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在于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没有掌握全国政权,残酷的斗争环境,迫使每个共产党员都要自觉地以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要求自己,深深扎根于人民之中,与群众保持着唇齿相依、水乳交融的关系。如果不这样,党员不仅不能在斗争中取得胜利,连自己的生命也会受到严重的威胁。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成为执政党。在执政的条件下,共产党员是保持劳动者的本色,永远做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还是高人一等,高居于劳动人民之上,这是对每一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严峻考验。绝大多数党员经受住了这种考验。但是确有一些党员滋生了特殊化思想,骄傲自满、脱离群众甚至利用人民给予的权力,谋取私利,腐化堕落,违法乱纪,严重败坏了党的声誉,破坏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些问题告诉我们,工人阶级政党必须经常教育党员永远做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防止各种特权思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有的同志提出,党章既规定共产党员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又规定共产党员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是不是矛盾呢?我们说这不矛盾。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一个共产党员,第一,他是普通人;第二,他是普通人中的先进分子。”因为在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身上,这两个方面是一致的,它从一个问题中两个不同方面指出了共产党员的基本特征。从社会地位看,从党员的根本立场看,共产党员应该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但是这并不抹杀共产党员与一般群众的区别。共产党员是劳动人民中的先进分子,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有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献身的精神,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因此,每个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的规定,永远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做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使自己成为新时期合格的共产党员。
综上所述,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这三者互相联系,缺一不可。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同志只有同时达到这三个方面的要求,才符合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三、共产党员的八项义务
党章第三条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这些规定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针对新时期执政党建设的特点和党内的现状,从政治觉悟、组织纪律、思想作风、科学、文化、业务等各个方面对党员提出的严格而又具体的要求,是党员标准的具体化。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是: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作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上述八项义务,全体党员都要认真学习,切实履行。党员履行义务要做到全面、严格、自觉。“全面”,就是对党员八项义务的理解和履行要全面。这八项义务,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对党员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每一条都很重要,都要切实履行。“严格”,就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标准要高,要求要严,不能有一点马虎和迁就;“自觉”,就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要有高度的自觉性,时时刻刻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去做。
四、共产党员的八项权利
党章第四条规定了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这些规定有利于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健全党内民主、保证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有利于实现党的正确领导;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及时有效地同各种错误倾向进行斗争。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这是共产党员最起码的权利,也是党员提高自身政治觉悟、思想水平、业务能力的有效途径。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党的会议,在会上围绕议题畅所欲言,党员有权阅读党的有关文件,以及时了解党的主张和意图。党组织要为党员的教育和培训创造条件。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这项权利,是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恬的重要保证,也是防止党内发生“一言堂”错误的重要措施。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集思广益,使党的领导机关更好地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和要求,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另一方面,可以使党员在讨论中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坚定性。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这项权利,对于发挥党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着重要作用。党的事业的发展,有赖于全体党员积极性的发挥。每个党员都应以主人翁的姿态,站在时代前列,关心党的事业,对党的各方面的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倡议,并在实践中勇于开拓,勇于创新。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这项权利是党内正常民主生活的重要表现,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它对于促使党员积极关心和维护党的利益,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顺利贯彻,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干部受到自下而上的监督,保持党的纯洁性,增强党的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这是党员享有的基本的民主权利。党员有表决权,是指党员在党内讨论问题时,有发表自己的意见、表示赞成或反对的权利。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指在党内选举时,有了解候选人的情况,提出和要求更换候选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人的权利;同时,党员有权被选为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党的各级委员会的成员。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这项规定,是为了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维护党员的正当权益。党纪处分,是指党组织对犯错误的党员,按照情节轻重和党章规定做出的处罚决定;党员鉴定,是党组织对党员个人所做出的书面评价,是党组织全面考察了解党员的依据材料。鉴定或处分党员时,本人有权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那种不允许党员申辩,不允许其他党员作证和辩护,把党员申辩轻率地斥之为“态度不老实”的做法,是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错误行为。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和关心党员的政治生命。党员享有这项权利,可以使党组织在对党员进行鉴定和处分时,能够充分听取到本人和其他党员的意见,做到恰如其分,不出差错,尽量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还可以使被鉴定或犯错误受处分的党员心悦诚服并受到教育。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党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这是党的一条重要纪律。但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党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通过正常途径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这样做,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任何党组织和党员都不应强迫党员放弃保留意见。另一方面,对保留意见的本人来说,当实践证明自己的意见错了,就不应再固执己见,更不能坚持错误观点并到处传播。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这项规定,有利于弘扬党内正气,增强党员坚持真理,同党内不正之风进行斗争的决心和信心。这样做,可以使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及时了解下情,改进工作,可以防止和避免冤假错案及打击报复现象的发生。党员要认真行使这项权利,敢于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干部进行监督,勇于同党内的不正之风、腐败现象作斗争。党组织对党员的请求、申诉和控告必须及时做出答复,严格按有关政策办事,以党纪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及时恰当地处理问题。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上述八项党员权利,是受到党纪保护的,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每个党员对自己享有的民主权利,都应当十分珍惜,正确行使,既不能放弃自己的民主权利,又不能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为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创造条件,提供保护,并对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作严肃的处理。
五、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
共产党员在按照党章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时,应当把握这样几点:
一是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突出体现,是为着党和人民的事业,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和远大目标。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职责,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
二是党员义务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辩证的统一。党内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在党的利益的原则基础上,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只想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或者只要求党员履行义务,不尊重党员的应有权利,都是错误的。
三是党章对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规定,适用于所有党员。在党内,所有党员,无论职位高低、党龄长短、能力强弱、贡献大小,都毫无例外地承担同样的义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只能比其他党员做得更好,而绝不能有丝毫的特殊。
第二节端正入党动机
端正入党动机是争取入党的首要问题。每一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该充分认识端正入党动机的重要性,努力克服和纠正不正确的入党动机,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
一、正确的入党动机是争取入党的首要问题
入党动机是指一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原因和真实目的。在现实生活中,要求入党者的入党动机往往是不相同的,例如:有些同志是为了实现共产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要求入党的;有的则认为入了党个人和家庭都光荣,在亲戚面前也好看;有的认为党的政策好,自己富起来了,为报答党的恩情要求入党;有的是看到周围一些同志提出了申请,随大流而要求入党;有的认为“党票”是一种政治资本,通过入党在政治上找个靠山;也有的认为入了党容易得到提拔重用,或者大学毕业后好找工作。还有极少数人,要求入党是妄图到党内来“改造”我们党。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该认真剖析一下自己的思想,思考一下自己究竟抱着什么样的动机申请入党。
上述种种入党动机中,只有为了献身共产主义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要求入党,才是完全正确的入党动机。这种入党动机之所以是正确的,就是因为它与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党员条件是一致的;其他的入党动机则是不完全正确甚至是极端错误的。申请入党的同志只有树立了正确的入党动机,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入党后才能发挥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作用,从而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战斗力。反之,如果让那些动机不纯的人特别是企图利用党员称号捞取好处的人进入党内,就难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甚至会给党带来严重危害。因此,党组织把端正入党动机作为对要求入党的同志的最基本的要求,把考察入党动机和帮助要求入党的同志端正入党动机,作为保证党员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