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老子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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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原文】

天之道①,其犹②张③弓与?高者抑④之,下者举⑤之;有余⑥者损⑦之,不足者补⑧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⑨则不然,损不足以奉⑩有余。孰(11)能有余以奉天下?唯(12)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13)贤。

【注释】

①天之道:自然界的规律。

②犹:如,像。

③张:将弓弦绷紧。

④抑:压低、压制。

⑤举:抬高、举起。

⑥余:多余。

⑦损:减损,削减。

⑧补:补偿。

⑨人之道:社会秩序。

⑩奉:奉给,供奉。

(11)孰:谁。

(12)唯:只有。

(13)见:通“现”,表现。

【译文】

天“道”,就像拉弓一样,太高了压低一些,太低了抬高一些,太紧了放松一些,太松了拉紧一些。天“道”是削减有余的,补偿不足的;人“道”则相反,是削减不足的,奉给有余的。谁能把有余的东西奉献给天下人?只有遵循天“道”的人。因此,“圣人”做了好事而不占为己有,胜利了而不居功自傲,他是不愿意表现自己的智慧才能。

【延伸阅读】

老子哲学思想的一个重要法则,就是“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他认为这是“天之道”。这种看法,反映出我们祖先思维的一种最深层次的要旨,即保持事物间的平衡及事物内部的平衡。只有保持了这种平衡,事物才能循环发展,圆转无穷。

“损不足以奉有余”,必然导致各种腐败现象,比如行贿,就是其中之一。行贿的对象,往往是有权有势的“有余”者,而行贿这一行为,又一定会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不足”者的利益。而有些受贿者表面上一本正经,暗地里却干着贪赃枉法、为虎作伥的勾当。

唐代李肇《国史补》中有《崔昭行贿事》一文,对行贿、受贿的描述颇为典型:

裴佶去探望姑妈,正巧他姑父退朝回府,一边叹气,一边说道:“崔昭算老几?现在满朝大臣都在称赞他,这肯定是他在行贿。这样发展下去,天下还会太平吗?”话音未落,看门人来报:“寿州崔使君等候会见。”裴佶姑父听说崔昭来访,看门人居然还为他通报,气得差点用鞭子抽打看门人。裴佶姑父发了阵脾气后,慢吞吞地换了衣服走向客厅。可是过了一会儿,他却吩咐献茶,再过了一会儿,又命厨房备酒宴,还叫下人去给崔昭喂马,给他的仆人送饭。崔昭走后,裴佶姑妈好奇地问丈夫:“为什么开始时那么傲慢,后来却这样客气?”这时裴佶也走了进来,只见姑父一副高兴的样子,和蔼地对裴佶说:“你先到书房去休息吧!”裴佶还没有走下台阶,他姑父就迫不及待地从怀中拿出一张礼单,原来崔昭送来了一千两银子的银票。

裴佶姑父其实也是一个贪官。他原来大骂崔昭,是因为对方还没来得及向他行贿,所以他要大发雷霆。当崔昭送上厚礼,他便“笑纳”了,且马上改变态度,又献茶,又留饭,怪不得连妻子都猜不透他为何须臾间发生这么大的变化。这正是典型的“损不足以奉有余”啊!

由此,可以看出“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可贵了。

在宋代,进士及第当了京官的孙觉与王安石私交不错。王安石变法推行新政时,孙觉上奏,提出“青苗法”使人民负担太重,请求减免,因而被贬到了福州。明代郑煊所著《昨非庵日纂》记载,孙觉到了福州后,看到许多百姓因交不起官税钱,被投入监狱。他虽然非常同情,可是法律无情,也无可奈何。不久,有一个富翁拿出五百万钱,发愿修缮寺庙。孙觉便晓之以理,劝说富翁还是把钱用来替穷人偿还官税,使许多穷人能免受铁窗之苦。他对富翁说:“这样做,虽然没能使寺庙焕然一新,但佛一定会谅解你,保佑你,使你修到更多的福气。”这个富翁倒也深明大义,把五百万钱送入官府替穷人交税,使福州的监狱显得空空荡荡了。

孙觉真是充满了智慧!他虽然同情百姓,但不能违反法律不收官税。他深谙老子“损有余而补不足”的道理,使“有余”的富翁心甘情愿拿出巨款帮助穷人,使“不足”的穷人解脱了囚役之苦。这样做,一不犯法,官府完成了税收任务;二不违情,富翁、穷人皆大欢喜。可见孙觉此人,不仅为官清正,而且执法行事都很有机智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