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哲学九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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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意愿(3)

这种矛盾看起来或许会显得有些刻意,然而,其他理论带来的危险却更大、更不容忽视。我们通常以为的一件事发生的前奏是什么?一个或者好或者坏,或通常被认为不好的欲望,例如想来一杯啤酒的欲望,它从某个地方冒出来,可以是我潜意识里阴暗的底层,也可以是我自身以外的地方。它出现在我的头脑里,并和我的良心发生冲突,甚至在某些理论中,可以说与我的意志相冲突。如果良心或意志处于弱势,或者说欲望十分强烈,一直处于待命状态的我对二者都不认同,但与强者产生共鸣,于是屈从于欲望,从而形成了与之对应的意图,即去喝点儿啤酒。这就是我穿过房间、走向橱柜时的意图,如果我能够找到一瓶酒,打开它,将它倒入杯中,然后一饮而尽,这种欲望就得到了满足。然而,如果橱柜空空如也,那这个欲望就将无法得到满足。这种解释前半部分涉及的错误的拟人化行为,我们已经讨论过了,但是,介于欲望战胜良知的时刻与啤酒最终流入我喉咙的时刻,这之间所谓的中间状态,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说明。我的意图、意愿和行动,在这里显然被认为是整个事件中几个独立的不同时刻。然而,如果它们是独立的,那它们又是如何联系起来的呢?是不是说意志暂时性紧挨着意图和行动,就好像静止的电影胶片中三张不同的图片?或者它们无意识地由一个渐渐变成另一个,就如同胶片以一定速度放映时,胶片中的图片那样一个接一个地变动?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它们之间除了暂时性的顺序关系外,就没有任何其他联系了,这样我们就又回到了类似日全食紧接着火车鸣笛的情形了。我们找不到任何理由解释,为什么是这种意志而不是别的意志紧接着这种意图,或者为什么是这个行动而不是其他行动基于这种意图。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则这三者是在连续不断地转变成彼此,那我们怎么可能轻易地分辨它们,并在它们各自持续的时间之间设置明确的界限呢?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有一个永恒的背景将它们联系起来,而这种背景,很有可能就存在于主体有目的的人格中。

“有目的的人格”这个词本身就很累赘,因为人不应该被看作是黏合行动执行过程中各个成分的黏合剂,它本来就等同于它们。通过把目的和人格加入意图、意志和行动的行列中,我们的近义词列表就完整了。只有意识到这些抽象概念背后的具体现实,才是主体的目的,我们才能清晰地解释特定的行动。目的就是主体的人格,或者说特点,或者说他自己。亚里士多德就是少数领会到这一真理的佼佼者,他坚持认为人类的目的是活动,而正是这种活动决定了人类不同于其他任何物种,然而,由于纠缠于幸福这个棘手的问题,他未能明确表明这一观点。如果他能跳过这个棘手的问题,他就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主体目的在外部世界的实现,而这个目的就是主体的整个自我。它不仅仅是自我的一部分,甚至也不是人类最高级、最独一无二的那一部分,即使这一部分是自我实现的,能够对主体寻找自我、创造条件、实现自我的各种情形做出反应。或许可以说,欲望、良心、理性都属于其中一个部分,但要这样说的话,我们必须十分谨慎,而且还要深刻认识到这些抽象概念并不会比“主体进行活动”这句话具有更明确的意义。

5.道德判断

如果他选择这么做,这种认可就会通过道德判断“这是善的”变得明确。

由于认识到这个事实,我们抛弃了正在讨论的道德冲突的观点,转而赞同另一个看起来更为合理的观点,因此,这个观点或许有望改变我们对道德冲突到达巅峰时的活动——道德判断的看法。道德判断是指通常被认为是构成从欲望到行动的多个步骤中的一个,是大脑对其有意执行的行动的明确陈述,用诗人的说法就是“严格按照道德规范或正义办事”。当争相占领主体灵魂的双方都陈述了自己的情况,分别指出服从欲望带来的快乐和履行义务带来的满足感时,理性则像一位聪明的投票人,对两种声明进行权衡抉择,然后做出明确判定:这个方案更好。

然而,有一点是一目了然的。在所有这类判断中,理解力对偏向的干涉作用就其本身来说并不是决定性的。奥维德承认,判定两种行动中的某一种较好,并不意味着实际中采取的就一定是这种行动,虽然奥维德和许多伦理学家一样也是强烈反对这种观点的。他看到好事,并明确肯定这是好的,然而却选择做坏事。事实上,这种理解力上的肯定,也只不过是另一种屈服于欲望的“更高级别”的元素;理解力、良心和责任感在虽不理智又让人遗憾但却压倒一切的欲望面前,必定要俯首投降。理解力这个名词作为抽象名词,再次壮大了抽象概念的队伍,事实上,人类可以做出自己清楚意识到是不对的行为、完全非理智的行为。

但另一方面,假如在某一次斗争中,“较高级”的因素取得了胜利,主体肯定了某种行为的正确性,并付诸行动了,那我们只能说理解力或理性决定这种行为是正确的,然后采取相应的行动,在这种解释中新增的意义是什么呢?比如亚里士多德说,首先有欲望,接着有意图,然后是随之而来相应的有意识、有目的的选择。这种说法或许有两种含义:第一种,理性因素并不是战败方,而是作为被欲望战胜的意识和更高等级因素的支援力量和后盾;第二种,理性作为此次斗争的裁判,对各方的得分进行总结,并最终宣布良心为胜利者。无论是哪种情况,接下来发生的行为,或者说实际被采取的行动,则是与最强烈的欲望相一致的,然而奇怪的是,这是一种与欲望相反的行为。正如我们不厌其详指出的那样,整个对情况的描述方法已经被抽象概念的拟人化所破坏,因此,我们试图找到一种对实际情况更加具体的描述也就无可厚非了。如果说道德判断,这个协商冲突中假定的巅峰和核心,在战败的情况下地位如此微不足道,以至于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或者在获胜的情况下,也只不过是对由其他力量铸成的既定事实的肯定,那么我们不能明确说明理性在道德生活中的作用与其公认权威的一致性,也就没什么好值得大惊小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