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南方谈话中,邓小平还打破了传统社会主义模式中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绝对对立起来的认识误区,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邓小平明确指出:不要以为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由于非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具有天然的适应性,它的存在和发展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完善。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它要求多种经济成分、多种利益主体共同存在,需要营造多元竞争主体。一般来说,市场经济越成熟,个体私营经济就越发达。因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是必不可少的。另外,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也必然会对非公有制经济未来的发展趋向产生重要影响。在以往计划经济的框架内,非公有制经济只能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而只有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其地位和作用才有可能得以大幅度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才有可能最终实现质的飞跃——从体制外到体制内。可以说,邓小平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从根本上打破了长期以来人们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思想观念,这是我党关于非公有制经济思想和政策的进一步发展。它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总之,邓小平的南方谈话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扫除了思想障碍。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打破了长期以来传统社会主义观念对人们的思想束缚,冲破了单纯以所有制关系和计划经济来界定社会主义的认识和理论误区,从而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邓小平南方谈话推动了我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高潮,以此为起点,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开始向纵深发展。1992年3月9日至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我国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这次会议决定以邓小平南方谈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会议强调,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勇于创新,敢于试验。“我们不仅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而且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同年6月,江泽民在一次讲话中强调:在学习和利用资本主义国家一切有用的东西时,“思想要更解放一些,胆子要更大一些,步子要更快一些,办法要更多一些,而不要被‘姓社还是姓资’问题的抽象争论束缚住自己的思想和手脚,迈不开前进的步子”。
他指出:“任何社会都不是纯而又纯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一点资本主义因素存在,也没有什么可怕的。”与此同时,江泽民还初步阐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二是在分配制度上,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三是在经济运行机制上,把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长处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作用,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调节社会分配。
由此可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已经逐步提上了议事日程。在邓小平南方谈话推动下,我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治环境和经济环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善,宽松的环境为个体、私营和外资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2.中共十四大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方针的确立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召开。这次会议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模式,在所有制理论方面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问题上,取得了重大的理论突破。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在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报告充分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发展的方针。江泽民在十四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企业都进入市场,通过平等竞争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十四大报告还强调指出:为加快我国经济的发展,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不要被一些姓“社”姓“资”的空洞争论束缚住自己的思想和手脚。“国外的资金、资源、技术、人才以及作为有益补充的私营经济,都应当而且能够为社会主义所利用。政权在人民手中,又有强大的公有制经济,这样做不会损害社会主义,只会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发展”。
党的十四大在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上取得了重大的理论突破。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十四大报告确立了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的方针。这一方针有两层含义:一方面要允许非公有制经济长期存在和发展。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决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种战略性的长远方针。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与其他经济成分都是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第二,十四大报告把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紧密结合在一起,指出: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必须以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这一所有制结构为基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多种经济成分构成了多元竞争主体,共同推动市场机制的建立、运行和完善。第三,报告中关于“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的提法,标志着党对混合所有制经济,即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合作的认识已开始形成。第四,十四大报告首次提出,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一样,都可以进入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平等竞争。这就为打破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性歧视,促进不同所有制经济在平等基础上的竞争和发展创造了条件。第五,十四大报告还提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会损害社会主义,只会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发展。
1993年11月14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经济的发展,并依法加强管理。随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越来越多,将会形成新的财产所有制结构。就全国来说,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应占主体地位,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
“国家要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决定》除了重申“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之外,还第一次明确提出:“一般小型国有企业,有的可以实行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有的可以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也可以出售给集体和个人”。
《决定》以十四大报告为基础,在理论和政策上又有三个突破:一是就全国来说,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应占主体地位,而“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不同”,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等方面。也就是说,并不需要在各行各业中在数量上都要占居绝对的主体地位。反之,非公有制居于从属地位,但在特殊的情况下,有的地方、有的产业也可以有所不同,也有可能“喧宾夺主”,占据主体地位,发挥着公有制不可替代的作用。这里,实际上已在逐渐突破“补充”的提法,向“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二是要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参与市场竞争的条件,对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要一视同仁。这是在党的报告中第一次提出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三是在个人收入分配上,明确提出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就为后来提出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作了必要的铺垫。国家为了保证各种经济成分通过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就必须从各方面进行一系列重大改革。为此,《决定》还明确了近期要在财税、金融、投资和计划体制等各个方面迈出重大步伐,通过构筑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为各种主场主体平等竞争创造条件的重大举措。
总的来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更为明显地凸显出来。市场经济运行所必需的多元竞争机制注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提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已不再仅仅局限于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而是开始向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转化。
1.江泽民“五·二九”讲话有关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重大突破
1997年5月29日,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的毕业典礼上发表讲话。针对当时思想理论界在姓“公”姓“私”问题上的种种疑虑,江泽民在“五·二九”讲话中特别强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他明确指出:
我们要推进改革,开创新局面,面对人们在实践中出现的思想困惑,只能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从实践中去探索,找出符合实际的科学结论,而绝不能从马克思的本本中找片言只语来做结论。江泽民反复强调:一定要走出对马克思主义教条式理解的理论误区,一定要以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问题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提高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江泽民还旗帜鲜明地指出:“离开本国实际和时代发展来谈马克思主义,没有意义。孤立静止地研究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同它在现实生活中的生动发展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没有出路。”他强调,要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努力克服那些超越阶段的错误观念和政策。针对人们在所有制问题上的种种疑惑,江泽民明确指出:“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具有重大意义。要坚持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标准,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
尽管在公开发表的“五·二九”讲话中,没有直接涉及关于姓“公”姓“私”的争论,但我们完全可以断言,江泽民的“五·二九”讲话,主要是针对“左”的思潮干扰。在这次讲话中包含了很多明显针对“万言书”的论述。比如,江泽民谈到“学风”问题。提出要“以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问题为中心,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离开本国实际和时代发展来谈马克思主义,没有意义”。这显然是在批评“万言书”的作者,拿着马克思的条条到处吓唬人的做法。又比如,江泽民指出:“实践证明,我们这样做,没有离开社会主义,而是在脚踏实地建设社会主义,使社会主义在中国真正活跃和兴旺起来了。”显然也是针对“万言书”指责改革开放威胁社会主义国家安全的论述。再比如,江泽民提出,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这实际上是在回答“万言书”引起的姓“公”姓“私”的争论。从江泽民这篇讲话的主导思想来看,他的主要倾向是在防止“左”倾思想。可以说,江泽民的“五·二九”讲话,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打破了思想理论界“左”的干扰,克服了姓“公”姓“私”问题给我们造成的困惑,进一步解放了思想。
首先,江泽民这次讲话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克服了姓“公”姓“私”问题所造成的思想障碍,系统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存在的一系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次讲话的主要贡献之一就是冲破了在姓“公”姓“私”问题上的疑惑,提出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努力寻找能够极大地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具体地说,一方面要保证公有制为主体,继续大力发展各种非公有制成分的经济;另一方面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地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大胆利用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各种形式搞好国有企业。
其次,“五·二九”讲话进一步强调了解放思想的重要性,要求人们走出对马克思主义教条式理解的认识误区,树立正确的学风。江泽民特别强调了“学风问题”。针对一些人在姓“公”姓“私”论争中脱离实际的僵化做法,江泽民提出区分真假马克思主义的分水岭就是是否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研究我们面临的问题,在改革实践中大胆探索。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正确的学风,必须切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而今天最大的实际就是我们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这就为此后不久召开的党的十五大在所有制结构问题和公有制实现形式上取得理论突破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以江泽民这次讲话为契机,我国迅速掀起了思想解放的新高潮。
总之,“五·二九”讲话极大地推动了思想的进一步解放,它打破了长期以来“所有制崇拜”的认识和理论误区,为党的十五大在所有制理论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问题上的进一步突破奠定了思想基础。这是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党的第三次思想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