了董事长不会丢掉气势。然而我近乎悲哀的是,叶子秋的身姿更挺直,似站成了一座山,巍巍峨峨。
叶子秋并没有立刻回答我的问题,而是深深地望着我,直到我终于不自然的别过头。“挽歌,回到我身边好吗?”这是叶子秋清醒状态下第一次这么唤我。而这句话的容量太大我有些回不过神,叶子秋终于说开:“在伦敦我就想告诉你,可是你走了,我知道你爱大本钟,这次休假刻意去看,不想遇见你。挽歌,挽歌,你,你还愿意回来吗?”。我仰头,看着对面有些紧张的男人,从前我也是这样紧张他对我的态度。“你曾说过,从头再来的结果是重蹈覆辙,不是么?”叶子秋看着我,好看的眉眼慢慢舒展,望向远方。“我用五年时间漂泊各地,五年时间游戏人生,最后两年孤身一人独自思考,最终确定是你。”他的眼神遥远。“那两年,你在哪儿?”我再次重复这个问题。“在军营封闭训练。”我豁然看他,忽而明白那手上的厚茧,那挺立的身姿。“为什么,你不是最怕吃苦?”我梦呓般呢喃。“因为我要超过你,才可以照顾你养你,而不是你养我。于是我选择了军营,做到团长,趁着长假出来找你,没想到你的脚步还是太快了……”那声音中满是怅惘。我无力思考,那是属于他的骄傲,我懂。记得我说“我养你”时叶子秋的愤怒,记得伦敦醉酒之夜他的梦语……
我摇头,烦躁的抓着头发。“可你当初爱的不是我,我知道你爱……”“我没和她们交往,只是对你说我喜欢,然后你就拼了命把我往外推。”叶子秋的眼睛黑的令人迷惑。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可,可我不再是当初的风挽歌呢,我刻板严谨我甚至是个工作狂……”“那天在伦敦见你,你穿的依旧是当年的装扮,这一身,要伪装的多坚强。”我鼻头一酸,抬头看他的眼,隔着泪眼,晚照阳光全部变成琉璃色彩,只剩叶子秋。
朦胧中被人执起,那手一如多年前的温暖,略微汗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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