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高科技产业的十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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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条件之科学合理的组织创新(1)

经济学大师熊彼特以“创新”理论作为他的经济学说的核心,在西方经济学说中是史无前例的首创。所谓“创新”

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把一种从未有过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进行新组合并引入生产体系,这种“创新”包括生产方法、企业管理和组织的根本变革,这个变革过程是通过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来完成的,而驱动企业家创新与新组合的潜在力量就是盈利的机会,并由此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发生与发展的本质特征。

组织创新与制度创新一样,只要创新者存在“潜在利润”,并可以给创新者带来追加利益,制度创新就会出现,此后经过相对稳定的制度均衡,再到新一轮的制度创新。我们之所以将组织创新的视野从企业组织创新扩散到国家创新体系和区域创新体系,是因为我们正处于一个全新的历史时代并能站到一个更高的时代高度,因为创新不仅仅属于企业家,而是属于全社会。

高科技及其产业化是综合性的、社会性的,其形成与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社会整体环境尤其是国家这一最有力的社会组织,其成功与否取决于国家能否营建一种创新环境。经济学一代宗师马歇尔曾经说过,组织是一种资源。我们认为,组织就是一种制度安排,组织和制度没有明确的界线,它们的区别在于组织具有明确的意图和正式的结构,是被有意识创造出来的,是行动者;相反,制度是不具有这些特点的。就是说,国家中各类高效运作、激励创新的组织是高科技产业化的体制保证。

据了解,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从整体上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发达国家的科技转化率平均保持在50%~60%,而我国则只在10%左右。由此可见,科学合理的组织创新是高科技产业化的一个重要条件。

一、国家创新系统及区域创新系统

1.国家创新系统的概念及功能

近年来,国家创新系统这个概念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这主要源于人们越来越多地看到新技术的采纳及其商业应用给人类生活带来的巨变以及对国家经济的突出贡献,同时人们也深刻地认识到长期快速的经济增长只能来源于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为了促进快速经济增长,需要一个运转良好且能够激励创新的国家创新系统。

国家创新体系的始作俑者是英国著名学者克里斯托夫·费里曼。

他在1987年研究日本时发现,日本在技术落后的情况下,以技术创新为主导,辅以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只用了几十年的时间,便使国家的经济出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成为工业化大国。这说明国家在推动一国的技术创新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他认为,在人类历史上,技术领先国家从英国,到德国、美国,再到日本,这种追赶、跨越,不仅是技术创新的结果,而且还有许多制度、组织的创新。1988年瑞典经济学家伦德瓦尔基于德国学者弗雷德里克·李斯特有关“国家生产系统”的概念,以及受冯·希佩尔对企业间正式的信息交流的研究的启发,首次在国际上提出“国家创新系统”这一概念,呼吁对技术创新的支撑环境的重视与研究。当然,还有包括纳尔逊、佩特尔与帕维蒂以及OECD和世界各国的许多学者都加入了对“国家创新系统”

的研究行列。

1995年~1996年初,国家科委和加拿大国际发展研究中心联合组织了一次关于中国科技改革的回顾研究活动,活动中采用了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0EcD评述工业化国家科技政策的方法。在这份研究报告中,国家创新系统(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简称NIS)的概念被介绍到我国,并作为一个政策框架来评述中国的科技改革。

该项研究认为在国家创新系统中,政府的核心职能为:政策和资源分配,制定规章;国家创新系统的职能包括:财政职能、操作职能、人力资源的发展和能力建设的职能、基础建设的职能。同时界定了国家创新系统的边界,罗列了国家创新系统相关机构名单,包括政策制定机构、科研机构、技术开发机构、科学团体、有关投资机构、立法机构等。最后定性描述了这些机构与国家创新系统的各个职能关系。

给国家创新系统(NIS)下一个精确定义是困难的。OECD对国家创新系统的定义是:“国家技术创新系统是一种在公、私领域里的制度网络,其活动和行为对启发、引进、修改和传播新技术产生作用。”OECD另一个较为具体的定义是:“旨在国内科技生产的公、私企业(大或小)、大学和政府机构问相互作用的一种系统。因为相互作用的目的是促使新科技的发展、保护、投资和立法,所以这些单位之间的相互作用可能通过技术、商业、法律、社会和金融等方面进行。”

C·弗里曼和纳尔逊将国家创新系统定义为R&;I)提供资金和实施R&;D活动,将R&;D的成果转移到商业创新,并且影响新技术扩散的一系列公共、私人经济机构和组织。c·弗里曼强调,国家创新系统是“创造、吸收、改进和扩散新技术的活动和相互作用所受到的公共和私有网络的支持”;这种网络不仅支持研究与开发活动,还包括创新所需的资源组织或管理活动。而里查德·纳尔逊则从政府政策的角度来理解“国家创新系统”,他认为政府正式的规制与非正式的协调,对研究与开发的投资等会在国家范围内联结和平衡各创新环节。根据纳尔逊的说法,国家之间在“产业组合”上的差异“强烈地影响着国家创新体系的形态”。加拿大学者尼奥西曾对“国家创新系统”作了系统的总结,他的定义为“国家范围内企业、大学、政府机构的技术、商业、法律、社会和财政等为产生科学、技术而努力的相互作用系统。”目前,国际上较为通用的定义是:国家创新体系是指由一个国家的公共和私有部门组成的组织和制度网络,其活动是为了创造、扩散和使用新的知识和技术。

《国家创新体系》一书的作者之一尼尔森(Nelson)教授认为“国家创新体系”这个简单的名词概括了一个国家在体系上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一个国家在各个领域中创新能力的高低。在过去的30年里世界经合组织在研发体系方面做了很多的研究。研发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而“国家创新体系”则是一个广义得多的概念。使用这个广义概念是为了避免把目光局限于对研发机构的研究,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在许多情况下还取决于金融机构、劳动力市场、初等和中等教育体系和政府管理体系等因素。

让我们看看尼尔森教授如何评价一个国家创新体系的有效性。

他认为,在很大程度上,这取决于你对创新在一个国家经济成长中所起的作用的看法。一般来讲,研究国家创新体系的人往往把创新看成是影响一个国家长期经济进步的主要因素。当然它不是惟一的因素,但却是最重要的因素,尤其是采取对创新体系如此广义的定义的时候。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一个国家的成功发展是国家创新体系运作得很好的标志。如果一个国家在其发展时困难重重,这往往意味着这个国家的创新体系可能有问题。

综上所述,建设国家创新系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一国为了获得国际竞争优势的体制要求,同时也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全球化竞争对各国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及相关管理体制提出的新的挑战。

国家创新体系的主要功能是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协调国家的创新活动,其中包含了我们所关注的促进科技与经济有机结合的问题。具体而言,国家创新体系具有国家创新资源(包括人力、财力、信息资源等)的配置功能、国家创新制度与政策体系建设功能、国家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功能和部分创新活动的执行功能。

2.国家创新系统的核心要素

目前,人们公认的国家创新系统包括了下列核心要素:

(1)企业,是创新的主体;

(2)公共研究机构(包括国立研究院所、科研型大学、非赢利研究机构等),主要从事知识生产活动,是企业创新活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源;

(3)教育培训机构,主要从事创新人才的培养;(4)政府机构,制定有关政策,提高创新系统效率,促进知识的生产、传播和利用,为创新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环境;(5)金融机构,主要为创新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另外,国家创新系统还包括一些辅助支撑要素,如中介机构、各类企业孵化器、信息网等。

3.影响创新的若干因素

国家创新系统力图把影响创新的所有因素都考虑进去,不仅包括影响创新的经济因素,还包括制度、组织、社会和政治因素。在胡志坚主编的《国家创新系统理论分析与国际比较》一书中列出了以下几种对创新有重要影响的因素:

(1)知识基础设施。

知识基础设施是全社会求知和创新活动的基础条件,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知识机构(创新企业、科研型大学和科研机构、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知识网络和信息基础设施是知识基础设施的四个重要组成部分。知识基础设施的主要功能是为创新、为知识的生产、扩散和有效利用提供支撑。

(2)有利于创新的政策体系。

包括直接和间接影响创新的政策。前者包括国家制定的直接促进创新的政策;后者包括科技政策、教育政策、收人分配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就业政策、产业政策等。这些政策并非以直接促进创新活动为目标,但是对创新活动有很大的影响。

(3)与创新相关的制度框架。

包括金融制度、分配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奖励制度、评价体系、科技咨询和服务体系、税收制度、政府补贴体系、政府采购制度等。

(4)消费者需求结构。

公共和私人消费者的需求是创新过程的基础和动力,消费者的需求对于生产结构的转换和未来的增长机遇尤为重要,消费者的需求对创新的影响最大。

(5)生产结构。

现有的生产过程和产品是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的起点和基础,而且由于不同生产线之间创新机会和瓶颈各不相同,使得国家经济的现有专业化模式对创新结果有很大的影响。

4.国家创新系统工程

1998年7月,中国科学院在《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一文中指出:国家创新体系是由与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相关的机构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在创新体系中,企业以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和知识应用为主,同时进行知识传播;高等院校以知识传递和高素质人才培养为主,同时进行知识创新和知识转移;国立科研机构以知识创新为主,同时进行知识传播和知识转移;地方科研机构主要从事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的相关工作;政府的职能,从目前直接组织创新活动为主,转向以宏观调控、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促进各组成部分相互之间和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为主;其他教育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和起支撑作用的基础设施是为创新提供社会环境和支撑条件。

国家创新体系可分为知识创新系统、技术创新系统、知识传播系统和知识应用系统,其中,技术创新系统是国家创新系统中的核心和关键。四个系统各有重点,相互交叉,互相支持,是一个开放的有机整体。

在国家创新系统概念中,最重要的是不同参与机构之间的相互联系,这种联系促进了知识流动。一个国家的创新表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参与者相互之间是如何联络的。它们之间的联系方式可以是合作研究开发、人员交流、专利交叉授权、设备购置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渠道。研究机构、大学和产业界之间知识的交流、比较、互动和融合,对于创造和新发现的传播和扩散十分重要。在强调研究开发投人重要性的同时,要特别重视创新系统中各参与机构间的相互联系和知识的流动,而且正是这种联系和知识流动决定了一个国家全社会的研究与开发投入的效用。因此,系统的知识配置力(knowledge distbution power)是国家创新系统效率的重要衡量指标,是经济增长和竞争的决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