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大学生风花雪月之男孩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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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爱在别处(1)

他从乡间小道上一路走来,带着田间泥土的气息,和着小草的味道,他从此走上了不归路。什么是进步?什么是文明?什么又是落后?他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他活的是他自己。

乡里娃子进城来

烨子/北京某出版社

我来自何方,我又将去向何方?

我总在心底深处默默问自己。

也许,这个世界本不该有我这么一分子存在;也许,华灯初上的街市根本就映不出我虚幻的影子。偌大的北京市,一个身长不足一米七,体重不足一百二十斤的瘦小于,形单影只地漂泊在光怪陆离的城堡,这又是怎样一种虚华与奢侈?气势雄浑的紫禁城,光彩迷人的长安街,当一个裹着流行服饰,里面还穿着破棉布的乡里娃踏上这块金光四射的宝地时,这又是怎样一种讽刺与悲哀呢?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家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我要告诉你,我从很远的地方来到这里,我还将到很远的地方去……

天大地大,苍宇茫茫,人是天地囚,海天一叶舟。曾几何时,我从天边的云端飘来,轻悠悠的,不带走一片云彩,我轻轻地挥手,我又去远行——岁月啊,岁月,你载不动的是山川河流,你带走的是流年往事……

一、乡土文明与城市文明的冲击

带着满身的土气,抹去鞋根上的污泥,弹掉裤管上的灰尘,我从散发着汗臭的“原始部落”迈向了这座金光四溢的都市。

在这忽明忽暗的都市里,一个陌生的幽灵生硬地融入了夜色的深处,一段优美的人间故事开始进入序曲,一台酸甜苦辣具全的多幕剧拉开了帷幕。

九月二日,应该是这所大学新生报名的最后一天,我,还有送我的姐夫终于在这夜深人静的子夜踏入这片圣土,这一片将盛载我四年的宝地。

8#0117,按着公寓管理人员的指引,我敲响了门。尽管是夜深人静,但早到的室友们因为考上大学的喜悦,还迟迟不肯静下去,也好像都在为着晚来的我而守夜。

九月份的天气,想必不冷吧,不知是出于何因,我竟然身着西服,脖子上还歪歪斜斜地围着一条被勉强称作领带的玩艺儿。室友们一见我这一身盛装,都好像惊呆了,还好,出于礼貌的缘故,他们并未问及我“盛装”背后的故事。

这就像给了大家一个见面礼,一个活灵活现的自我介绍——乡里娃子进城来。

紧跟着是军训。

军训的日子很苦,过来人都这么说,而我,怕的倒不是苦,我要说:“军训的日子是耻辱”。

那年月,时值金秋时分,太阳还出奇的火,出奇的红。操场上,教官一声令下——“向左转,向前走……”同学们像在押的鸭子一样,摇摇晃晃踏着不同的步子向前迈去……“三号出列!”随着教官的厉声吆喝,我被“钩”出了队列。

“报数,从一到一百”,教官开始发火。

“我不报,我没做错什么。”我开始反抗。

“为什么东张西望?”教官开始找原因。

“脖子不听使唤。”我不卑不亢。

“有病吗?”教官开始训人。

“小脑控制不住大脑”,我开始用生物术语反抗。

“住嘴,你还狡辩,给我向左转一百次!”这回他可动真格了。

在众目睽睽之下,尤其是在全班女生的火眼金睛之下,我这个大男孩竟然像玩具狗一样,在哄堂大笑之中,丧尽了几乎所有的所谓自尊。

这就是我的军训生活,从城市来的教官像上帝一样教训像乡间的土狗一样的我。以后的日子当然可以想像,每天早上醒来就意味着新的耻辱到来,我的神经总是绷得紧紧的。教官好像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到对我的特别“关顾”上来了,几乎是每天都给我几个口味不同的感觉却一样的“小炒”。不是让我顶着砖块在同学们中走来走去,就是让我一个人在一旁千篇一律地做着同样一个动作,诸如“正步走”,“跑步走”之类极其容易的动作。

军训,应该是进入大学最有意义的一课,但是,它在我心目中却成了永远的痛。细细回味,心中伤楚无从道来,这究竟是何因呢!沉思良久,方才悟出:此乃乡土文化与城市文化的第一次交锋。

出身于下层劳动人民子弟的我,从小就有着一种朴素的自由,一种城里人无法理喻的放纵。对于很少参加体育活动的我,确实动作灵敏欠佳,这几乎是每个乡村学子的通病,然。而,一旦你融入这个现代化大都市,那么,你的几乎每个细小的动作哪怕是每一根纤细的神经,却必须服从这个城市的定律。

军训完后是正式上课了。

当我第一次坐在所谓的大学课堂,听着被称作学者或教授级的人物讲课时,我真的一点儿感觉也没有,我只知道,老师讲的东西对我来说简直是业余爱好,双耳就像是被什么塞住了,竟然一点儿也听不进。我的天,一堂课下来,我的笔记本还是一片空白……

啊,这就是我的大学的第一堂课。

磨了老茧的双手轻轻翻动着被称作大学课本的印刷品,长满疑惑的双眼滞视着教授们潇洒的手势。一颗从乡间田野滚落的情泪,不知不觉已滑入满是酸楚的胃中。

这回没有过深的沉思,我已悟出:这是乡土文化与城市文化的第二次交锋。

接下来的日子便是业余生活,那当然,大学可是一段值得珍惜的时光。

为了让新生能够很快体会到大学生活的甜,老师们特意组织了义务交谊舞培训班,据说是要求大学生扫除舞盲。一开始,学的是基本步子,很勉强,我还能坚持下去。到了“快三,慢四”舞步时,我竟然跳起了“快二,慢六”的独创的步子,并且不论我的老师——一个特别可爱的小姐怎么纠正,几乎都是白搭。我开始在背地里偷偷练习,原始的自尊心告诉我,不能这样笨。

老天好像故意和我开玩笑,我的脑细胞中好像是没有乐感的成份,我怎么也跟不上音乐和节奏。新生舞会中,我记不清踩着了多少女孩的脚。

——后来,我再也没去过舞厅。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这算不算乡土文明和城市文明的第三次交锋。

有人说成长的过程是苦恼的,我想乡土文明和城市文明的交锋,直到最后融合应该也是痛苦的吧。从稻田地里拔出的泥腿,如果走入散发着馨香的广场,我想那种惬意的后边,不可避免地留下一行溜溜的脚印。

二、只缘身是农家人,潜心卧读图飞升

如果说这座城市的五彩华灯解释不了外乡人迷惑的双眼的话,那么,就只有于无声处听惊雷。上帝没有把人造得一模一样,总会有那么几个丑的,抑惑钩人心魂的美人儿;上帝也会把人分成若干个看不见的等次,鳞次栉比地安放在地球的每一个角落,只可惜,我就是上帝放错地方的怪物。

三面环山的家乡固然是怕人的风景胜地,倘若用来避暑,倒还清凉有味。可是,生于斯,长于斯的人们,又会有几人去领略这所谓的风景呢?在这里,有的只是像井口般大小的一片天;有的只是百步之内仍能听到的打骂孩子的声音……千年的风俗,百年的村规是人们头脑中的信条;养家糊口,吃饭睡觉只能是这里的人们的最高目标……

放飞的是希望,守巢的还是山一般的父老乡亲。带着沉重的十字架,大山的儿子穿越了大山的胸怀,在北国清凉的钟声里,聆听山那边的回声。

初入都市,身上残留的泥土味时不时地与周围的一切冲突,这也算是一次乡土文明与城市文明的融合吧。尽管城市暂时收留了我这个异乡人,但是,我的心还是属于生我养我的那一遍长满庄稼的土地。

我是农家的儿子,我没有他人的优势,于是,我只能低头、沉默——

一到周末,一旦同学们纷纷去郊游时,我心里痛得滴血,我总在心底深处叮咛,我是农家的儿子,我没能力去玩,我只能独守空荡荡的宿舍。

于是,在不算大的宿舍,我倒有了发展的余地,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做着各种怪模怪样的动作,表达一种深藏不露的痛楚,动作的离奇及荒诞你尽可以想象……无聊到了极点,我也会写写诗,翻一翻文学书。

这算不算变态?我估计至少会有那么一部分人会嗤之以鼻。啊,我的老天,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也会的。不吃过苦的人往往说咖啡都是苦的,不经过昏暗的人,往往说晴天不够明朗。

变态,抑或不是,这些倒真不重要。日子积累得久了,在放浪形骸的背后总还夹杂着一些似理性又非理性的心得,一些像诗一样的话语一不小心还会蹦得老高。

经常听得人们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也许此话不假,其实,我也只能这样。人们也常说:“久病成一疾”,我想长久地把自己关在闷屋子里,再怎么麻木的人也会跳起来,放声呐喊几声,以图吸进几口清新的空气。其实,我好像就属于这类人,长久的苦盼,长久的守候,我变得多愁善感。于是,一些郁闷的情结及强烈的不满,总想通过笔尖记录下来,一股从未有过的写作冲动涌遍了全身。曾几何时,我竟然开始了作家梦,冰冻的心灵常常抖落一些发黄的蝌蚪字。

作家梦可不是太好做的,一不小心你就会误人歧途,永远找不到当初的自己。但是,已经开始疯狂的我管不了太多,我只知道我要诉说,我要呐喊。一开始,我全身心地投人诗歌创作,几乎是一天一首短诗,三天一首长诗。后来,我发觉诗的容量太有限,于是试着写短篇小说。短篇小说字数不够,于是又试着写中篇,然而中篇的容量还是有限,于是我又尝试着写剧本、小说、相声等。我的天,我记不得那年月是怎么过来的,整天是哭啊,笑啊,生啊,死啊,当然是我作品中的人生的命运的体现。

时光匆匆,那个时日的苦我仍然记忆尤新,那时的痛快我仍然历历在目。仔细一想,那该是大一时期。一年的疯学、疯写,我应该是大有长进的。我记不清向多少报社投过稿,我也记不清我收到过多少退稿信,当然,有所付出还是有所得,渐渐地,我的文章的发表率一天天高起来,于是,我也记不清收到过多少次稿费了……

三、泊船瓜洲,江水稍涨船自流

如果说秋天的果实代表收获的话,那么在无数次的投稿中收到稿费无疑是不大不小的收获。其实世界上本无所谓成功的标志,成功充其量是一种感觉的评判而已。

因为我是农家儿,因为我平凡,所以我不敢抬头,所以我自甘沉默。真的,几乎是每一个从泥水地里爬出来的人的通病,一种强烈的自卑感时时占据着脆弱的心灵。一旦有了某种突破,至少是对于农家儿的突破,那么所有的一切,包括心态,也会日渐好起来。随着发表的作品日渐增加,一种难以表达的愉悦常常在夜深人静之时表现得淋漓尽致,这也算是一种初步的成就感吧。

大一暑假,我没有回去。

收集好发表过的作品及写作获奖证书,我打算在那个夏天一展身手。

一路顺利,我很快找到一出版商,凭着我的作品,老板很信任地把大堆书稿的原始资料交给我。

就这样,一个暑假下来,几经周折,到开学时我的存款账单上多了一万元人民币。

有了一点钱,一种虚无飘渺的成就感总是缠绕在心头,真所谓“泊船瓜洲,江水稍长船自流”。

慢慢的,我开始有了自尊,我完全能够满心欢喜地抬起头来。这时,我才真真看到周围人过的是怎样一种生活了——当我勤于笔耕,埋头于方寸之地时,那些俊男倩女们则依偎在花园的常青藤下;当我苦思冥想,犯悉于生计问题时,那些阔男绰女们则游荡在电子游戏厅里……我几近是傻眼了,一种少有的失落又笼罩在心头。真的,我似乎彻头彻尾地落伍了,掉在了时代的后边,现代化的都市怎么会盛得下满是尘灰的乡村黄泥水呢?

这可真是,刚来的欢喜象天空中的云彩一样,来时匆匆,去时也匆匆。

已经涌动的春水不可能轻易地退回去,已经萌动的心机当然不会再次死寂。一种原始的动力在促使身体做着各样的机械动作,又一个声音在回荡——“我不能再平凡!”

为了寻求一种不平凡,为了获得心灵上的慰藉和平衡,我开始不安份起来。

本人虽然身材瘦小,但自我感觉尚属良好,照一照镜子,方才发现自己原来长得并不丑。首先的一步,审定自我这一关初步通过,于是,第二步便是选定捕捉对象。

前后物色了良久,方才选定外班一美女。当然,这个决定确实费了我不少功夫。起初,我是视江南某一小巧女子为对象,可是,仔细一审视,原来身量尚小,身材欠佳;后来,又把目光移到北方某个高大姑娘身上,此姑娘活泼开朗,可爱而有才气,平日里待本人特别不薄,可是猛然发觉,此姑娘原本是一男性所变——生性太直露,没女人味。锁定目标,我开始行动。

首先,我打听到她的出身,谢天谢地,她不是贵族血统,其父母只不过县城的小职工而已。门第观念至少是没必要太费心了,下一步是掌握其生活规律及出没的场所。于是,在她出没的地方,总是有一双虎视眈眈的眼睛在扫射着。观察达一个月之久,我开始有意无意地接近她,或聊几句学习方面的话题,或开几句漫无边际的玩笑,日子倒也过得充实,她也好像很乐意和我来往。

有戏,一种最原始的情感萌动在启示着渴望已久的心田。

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也许是阴差阳错的缘故吧,我和她竟然在下课后单独走到一起。“喂,×××小姐,‘故乡’餐厅听说味道不错。”“是不错,你请客?”“是,走吧,我请你!”就这样,我们顺水推舟地来到了校园外的“故乡”餐厅。

这一顿,我花了100元。但是,我全然顾不了那么多,只要她高兴,花多少钱都无所谓。

自从那一次后,我们的关系亲密了许多,碰面的时候也比以前轻松了许多。我满以为这就是爱情的萌芽,一切总会如期而来的,可谁又想象得到,这一切只不过是本人的一厢情愿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