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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12)

(3)保密性好,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

远期利率协议交易不需要在交易所以公开竞价进行,避免了交易所公开竞价的形式,这使得一些信誉良好、规模巨大、不想引起市场关注的商业银行和公司更倾向于使用隐秘性好、保密性强的远期利率协议,满足了它们保密的要求,避免增加不必要的成本开支。

随着远期利率协议市场的迅速发展,英国银行家协会远期利率协议(简称FRABBA)已逐渐为伦敦、纽约等金融市场所接受,日益成为远期利率协议交易的标准化文件,这有利于提高远期利率协议交易的速度和质量,使每一笔远期利率协议交易仅需由一个电传确认即可成交,从而增加了远期利率协议的便利程度。

3.远期利率协议的类型

(1)普通远期利率协议

在普通远期利率协议中,交易双方仅达成一个远期利率合同,并且仅涉及一种货币。普通远期利率协议(plain vanilla FRA)交易量最大,它在币种、期限、金额、协议利率等方面都可因交易需要而调整,它是其他各类远期利率协议的基础。

(2)对敲的远期利率协议

对敲的远期利率协议(FRA strip),是指交易者同时买入或卖出一系列远期利率合同的组合,通常包括一个合同的到期日与另一个合同的起息日,但各个合同的协议利率不尽相同。此时,远期利率协议充当了一种续短为长的连续式套期保值工具,由于固定了每一次短期债务转期时的远期利率,从而使整个相对长期的利率得以提前确定。

(3)合成的外汇远期利率协议

合成的外汇远期利率协议(synthetic FRA in a foreign currency),是指交易者同时达成远期期限相一致的远期利率协议和远期外汇交易。通过远期外汇交易固定买入卖出的汇率,通过远期利率协议固定远期利率,从而变相固定了相应外汇的利率。

(4)远期利差协议

远期利差协议(Forward Spread Agreement,FSA)被交易双方用来固定两种货币利率之间的差异。通常,典型的使用者是其资产和负债各由不同的货币构成的银行和公司,由于它们的这种财务结构隐含着这样一种风险,即负债货币利率上升的同时,资产货币利率可能下降,因此,惟恐利差扩大的一方成为利差协议的买方,惟恐利差缩小的一方成为利差协议的卖方,通常在结算日由一方以美元的形式来完成差额利息的支付,从而使双方要承担结算上的美元汇率风险。

4.远期利率协议的交易程序

远期利率协议是根据英国银行家协会远期利率协议(FRABBA)这一标准文件进行交易的。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分A、B、C、D、E、F六部分:A部分介绍了远期利率协议的发生、结算利率、远期利率协议文件的影响及今后的发展;B部分是有关术语的定义,包括英国银行家协会远期利率协议指定银行(BBA designated bank)、营业日、买方、卖方、合约金额、合约货币、合约期限等l6个专用术语定义;C部分简要说明了报价的习惯作法,即除非协议双方指定以外,标准的远期利率协议的期限是指交易日后的一个整数的月份为起息日;D部分是远期利率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包括陈述和担保、确认、结算、支付、取消、违约、豁免、适用法律等详细内容;E部分是超过1年期的远期利率协议结算金额过程;F部分是确认样本。

远期利率协议的交易程序为:

(1)交易者通过路透终端机(FRAT)画面得到远期利率协议市场定价信息,并向有关报价银行询价,进而表达交易意愿。远期利率协议市场定价是每天随着市场变化而变化的,该市场定价仅作参考,实际交易的价格要由每个报价银行来决定。远期利率协议的报价与货币市场上货币拆借利率表达方式类似,但远期利率协议多了合约的指定远期期限。如果一商业银行某日的美元远期利率协议报价是“3×6”和“7.94~80”。则其中“3×6”表示期限,表示从交易日后的第3个月开始为该交易的起息日,而交易日后的第6个月为到期日,期限为3个月;“7.94~8.0”表示利率价格,前者是报价银行的买价,后者是报价银行的卖价。如果报价银行向交易对方买一个3×6的远期利率,那么该银行在结算日支付美元合约利率7.94%给对方,而相应收取结算日的即期市场美元利率;如果报价银行出售一个3×6的远期利率,即它在结算日那天可以收取8%的合约美元利率,而相应支付结算日的即期市场美元利率。

(2)报价银行对交易者的资信作了评估后,在协议日以电传的形式对交易加以确认。

(3)报价银行在结算日以电传形式确认结算。举例如下:

5.远期利率协议的定价

远期利率协议产生之时,它仅仅是单纯的作为风险管理工具。随着远期利率协议的优点越来越为市场所认识,越来越多的规模巨大金融机构和公司都倾向于利用它来管理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利用自身善于洞察市场需求的特点,不失时机地承担起远期利率协议市场制造者的角色,通过不断地报价来充当交易的中介人,并从中获取收益。商业银行的这种选择并不是偶然的,其主要原因是:

第一,商业银行利用自身拥有的资金、信息优势,这使它有可能成为远期利率协议的交易中介,通过自身风险管理和进一步寻求交易的对手方来冲销相应的远期利率协议风险头寸。

第二,商业银行作为经常性的大规模的市场制造者,利用其自身套期保值能力所提供的远期利率报价,较之其客户完全凭借自身套期保值所产生的实际远期利率而言必然是更加经济些,这就使商业银行能够通过报价进而充当交易中介来与其客户分享这种套期保值转换所带来的收益。

就商业银行而言,远期利率协议的定价由三部分组成:

一是远期利率。远期利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交易期限、币种、金额等条件和报价银行的市场活动能力,远期利率构成整个定价的主要基础。

二是启用费或年差价。启用费的高低因报价商业银行自身实力和具体交易要求而不同,起伏价差别较大。

三是利差收益。利差收益即商业银行从事远期利率协议交易所需获得的服务报酬,通常是25个基本点。

以下就远期利率协议定价的核心——远期利率的创造举例说明。

由于商业银行通常是通过现货资金市场来创造相应的远期利率,即出售一个远期利率协议意味着银行需要创造一个远期贷款利率,买入一个远期利率协议意味着银行需要创造一个远期存款利率。所以如果某商业银行向客户出售一个3×6的1000万美元远期利率协议,就意味着该银行必须创造一个从3个月以后开始的为期3个月的1000万美元贷款利率。

商业银行提供远期利率的另一条途径是利用金融期货市场的远期价格发现功能,通常是根据利率期货的买价确定出售的远期利率,根据利率期货的卖价确定买入的远期利率。如果银行要向客户出售一个3×6的远期利率,此时银行所能得到的利率期货市场3个月后到期的利率期货报价是88.94/88.95,则银行根据期货的买价88.94,出售给客户的远期利率,确定为ll.06%。在这种情况下,提供远期利率协议的银行假定在远期期间,期货交易额有差价风险,将在整个远期期间收取启用费或年差价。利用利率期货来为远期利率定价,具有简便易行、抵补操作占用资金少的特点,但并不能保证远期利率协议的结构与期货合约的规模和日期完全一致。

6.我国开展远期利率协议业务的可能性探讨

远期利率协议是盛行于国际金融市场上的一种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是西方国家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发达的金融业所孕育的产物,它能否成为我国的商业银行开辟的新型的风险管理之路,它必需具备相关条件:

(1)利率市场化进程是远期利率协议产生的基本条件

远期利率协议是针对利率的反复易变而产生的,因此,变化的信贷资金市场供求能否经常决定利率的涨落,便直接影响着远期利率的兴衰。就此而言,国内并不具备远期利率协议产生的市场环境,我国的利率水平目前基本上仍由中央银行制定,并且在一个时期内具有相当稳定性,这就使银行和客户缺乏来自利率风险方面的足够刺激。相比之下,国际金融市场上利率波动频繁,变幻莫测,因而我国从事国际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应当利用远期利率协议。

(2)银行和客户的资信高是远期利率协议产生的主要条件

远期利率协议是一种场外交易的金融工具,它没有交易所的监督,因此纯粹是交易双方之间的信用交易,对交易双方的信誉有着极高的要求。从国内来看,银行与大型企业之间,甚至是银行之间的债务拖欠时有发生,这种银行、企业之间不到位的信用意识将导致远期利率协议的信用风险非常突出。从国际上看,国际金融市场上拥有为数不少的高资信度银行和跨国公司,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可望找到比较理想的合作者。

(3)金融市场发达程度是远期利率协议产生的根本条件

远期利率协议的定价实质上反映了商业银行从事套期保值的能力,因而要求同业拆借市场、利率期货市场相当成熟,使商业银行有充分实现套期保值策略的场所。从国内来看,同业拆借市场和国债市场虽然已有了发展,但离发达的金融市场尚有相当距离;然而从国际上看,我国商业银行尝试远期利率协议还是具有相当完善的市场条件。

综上所述,从近期和远期来预见我国商业银行对远期利率协议的运用。一是从近期来讲,尽管国内不具备实现远期利率协议的基本条件,但国际金融市场上优越的市场环境以及我国商业银行外汇资金业务迅速上升所带来的外汇利率敞口风险,很有可能促成对远期利率协议的利用,从而获得此项金融创新技术的交流,并进而摸索、积累远期利率协议交易的经验,为人民币的远期利率协议交易做好准备。二是从远期看,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实现以及人民币自由兑换等关键条件的改善,远期利率协议有望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从事国际、国内金融业务中必不可少的工具。

(二)互换业务

1.互换业务的概念

互换(swap),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交易对手方根据预先制定的规则,在一段时期内交换一系列款项的支付活动。这些款项有本金、利息、收益和价格支付流等,既可以是一项,也可以是多项,以达到多方互利的目的。通常,互换的最低交易单位是1000万美元,美元以外的货币经换算后,要相当于这一金额,使用较多的货币是美元、欧元、瑞士法郎、英镑、日元和欧元单位;期限通常是5~7年,超过l0年的也时而有之;一般都是以市场利率、汇率或其他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决定价格条件;同时,有多种多样的资金流向安排可供协商选择,如到期一次偿还、分期偿还、本利均等偿还等。

2.互换业务产生的原因

互换的产生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汇率反复易变使得一些金融工具产生了,其中是背对背贷款(back to back loan)。所谓背对背贷款,即交易双方彼此向对方提供各自所需要的币种的货币贷款,两份贷款的放款日期和到期日完全相同,同时贷款的一切支付流与现货和期货交易的支付流完全相同。背对背贷款使非居民有可能绕过外汇管制,获得所需货币的贷款。但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看来,背对背贷款有两个令其驻足的缺陷:第一:在大多数情况下,背对背的贷款在双方的资产负债表上都是一份新债务;第二:两份贷款是在两份协议上分别成交的,如果一方不能如约偿还债款时,另一方仍有义务继续履行债务的支付。货币互换正是为了克服背对背贷款的以上两个缺陷,而被作为新的金融交易技术获得了普遍认可。货币互换在通常情况下,既不增加交易双方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额,也不增加它们的负债额,一般以表外业务的形式出现。此外互换交易是通过一份合同成交的,当一方不如约偿还债款时,另一方也可中断债务支付的义务,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互换交易限制了单个协议的信贷风险。既然互换可以用来把一种货币的债务转化为另一种货币的债务,作为货币互换思想的自然延伸,利率互换也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