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左手《国富论》,右手《道德情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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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右手《道德情操论》:“利他”才是问心无愧的“利己”(6)

由此看来,人最大的悲哀在于自己的遭遇无人同情,反而招来别人的鄙视和不屑。其实,人们最害怕的灾难未必是最严重的。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现眼,往往比主动公布自己的不幸更让人难堪,因为后者虽然不能让别人感同身受,却能引起前者不能得到的强烈同情。旁观者的同情虽然比不上当事人自己的感受,却能够减轻他们心中的痛苦。在盛会上,让一位绅士衣衫褴褛,还不如让他遍体鳞伤更为体面,因为后者能得到人们的关切,而前者只会引起人们的嘲笑。国王在军队面前鞭笞一位军官要远甚于刺他一剑,因为前者会让他颜面无存。按照荣誉法则,鞭刑是一种人格的羞辱,而剑伤却不是。法官判处一个罪犯死刑,还不如让他枷锁示众更为耻辱。士可杀,不可辱,一个视耻辱为最大不幸的绅士如果受到这种羞辱,无异于遭受极刑。因此,法律一般不对贵族阶层判处带有侮辱性的刑罚,即使处以死刑,也会尊重他们的名誉。那些贵族无论犯了什么罪,欧洲各国政府,除了俄国以外,都不会对他们施以鞭笞或者枷锁示众这样侮辱性的暴行。

勇士不会因为要被送上断头台而受到蔑视,而枷锁示众却会令他蒙受耻辱。前者会为他赢得万人景仰,后者却为人不齿。在前一种情况下,观众的同情使他摆脱了羞耻感,唤醒了他心中独自承担不幸的孤独感。在后一种情况下,人们不会同情他,即使同情也不是因为他的痛苦,而是感到他蒙受耻辱,为他脸红和沮丧。头戴枷锁的人即使觉得自己无罪,也一样感到自己遭受了刑罚而毫无颜面。相反,死刑犯知道人们会对他刚毅坚强的表情肃然起敬,所以他往往显出从容赴死的英雄气概;只要罪名没有损害他的名誉,这种惩罚也不会让人们对他丧失尊敬。

卡迪纳尔·德·雷斯的名言与我们上面的论述如出一辙:“重大的危险往往能给我们带来种种荣耀,所以让我们不顾失败。可是一般的危险只能让人害怕,因为一旦失败就会名誉扫地。”

人类的美德不会屈服于痛苦、贫穷、危险和死亡,蔑视它们也无需作出最大的努力。但是,当他的痛苦遭到侮辱和嘲笑,在胜利之中被俘,成为他人笑柄的时候,这种美德很难坚持如一。同遭到人们的轻视相比,一切外来的伤害都是易于忍受的。

嫌贫爱富之心对道德情操的败坏

人们总是喜欢钦佩或近于崇拜富人和大人物,轻视或至少是怠慢穷人和小人物,这种倾向虽然是建立和维持等级差别及社会秩序所必需的,但同时也是我们道德情操败坏的一个重要且最普遍的原因。本该给予智者和君子的敬佩现在却给了富人和高官,而只有恶棍和傻瓜才该得到的蔑视现在却落到了穷人和弱者身上。古往今来,伦理学家们一直对此痛心疾首。

每个人都渴望美名远扬、受人尊敬,害怕名声扫地、为人不齿。但是进入社会后,我们很快就会发现,人们尊敬的不仅是智慧和美德,蔑视的也不仅是罪恶和愚昧。有钱有势者受人景仰,德才兼备者无人问津的现象已经随处可见。强者即使作恶多端、愚昧无知也不会被人看不起,而贫者弱者虽然清白无辜却总是遭人耻笑。人们为了得到别人的尊敬和钦佩而坚持努力着。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们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勤学苦读、洁身自好;一是升官发财、飞黄腾达。争强好胜的心理也有两种表现,一种是野心勃勃、贪得无厌;一种是谦虚谨慎、公正无私。前者披着耀眼的光环,引人注目,却华而不实;后者则显得大方得体,但除了目光敏锐的人以外,很少有人注意。后一种表现的人总是凤毛麟角,却是真正的德才兼备之士,是社会的栋梁。而大多数人总是心甘情愿地拜倒在地位和权势脚下。

我们对智慧和美德的尊敬不同于对财富和地位的态度,这两种情感并不难区分,但是因为他们的表现一般没有什么不同,所以如果不细心观察,很容易混为一谈。

就算平民百姓拥有和富豪权贵同样的优点,他们所受到的尊敬也无法与后者相比。绝大多数人敬佩平民百姓的诚恳朴实,但也比不上对富豪权贵骄傲自大的赞扬。平民百姓们整日循规蹈矩,偶尔一次行为有失检点就会招来轻蔑和嫌恶的眼光,而那些大人物经常放纵无礼,却总是能够得到别人的宽容。如果说应该得到我们尊敬的仅仅是财富和地位,而不是优点和美德,这就冒犯了这些描绘高贵的品质的美妙的词语。事实上,财富和地位始终受到人们的崇仰,很自然地就引起人们的尊敬。毫无疑问,罪恶和愚蠢会大大贬损那些高贵的地位。但是,它们必须很大才能起这样的作用。

幸好,对于中下层民众来说,在多数情况下,追求美德和追求财富的途径都是基本一致的。只要在本职工作中踏实肯干,行得端、坐得正,多数能有所成就,有时偶尔有点出格也没有坏处。但是,如果一个人饱读诗书、才华横溢,却寡廉鲜耻、背信弃义、胆小怕事、生活放纵,那也终会一事无成。而且对中下层平民来说,他们总是对法律心存敬畏,懂得尊重这些维护正义的规则,从不敢以身试法。因此,邻里、同事和朋友的帮助和赞赏通常在他们的成功道路上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品行不端的人很难得到这些。所以,在他们身上,“老实人不吃亏”这句老话是完全能应验的。因此,从一般社会公德的层面上来说,绝大多数人能达到我们所期望的道德水平,他们的行为也令人欣慰。

但是,在上流社会中却不是这样,甚至可以说大相径庭。如果一个人在宫廷生活和社交场合中想要飞黄腾达,只能选择迎合愚昧骄纵的上司的偏好,哪怕那些偏好有多么稀奇古怪、难以理解,但他却不能指望同仁们的敬重,哪怕他们见多识广。在这里,溜须拍马、坑蒙拐骗所带来的发展空间远远超过德才兼备。歌舞升平时,帝王将相们整日纸醉金迷,丝毫没想过为民造福,那些迎合他们的俳优弄臣们就已经足够满足他们的希望。那里,故作姿态的仪表风度和小聪明,要比政治家、哲人或者议员的男子气概更加为人看重。那些无论在高堂之上还是在乡野之间都十分重要的令人肃然起敬的美德,却被粗俗卑鄙的溜须拍马之徒肆意污蔑和践踏,而这些马屁精在上流社会几乎随处可见。

正是因为人们跟随在有权有势者身后亦步亦趋,所以他们的日常习惯才会为人效仿,成为时尚。他们的衣着打扮、交际言谈、举止风度,甚至罪恶和愚蠢,在社会上都会流行开来,成为人们追逐的对象。大多数人盲目地争相模仿,引以为荣,殊不知正是这些东西引诱他们堕落。爱慕虚荣的人总是装腔作势,卖弄他们自以为时髦的姿态。也许他们心里并不喜欢如此,却也不觉得有何不妥。虽然连他们自己都觉得这些东西不值得称道,内心却希望因此而得到好评,当然,他们也认为不应该忽视一些美德,私下里也会真心实意地倚重并且实践。伪君子不仅在宗教和道德领域中存在,在对待财富和地位的问题上也同样存在。一个爱慕虚荣的人总是想方设法伪装自己,想给别人造成一种假象。他用上层社会的马车和奢侈来展示自己的身份,以为这就可以赢得别人的赞赏,却没有想到那些人为了得到人家的赞誉需要什么样的仪态和排场,而要维持这种排场又需要多少钱财权势。很多穷人讲体面、摆阔气,却没有料到这种名声对日后会是多大的负担。他很快就会被拖累得一文不名,离自己原先所向往的大人物式的美妙前景越来越远。

对名利的追求和对美的追求有时会产生激烈的冲突。追名逐利的人总是会为了梦寐以求的目标而放弃美德。那些野心勃勃的人认为,只要自己爬上了梦想中的宝座,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赢得人们的敬佩和仰慕,毫不费事地做到优雅得体、风度翩翩。到那时,为了向上爬而使用的种种卑鄙手段统统可以被头上的光环遮盖,没有人还会在意他的过去。因此,那些觊觎着政府中高位的人丝毫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只要能够得到日思夜想的宝座,他们就会不择手段将通向权力顶峰之路上的障碍一一清除,哪怕冒天下之大不韪,甚至不惜采用谋杀、行刺、叛乱、战争等方式。他们之中,失败者远远多于成功者,而身败名裂的下场也是罪有应得。按理说,那些美梦成真的人应该心满意足,但奇怪的是,得到了自己苦苦追求的东西,心里却只剩下无比的失望和失落。舒适、快乐,都不是野心勃勃的人真正想要追求的,他们喜欢的只有荣誉的光环(虽然往往是对荣誉极度的扭曲),也只有这个能给他们带来满足感。然而,无论是在他自己还是别人的眼中,他此前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卑劣伎俩,使他爬上高位后所得到的荣耀早已黯然失色。这时,他会尽力让自己和别人忽视甚至忘记过去的卑劣行径,但无论是纸醉金迷、声色犬马的放纵(堕落的人常常用这种可怜的办法打发时光),还是日理万机的忙碌、惊心动魄的征战,回忆仍然挥之不去,像梦魇一般。他可以举办所有极尽奢华的盛大仪式,可以从权臣和学者那里收买令人作呕的谄佞献媚,可以得到愚民大众发自内心的欢呼,可以在一切征服和胜利之后品尝志得意满的滋味,但是这一切却都是徒劳,他永远无法摆脱那如影随形的羞愧之情,像是一种生命的报复。他希望能够将那些事情忘记,却总是徒劳无功。而一旦他回想起过去自己曾经犯下的罪恶,就会知道别人也记得这些事。尽管所有荣耀集于一身,心里却不得不时刻背负着千古骂名。每个人都无法逃过自己心灵的追捕。即使伟大的恺撒,虽然气度不凡地解散了他的卫队,但也不能消除自己的猜疑。对法赛利亚的回忆仍然萦绕心头,无法摆脱。当他在元老院的请求下,宽大地赦免了马尔塞鲁斯的时候,他告诉元老院说,他不是不知道正在实施的杀害他的阴谋,但是因为他已享足天年和荣誉,所以他将心满意足地死去,并因此藐视一切阴谋。或许,他已享足了天年,但是,如果他希望得到人们的好感,希望把人们视为朋友,但却受到人们极端的仇视,如果他希望得到真正的荣誉,希望享有在同他地位相等的人的尊敬和爱戴之中所能得到的一切幸福,那么,他无疑是活得太久了。

卷二论优点和缺点;或,奖赏和惩罚的对象

对优点和缺点的感觉

引言

还有一种与人类的行为举止相关的品质,它既不能用是否适度来衡量,也不能用庄重和鄙俗来形容,而只能对其表示肯定和否认。这就是优点和缺点,一种与奖惩关系密切的品质。

前面也探讨过,产生各种行为和决定全部善恶的内心情感或感情,可以从两种不同的角度解读。首先,可以从激发感情的原因是否与这种情感相对应的角度去分析。正是这种原因决定了行为是否适度。其次,可以从目的与结果的关系去分析。目的、结果的正确与错误对应了其行为是否应得到奖赏和惩罚。既然我们对行为的好与坏做了了解,那么我们现在就来了解人类行为是否该得到奖惩的有关感觉。

投桃报李与以恶报恶

虽然奖赏与惩罚从实质上来讲都是一种报答,但两者显然不同。奖赏是投桃报李,即我们对别人施与我们的恩惠心怀感激之情,通常会进行报答;而惩罚却是以恶报恶,即我们对别人给予我们的伤害怀有怨恨之情时,通常会以牙还牙。

当然,能够引起我们对别人的幸福和痛苦关心的除了感激和愤恨之外,还有一些激情,却不像这种激情能够直接导致我们为他人操劳。当面对给予我们很多帮助的人时,我们会对他满怀敬爱,心存感激。会因为他得到了幸福而欢喜,也会心甘情愿地为此而尽自己的一份力量。虽然我们并不在意给予幸福的是谁,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的感激之情。可是,如果我们没有为他的幸福尽一份力量的话,我们就会感到有所欠缺和遗憾。

同样,当面对一个曾伤害过我们或我们平时就很厌恨的人时,我们会对他的不幸遭遇幸灾乐祸,会因为他遭受到的痛苦而欢喜,不仅觉得他罪有应得,还会想亲手处置他。但是如果对他没有仇恨,那么也自然不想亲手给他造成不幸和痛苦。否则,我们的良心时常会自我谴责,觉得自己和那个人一样可恨可憎。当如果罪犯为他们所犯的罪和行为感到懊悔时,别人就不会再去犯同样的罪,而惩罚也就产生了罪以示众的政治上的效应。

因此,感激和愤恨是一种立即和直接引起奖赏和惩罚的情感。所以,对我们来说,谁表现为合宜而又公认的感激对象,谁就显然值得奖赏;谁表现为合宜而又公认的愤恨对象,谁就显然要遭到惩罚。

合宜的感激与怨恨对象

作为合宜而公认的感激对象或怨恨对象,除了作为那种看上去必然是合宜的而又得到公认的感激对象和怨恨对象之外,不可能意味着其他东西。但是,只有当这种激情被那些没有利害关系且公正无私的旁观者同情、理解、赞同的时候才是合宜的并能被大家认同。

当我们发自内心地感激某个人时,很显然我们是应该去报答他的,这种报答也会得到别人的赞同。同样,当我们发自内心去怨恨某个人时,很显然我们是应该去惩罚他,这种惩罚也会得到别人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