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自然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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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可持续发展与生态伦理概述(1)

生态伦理

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对以往发展理念、发展模式的反省与超越。传统发展观单纯追求物质增长,只讲经济利益,不注重自然生态的内在合理价值,造成了资源严重浪费、环境严重破坏、生态严重失衡,使人类陷入危机之中。随着环境危机的日益加深,人们愈来愈清楚地意识到,要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必须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而环境污染、生态失衡问题的解决,不能仅仅依赖于经济与法律手段,还必须同时诉诸生态伦理这一以尊重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以未来人类持续发展为价值目标的新兴伦理学。生态伦理将伦理关怀的对象由人与人的伦理关系延伸至人与动物、生物和整个自然界,从而扩大了伦理关怀和伦理思考的范围,它进而打破了唯人独尊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反对人类利己主义,力图重新调整和摆正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因此,从本质上可以说,生态伦理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伦理基础与伦理支持。

一、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伦理的形成与内涵

(一)可持续发展

1.可持续发展观的形成

“可持续发展”问题与概念的提出,是人类对工业文明产生以来,自身赖以生存的环境日趋恶化,人类延续所必需的条件,诸如人口、资源、环境等发生了严重危机而进行自我反省、理性反思的结果。学术界一般认为,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历程,经历了启蒙、争论、共识的“三部曲”。利奥波特、卡逊等现代西方探索者的呐喊,揭开了人类环境觉醒的序幕;《增长的极限》引发了一场世界性的争论,大大加速了人类觉醒的进程;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我们共同的未来》的发表以及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会议,表明人类已经整体觉醒并就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达成共识,从而开创了人类发展史上的可持续发展时代。

“三部曲”只是人类可持续发展思想史的一个环节,是整个认识过程的一个缩影。可持续发展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新理论、新模式,它本身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因此,从宏观角度考察,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历史演变经历了以下发展阶段。

(1)萌芽时期。工业革命以前,可持续发展思想处于萌芽阶段。可持续发展思想在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低下的人类社会初期,尤其在古时传统的农业实践和水资源管理中,可寻觅到其萌芽。如《周书·大聚篇》载:“旦闻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这表明中国很早就有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思想。《吕氏春秋·义赏》中提出“竭泽而渔,而明年无鱼;焚树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这已含有持续利用可更新资源的思想。西方的先哲们同样思考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提出了种种颇具启发性的观点。两千多年以前,柏拉图就在《克里底亚篇》中精到地分析了覆盖森林的山脉为何变成荒山秃岭的原因。

(2)启蒙时期。工业革命以后到20世纪60年代这段时期,是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启蒙阶段。工业革命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物质文明,但也带来严重的后果。尤其是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竞相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结果出现了通货膨胀和失业危机,以及更为严重的人口增长、能源匮乏、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遭破坏等问题,不仅阻碍了社会经济发展,也威胁到人类生存。一大批学者对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恶性发展”进行了深刻反思,相继出现一批论述工业文明对土壤、水资源和大气等带来各种危害及与此相关的著作。如1948年,美国学者费尔德·奥斯本在《沙乡年鉴》中指出,人类应当像山、大地那样思考,以对土地无比尊敬和热爱的态度善待土地上的每一个物种。1962年,女科学家蕾切尔·卡逊出版了《寂静的春天》一书,引起了人们对环境保护的关注,掀起了对人—自然—社会整体系统的研究热潮。书中指出,人类实践的不当与失误必将最终造成地球生态系统失衡,从而严重影响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3)初步形成时期。自20世纪70年代起到20世纪80年代,是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初步形成时期。20世纪60年代之前,人类还没有对其面临的发展难题作出明确的总体性概括。进入70年代以后,随着环境问题的普遍性、整体性、趋恶性特征的日益呈现,人类则用“全球问题”“人类困境”之类宏观性概念来概括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面临的难题。人类不仅确认了环境危机、资源危机,还从人口危机、粮食危机、能源危机等多维视度对自身未来提出预警与对策。这样,有关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初步形成。1972年,罗马俱乐部出版了《增长的极限》一书,在全世界思想界和学术界引起剧烈轰动。它以当代全球问题的极端严重局面为背景,激烈批评了西方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传统发展观,提出“增长极限论”“零增长理论”,以悲观的方式引起人们对自然与环境发展能否持续的重新思考。与理论上探讨相辉映的是实践方面绿色运动的兴起,这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形成。在此背景下,1981年,美国科学家布朗出版了《建设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一书,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思想与概论。书中阐述了当今世界面临的全球危机,从维护生态系统平衡,改变人类价值观念等方面提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可持续发展社会的设想。书中提道:“我们不是继承父辈的地球,而是借用了儿孙的地球。”由此提出人类生存中代际公平问题,具有巨大的理论启示意义。

(4)成熟与发展时期。20世纪80年代至现在,是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成熟与发展时期。1972年,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环境会议”。发表了《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为了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保护人类环境已成为人类一个紧迫目标,这个目标将同争取和平、全世界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这两个既定的基本目标共同协调地实现。”这一总目标勾画出了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基本框架。1987年,布伦特夫人领导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出版了《我们共同的未来》一书。书中明确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是人类摆脱困境走出非可持续危机的出路所在,并确定了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标志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成熟。这也是现代可持续发展思想的确立。

2.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内涵

自从可持续发展思想确立并为世界各国所普通接受后,围绕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论,学术界展开了激烈讨论,尤其是关于可持续发展的概念界定、可持续发展的内涵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原则等问题。

(1)可持续发展的概念。联合国于1987年《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了一个为大家普遍接受的可持续发展概念,它认为可持续发展是指“满足当前需要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的能力的发展”。由于可持续发展是由“可持续性”和“发展”这两个核心概念所共同界定的,对可持续发展的理解也就始终围绕这两方面展开,人们从不同的学科领域及分析角度出发,给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如皮尔斯从经济角度出发给出的定义为“可持续发展”就是:当代发展在保证当代人的福利性增加时也不会使后代人的福利减少。缪纳兴哈从生态角度给出的定义是:为了当代和后代的经济进步,为将来提供尽可能多的选择,维持或提高地球生命保障系统的完整性。而我国学者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对西方可持续发展思想进行分析研究,有的学者指出可持续发展主要指的是社会、经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有的学者则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自然—经济—社会复杂系统的优化”;还有的学者认为可持续发展是能动地调控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系统,使人类在不超越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的条件下,促进经济的发展,保持资源永续和提高生活质量。以上概念均从不同角度对可持续发展进行了表述与概括,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意义,但也具有各自的局限性。如联合国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满足当前需要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的能力的发展”。其中“需求”一词难以度量,因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展阶段它具有特定的历史内涵与规定性,并且在实践生活本身中,“需求”也具有差异性、层次性。因而,这一定义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对可持续发展概念的界定必须依循以下原则:①必须明确突出可持续发展思想产生的历史规定性和实践内涵。可持续发展思想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意识产物,本质是它是人与自然关系疏离与对立的必然结果,是人类应对由环境危机而导致的生存危机、发展危机的创造性产物,因而它先天就具备深厚的生态化色彩,可以称之为生态化发展。②应该突出可持续发展的终极价值性、目的性,即它的历史使命与抱负,即是在“人—自然—社会—经济—文化”诸要素和谐共进的图式中,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③必须明确可持续发展的历史存在方式,即它不仅仅是一种思想观念意识,更是一种人类能够永续存在的主体性实践方式。所以我认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应为,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人类能动调控人、自然、社会、经济、文化的复合系统使之和谐协调、持续性发展,并以人类的全面自由发展实现为终极价值目标的一种生态化实践方式。这一定义较完善地实现了对可持续发展的人类主体性、外在客体性、终极目的性的辩证统一。

(2)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内涵。从系统科学的角度看,发展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可持续发展就是社会、经济、环境、文化诸子系统相互协调共同进步的发展。这些子系统间的相互关系构成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三个基本内涵:①资源永续利用。人类要发展,首先必须得维持生存所需。这个意义上,社会的发展程度与人类利用资源的水平是分不开的,在生产力水平较低时代,利用资源是人们最直接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利用资源无论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有长足进展。人类历史进入工业化大生产时代后,资源问题以十分突出的方式显露出来。大工业引起的各种危机“起源于在最广泛意义上的对资源原料、能源、粮食、土地、水源、空气等等的争夺”。人与资源的矛盾,随着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方式的确立和世界历史交往模式的形成,而日益复杂严重。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改变传统的生产模式和生活方式,反对高浪费、高消费,要求采取以最有效利用资源与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为内涵的可持续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其实质是保持资源的永续利用,资源的永续利用是传统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分水岭。②建立生态文明。现代工业文化最为严重的后果就是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的人为破坏,不少科学家惊呼: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存系统是“处于压力下的生态系统”。因而,改善生态系统,使之良性循环,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布朗在《建设一个持续发展的社会》中从“稳定生物系统”“保护生命之网”等方面论述了保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性。罗马俱乐部在《增长的极限》中,同样提出了环境危机的极端严重性与维护生态平衡的紧迫性。人类必须自觉地把自身置于整个生物圈的相互依存的网络中,在自身的发展活动中积极而主动地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从而创造高度的生态文明。这是当前人类生存环境对可持续发展提出的内在要求,在这个意义上,现代文明就是可持续性的生态文明。③提高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是资源环境、社会、经济、文化这一发展巨系统的主体与推动者,同时,人本身也是发展的最终目的与结果。生活质量是一个总体性概念,是生活内容与生活方式的统一。生活质量的提高需要人类各种需要的满足。不断满足人的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发展的最终目标,而可持续发展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发展方式。只有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获得持续而协调的发展,才能使人的物质条件日趋改善,精神生活日趋丰富,人的素质与能力不断提高,人的全面发展才会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实际上就是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当前学术界,一般认为可持续发展包含三个基本原则:持续性原则、平等性原则、协调性原则。

第一,持续性原则。在人类关于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探索中,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建立和完善是沿着三个维度展开的,即生态维度、经济维度、社会维度。与此相应,持续性原则也主要体现在这三方面:①生态持续性。要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必须在三个方面作出努力:维持基本的生态过程和生命支撑系统;保护基因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物种和资源。简言之,就是要保持生态系统的持续性。可持续发展建立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之上,因而保持生态系统持续性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相当重要。②经济可持续性。经济活动本身就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经济持续性有两层意思:一是经济系统运行状态良好,二是这种状态能持续长久。可持续发展首先必须有经济上的增长,它不仅重视增长数量,而且要求不断改善质量,即经济的增长能够给社会带来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进步,促进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发展。在可持续发展理论看来,可持续经济是建立在生态持续性基础之上的良性发展的经济。③社会持续性。可持续发展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自然资源利用问题,在深层次上它更是一种人类社会发展状态问题。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含义是在不对后代的生存基础和发展能力构成威胁的前提下,为了逐步提高全民的生活质量、生活水平,在人口、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社会持续性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全面性,即社会发展是社会一切领域,一切方面的共同发展。自然持续性、经济持续性、社会持续性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特征,是持续性原则在自然、经济、社会等方面的体现。其中自然持续是前提,经济持续是基础,社会持续是目的,它们相互包含、互为条件,共同构成有机联系的整体。

第二,平等性原则。平等属于价值范畴,所以平等性原则是人与人之间的价值关系原则。在可持续发展中,人与人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原则。它包括代内平等与代际平等两方面,其中代际平等原则的提出,是可持续发展观的独特创见,进一步深化或丰富了发展观念。①代内平等。代内平等体现了发展的世界性。它强调任何国家任何地区的发展不能以损害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为代价,特别注意维护后发展地区和国家的要求。在“只有一个”的地球上,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没有无限制的发展自由,都必须以不给其他国家和地区带来危害作保证。因为在环境和资源都有限的条件下,任何一个自由主义的行动都可能对周围产生不可低估的副作用,在可持续发展内讲代内平等,意味着各地区、各国家的发展权利是平等的。同时,地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而国家利益又必须符合全球利益。②代际平等。代际平等关注的是发展的未来性。以往我们探讨公平、平等问题时,总拘泥于当代的、现实的公平和平等,而可持续发展观则突破了这一局限,提出了体现未来取向的代际平等问题。它强调在发展问题上要公正地对待下一代人,当代人的发展不能以损害后代人的发展能力为代价。这包含有两方面含义:第一,可持续发展要求当代人为后代人提供至少和自己从前人那里继承的一样多甚至更多的财富。马克思说:“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都遇到有前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他们也预先规定新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可持续发展观从发展的未来性这一角度深化了我们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这一基础原理的认识。持续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不能损害后代人的发展,要让后代人的发展比上一代更好。第二,当代人对后代人生存发展的可能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后代人的意愿在现时代无从得到反映,例如子孙后代无法阻止我们把放射性垃圾留给他们去处理,也无法阻止我们将地球上不可再生的资源消耗殆尽,因此加强对未来人负责的自律意识就显得特别重要。面对资源极其迅速地减少,环境被不可逆转地破坏的现实,当代人应当把自己的发展与未来人的发展自觉地联系在一起,在发展自己的同时也为下一代人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

第三,协调性原则。1994年,世界人口与发展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强调:“可持续发展作为确保当今世界所有人公平享受的手段,要求充分认识到妥善处理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间的相互关系,并使它们协调一致求得互动平衡。”这里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协调性原则。①系统协调。从系统科学的角度来看,发展是一个极复杂的巨系统,发展系统同其他系统一样,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一个优良的发展系统必须有较高的协同度,由此才能使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得以维持。系统协调不仅指各个子系统之间相互协调,同时也指组成各子系统的诸多因素间的相互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资源、环境、经济、人口、社会四大子系统相互协调共同进步的发展。②区域协调。社会可持续发展必然落实到特定的区域。区域系统是由该区域内各种自然、经济、社会等因素组成的系统。由于社会区域的相对独立性,区域所面临自然、经济、社会条件的差异,因而发展是不均衡的。如果无视这些差异,仅追求表面上的均衡状态,不仅不会带来区域系统间的协调运行,而且会导致发展系统运行的僵化和无序。只有各区域系统间相互协调,才能发挥系统的整合功能。③可持续的协调发展。系统协调与区域协调只是相对于不同角度而言,前者侧重于宏观层面,后者侧重于微观层面。从系统的运行过程来看,可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是任何一个健康的发展系统最基本、最重要的特征。作为可持续的发展,首先要健全发展系统的结构—功能态,使其相互协调。其次是要使这种能促进发展系统良性运行的结构—功能态保持下去,使之可持续。只有高协同度的发展系统才有强持续性。在这个意义上,可持续发展也就是可持续的协调发展。

(二)生态伦理

1.生态伦理的形成

19世纪末20世纪初,伴随着西方社会环境保护运动的兴起,生态伦理学(environmental ethics)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诞生了。西方生态伦理学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孕育阶段。自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初。这个时期里,随着现代工业的蓬勃发展,西方国家的生态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工业城市出现严重的空气污染和水污染事件。西方学者开始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形成西方第一次自然环境保护运动,诞生了最初的生态伦理学著作。例如,美国学者梭罗的《瓦尔登湖》、马什的《人与自然》、詹姆斯的《人与自然:冲突的道德效应》。在这些著作中已开始出现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伦理学和自然中心主义伦理学的理论分野,但其基调仍是人类中心主义,内容较简单。但为以后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伦理学和自然中心主义伦理学的发展奠定了逻辑起点。(2)创立阶段。自20世纪初到20世纪中叶。在这个时期,先后发生了两次世界大战,世界大战给各地区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直接或间接的严重破坏,由此重新唤起了人们的生态环境意识,许多学者进一步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更高层次上要求把环境问题与社会问题联系起来,提出创立生态伦理学的任务。如法国学者施韦滋的《敬畏生命》、美国学者莱奥波尔德的《沙乡年鉴》《大地伦理学》。这些著作中,人们抨击了人类中心主义,主张自然中心主义。施韦滋认为传统伦理学对于“善”的理解过于狭隘,应加以扩展,自然万物间的生命是平等的,应当创立新伦理学——尊重生命的伦理学。莱波奥波尔德认为,新伦理学要求改变两个决定性的概念和规范:一是伦理学正当行为的概念必须扩大到对自然界本身的关心,从而协调人与大地的关系。二是道德上的“权利”概念应当扩大到自然界的实体和过程,并赋予它们永续存在的权利。(3)系统发展阶段。自20世纪中叶到现在。这一时期,全球在现代性价值目标的推动下,世界各国相继走上工业化道路,农业机械化和化工产品的大量运用以及城市化的迅猛发展,全球的生态环境危机日益严重和普遍性。这促使越来越多的人对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提出质疑,深入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检讨人类对待自然的态度和行为,从经济技术层面深入到文化观念和价值层面。如蕾切乐·卡逊的《寂静的春天》、辛格的《动物解放,我们对待动物的一种新伦理学》、罗尔斯顿的《哲学走向荒野》等。其主要理论探索围绕以下两个问题展开:①生态伦理学的基础或根据是人类的利益还是大自然的“利益”,自然是否具有独立于人类利益的“内在价值”及“权利”。②道德的界限应当画在哪里,或者说大自然中哪些事物应当被包括进道德共同体中。

2.生态伦理的概念、内涵

(1)生态伦理的概念。生态伦理学作为生态学和伦理学的交叉学科,是关于人与环境关系的道德研究,或关于环境道德的理论和实践,是环境道德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对生态伦理的概念界定,在当前学术界有两种观点:一是关系说,一是义务说。

关系说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德斯查丁斯,他认为:环境伦理学是系统而全面地说明和论证人与自然环境之间道德关系的学说,人对自然界的行为是能够且可以用道德规范来调节的。泰勒也认为:环境伦理学关心的是存在于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关系,支配着这些关系的伦理原则决定着我们对自然环境和栖息于其中的所有动物和植物的义务、职责与责任。我国学者刘湘溶也认为:生态伦理学研究的是人类与自然的道德关系而非人类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它实现了伦理学由人际道德向自然道德的拓展。关系说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确立为环境伦理学的关注对象,揭示了环境伦理学与传统人际伦理学的根本差别。

义务说以罗尔斯顿为代表。他认为:从终级意义上说,环境伦理学既不是关于资源使用的伦理学,也不是关于利益和代价以及它们的公正分配的伦理学,……只有当人们不只是提出对自然的审慎利用,而是提出对它的恰当的尊重和义务问题时,人们才会接近自然主义意义上的原发型环境伦理学。国内主张义务说的余谋昌先生也认为:生态伦理学是关于人们对待地球上的动物、植物、生态系统和自然界其他事物行为的道德态度和行为规范的研究。经过分析,不难发现,关系说存在着两个明显不足:第一,它注重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环境伦理学着重探讨的却是用来调节这种关系的规范与原则。第二,关系说不能把人类中心论纳入环境伦理学视野,因为人类中心论并不承认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任何道德关系。相比之下义务说揭示了环境伦理学的“规范性品格”,并且也涵盖了人类中心论。但它容易使人认为:人对自然的义务与人对人的义务毫无联系,似乎可以离开人与人的关系来谈论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这显然是欠缺的。笔者认为,对环境伦理学的定义不能仅仅立足于抽象的学理界定,而应该明确地反映出社会实践对理论鲜明的时代性要求与历史性规定。当前“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指导环境保护、和谐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核心思想,可持续性发展的核心就是和谐、公平。因此,我认为环境伦理学就是研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达到人与自然持续发展的道德问题和伦理学说,它为人们对待自然和进行环境保护提供恰当的价值论依据和相应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

(2)环境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内涵。环境伦理学的主要理论包括以下四方面:

第一,关于自然的价值。自然的价值问题,是生态伦理学理论的基本范畴之一。一般意义上,是在主体与客体的实践关系中来理解价值问题的,把价值看成是客体的属性与主体需要之间的关系,是客体对主体的某种意义。自然价值反映概括了人与自然间特殊的实践—认识关系,具有特定内涵。罗尔斯顿将自然价值分为八类:经济价值、消遣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历史价值、文化象征价值、塑造性格价值及宗教价值。这些价值又可分为两类:内在价值与工具价值。我国学者一般把自然价值分为以下四类:资源价值、科研价值、审美价值、生态价值。总之,所谓自然的价值是指自然存在的内在属性及对人来说具有某种有用性的描述,从自然具有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中我们都能推出一个结论:自然是必须受到尊重与保护的。

第二,关于自然的权利。这是环境伦理学得以成立的又一因素。因为“权利”与“价值”是紧密相连的,对自然界价值的确认,也就是对它的权利的确认。一般认为自然界的权利是指生命和自然界的生存权,是自然界的利益与自然界的权利的统一。也有学者认为,自然界的权利就是指生物和自然界的其他事物有权按生态规律持续生存,并进而提出“非人类的生态权利”,主要表现在生物生存权利、生物自主权利与生物生态安全权利三方面。严格地说,自然界的权利包含了两方面内容:第一,权利所有者要求它的生存利益要受到尊重。第二,这种权利要求是合理的,权利所有者对侵犯它们利益的行为提出挑战。前者可称之为自然界的利益,后者可称之为自然界的权利。

第三,关于“人类中心主义”“自然中心主义”问题。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基础或出发点是坚持“人类中心主义”原则还是奉行“自然中心主义”观点,是当前环境伦理学研究中争论激烈的理论领域。“人类中心主义”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历史文化观念。首先,这种文化观念把人看成是自然界进化的目的,看成是自然界中最高贵的东西。其次,这种文化观念把自然界中的一切看成人的存在,借人随意驱使和利用。最后,这种文化观念力图按人的主观需求来安排宇宙。这种“人类中心主义”强调了人类在自然界中的特殊地位——主体地位,肯定了人创造性、能动性的本质力量,具有积极的价值意义。但是如果片面过分地强调人在自然中的主体地位,那么必然产生以下问题:首先,它只关心人类及其环境,不顾其他生物的生态环境,这是传统价值学的特色。其次,它只把自然看成人类的资源,讲究利用得合理不合理。实质上自然不仅是人类的资源,也是一切生命体的资源,应当尊重非人类生物的利益与内在价值。再次,人类中心主义者都是从人类功利主义的角度考虑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具有明显的局限性。最后,人类中心主义是不科学的,其伦理是人类主观的。基于以上认识,人们对“人类中心主义”进行了种种批判,认为应当走出“人类中心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