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现实主义的美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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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中国古典文论中的现实主义思想(1)

在中国古典文艺中,现实主义的文学艺术作品占有突出地位,构成了一脉相承的现实主义传统。在创造这样的传统的过程中,前人在实践的基础上发表了许多关于现实主义的见解。中国古典文艺学中的现实主义思想,对于当时与后世,都有较大影响,在后期发展中,形成了自成体系的理论观点,对中国古典文艺发生了积极的推动与指导作用。

一、以观照现实为出发点的理论基础

中国的先秦时期即有不少人由观文艺(包括音乐、诗歌、舞蹈)而看现实生活的举动,这其中的文艺批评家最早提出了“观”的概念。“观”的主张,最早地提出了我国古典现实主义理论的基础思想。它从艺术欣赏的现象出发,从理论原则上表明,艺术是以现实为表现对象的,来源于物。因为在“观”的涵义中包含着对于现实的观照的两重意义:一是指“观风俗”,“考得失”的作用;二是所以致此的原因,即是这种可供观照的文艺作品,是以现实为对象的,艺术家使自己主观的认识和反映活动随物宛转,象物而成形,故在形象的反映中才可以观形而识物——使艺术构成对现实世界的反映。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公元前544年)记载吴公子季札观周乐的事情。季札到周朝出使,周王室给他演奏各国的歌音,他能一一体会和说出乐中之世相。例如听到郑声,他能体味出“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可惜太琐细了,老百姓不堪骚扰,这大概要先亡国吧!”

这种“观”是从音乐形象中认识出的现实世态。孔子讲诗也“可以观”。诗之“观”,不仅可以“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更重要的是观现实世态,即东汉郑玄所说的“观风俗之盛衰”,宋代朱熹所说的“考见得失”。

上述观点都是就现象揭示,诗乐中有客观现实事物,所以才可以借之以观。就问题的发现过程来说,这是对于艺术实践结果的深刻说明;由于历史的限制,尚未从原因上加以说明。但后来的许多人却相继地在探求可为观照的原因所在。

《礼记·乐记》说“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后动”。《汉书·礼乐志》说“故象天地而制礼乐”。陆机《文赋》说“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刘勰《文心雕龙·神思》说“故思理为妙,神与物游”,“物以貌求,心以理应”。钟嵘《诗品》说“指事造形,穷情写物”。唐代裴孝源《贞观公私画录序》说“随物成形,万类无失”。唐代张璪说“外师造化,中得心源”。

上述主张都是说,文艺的形象源于客观事物,具有对象的现实性,这是文艺中可以见到事物形象的根本原因所在。如果不是“神与物游”,不是“感于物而动”,不是“指事造形”,不是“外师造化”,那“物”、“事”、“造化”则就无从看到。

在古典文艺史上,凡是在文艺思想上坚持这一原则的艺术家,基本上都是倾向于现实主义的。这一原则是现实主义艺术方法的基础思想。这些作家、艺术家由于有这样的认识,并在实践中遵守这一原则。所以他们的作品中有生活的真实,作品也可以用为观察和了解社会现实的观照物。

在反映上要“穷形尽相”,有现实对象的真实,这是在上述观点的基础上引伸出的一个重要主张。文艺以现实为对象,艺术上的再现,对于对象来说,以切近本原为基本原则。许多作家、艺术家表达了这方面的许多要求。在这个要求里,早期多要求要实,要真,与事物一样的实真,侧重于“形似”。后来,随着文艺实践的发展,理论认识也在发展,由要求对事物进行真实的形容摹写,发展到要求神似,并达到形似与神似的统一。

荀子讲:“文而致实。”(《非相》)王念孙注“致”读为“质”,“质,信也,谓信实也。”这是较早的真实性的要求,他认为文必须信实。行文的一切手段,都是为了这个“实”,“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故名足以指实,辞足以见极,则舍(停止)之矣。”

在秦汉时代,关于文与实的关系有过长期的激烈争论。自荀子之后,经韩非一直到西汉,还在争论。

这个争论可以从老子谈起。老子主张以真朴为美。他说:“信言不美,美言不信。”这里的“信”,说的是表现的真实性。他当然是要真实的。

墨子和扬子两人也以简素为尚。事见《淮南子·说林训》:“墨子见练丝而泣之,为其可以黄,可以黑,扬子见逵(歧)路(道路九达曰逵)而哭之,为其可以南,可以北。”王充《论衡·艺增》亦曰:“墨子哭于练丝,扬子哭于歧道,盖伤其本,悲离其实。”这虽不是专就文艺而言,但作为美学思想,也实际影响了当时和以后的文艺对现实的反映,示人以真、本为贵的思想。

韩非反对在事物本身之外,再加更多藻饰,提出“取情而去貌,好质而恶饰”的主张。(《解老》)他认为“饰而论质者,其质衰也。何以论之?和氏之璧,不饰以五彩;隋侯之珠,不饰以银黄,其质至美,物不足以饰之。夫物之待饰而后行者,其质不美也”。韩非力主,“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言会众端,必揆之以地,谋之以天,验之以物,参之以人。四征者符,乃可以观矣。”这里中心是讲以现实对象的实践去检验言辞美饰,着重点在于征实。

在西汉桓宽编的《盐铁论》中记载的盐铁会议,作为社会参政人士的贤良文学与执政的大夫官吏的辩论中,后者提出反对文士“辞若循环,转若陶钧,文繁于春华,无效于捕风,饰虚言以乱实”。仍然在持续这场历史争论。西汉的扬雄在《法言·寡见》中记载了他与人讨论“良玉不雕,美言不文”的问题。这里的美与真是一体性的东西。

到了东汉时代,许多作者与理论家都很推崇如实地叙述描写。东汉时期,由于世伪风薄,一些有求实精神的人士更厌文风虚夸。我们在王充和班固的主张中可以看得比较清楚。

王充反对文章失实离本,反对在反映客观事物时,“事增其实”,他认为可以有限度地夸张,但夸张不能“增过其实”,“不妄乱谈”,反对“造生空文,为虚妄之传”。王充看到了“实”,也看到了对“实”的“增”,他认为有限的增是允许的,但不能达到“失实离本”的地步。后来的刘勰在《夸饰篇》中提出了“夸而有节,饰而不诬”的主张,即本于此而又有所发挥。

班固在《汉书·司马迁传赞》中称道司马迁的史传文笔:“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值,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司马迁有这种还生活历史以本来面目的“实录”精神。“实录”就是尊重客观现实对象的实际,不用作者自己爱憎代替生活本身的存在,这既不同于借现实以表现主观愿望的浪漫主义,也不同于自然主义把一切存在都视为不可舍弃之要素的庸俗真实论。

在艺术中真是基础,美是条件,二者缺一不可。刘勰针对已往历史上重真而忽略了表现美的理论偏向,在《文心雕龙·神思》中提出“物以貌求”的全面主张,集历史之大成,对争论作出全面的总结。明确认为真与美可以统一,在《情采》中说:“老子疾伪,故称美言不信;而五千精妙,则非弃美矣。”信与美可以统一,也就是真实性和艺术性可以统一。

二、付诸艺术表现的“穷形尽相”主张

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强调对于现实生活的表现要如实描绘,不加讳饰。这在我国古典现实主义理论中,主要以陆机在《文赋》中提出的“穷形尽相”说为集中代表。对于怎样达到这一点,古代文艺理论家提出了很多有见地的主张。

第一,参验实体对象,实写事物表象。

荀子、韩非的主张中有这种观点,班固与左思的观点更是明确。班固的“文值”、“事核”是对于史传文学在写作原则上的概括,他这是认为传写历史上的各种人物,美丑善恶皆应本于事实。这至少是总结了以真人真事为题材的史传文学作品的原则经验,班固提出了这一点,是他的一大贡献,直至今天,对于我们的真人真事题材的创作,也仍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晋朝的左思写《三都赋》(三国的蜀、魏、吴三都),为了写实,对于那里的“山川城邑,则稽之以地图;鸟兽草木,则沿之以方志”。他认为写不真实的东西是没有用的:

美物者贵依其本,赞事者宜本其实,匪本匪实,览者奚信?

这些理论观点,不仅初步表现了现实主义的信实观点,也从实践上总结了致实的途径。

钟嵘的《诗品》中提出“指事造形,穷情写物”,倡导即目所见之作,反对多用故实,求助补假,即拼凑、借用前人语言典故。这也是以再现生活本身为尚的现实主义主张。特别他提倡“穷情写物”,就提出了一个对生活进行艺术的充分表现的问题。充分表现,就不可免地要超越“实录”式的真实。而在钟嵘之前,晋代的陆机已在《文赋》中提出了为钟嵘立论的理论基础,他说:“虽离方而遁员,期穷形而尽相。”这是说,为穷尽物相,作家可以逾越事物的自然表象,允许有适当的虚构夸饰,以特有的艺术表现手段,突出表现事物由外而内的本质真实。

第二,踵其事而增华,变其本而加厉。

文艺创作中,艺术家是要用形象“以究万物之宜”,因而要“随物以宛转”,但这其间,艺术家并不是完全处于被动状态中,他是创造形象的主体,他有自己的神思之能,可以笔补造化,巧夺天工。这时,创作主体不仅是“随物宛转”,他还能使挫入笔端的物象,能与心而徘徊(《文心雕龙·物色》)。不仅只有神为物役,而且进入创作过程之后,神亦可以役物。《文赋》中说“意司契而为匠”,即心意掌管图样以取舍权衡,就是这个意思。

由于从客观到形象表现之间有这样的过程特点,故创作虽要“踵事”,而作者却可以“增华”。梁代萧统的《文选序》,讲为文“盖踵其事而增华,变其本而加厉”。这是说文艺不仅只写一人一事的真实,可以踵其事而增华其事,依其本而变本加厉,以使艺术中所再现的事物,比之作为来源的自然形态的事物更加鲜明、强烈。

很明显,这比汉、晋时代的理论又前进了一大步。这种主张,突破了“实录”的真实论,把本事的再现与艺术的增华和概括结合起来,更切合艺术反映现实的规律,是较为高级形态的现实主义。

明代的冯梦龙《警世通言·序》说:“人不必有其事,事不必丽其人……事真而理不赝(真事必须是有意义能反映规律的真事),即事赝而理亦真。”可见“事真”还必须与“理真”结合起来,真事只是基础,艺术品的追求目标在于由“事真”而到“理真”,但没有典型概括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东汉张衡曾说:“实事难形”,实际果然如论。所以韩非说:“画犬马难。”艺术家的创作基础不能不以实事为本,要不舍形似。北宋晁说之论形意说:“画写物外形,要物形不改。”明代朱同说:“不屑乎形似者,于画亦何取哉?”当然“徒取乎形似者,固不足言画矣。”《覆瓿集》。

但艺术家也不能止于取形为极,还必须求神似,使形神兼备,反映事物状貌,也反映事物本质特征。为此苏轼《论画诗》才说:“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作诗必此诗,定非知诗人。”求神似是追求本质真实。明代的高濂论画说,要“求神似于形似之外,取生意于形似之中”。他指出,有形而无神的作品,不能感人。画中的“山川徒具峻削而无烟峦之润,林树徒作层叠而无摇动之风,人物徒肖尸居壁立而无语言顾盼步履转折之容,花鸟徒具羽毛文采颜色锦簇,而无若飞若鸣若香若湿之想,皆谓之无神”。

艺术表现的“神似”用今天的话来说,乃在使形象表现比之于生活更有神韵,集中地揭示本质特点,更有集中性的特征。这样做有助于真实地反映现实,艺术中可以达到典型概括地反映本质真实的地步。

第三,“巧言切状”,“曲写毫芥”。

“巧言切状”,“曲写毫芥”,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要求描写准确,细节真实。

“切状”是为了真切、具体,使人如见其形。这在文学中没有巧妙的艺术语言,是不能做到的。我国古典文学有许多成功之例。

《陌上桑》写罗敷之美:

罗敷喜蚕桑,采桑东南隅。青丝为笼系,桂枝为笼钩。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缃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

这是通过人物自身及其周围人物的反应来写人物之美的。使人有如临其境、如见其人的具体可感的特点。

“曲写毫芥”是为了真实可感,使人见到生活事物本身的具体存在形式。

《战国策》写苏秦在秦国落魄,描写了一幅十分逼真的书生穷苦相:“黑貂之裘敝,黄金百斤尽,资用乏绝,去秦而归,羸縢履蹻,负书担橐,形容枯槁,面目黧黑,状有愧色。”可是游说赵王成功之后,情况大变,出现在家人眼中的苏秦则是仪态威严,不可直视。他作为赵国的武安君,拜相印,说楚而过洛阳,“父母闻之,清宫除道,张乐设饮,郊迎三十里。妻侧目而视,侧耳而听,嫂蛇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谢。苏秦曰:‘嫂何前倨而后卑也?’嫂曰:‘以季子位尊而多金。’苏秦曰:‘嗟乎!贫穷则父母不子,富贵则亲戚畏惧,人生世上,势位富贵盖可以忽乎哉?’”这是对苏秦神形两肖的绝妙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