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之物性即物之存在,但还不是物性自身即存在自身,后者是更本源的。从艺术作品这一存在者可遭遇存在,敞开世界与显现真理。作品显现真理,这种显现是来自于作品自身的。
三、艺术作为艺术作品的本源
海德格尔力图探究艺术作品的本源。那么,首先应弄清楚何为本源呢?“本源(Ursprung)在这里指,一事物从何和何以而来,它是什么以及如何是其所是。”(H,S.1)本源是事物的本性之源,而本性则是使事物是什么以及如何是的那个东西。对艺术作品本源的追问就是对作品本性之源的追问,也是对艺术作品这一存在者的存在,进而对存在自身的追问的一种方式。这一追问发生在存在论的基础之上,艺术及其本性的问题也就成为存在的问题。
在对艺术作品的本源作独到的阐释之前,必须作一些准备性的工作。为此,海德格尔剖析了对艺术作品的传统与流俗的理解。按照这种通常的理解,艺术作品来自艺术家的活动,艺术家的创作活动使艺术作品得以产生,没有艺术家的活动,不可能有艺术作品的产生。但问题在于,又是什么使艺术家成为艺术家的呢?同样,按照通常的观点,是艺术作品使艺术家成为艺术家,而使艺术家成为艺术家的艺术作品就成了艺术家的经典作品或代表作。作品为作者带来了声誉,也就是说,只有作品才能给作者以艺术家的身份。
这样,艺术家是艺术作品的本源,而艺术作品又是艺术家的本源。两种说法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这里存在的循环问题看来是不可避免的。对艺术作品本源的探讨必然要涉及此循环,海德格尔一开始就把我们带入到循环中去。艺术作品与艺术家“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全部包含了另一方”。(H,S.1)这种循环不同于逻辑循环,它是一种解释学性质的,不受逻辑法则限制。也就是说,这种循环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去逃避。在此循环中,艺术家与艺术作品谁都不是最终的本源。
仅仅局限于艺术作品与艺术家的这种循环,也不会得到关于艺术作品本源问题的真切把握。通常的看法仅仅停留和满足于这种循环之中,或者以为已得到了作品本源问题的解答,或虽不满意,却对这种循环毫无办法。
此循环不可能解决艺术作品的本源问题,因为它仍然关联于一种主体论。艺术家作为主体,艺术作品则是被创作的客体,这种主客二分的主体创作论,不可能阐明作品的本源。
既然在艺术作品与艺术家之间,一方从另一方找不到自己作为充足的本源的理由;那么艺术作品与艺术家之间的循环有必要扩展为更大的循环,假设在这个问题上,一切循环都是不可避免的话。海德格尔在这里要做的只是,克服艺术作品与艺术家之间的循环的主体论,以及这种循环对艺术本身存在的忽视,让这种循环进入另一种循环之中去。艺术必须纳入到循环中去,“无论就它们本身还是就两者的关系来说,艺术家和作品都通过一个最初的第三者而存在。
这个第三者才使艺术家和艺术作品获得各自的名称。那就是艺术”。(H,S.1)总之,“艺术是艺术作品和艺术家的本源”。(H,S.44)这无疑是一个更大的循环。海德格尔把艺术家和艺术作品及其关联基于艺术之上,正是艺术使艺术作品和艺术家成为可能。也就是说,是艺术使艺术家和艺术作品成为可能,艺术则是艺术作品与艺术家的本源。艺术作品与艺术家都共同依赖于艺术。在本源问题上,艺术作品与艺术家之间的循环变成了艺术作品、艺术家与艺术之间的复杂关联。
这种关联在本性上仍然是一种循环。这里的问题是,艺术自身又是从何而来的呢?在这里,艺术只不过是一个词,没有任何事物能与之对应,艺术并不指涉任何具体物。或许,艺术可被看成是一个集合观念,而艺术作品与艺术家都归于这个集合观念之中。
即使艺术一词的意义超出了一个集合观念,但这集合观念中的艺术作品和艺术家仍然是艺术一词的意思的现实性基础。也即,艺术反过来,也是基于艺术作品与艺术家的。这仍然是一个更大的循环,而且不可避免。艺术作品的本源在此仍然是一个问题。
海德格尔并未在一般意见上,即在艺术作品与艺术家的现实基础上来阐释艺术,而是力图在艺术无可置疑的起现实作用的地方寻找艺术的本性,当然不是在抽象概念的维度上进行的。艺术的本性在何处呢?也就是说,关于什么是艺术的问题,应到作品那里找答案。而什么是作品,又离不开对艺术本性的揭示。通过对艺术作品的特性的收集,不能得到关于艺术本性的理解。
同样,从更高级的概念推演也不可能获知艺术本性,因为更高级的概念推演总是基于一些规定性,这些规定性只是把我们事先就认为是艺术作品的东西呈现出来,因而这些规定性未能关切艺术作品的存在自身,无助于增进对艺术作品并通过艺术作品实现对艺术本性的认识。在探究艺术作品的本源时,遇到不可避免的循环,对此,海德格尔说:“因此我们必须兜圈子。”(H,S.3)这里的兜圈子,既不是权宜之计,也非什么缺憾之事。这种循环广泛地存在于从作品到艺术和从艺术到作品的每一个步骤中。
“如果思想是一种行业的话,走上这条道路,是思想的力量;而处于这条道路上,则是思想的节日。”(H,S.3)与思想密切关联的循环不再是简单的逻辑循环,而是思想之运行的一种方式。这种不可避免的循环并不发生在整体与部分之间,就此而言,它有别于一般的解释学循环,而是相关于存在之思的。在本源上,艺术作品与艺术家之间的循环,由于与思想(思存在)结合得不够密切而在通常的视野中,未能很好地解答本源之问题。在康德看来,艺术凭借预设的规则作基础,才是可能的。
在艺术家中,艺术天才(大师)往往是一代宗师,是人类审美理想的体现者,艺术规范的立法者。康德把美的艺术的规则看成是一种无规则的规则、无法之法。但是,并非创作主体的意图,而是主体的自然为艺术提供规则,这自然作为艺术家的天赋的才能就是天才。
在此,康德强调了天才对艺术的规定性。对美的艺术而言,这种规则不能把某个概念作为规定根据,美的艺术只有作为天才的作品才是可能的。在近代美学中,“艺术作品被设定为某个‘主体’的‘客体’”。(NI,S.76)海德格尔力图在艺术作品与艺术家的共同的艺术基础之上来思考三者的关联及其循环,最后发现这三者的关联与循环在本性上可归结为艺术作品与艺术之间的关联与循环。海德格尔力图找到在作品中起支配作用的东西,或者说,力图针对作品究竟是什么,何以成其为作品等问题作出独到的阐释。艺术又是什么呢?
在艺术作品中,艺术是现实的,为此,必须首先寻求作品的现实性。但作品的现实性又何在呢?艺术作品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显现出物的因素,而依靠流俗的关于物的概念的方式不可能阐释这里的物的物性。同时,又由于对作品的物性根基的追问,把作品逼入了先入之见,从而阻隔了通达作品的作品存在的道路。艺术不是现实的摹仿和反映,真理也不是艺术的描摹和与对象的符合。海德格尔之所以强调艺术之于艺术作品和艺术家的基础性地位,乃是因为他把艺术置于存在论之上。只要作品的纯粹自立没有显现出来,作品的物性也不可能得到揭示。
在早期,海德格尔通过此在这一特殊的存在者去通达存在,此在不是人,而是人的根本规定。在中期,显现真理与追问存在是同一的。
为了显现真理,必须通达艺术。为了通达关联于存在论的艺术,海德格尔选择了作为一存在者的艺术作品(它不是纯自然物,也非人工制作的器具),而未选择艺术家(他或她不是此在,但受此在规定)。由此可看出其早中期思想在本性上的一致,当然这是一种有差异的同一。用惯常的方法,不能揭示物性,因而不能通达作品存在自身。但作品自身是可以通达的吗?“为了使这成为可能,也许有必要使作品从它自身以外的东西的所有关系中解脱出来,从而让作品只为了自身并根据自身而存在。”(H,S.26)作品自身不是任何具体的某一门类艺术的作品,也不是摆放在某一位置的、有形的作品,作品自身的显现却往往视而不见。
因为,这种显现是现象学的,也即只有使艺术作品成为自身自足的存在,悬置一切与这种自身的自足性无关的外在因素,这样,作品才能作为纯粹的作品自身而在,这是可通达的条件。与海德格尔不同,伽达默尔更强调审美经验,以及审美理解中的视界融合。
作品存在又是如何被通达的呢?“作品要通过艺术家进入自身而纯粹自立。”(H,S.26)艺术家也只有在艺术中才能获得自身的规定。艺术作品一旦自立,艺术家就消隐在整个艺术之中,这时艺术作品与艺术家的循环,就让位于艺术作品与艺术之循环。艺术家的创作活动的本性是让作品自身显现,艺术家是艺术作品的守护人。但艺术作品自身的显现,并不受制于艺术家。对艺术文本的理解永远由理解的前结构所决定,完满的理解不是循环的消除,而是这种循环得到最充分的实现。艺术作品的本源是艺术,而艺术又在艺术作品中实现其本性,这种兜圈子式的循环是必须接受的。
究竟应如何对待艺术作品、艺术家与艺术之间的循环呢?海德格尔一开始就把我们带进一个循环的问题中,而且毫不含糊地宣布它是进一步探索的必然前提。我们不必害怕循环,而应该进入这种循环中,通过它把问题深入下去。也许所有解释学的问题都包含着这种循环。在本源问题上,艺术作品与艺术家之间的循环,变成了艺术作品、艺术家与艺术之间的复杂关联,这种关联在本性上仍然是一种循环,但此循环不同于彼循环,它更内藏深意,并关切于存在之思。作品一旦完成,就脱离了艺术家。海德格尔在此悬置了艺术家,超越了主体论,把这种循环还原为艺术作品与艺术之间的循环。艺术的本性何在呢?“艺术在艺术作品中成其本性。”(H,S.2)那么,艺术作品与艺术何者更为本源呢?“艺术作品的本源是艺术。”(H,S.25)这又回到了艺术本身。艺术在作品中实现其本性,作品又以艺术为本源。
在复杂的关联中,艺术作品的归属如何?“作品之为作品,只属于作品本身开启出来的领域。”(H,S.27)作品在开启中成其本性,作品的存在就是建立一个世界,作品在回归之中,让大地成为大地。“以这一切,海德格尔不仅描述了那种避免了传统美学的偏见和近代的主观性观念的艺术品存在模式,而且完全避免了去补充那种把艺术品解释为理念的感性表现形式的思辨美学。”从而,回到作品自身开创的领域。正是作品自身可能的领域,才能敞开艺术和存在。
无论是作品的创作,还是器具的制造,都是在生产中发生的。在生产中,存在者以其外观显现在场,而这一切都发生在自然而然地展开的存在者中间,也即在涌现中实现。同时,艺术家的创作并非随心所欲,“艺术家的活动由创作之本性来规定和完成,并且也始终被留居于创作之本性中”。(H,S.47)这表明,艺术家的活动不能游离于创作本性之外,也即艺术家的创作活动内在于创作之本性。也正因为如此,艺术家身影的消隐,并不会影响对艺术作品之本源的探究。相反,却可使作品自身更本真地显现。
接下来的问题是,创作之本性又是由什么来规定的呢?海德格尔指出:“尽管作品实际上首先是在创作中完成的,它的现实性也因此取决于这一活动,但创作的本性却是由作品的本性规定的。”(H,S.47)也就是说,从产生的角度来看,作品在创作中完成,这是与自然过程相关的。但在本性上,作品的本性规定创作的本性,这是因为作品这一存在者的本性关联于艺术存在。在作品自身的显现中,主体的创作不再是决定性的,而是受作品本性的规定,作品最终接受艺术的规定。
从作品中显现出来的被创作存在,并不表明作品一定出自名家大师之手。作品是否被当做大师的杰作,创作者是否因此而众所瞩目,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在海德格尔那里,艺术不再是柏拉图的理念,也不是时空之外的、永恒不变的存在者,而是世界与大地争执这一历史性事件,这一事件使作品成为作品,这一事件则成为作品之本源,同时,有意义的世界与无意义的大地的争执,也关联于真理与非真理的冲突。这里的关键是存在被作品带进了敞开之域,即存在者显现出存在。
正是艺术使作品、创作者和保存者在根本上息息相关,也正是在艺术这一存在境域上,艺术作品与艺术家才有其所出源泉和本性规定性。海德格尔把艺术奠基于存在论,并强调艺术之于艺术作品和艺术家的根本规定性。海德格尔通过艺术作品与艺术之循环,既克服了传统的形而上学,又避免了自身进入形而上学传统。为何这样说呢?这在于,在海德格尔那里,作为最后根据的存在,在本性上却是虚无。“海德格尔强调,他决不是去解这艺术之‘谜’(enigma),也不是去说这‘谜’是什么。”而是进入谜,让谜成为谜。在这个艺术之谜中,任何力图通过寻找根据和理由而破解这个谜的努力,都是徒劳的、无意义的。作为这个循环的艺术之谜,其本性与奥妙在于,它是不解之谜,这或许正是艺术永恒的生命力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