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小学素质教育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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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考试与素质教育

一、考试与素质应为对应关系

考试是检测学生素质的一种方法,考试与素质的关系不是对立的,而是对应的。“某种看来是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矛盾,实质上是各种素质之间的位置差异所带来的不平衡。”“有素质的立体结构,就应该有立体的检测(评价)体系。”考试与应试是一种必然的对应关系,有考试,就必然有应试备考,应试复习的过程也是学习知识、巩固知识的过程。

二、考试与应试教育没有必然联系

频繁考试、高难度的考试,把考试分数作为升学和评价教育质量的唯一标准是应试教育的重要象征,但考试不等于应试教育,考试并不是应试教育的产物,素质教育也有考试,考试与应试教育没有必然联系。值得注意的是,考试与应试才是必然的对应关系,有考试就有应试,只有将应试机械化、绝对化,才是应试教育。

三、素质教育的考试是一项综合性手段

有的同志认为,要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就必须取消考试,其实这是片面的认识。须知,“考试作为一种教学质量的评价工具具有工具属性,不具有教育的本质属性。”邓小平同志曾经明确指出:“考试是检查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方法,……当然也不能迷信考试,把它当作检查学习效果的唯一方法。”因此,实施素质教育并不否定或排斥考试与应试。反对应试教育并不反对必要、合理的考试,但考试的综合功能与效应应得到充分发挥,主要是指:考试应能引导学生建立坚实宽厚的知识基础;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创造精神,发展兴趣爱好;引导学生学会分析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学会操作,发展能力;有利于促进整体素质提高;有利于发现学习中的问题与差距,体验成功,激发上进;有利于教学情况反馈,使之为素质教育服务;有利于教师工作的合理竞争。要坚决反对单纯以考试来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单纯以考试分数作为教学评价标准以及用频繁考试加重学生负担的做法。

四、在处理素质教育与考试、应试、升学率关系上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要处理好应试教育、素质教育与考试、应试、升学率的关系,重点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1.反对把升学率、考试分数当作唯一标准,“抓住一点而不及其余”的评价教师和学校的错误做法。按照素质教育的内涵要求,明确具体培养目标,根据目标设计评价标准,改革考核办法,并建立包括合理运用考试结果在内的考核评估方法体系、考评的目标体系及考评目标的指标体系。

2.反对“学科中心”、“主科中心”和重理轻文,以至高考、中考科目随意加深,非高考、中考科目削减课时甚至不开设,单纯追求升学指标的错误做法。

3.纠正过分地突出考试的选拔功能的倾向,更好地利用考试的检测、反馈、激励、评价和选拔等的综合功能,使之为素质教育服务。

4.纠正单纯重智育的现象,重视学生的全面素质发展,努力减轻学生的过重负担。

5.注意不能将教育资源重点投向升学率高的学校而忽略教育的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