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华上下五千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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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盘古开天地的神话(19)

李悝认为,一个五口之家的农民,种田百亩,每年所收获的粮食,除去交纳租税、留足口粮,支付各种费用之后,剩余部分就连添制衣服都有一定困难。如果遇上疾病、办丧事之类的倒霉事情,或者国家增加苛捐杂税,就更没有办法了。如何解决呢?李悝认为只有充分发挥土地的潜力,增加产量才是出路。他以为在百里见方的地区内,有土地九万顷,如果农民精耕细作以“尽地力”,则每亩可增产三斗粮食。相反,每亩减产三斗。这样一增一减,全国就相差一百八十万石粮食。另一方面,李俚为了把农民牢牢地束缚于土地上,以保证封建国家的赋税收入,他主张由国家实行“平籴”法:丰收之年国家按平时的粮价多收购粮食,歉收或灾年国家仍按平时的粮价出售粮食。这样一来,可以“取有余以补不足”,虽然遇到灾荒之年,粮价不会抬高,人民生活得到保证,不致因饥饿而逃散。李悝的办法,行之有效,使魏国很快就富强起来了。

法治方面:为了适应魏国封建经济的日益发展的要求,确保新兴地主阶级已经取得的政治经济特权,李悝搜集整理了春秋末期以来各国新兴地主阶级的立法,著《法经》六篇。他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即是说,封建统治者的政事,最紧要的莫过于防止和惩办“盗贼”,保证地主阶级的财产不被侵犯;封建的政治、法律、道德不受破坏和人身免遭危害。所以他把《盗法》,《贼法》两篇放在《法经》的开头。接着是《囚法》和《捕法》两篇,讲如何惩办“盗贼”。第五篇《杂法》,讲对盗窃兵符、官印、议论国家法令等破坏封建社会秩序和制度的行为如何惩办。最后一篇《具法》,讲惩罚执行的具体规定。从《法经〉内容可以清楚看出,它充分体现了地主阶级的意志,其打击的锋芒主要是指向农民阶级。这说明它是维护地主阶级专政的工具。它用法律的形式把封建制度固定下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法典,为秦汉以后封建法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西门豹治邺”的故事

战国时期魏国的邺县在今河南省安阳县北部和河北省临漳县一带,西门豹治邺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

魏文侯派西门豹为邺县县令,他一到任,只见满目荒凉,人烟稀少,一片凄凉景象,就召集当地父老询问民间疾苦。父老们说:“百姓最苦恼的是河伯娶妇,为了这个,弄得民穷财尽。”

“这是怎么回事?”西门豹问道。

父老们说:“由于漳河经常泛滥,乡官和县吏互相勾结,利用天灾搜刮百姓,每年得钱数百万,用其中的二、三十万为河伯娶妇,剩下的钱,他们就和那些装神弄鬼的巫祝私自瓜分,攫为已有。每逢到河伯娶妇的时节,巫婆到处巡行,看到哪个贫苦人家的女儿长得好,就硬说她该做河伯的夫人,强行聘娶。让少女梳洗打扮,穿上华丽的衣裳,独自住在河边一间专门布置的屋子里,过十来天,用一张铺设讲究的新床把少女放到河里,自行漂浮,顺流而下,行数十里就沉到河底。许多人家生怕自己的女儿被选中,背井离乡,逃亡外地。因此,本地人口越来越少,田地荒芜,生适十分困苦。这个陋习由来已久,人们相传:‘若是不为河伯娶妇,触怒了河神,洪水泛滥,邺县就要被淹没。’”

西门豹听完了这一席话,沉思了片刻说:“下次为河伯娶妇,我也来参加,请到时通知我。”父老们回答说:“一定,一定。”

转眼之间,到了河伯娶妇的那天,县吏、乡官和当地的豪绅早已会齐等候,十来个小女巫簇拥着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巫婆也来到现场,远近的百姓扶老携幼前来观看。这时,西门豹带着他的随从来到河边,人们马上安静下来,为河伯送女的仪式即将开始。西门豹突然下令说:“把河伯妇带上来让我看看!”老巫婆连忙把一个早已吓得魂不附体的少女从幔帐里搀扶出来,带到西门豹面前。西门豹向少女打量了一眼,就对老巫婆说:“这个女孩长得太丑了!请你到河伯府上走一趟,报告河伯说,过两天一定选个漂亮的送上。”话音未落,西门豹手下的随从早巳抢到老巫婆面前,不容分说,将她高高举起,扑通一声掼到河里去了。等了一会,西门豹对他的随从说:“老巫怎么还不回来?派她的徒弟前去打听一下。于是把一个小巫投到河里。过了片刻,西门豹装出很不耐烦的样子说,这个徒弟怎么也不回来?再派一个腿脚麻利的去催一催!”紧接着又把一个小巫抛进河里,一连投了三个小巫。西门豹转向乡官说,“老巫婆和她的徒弟都是女人,说话太罗嗦,还是请你去一道,把事情讲明白,以免得罪了河伯。”于是把乡官也扔到河里去了。西门豹装出特别虔诚的样子向河水深深地鞠躬致敬,又做出毕恭毕敬的姿态站在那里静静地等待。然后厉声叫道:“巫婆、乡官怎么还不回来?看来还得派人去催!”他把锐利的目光向县吏和豪绅们一扫,这撮坏蛋象触电一般,扑通跪倒,磕头碰地,血流满面,色如死灰,连连哀嚎:乞求饶命!西门豹神态自若地说:“你们都起来,看来河伯是盛情款待他们,一时不能回来,你们先回去吧!”在众目睽睽之下,这帮家伙抱头鼠窜,仓皇逃命。从此,邺县再也没有人敢提为河伯娶妇这件事了。

西门豹以其光辉的无神论思想和机智巧妙的手法,戳穿了县吏巫祝们的骗局,给他们以应得的惩罚,真是大快人心。

为了根治水患,发展生产,西门豹又发动民众开凿水渠,引漳河水灌溉农田。有人认为工程浩大,劳民伤财,得不偿失。西门豹回答说:“今天兴修水利虽然给乡亲们增添了负担,百年之后,他们的子孙后代会感谢我们给他们带来的好处。”他毫不动摇,率领人民修筑了十二条水渠。漳河两岸的农田得到灌溉,年年获得丰收。流亡外地的人们也纷纷回到家乡。

西门豹坚持无神论,破除迷信,移凤易俗,兴修水利,发展生产,为邺县人民做了好事,在历史上起了一定的进步作用。

吴起事迹与兵法

吴起是战国初期著名的军事家和政治家。大约生于公元前440年,死于公元前381年,卫国(今河南濮阳一带)人,出生于“家累千金”的富有家庭。他为了在政治上谋求发展,四处奔走,不吝千金,结果却弄得家道破落,遭到讥笑和诽谤。吴起杀了诽谤他的人,只好从卫国出走,到了邻近的鲁国,投在儒家曾申(曾参的次子)门下。不久,吴起的母亲死了,他没有按儒家的孝道,回故乡奔丧,曾申大怒,与他断绝了师生关系。吴起从此改学兵法。公元前410年齐国进攻鲁国,鲁穆公用他为将,打败了齐国,显示了他的军事才能。然而鲁穆公听信谗言,从此对吴起不信任了。吴起便到了魏国。

公元前409年,魏文侯用吴起为将,讨伐秦国,夺得了秦的西河(今陕西大荔县以东地区)。在吴起参加灭中山国的战役之后,于公元前406年,任命他为西河守(地方行政长宫)。吴起在西河二十三年,从事军事、政治、经济改革,使“秦兵不敢东乡(向),韩、赵宾从”,而且“辟地四面,拓地千里”,为魏国的强大奠定了基础。由于治理西河的功绩,在魏文侯死后,魏武侯更加器重吴起。但是,他在与贵族商文争当魏相的斗争中失败了。加之他的仇敌大夫王错的挑拨离间,使魏武侯怀疑吴起,撤了他西河守的职务。

吴起在西河期间,改革兵制,建立了一支战斗力很强的常备军“魏武卒”。他还总结了丰富的战争经验和长期研究军事的一系列精湛见解,写成了《吴起兵法》。这是一部在军事史上与《孙子兵法》并列的古代军事著作,反映了他杰出的军事思想。现存的《吴子》六篇,虽然经过后人整理,但基本上还可以看成是吴起的著作。

吴起的战争观是服务于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他在战争的起源问题上,力图从社会方面去找原因;他把战争分为五种,初步区分了义战和不义之战,并提出了分别对待的办法,在战争与政治的关系问题上,他提出:“内修文德,外治武备”,即既要重视政治,又要重视军事,国家才能巩固,还认识到军队作战,要取得人民支持,才能打胜仗。

吴起的战略战术思想具有朴素的唯物论因素。他从战国初期的客观环境出发,很重视战争的准备。在指挥战争时,反对主观臆断,重视调查研究,了解敌人的情况。认为只有清楚敌人的兵力部署,才能选择其薄弱环节狠狠打击。同时,他也重视在战争中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认为必须努力掌握从事战争的各种技能和适应各种复杂环境的本领,否则就会在战争中吃败仗或送了性命。他从丰富的战争经验中,还总结了一些战争规律。如他指出了遇到敌人必须迅速进攻和必须避开敌人的各种情况,他从实战出发,重视了解地形,对行军和扎营提出了一些注意事项。

吴起的军事思想中,还有朴素辩证法的因素。他认为带兵作战要根据不同情况决定对策。在对待牺牲或保存自己的问题上,他认为只有不怕牺牲,勇敢战斗,夺取胜利,才能保存自己。而贪生怕死,不敢杀敌,结果必然失败,招致灭亡。在多与少的问题上,他认为以少可以胜多,在一定条件下,“一可击十”。

公元前383年,吴起被迫离开西河,投奔楚国。受到楚悼王重用,先任命他为楚国北部边防要地苑(今河南南阳)守,一年后,又任命他为令尹,执掌楚国的军政大权,实行变法。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在政治上:提倡“明法审令”,使大家都知道国家的法令,以便贯彻执行;改革世袭制、分封制,规定分封的贵族只要传了三代的,一律收回封爵和俸碌,还废除了那些远房公族的宗室谱籍,取消他们“世卿世禄”的世袭特权,打击旧贵族,把住在京城的贵族迁到边远的“广虚之地”,精简国家机构,裁减冗员。

在经济上;下令“禁游客之民”,奖励“耕战之土”,使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数得到保证,以保证生产发展。

在军事上:提出“厉甲兵以时争于天下”,要建立一支魏武卒那样的军队,由国君统一指挥,以便用它来达到统一中国的目的,为了加强首都的防卫,把城墙由过去的两版加高到四版(今二丈二尺左右)。

吴起主持的变法仅一年,原来贫弱的楚国,开始富强起来。可是,公元前381年楚悼王突然死去,以阳城君为首的一小撮旧贵族发动叛乱,包围王宫,用乱箭射死了吴起。吴起虽然被杀害,但他杰出的军事思想和变法革新主张,对后世都有一定影响。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

商鞅,姓公孙氏,名鞅,因功被秦封于商(今陕西商县东南),故又叫商鞅。卫国人,生年不可考,死于公元前338年。他是战国中期著名的政治家。他从小拜尸佼为师,好刑名之学,后来在魏相公叔痤(挫)手下当过小官,一生中的主要事业是在秦国变法。

商鞅变法以前,秦国地处西方,封建经济虽然有所发展,但奴隶制残余还严重存在,旧贵族的势力相当强大。因此,国力贫弱。而这时战国各主要诸侯国早已进入封建社会,把秦国看成夷狄之邦,不让它参与盟会。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秦孝公对秦国的落后状况十分不满,他想使秦国富强起来,于是下令求贤。公元前361年商鞅听到这个消息,急忙从魏国赶到秦国,受到秦孝公信任,封他为“左庶长”(秦爵位共二十级“左庶长”是第十级)。公元前359年,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在秦第一次变法。其内容如下;

一、废除世卿世禄制。商鞅针对“有罪可以得免,无功可以得尊显”的旧风俗,规定国君的亲属(宗室)没有军功的不能列入宗室的属籍。实行军功爵,共分二十级,按等级的不同分别占有土地、住宅、奴婢,以及享用车骑、衣服等等。没有军功的,虽然富有也不能尊荣。

二、奖励军功,禁止私斗。为国立功的,依功劳大小分别授予爵位,田宅。规定在战争中杀敌一人赐爵一级,或授予五十石俸禄的官。杀敌军官一人,赏爵一级,田一顷,宅地九亩。私斗的按情节轻重,受不同的刑罚。

三、实行编户制和“连坐”法。凡境内居民无论男女老少都登记在户籍簿上,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互相监督,一家犯法,如别家不告发,则十家连坐,处以腰斩,告发的人,如同杀敌一人受奖,赐爵一级。藏匿坏人的,如同投降敌人受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的人住宿,否则,店主连坐。

四、奖励耕织。努力从事农业生产,使粮食和布帛超过一般产量的,可以免除本人的劳役和赋税,不安心务农而去从事工商业,或游手好闲而贫穷的,全家罚做官奴。商鞅还招徕韩、赵、魏的无地农民到秦垦荒,给他们土地和住宅,免除三世的劳役,不让他们当兵,只为秦国提供粮草。

五、鼓励个体小农经济。规定一户有两个儿子以上的,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各自独立门户,不能过依赖生活,否则要出双倍的赋税。

商鞅的新法实行十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秦国开始日益富强。公无前852年,秦孝公以商鞅为“大良造”(秦爵第十六级,相当于相兼将军)。公元前350年,秦迁都咸阳,同时商鞅第二次变法。主要内容是:

一、推行县制。合并乡村城镇为县,全国统一规划,设立三十一县。县设令和丞由国君任免。

二、废井田,开阡陌。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井田制,平毁井田之间的纵横疆界。奖励垦荒,承认土地私有,允许买卖土地,按土地多少抽税。

三、统一度量衡。促进了国内经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