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青少年应该知道的历史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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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外国政治史(4)

16.功败垂成的格拉古兄弟改革

格拉古兄弟改革是指古罗马共和国时期以格拉古兄弟为首的反映农民土地运动的一次政治改革。公元前2世纪,罗马成为地中海世界的霸国,在地中海地区建立行省统治,从各省掠夺大量财富和奴隶,使罗马奴隶制经济迅速发展。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罗马社会各种矛盾也逐渐暴露,西西里发生大规模奴隶起义,农民运动也在高涨。在此情况下,统治阶级中的一些有识之士乃提出社会改革方案,其中著名的是格拉古兄弟二人的改革。公元前133年,提比略·格拉古(前163~前132)首先进行改革。提比略出身于贵族家庭,公元前133年当选为保民官,提出土地改革法案,法案规定:每个家庭占有公有地不得超过500犹格,如有儿子,长子和次子可各占250犹格,但每户占田总额不得超过1000犹格,超过者付与地价收归国有(后改为没收,不付地价),将没收土地分成三十犹格份地,分给贫苦农民,份地不准出卖。成立三人委员会负责土地改革工作。提比略的土地法遭到以元老贵族为首的大土地所有者的反对,但土地法终于在人民大会上通过,三人委员会开始执行任务,元老贵族暗中对土地改革进行破坏。公元前133年夏,照例选举下一年度保民官,提比略参加竞选,元老贵族组织暴徒破坏选举,在会场上发动械斗,提比略和300名改革派被打死,提比略的土地改革运动至此中断。十年之后,公元前123年,提比略之弟盖约·格拉古(前153~前121)当选为保民官,盖约秉承兄志,继续进行改革,再次提出土地法,其土地法与其兄的土地法相同,此外盖约又提出一些新法案,如“粮食法”(赈济城市贫民)、“审判法”(授予骑士司法权)、“筑路法”等,目的均在于吸引改革的拥护者以实现土地法。盖约的各项法案都得到执行,深得平民拥护,因此他连任次年(前122)的保民官。但在竞选第三次保民官时,因元老贵族的破坏而落选。

盖约卸任后,元老贵族对之公开打击。公元前121年,在一次人民大会上,贵族派发动武装攻击,盖约率领改革派撤退至阿芬丁山丘对抗,在战斗中失败,盖约自杀,改革派3000人死难,格拉古兄弟的改革运动最后失败。这次改革在政治上打击了保守的元老贵族政权,使民主派的政治地位逐渐提高;在经济上打击了大土地所有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破产农民的土地要求,改革使罗马的土地集中现象得到缓和,因此,改革在罗马历史上具有积极意义。

17.集体独裁的三头政治同盟

公元前1世纪,罗马共和制趋向瓦解,政权逐渐向少数有势力的军事独裁者手中转移,当时出现几个有军事实力的政治野心家的联盟,此类联盟在罗马共和国末期先后出现过两次,即前三头政治同盟和后三头政治同盟。两次三头同盟就是罗马由共和国向帝国过渡期间的统治形式。前三头政治同盟于公元前60年由庞培、克拉苏和凯撒三人组成。三头同盟打着民主派的旗号,形式上保留公民大会、元老院、执政官等共和机构和官职,但实际却由他们三人控制国家实权,三头政治同盟实乃集体的独裁政府。三头决定由凯撒担任执政官,任满后去高卢任总督五年。公元前58年,凯撒任满去高卢任总督,在高卢他屠杀日耳曼人和高卢人,扩大罗马疆土,并在那里培植起一支强大的军队。公元前56年,三头在伊达拉里亚的路卡城会晤,约定:①将凯撒的高卢总督职延长五年;②庞培和克拉苏任公元前55年的执政官,任满后庞培去西班牙任总督、克拉苏去叙利亚任总督各五年;③凯撒任公元前48年执政官。路卡会晤之后,克拉苏去东方,在侵略安息的战争中被击毙。此后凯撒与庞培展开权势之争。庞培在罗马收买元老,准备除掉凯撒,凯撒于公元前49年从高卢攻入罗马,庞培逃往希腊,后又至埃及,被杀,前三头政治同盟瓦解,凯撒建立起独裁统治。但不久,凯撒被共和派刺死。之后,经过一段斗争,于公元前43年,又组成后三头政治同盟,结盟者为执政官安东尼、骑兵长官雷必达和凯撒的继承人屋大维。后三头同盟确定:雷必达任公元前42年的执政官,发布“公敌宣告”;三人瓜分行省,安东尼分得罗马的东方行省,屋大维分得意大利和高卢,雷必达分到北非。屋大维在意大利与元老贵族联合,扩充势力,后三头很快展开夺权斗争。公元前36年,屋大维剥夺雷必达的军权,只保留其祭司长职权。安东尼在东方以埃及为据点,与埃及托勒密王朝的女王克娄巴特拉结婚,将罗马在东方的领土赠给女王和他们所生子女,另外安东尼侵略安息遭到失败,屋大维以这些为借口,声讨安东尼。公元前31年,屋大维率军与安东尼、克娄巴特拉军会战于希腊西海岸的亚克兴海角,安东尼、克娄巴特拉大败,逃回埃及。公元前30年,屋大维攻入埃及,安东尼和克娄巴特拉均自杀,埃及托勒密王国归并于罗马,后三头政治同盟结束,屋大维建立元首政治,罗马帝国正式确立。两次三头政治同盟导致罗马共和国的灭亡,从此罗马进入帝国时代。

18.个人独裁的凯撒大帝

凯撒是古罗马由共和制向帝制过渡时期的一位独裁统治者。

公元前1世纪,罗马共和国趋向瓦解,政权逐渐向专制帝国过渡,一些有实力的政治野心家发动内战,夺取政权,企图建立军事独裁统治。公元前60年,庞培、克拉苏、凯撒三人结成政治同盟,控制罗马共和政府,实行集体的军事独裁统治。不久,三人又互争权势,克拉苏在东方作战身死,庞培被凯撒除掉,公元前48年,凯撒建立起个人独裁政治。凯撒以无限期独裁官、终身保民官、执政官、监察官、祭司长等头衔总揽全国大权,形式上保留公民大会、元老院、执政官、保民官等机构和官职,但这些都已成为他实行个人专制的工具。凯撒为了加强其独裁统治,进行一系列政治改革,其改革措施主要有:①改组元老院,把支持他的一些军官、各行省的中小奴隶主代表选人元老院,元老院元老增至九百人。②改善对行省的管理:扩大公民权,给各省居民以罗马公民权或拉丁公民权,以加强对各省的统治;授予自治市以自治管理权;废除亚细亚省(帕加马)的包税制;严惩有贪污勒索行为的省总督。③改善士兵和公民的地位,在各省建殖民地,以安置退役老兵和贫苦公民;命令大农庄主雇佣自由贫民,以解决失业问题。④增加高级官吏的名额,以安插其亲信。⑤改革历法,以加强国内统一,新历法定一年为365天,四年一闰,此即《儒略历》(一译《朱里亚历》)。此外,凯撒还实行一些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措施,如挖掘航道、扩大耕地面积等。凯撒在文学上也有很高造诣,他的《高卢战记》、《内战札记》等著作不仅是杰出的文学作品,而且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凯撒的改革基本上符合当时罗马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有一定积极意义,凯撒本人是奴隶主阶级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但凯撒的改革并不彻底,由于他未能满足平民取消债务的要求,同时他还实行减少平民领取免费粮食人数的政策,因此平民对其不满;又因他取消亚细亚行省的包税制,触犯了包税者骑士阶层的利益,因此也引起骑士的忌恨;特别是他的独裁统治压抑了元老贵族的权势,因而后者对他极端仇恨,贵族派以“恢复共和”为号召,阴谋消灭凯撒。公元前44年3月15日,凯撒在元老院会议上被贵族布鲁图和卡西乌刺死。凯撒的独裁加强了奴隶主阶级的中央集权统治,但从此罗马共和制再也不能恢复。

19.一分为二的罗马帝国

罗马帝国是指公元前30年至公元476年的古罗马奴隶制君主专制国家。公元前2至1世纪,罗马共和国发生危机,经过一个世纪的内战,共和国最后崩溃,建立起军事独裁的专制帝国。公元前30年,屋大维建立元首政治(蒲林斯制),标志着罗马帝国的开始。罗马帝国时代分为三个阶段:前期罗马帝国、3世纪危机时期、后期罗马帝国。

一、前期罗马帝国(公元前30年至公元193年):包括奥古斯都元首统治(前30~公元14年)、克劳狄王朝(14~68)、弗拉维王朝(69~96)、安东尼王朝(96~192)。前期帝国时代,罗马社会处于相对稳定时期,隶农的盛行使奴隶制生产关系得到局部改造,因而使经济有所发展。此时帝国疆界东起幼发拉底河,西至西班牙、不列颠,南达北非,北至多瑙河、莱茵河。

二、3世纪危机时期(193~284):包括塞维鲁王朝(193~235)及其后的分裂时期。此时期帝国危机充分暴露,表现在经济方面,农业与手工业衰落,商业和城市经济萧条;政治方面,统治阶级内讧,人民发动起义,外族入侵。基督教迅速发展,反映危机深入思想领域。

三、后期帝国时代(284~476):是帝国由危机走向灭亡的时代。此时罗马帝国由元首制(蒲林斯制)转为多米那制(君主),即以公开的君主制代替元首制。戴克里先(约243~313)和君士坦丁(约280~337)统治时期,皇帝权力加强,两人都进行挽救奴隶制危机的改革,但奴隶制危机日益加深,人民起义遍及全国。395年,皇帝狄奥多西(346~395)死后,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部分,西罗马帝国以罗马为首都,东罗马帝国以拜占廷为首都。公元4世纪以后,日耳曼人大举进攻罗马,国内人民起义浪潮更加高涨。

410年,日耳曼的西哥特人在领袖阿拉里克领导下,进入意大利,围攻罗马城,城内起义奴隶为西哥特人打开城门,西哥特人攻入罗马城,掠夺而去,随后日耳曼人在罗马境内相继建立许多王国。与此同时,以奴隶为核心的人民革命运动到处发生,西罗马帝国处于灭亡前夕。476年,罗马雇佣兵领袖日耳曼人奥多亚克废黜罗马最后一个皇帝罗慕路斯,西罗马帝国遂亡,从此西欧进入封建社会。东罗马帝国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存在到1453年。

20.步履艰难的大和国家

大和国家是古代日本最初的统一国家,存在于3世纪中叶至7世纪中叶。3世纪时,日本列岛已有许多小国,其中较大的是邪马台国。3世纪中叶以后,邪马台国衰落,在大和(今奈良县)地区兴起大和国家。大和国形成后,逐渐扩大领土,4世纪时征服九州和本州大部分地方,并扩张到朝鲜半岛南部,占领任那。到5世纪时,基本上统一了日本列岛。大和国是各地氏族贵族的联合政权,首领称大王(后之天皇),是世袭君王,但尚无绝对权力,实为氏族贵族的共主。大贵族享有世袭尊位和官职特权,5世纪时形成氏姓等级制,氏姓贵族享有臣、连、造等姓,世代担任高官,中央由几个有势力的大贵族分掌军事、财政、祭祀等职,地方的国造、县主由地方氏姓贵族担任。王室和氏族贵族占有大量地产,设立“屯仓”(王室农庄)和田庄(贵族农庄)。大和国时代的劳动者有部民和奴隶,而以部民为主,部民制是日本古代所特有的集体奴隶制。在大和国时期,大王和贵族建造许多庞大的坟墓,称作古坟,呈前方后圆形,规模巨大,一般高7、8公尺,最高达30公尺,坟内埋有大量金银器、铜器、玉器等珍贵随葬品,史称3至7世纪的大和国为“古坟时代”,古坟是大王和贵族对劳动人民残酷剥削的见证。5世纪时,大和国先后有赞、珍、济、兴、武五个大王执政,史称倭五王时代。倭五王曾向中国的南朝派遣使者,与中国保持密切的外交关系。

6世纪以后,大和国内土地集中现象日益严重,部民遭受更残酷的剥削,同时由于生产的发展,国内也出现出租土地、征收地租的新的剥削方式,奴隶制生产关系出现危机。在此情况下,于646年发生大化革新,经过革新运动,日本进入封建社会,确立天皇统治权,大和国家结束,日本进入律令国家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