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李大钊传
2016200000041

第41章 接受与传播马克思主义(7)

他认为,人们应当把精力多放在研究这类社会问题,实际去解决这些问题上,而不应当视这些问题于不顾,倒去高谈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谈什么“根本解决”。

在这里,胡适明确地点出了实用主义的一条原则:对于社会问题,只能零碎解决,不承认有“包医百病”的“根本解决”的途径。

李大钊离京之时,读到了胡适的这篇文章。他感到胡适说的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胡适的根本主张却与自己的看法有很大差距。他决定把自己的意见写给胡适。

按照当时刊物编辑的习惯,编者之间或编者与读者之间的大凡涉及各种问题讨论的通信,常常可以刊登在刊物上。因此,他知道自己写给胡适的信也将是一篇对社会的“告白”。

李大钊在信中谈了“‘问题’与‘主义’”、“假冒牌号的危险”、“所谓过激主义”、“根本解决”4个问题。

与胡适把“主义”与“问题”对立起来的看法不同,李大钊从社会改造必须依靠社会运动的观念出发,强调这两件事有不可分离的关系。

在他看来,要解决一个社会问题,首先应该使这个问题成为社会上多数人的问题。而若想使一个问题成为社会问题,那就要先有一个共同趋向的理想、主义作为标准。人们用这个理想或主义来衡量社会生活时,那些他们共同感觉到不满意的事情,才成为一个个的问题。

相反,如果你提出的问题与社会上多数人不发生关系,那就无论你怎样研究,那问题永没有解决的希望。因此,他写道:

我们的社会运动,一方面固然要研究实际的问题,一方面也要宣传理想的主义。这是交相为用的,这是并行不悖的。

李大钊在这里说的“社会运动”是一个意义浑涵的名词,它既可以被理解为他和胡适、陈独秀等人从事的新文化运动。从接近于李大钊个人的认识来说,它又是一种带有俄国革命意义的社会革命运动。

从前一个含义来理解,胡适没有理由反对他的说法。因此,胡适在其后写的答辩文章中,接受了李大钊的问题与主义不能分开之说,只不过他强调主义不能是离开具体问题的空谈,而李大钊则强调问题离开了主义便不能得到解决。

但是,如果从后一个意义来理解,两个人的分歧就是十分明显的了。这个分歧不只反映在对俄国革命的赞成与反对态度上,而且也反映在他们都同意的要重视的实验的概念含义上。

李大钊在文章中指出,既然主义和问题是交相为用和并行不悖的,那么高谈主义也就“没有什么不可”,不过,“也须求一个实验”。但是,他的这个“实验”与胡适“实验主义”的“实验”概念却是不相同的。

胡适的“实验”是按照实用主义原则,针对具体问题的解决而采取的思想方法或思想原则。他在《实验主义》一文中介绍杜威“论思想”时将这种思想方法总结为“五步说”:(1) 找到疑难境地;(2) 指定疑难之点;(3) 假定种种解决疑难的方法;(4) 决定哪一种假定是适当的解决办法;(5) 证明。在《多研究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中则将其概括为“三步思想功夫”:“先研究了问题的种种方面的种种的事实,看看究竟病在何处,这是思想的第一步功夫;然后根据于一生经验学问,提出种种解决的方法,提出种种医病的丹方,这是思想的第二步功夫;然后用一生的经验学问,加上想象的能力,推想每一种假定的解决法,该有什么样的效果,推想这种效果是否真能解决眼前这个困难问题。推想的结果,拣定一种假定的解决,认为我的主张,这是思想的第三步功夫。”

李大钊的“实验”则和他的努力“向实际的方面去作”同一含义,意味着社会主义理想的实验,它既可以是布尔什维主义的,也可以是由空想社会主义向科学社会主义过渡的。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解决中国问题的方式。李大钊和胡适所以在“问题与主义”的问题上发生观点上的分歧,以及他们之间分歧的关键,就在这里。

或许是已经觉察到这一分歧关键所在,胡适虽然没有对李大钊的“社会运动”的含义提出疑问,但他却反复强调了“具体问题”和解决具体问题方法的重要性,强调提倡主义不单单是为了“号召党徒”,而是要得到改革的效果,因而既要讲目的,尤其要讲方法。因此,他反过来批评李大钊的见解有“目的热”,“方法盲”的毛病,指责李大钊的“大凡主义都有理想与实用两面”,“我们只要把这个那个的主义,拿来作工具,用以为实际的运动,他会因时、因所、因事的性质情形生一种适应环境的变化”的说法是一种不负责任的主义论,是要犯“庸医杀人”的大罪的。

其实,李大钊在那段话里强调的是宣传社会主义的人,“必须要研究怎么可以把他的理想尽量应用于环绕着他的实境”,“现代的社会主义,包含着许多把他的精神变作实际的形式使合于现在需要的企图”之意,这和认识主义与问题的一致性,强调用主义、学理解决问题的观点毫不相悖。

胡适不满于李大钊的与其说是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法盲”,不如说是李大钊要把社会主义作为理想,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方法来解决中国问题的主义问题一致论。

说到假冒牌号的危险,李大钊指出,人类历史上,东西方社会生活中假冒牌号的事情并不少见。人们不能因为田野里长了杂草毒草,就把好的谷物花草一齐除掉;谈社会主义的人也不能因为有假冒牌号的人也来讲社会主义,就停止社会主义的宣传。正确的做法是更加紧地宣传真正的主义,就种种问题研究实用的方法,“本着主义作实际的运动”。那些假冒牌号的阿猫、阿狗、鹦鹉、留声机便可以被识破了。

李大钊在自己的文章中坦诚地表白:自己“是喜欢谈谈布尔扎维主义的”。他的这种态度是《新青年》、《每周评论》的同人中少有的,特别是同陈独秀、胡适的被称作“民主主义的正统思想”,即一方面反对旧式封建思想,一方面防遏布尔什维主义思想的态度是不一样的。

李大钊的这一表白,同时也是对社会的“告白”,一方面反映的是事实,因为,被诋为“过激党”的胡适的确是反对布尔什维主义的。与此同时,他也是为已经有“过激”思想迹象的陈独秀减轻“罪名”——陈独秀当时仍在狱中。

李大钊坚持认为应当把布尔什维主义的真相昭布于社会。他指出:反布尔什维主义的人给它造很多谣言;迷信资本主义、军国主义的日本人叫它作“过激主义”,盲目的中国人便拿出排斥异端邪说的传统来对它加以攻击,这不过是浅薄无知的表现,没有必要去理会它。

他进而谈了自己对“根本解决”问题的看法。他同意谈“根本解决”有致人放弃一般努力的可能性,但指出,在没有生机的社会,任何工具都不会产生效果时,必须用它,才能使一个个社会问题得到解决。

以俄国而论,在沙皇政府没被推翻之前,社会组织没有改造之前,一切问题都不能解决,一经十月革命则都解决了。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效用。他依据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指出:“经济问题的解决,是根本解决。经济问题一旦解决,什么政治问题、法律问题、家族制度问题、女子解放问题、工人解放问题,都可以解决。”

李大钊提出:专取唯物史观的第一说,即只信经济变动是必然的,而不注意它的第二说,即阶级斗争学说,不用阶级斗争这个学理作工具,进行工人联合运动,经济的革命恐怕在短期内,甚至永远不能实现。从这个道理来说,应当承认:“遇着时机,因着情形,或须取一个根本解决的方法,而在根本解决以前,还须有相当的准备活动才是。”

这样,李大钊便以简短的语言,既向胡适,同时也向社会(李大钊的这封信发表于《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一文之前)宣传了自己理解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

和李大钊坦率的态度相比较,胡适表达自己观点的态度多少有些暧昧。他既承认自己所说的主义的危险是来自那些对“布尔扎维克主义”、“过激主义”的具体主张全然不知的“妄人”“脑筋里的主义”,而且也承认马克思唯物史观的不可埋没的价值,阶级斗争学说“指出有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不能并立的理由,在社会主义运动史与工党发展史上地位极重要”,同时又批评这一学说“太偏向申明‘阶级的自觉心’一方面,无形之中养成一种阶级的仇视心……使社会上本来可以互助而且可以互助的两种大势力,成为两座对垒的敌营,使许多建设的救济方法成为不可能,使历史上演出许多本不须有的惨剧”。这当然是直接针对李大钊对阶级斗争问题加以强调的观点的。

显而易见,李大钊和胡适争论的问题,实际是在当时社会上已经形成的改造社会的思潮中采用什么理论方法的问题,是要不要用马克思主义来指导中国社会改造的问题,它当然也就涉及到社会改造能不能收到效果,收到的可能是什么样的效果,社会改造向哪个方向发展的问题。

由于李大钊还刚刚接触马克思主义,由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还没有分离为阵线鲜明的两个营垒,当时改革者面临的敌人是相同的,面临的问题有很多也是相同的,因此,他们的争论又显然是一场同人、朋友、伙伴,乃至同志间的争论。李大钊的信立异中带着求同,坚定中伴着委婉,正表明了这一点。

胡适接到李大钊的来信后,将其编辑在《每周评论》第35号上发表。由于第33号上转载了《国民公报》发表的蓝公武的一篇商榷文章《问题与主义》,李大钊的信遂被定名为《再论问题与主义》,这个题目很可能是胡适加上的。随后,他接连在第36、37号上刊载《三论问题与主义》和《四论问题与主义》两文。他针对李大钊和蓝公武的批评发表的反驳意见,就是在这两篇文章中提出的。

令胡适遗憾,同时也为李大钊和所有进步知识分子遗憾的是,《每周评论》第37号编好后,正待印发时,被北京政府强行封闭。胡适的《四论问题与主义》只好留待他日后出版“文存”时再与世人见面,而问题与主义的争论也转到后来其他刊物和一些社团组织内及进步青年中间去继续了。

探求新生活

1919年8月,北京大学的校园里出现了一种叫做《新生活》的刊物。这是一份32开大小,薄薄的,每份只卖两三个铜子的小型周刊。

比起已经产生很大影响的《新青年》、《新潮》、《国民》和新近出版的《新中国》、《建设》和《少年中国》来,这本刊物不仅外型小,而且里面的文章通俗短小,有一般文化水平的平民就可以读懂。刊物的主编是北京大学庶务主任李辛白。

李辛白比李大钊大十几岁。由于工作关系,两人接触的机会比较多,因此,他约李大钊长期为刊物写稿。

李大钊还在家乡时,就将在五峰山上写的《五峰游记》寄回北京,在《新生活》第2、3期上发表,随后又在第5期上发表了讲演稿《北京市民应该要求的新生活》。从第6期起,李大钊开始和李辛白轮流写“随感录”,有时,一连几期都由他来写。在已见的50多期《新生活》中,李大钊共发表随感和短文60多篇。他的新笔名“孤松”很快又成为读者熟悉和喜爱的名字。

《新生活》刊物的名字不是无端而起。少年中国学会的创办人王光祈曾经写道:“自从欧战停后,世界潮流排山倒海直向东方而来,中国青年受此深刻刺激,顿成一种不安之象,对于旧社会、旧家庭、旧信仰、旧组织以及一切旧制度,处处皆在怀疑,时时皆思改造,万口同声的要求一个‘新生活’。” “新生活”的口号就是在这 “万口同声的要求”中传播开来的。

不过,虽然是许多人要求新生活,大家对于什么是新生活看法却不一致。

较早提出“新生活”口号的王光祈说:“新生活”就是“一面工作,一面读书,终身工作,终身读书”的生活。

胡适在《新生活》第一期上发表的,可以代为发刊词的讲演稿《新生活》中说:“新生活就是有意思的生活”,“凡是自己说不出‘为什么这样做’的事,都是没有意思的生活。反过来说,凡是自己能说得出‘为什么这样做’的事,都可以说是有意思的生活。生活的‘为什么’就是生活的意思。”

胡适的意思是说,新生活是一种人人觉醒的、有自我意识的、有思想的生活,而不是混混沌沌、糊糊涂涂的、醉生梦死的生活。

李大钊则从具体和总体两个方面来解释和探讨新生活。他在《北京市民应该要求的新生活》一文中指出:“苦闷、干燥、污秽、迟滞、不方便、不经济、不卫生、没有趣味”是北京市民现在的生活,亦即旧的生活内容。那么,与这些不雅名词相反的名词所反映的生活就应当是新生活。为了创造新生活,他提出了调查并监督收税机关工作,试办消费公社,多办免费通俗图书馆,多办工人夜校,多立贫民学校、贫民工厂、孤儿院、养老院,改善交通,设人民警察,开通公共电车,设立廉价浴池、平民食堂,改造厕所,增加公立医院,加强电灯电话设备维修,免费开放公园,工业区与居民住宅区分开等20条具体措施。

在总体方面,李大钊认为:“新生活”意味着政治的更新和社会的更新。也就是说:“新生活”就是真正实现民主国家的自由、平等、博爱,此外再加上一个“牺牲”的生活。

他告诉人们:《新生活》周刊封面上连环式的双十架所表示的“博爱、自由、平等、牺牲”就是创造“新生活”的基础。在这四个观念中,“博爱”的“爱”字又是基础的基础。他写道:

人间的关系只是一个“爱”字。

我能爱人,人必爱我,故爱人即所以爱我。

爱自己的家,爱自己的国,爱世界的人类,都是这一个“爱”。爱力愈大,所爱愈博。爱世界人类的全体比爱一部分人更要紧。

爱的生活才是人的生活。

在他看来,人类共同生活的关系既是以爱为基础的,那么人们就应当彼此尊重对方的个性。每个人的个性不受外界的侵害、束缚、压制、剥夺,便是自由。所以,真实的自由,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的。同时,博爱的生活就是无差别的生活,也就是平等的生活。人人都立在“爱”的水平线上,就实现了人人平等,因此,平等也是以爱为基础。不仅如此,爱,又是以牺牲为代价的。爱人道,爱真理,爱自由,爱平等,爱共和,就要为人道、真理、自由、平等、共和牺牲:

爱的方法便是牺牲,牺牲的精神便是爱。

李大钊还认为,“新生活”又是靠着创造得来的,要过那新生活,就应当本着“博爱、自由、平等、牺牲”四大精神,不断地去创造。

李大钊在这里对“爱”和“牺牲”精神的强调很大程度上是因于托尔斯泰主义在他心中的重新回荡。

他早年在《晨钟》上介绍托尔斯泰时,托氏对“爱”的价值的重视就给他留下过极为深刻的印象:

夫人之真相为无限发现之爱。爱者实崇高无对之理,体既通于神明,先天内容之动机,天真自然之情也。即一切道德之渊源,自它融合之,胸中之光明也。沮碍此爱发现之物及物欲之满足,皆为罪恶。博爱之牺牲者,即死于肉而生于灵者。故人当有不惮为博爱而死之觉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