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教苑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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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浅析语文课堂教学中得与失

福州市闽侯县实验小学昙石分校 冯招敬

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当新的教学理念深入人心之时,由于个人素质的差异,解读“新课标”的能力不同,致使钻研出来的各种“推陈出新”的绝招也“令人眩目”。

一、学生主体凸现中的“得”与“失”

以学生为主体,是新课标中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有的教师为了凸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毅然放弃了教学中的“首席地位”和“引导权”,甘当学生阅读讨论的陪伴,出现了“你喜欢怎样就怎样,喜欢哪一部分就学习哪一部分”的时尚模式。简单地迎合学生,是游离于表面的肤浅体验。对学生脱离文本与实际生活、不着边际的阅读感悟,不以评价并美其名曰“珍视学生个性体验”。而对于学生感悟中出现的“读悟”,以“尊重学生”为由,过分地迁就放任,整个课堂显得杂乱而混沌。如一位老师在上《可爱的草塘》时,教师不是引导学生借助图片,结合对课文的重点词句的品味来充分领略草塘的自然之美和物产之丰富,而是让学生在课堂上尽情交流展示搜集到的有关草塘的图片、演唱,讲述有关草塘的资料,整堂课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确实都在围绕草塘展开,但很难让人感受到这是一节语文课,倒像是一节有关草塘的综合课。我认为,凸出学生主体地位,并不意味着让学生放任自由,学生爱怎么做就怎么做,那还上什么语文课?由此可见,上好语文课应以语文学科目标、特点和性质为出发点才是正道。

二、“感悟”与“体验”中的“得”与“失”

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教学情形:学生只是粗略地读了一遍课文,教师就让学生说自己的感受,结果学生只能说些支零破碎的东西。时下,“感悟”与“体验”这两个《语文课程标准》中的概念是语文教师使用得极多的。然而,在什么前提下,什么时候,怎样让学生说感悟、说体验,才能收到教学实效,而不流于形式,不浪费学生宝贵的学习时间,则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引导学生感悟体验最重要的是对课文的整体把握。学生课文读得不多,思考时间极少,何谈感悟?于永正老师说:“阅读是个性化的行为。阅读要让学生潜心会文本,不要动辄讨论。学生只读了一两遍,便哇啦哇啦发表议论,常常言不及义不说,还常常出现谬误。这不能怪学生,只能怪教师没引导好学生读书。说得不好,说得不正确,说到底是没有真正理解课文。应该在师生和文本充分对话的基础上进行交流。这里有朗读的交流,认识上的交流,心得体会上的交流,也是对写作方法感悟的交流。”因此,阅读教学要重视读书,让学生在充分读书的基础上感悟蕴藏在语言文字之中的思想情感。如有老师上《只有一个地球》一课时,忽略了这篇课文是如何遣词造句来说明“只有一个地球”的道理的,而是在初读的情况下就让学生感悟人类应该如何保护地球,学生没有品词析句,谈何感悟?《将相和》一文的阅读重点是如何从字里行间找到依据评价人物,说出自己的看法,并复述课文和学习课文布局谋篇的思路,但有教师把教学重点放在了扮演角色之后说体会,忽视了语言文字基本功的训练……

三、崇尚探究中的“得”与“失”

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课堂,探究性学习与合作性学习被喊得“震山响”。无论是专家讲座,还是教学观摩活动,如果不提这两个“回头率”极高的词,就视如老土,不符合“新课标”精神。于是,有的教师视探究为法宝,追求时尚,喜新厌旧,为了探究而探究,漫无目的;有的把文本中一读就懂、一想就会的问题让学生探究,学生丧失兴趣,探而无味;有的让学生探究难度大、曲折多的课题,学生望而生畏,探而无果;有的探究过程过于理性化,偏重逻辑推理,用“甲等于乙,乙等于丙,甲就等于丙”的等式来机械地解读文本,失去语文教学的动感与灵气。如一位教师在上《新型玻璃》时,理清文章条理之后,让学生去探究各种玻璃的特点与功能。这是一篇说明文,能探究出什么东西来?学生由于缺乏厚重的知识积累和生活经验,缺乏丰富的理性认识和抽象的思维能力,过于理性化的探究只能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语文教学中要充分考虑探究信息材料的可感性、可操作性,紧贴学生实际,充分激活学生头脑中已有的知识经验,抓住文章中需要探究、能够探究、适合探究的内容和契机,有形而探,有感而发,让学生在探究中走进文本、感受文本、融入文本、升华文本、超越自我。该扶的时候一定要扶,该指导的地方,就要明确指导,发挥好教师的主导作用,尽量运用启发、引导,扶在学生的疑处,扶在学生的难处,扶有困难的学生。语文教师要明确,把课堂还给学生并不意味着教师就完全当学生的听众,要防止语文课从以前的包办代替走向另一种极端——放任自由。

四、注重课堂活跃中的“得”与“失”

表演这种形式在许多课堂上均可以见到,以至于形成了一种模式,不管需要与否,都让学生表演一番,课堂上看起来热热闹闹,学生兴趣盎然,其实质却是完全抛开了语文学科最基本的任务。如一位老师上《我是什么》时,只让学生读了两遍课文,大半节课的时间都是让学生戴上代表云、雨、雹、雪等的头饰,分小组表演,然后选了两组学生分别上台表演。上台表演的两组学生无论动作还是语气,都如出一辙,一眼就能看出是老师事先就排练好的。一节课下来,学生倒是开心极了,但教学目标中“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体会课文中蕴含的情趣和道理”这一点,课堂上却毫无体现。其实,《语文课程标准》没有提“语言文字训练”绝不是不要“语言训练”,事实上,《语文课程标准》把“母语学习”作为语文学习不变的目的,指出语文学科要“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和中华优秀文化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丰富语言的积累,使他们具有初步的听说读写能力,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由此可见,《语文课程标准》只是淡化了“语言文字训练”的提法,实际上一点也没有削弱语言文字在语文教学中的作用。看来,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抛开语言文字的做法,有违新课标的初衷。

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语文课堂生动而活泼,教师们在课前预设时总会绞尽脑汁地设计各种各样新奇有趣的学习活动,如:演一演、画一画、拼一拼、议一议等。在作为课堂艺术的精品——公开课上表现得尤为突出。照理说,这是应该提倡并推广的,可从这些学习活动在课堂教学中所体现出的实效性来看,我却不敢恭维。再看看这边,练习分角色朗读,在学生还在为自己扮演什么角色而争辩时,教师已宣布此项训练结束。甚至还有的教师毫不识趣,上《珍珠鸟》这一课时,让学生表演学鸟飞、学鸟叫,热热闹闹,把优美的文章处理得啼笑皆非。学习活动的选择要根据教材特点而定,要服务于教学要求与目标。这种华而不实的学习活动安排得越多,只会使学生越浮躁。

如何还语文课堂一个真实的自我呢?我们不妨从叶老的话中来领悟“语文”的内涵吧。“什么是语文?平时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在纸面上叫书面语言。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都有两个方面的本领要学习:一方面是接受的本领;另一方面是表达的本领,说给别人听,写给别人看,口头语言的说和听,书面语言的读和写,四种本领都要学好。”看来,“言语形式”是语文教学的立足点,“言语能力”则是语文教学的目的。基于这些,尽可能地把不是语文或不具有“语文味”甚至是语文但不重点的东西清除出语文课堂。

(本文获第六届“快乐语文”杯教师论文大赛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