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强大的才能,有时是统一,有的是不统一。有时是太不统一了,就分裂了。《狂人日记》里面杂文的力量更为强大,以致许多论者甚至是学者,只记得中国历史全部都是“吃人”的这个杂文式的辉煌结论。而作为小说,《狂人日记》是试验性的、探索性的、未完成的,是留下了遗憾的。这句话我讲得很大胆,我到现在不敢写成论文,为什么?因为现在研究鲁迅的权威太多了,他们把鲁迅的小说艺术,看成是完美无缺的,像我这样一个至今还没有写过什么关于鲁迅论文的人,如果写出来,前途堪忧呀!(笑声)他们会从四面八方来咬我,咬破我的鼻子啊!如果从我的文章里找不出硬伤,就把我说成一个疯子,或者是专门找名人来骂的投机分子,我可能也会像狂人那样,怕起来,疑神见鬼起来,怕被他们吃了,甚至见你们在笑,也可能像狂人那样发生感知变异,觉得是冷笑,是笑里藏刀。(大笑声)但是,可是,像赵本山说的那样,“可但是”,(大笑声)我为什么敢在这里讲,不怕你们传出去呢?因为我有根据呀。什么根据?鲁迅自己讲的。
《狂人日记》写出来以后,异口同声,认为好极,傅斯年,五四运动的领导者之一、北京大学的学生会主席,写信给鲁迅赞扬《狂人日记》说:“文化的进步都由于有若干狂人……去辟不经人迹的路:最初大家笑他,厌他,恨他,一会儿便要惊怪他,佩服他,终结还是要爱他,象神明一般的待他。”鲁迅却告诉傅斯年说:
《狂人日记》很幼稚,而且太逼促,照艺术说,是不应该的。
按我的理解,不成熟,就在于杂文的、抽象的、直接的、正面结论。作为杂文家,五四时期,已经成熟了,可作为小说家,虽然已经写出《阿Q正传》这样的经典之作,鲁迅自己却觉得没有成熟。
五、鲁迅为什么最喜欢《孔乙己》
那么,鲁迅认为自己的小说艺术要到什么时候才成熟呢?到《孔乙己》才成熟。鲁迅的学生孙伏园,在《鲁迅先生二三事》中有这样一段话:
我曾问过鲁迅先生,其(按:指《呐喊》)中,哪一篇最好。他说他最喜欢《孔乙己》,所以译了外国文。我问他的好处,他说能于寥寥数页之中,将社会对于苦人的冷淡,不慌不忙地描写出来,讽刺又不很明显,有大家风度。
鲁迅为什么最喜欢《孔乙己》呢?因为,孔乙已是活在,死在多元的、错位的感受世界之中。
我们来欣赏一下,这个标准的短篇。
《孔乙己》所写几乎涉及了孔乙己的一生,但是,全文只有两千八百字不到。这么短的小说,怎么能写得这么震撼人心?
鲁迅在孔乙己的故事之外,安排了一个看来是一个多余的人物,就是那个小店员。他本来与孔乙己的命运八竿子打不着,不管是孔乙己考试还是挨打,都和他没有关系,他只是在孔乙己喝酒的时候,能够看到孔乙己而已。和孔乙己命运有关的人物很多,如那个打他致残的丁举人老爷,还有请他抄书的人家,一定和孔乙己有更多的接触,有更多的冲突,相比起来,这个小店员就所知甚少。然而,鲁迅却偏偏选中了这个小店员作为叙述者。这是为什么呢?
第一,鲁迅的立意是让孔乙己的命运,只在小店员有限的视角里展开。孔乙己的落第,他的偷书,甚至挨打致残,都让它发生在幕后,鲁迅省略的气魄很大,那些决定孔乙己命运的事件,使得孔乙己成为孔乙己的那些情景,一件也没有写。这样就可以省略了许多场景的直接、正面的描写。
第二,对事变作在场的观看,只能以对受虐者的痛苦和屈辱的感同身受为主。而事后的追叙,作为局外人,则可能作有趣的谈资。受辱者与叙述者(非当事人)的情感就不是对立而是错位了,其间的情致就丰富复杂得多了。
小店员视角的功能就在于,自由的省略和营造复杂的错位的情致。
遵循小店员的视角,小说只选取了三个场面,而孔乙己本人在咸亨酒店只出场了两次。从某种意义来说,这两个场面,和孔乙己的命运关系并不大。第一个场面,是他偷书以后,已经被打过了,来买酒,被嘲笑了;第二个场面,他被打残了,又来买酒,又被嘲笑了。如果要揭示孔乙己潦倒的根源,批判科举制度把人弄成废物,这两个场面,不可能是重点。如果要表达对于孔乙己的同情,那完全可以正面写他遭到毒打的场面。像范进中举那样,正面描写(白描)发生在主人公身上的事件,在场人物的反应等等。但是,鲁迅明显是回避了“在场”的写法。这是不是舍本逐末呢?
关键不在于是否舍本逐末,而在于鲁迅衡量“本”和“末”的准则。
三个正面描写的场面,写作的焦点,是人们如何看待这个人。对于这个完全是局外人的小店员,鲁迅很舍得花笔墨,一开头就花了两个大段。动人之处在于,小店员的眼睛带着不以为意的观感,和孔乙己拉开情绪的错位的幅度。小说的全部内容就是这个小店员与孔乙己错位的观感。在他观感以内的,就大加描述。在他观感以外的,通通省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小说写的并不仅仅是孔乙己。其实,这正是鲁迅的匠心,也就是创作的原则,或者可以说是鲁迅小说美学原则,重要的不是人物遭遇,而是这种人物在他人的、多元的眼光中的、错位的观感。鲁迅之所以弃医从文,就是因为他看到日俄战争时期,中国人为俄国人当间谍,在被执行枪决之前示众,中国同胞却麻木地当看客。在鲁迅看来,为他国做间谍送死固然是悲剧,但是,对同胞之悲剧漠然地观看,更是悲剧。
人物的感知错位,是相对于人物的动作和对话而言的。我国古典小说,以行动和对话见长。我们前面讲过的曹操、武松、宋江、潘金莲,都是从自身的对话和动作中,显示其艺术生命,当然,也有周围人物的感知,如武松打完老虎以后,从化装成老虎的猎户眼中看武松,但是,那是同质的,几个猎户,并没有各有所感的错位,而且其功能是进入新情节的过渡。又如,三顾茅庐,刘备见了一系列的人,许多人眼中的诸葛亮,是一元的,都是把诸葛亮当作隐居的高士。就是《红楼梦》中林黛玉初次进入荣国府,见王熙风、贾宝玉,主观感知很独特,但,并未与其他人物不同的感知交错。特别不该忽略的是,这些主观的、一元的感知,并不是小说的主要成分,而是情节的补充成分。而鲁迅的小说,情节却是被压缩到幕后去,成了次要成分,而人物的感知,不但是多元的,而且是互动的,形成了某种错综的网络式的动态结构。
为了便于感知错位,他常常通过一个与情节不相干的人物,以第一人称的感知来展开人物和场景。当然,我们古代文言小说,已经有第一人称的传统。但其功能是以证其实?如《狂人日记》的开头的文言小记,好像是真有过这样的事情似的,言之凿凿,此人病愈,已经到某地当官,而鲁迅中的第一人物,身处局外,其感知与情节中人物的感知,自然而然地拉开了距离,或者用我在《论变异》中所提出的,是某种“变异”了的感知,与事件本身错开。一切人物都是其他人物感觉中的人物,就是平常的,也因为感觉的特异,变成独特的,陌生的,用俄国形式主义的话来说,就是陌生化的。融多元感知错位于一炉,才造成了海德格尔所说的“惊异”。应该补充的是,小说作为一种文体,文类,并不是一般变异了的感知,而是变异感知的错位结构。所谓错位感知,就是既非简单同一,又非绝对对立。拉开距离,远离真相,然而,又部分重合。所感大抵是似是而非,似近而远,似离而合,欲盖弥彰,无理而妙。
叶圣陶说,《孔乙己》小说突出了人生的“寂寞”、冷漠、麻木,但是,作为一个小店员,他的漠然麻木,又有不同的错位感受。这个不同的出发点就是“无聊”、“单调”,所看的都是“凶面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这里的笑声,不是一般的描述,而是整篇小说情绪的逻辑起点和小说情绪错位结构的支点。孔乙己按说非常不幸,命运是很悲惨的。然而,恰恰是这样一个人,又给小店带来欢乐,为这个小店员打破沉闷无聊之感,感受世界与人物遭遇之间,人物与人物之间的错位,就聚焦在悲惨与欢乐之间。惜墨如金的鲁迅,在渲染孔乙己带来的欢乐的氛围时,很舍得花笔墨:“所有喝酒人便都看着他笑”,甚至“哄笑起来:店内店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小说错位结构的焦点,显然就在这种“笑”上、对弱者的连续性的无情嘲弄。不放松的调侃,使得弱者狼狈,越是狼狈越是笑得欢乐,而弱者却笑不出来。错位的幅度越是大,越是可笑,也越是残酷。残酷在对人的自尊的摧残。孔乙己虽然潦倒、沦落,却仍然在维护着残存的自尊。更为深刻的是,发出残酷的笑声的人和孔乙己,并不尖锐的二元对立,并没有太明显的恶意,其中还有知其理屈,予以原谅的意味。这就是情感错位的特点。这种错位,不仅仅在情绪上,而且在价值上。在鲁迅看来,他要揭示的不是孔乙己偷书的恶,而是周围人对他冷漠的丑。特别是,传说孔乙己可能是死了的时候,说话的和听话的,都没有震惊。“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算他的账。”对于一个给酒店带来欢笑的人的厄运,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这里,错位的潜在量很大。那些个没有偷窃的人,比这个有过偷窃行为的人,可恶多了。孔乙己最后一次出场,已被打折了腿,不能走路,只能盘着两腿,臀下垫着一个蒲包,用手撑着地面“走”。躯体残废到这种程度,在与平常这么不同的情况下,掌柜的“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
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
对很悲惨的事,本该有惊讶,有同情,至少是礼貌性的沉默,可是,掌柜的却不但当面揭短,而且还“笑着”。错位到如此大的幅度说明,精神上的残酷的伤害,已经是够可怕的了,更可怕的是,他并没有感到严酷,也没有想到其中包含的伤害性,相反,倒是感觉到并无恶意,很亲切地开玩笑似的。错位的美学功能,特别有利于揭示微妙的精神反差。所有的人,似乎都没有敌意,都没有恶意,甚至在说话中,还多多少少包含着某种玩笑的、友好的性质,但是,却是对孔乙己却是对残余自尊的最后摧残。从一开始,他的全部努力就是讳言偷,就是为了维护最后的自尊,哪怕是无效的抵抗,也要挣扎的。这是他最后的精神底线。但是,众人,无恶意的人们,却偏偏反复打击他最后残余的自尊。这是很恶毒的,但又是没有明确的主观恶意的。这种含着笑意的恶毒,这种貌似友好的笑中,包含着冷酷。这个场景的感染力来自于其中的多重错位,第一,是孔乙己的话语与被打断腿的错位,不过是幅度更大了,连“跌断”这样的掩饰性的口语,都没有信心说下去了;第二,酒店里的人,却都“笑了”。这种“笑”的错位很不简单。一方面当然有不予追究的宽容,另一方面,又有心照不宣地识破孔乙己的理屈词穷,获得胜利的意思。明明是鲁迅式的深邃的洞察,但是在文字上,鲁迅却没有任何形容和渲染,只是很平淡地叙述,“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连一点描写都没有,更不要说抒情了。但是,唯其平静,平常,平淡,才显得诸如此类的残酷无情,由于司空见惯,而没有感觉,没有痛苦。寓虐杀性的残酷于嬉笑之间。
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孔乙己如此痛苦,如此狼狈地用手撑着地面离去,酒店里众人,居然一个个都沉浸在自己欢乐的“说笑声”中。人性麻木一至于此,错位的感觉,何等的惨烈。更有甚者,孔乙己在粉板上,留下了欠十九个铜钱的记录,年关没有再来,第二年端午也没有来。人们记得的只是“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铜钱呢!”过了中秋,又到年关,仍然没有再来。小说的最后一句是: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一个人死了,留在人们心里的,就只是十九个铜钱的欠账,这笔账,是写在水粉板上的,是一抹就消失的,生命既不宝贵,死亡也不悲哀,这样的世道人心啊在世的时候,人们拿他作为笑料;去世了,人们居然既没有同情,也没有悲哀,甚至连一点感觉也没有。这里不但有鲁迅对于人生的严峻讽喻,而且有鲁迅在艺术上创造性的探索。
从鲁迅的追求看来,小说美学就是人物的多元感知变幻学。鲁迅的伟大就在于,发现了人物的生命,不仅仅在行为和语言、思想的冲突之中,而且在人与人感受的部分重合/部分偏离的结构之中。各人的感知,是各不相同的,各不相通的,但是,并不仅仅是直线对立的,而是多元交错(错位)的。在鲁迅的错位感知美学中,他人的感知和自我的感知形成一个有机的结构,变异了自我感知的功能,一元化的自我独立感知,失去了自主性。人物对自己的感觉,往往没有感觉,对他人的感觉却视为性命攸关。人物的自我感觉,取决于他人,主要是周围人的感知,好像是为了他人的感知而活的,最极端就是,人家不让她端福礼,她的精神就崩溃了,就活不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