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尊,迄今为止一直是少数人所必备的一种德性。凡是在权力不平等的地方,它都不可能在服从于其他人统治的那些人的身上找到。”——罗素
对宗教问题的重视,反映了拿破仑敏锐的政治嗅觉。他制定了一系列保障信仰自由的法律法规后,又开始着手解决犹太教的问题。
在法国乃至欧洲,犹太人和犹太教一直是受歧视的。历史上,只有查理大帝曾经给予过犹太人一些较为公平的待遇。所以,拿破仑认为,把犹太教的问题处理好了,不但能赢得众多教徒的支持,还能彰显自己的宗教政策。
经过一番接洽,拿破仑向犹太教长老会提出了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涉及犹太教与所在国的关系。即犹太教是否继续实行一夫多妻制?是否准许犹太教徒同基督教徒通婚?离婚是否可以不取得行政当局的批准?在犹太人的眼里,法国人是同胞还是外国人?
第二个问题关于拉比的权威和地位。
第三个是一些专门性的问题:高利贷是否合法?有没有犹太人不禁止从事的职业?
长老会给予拿破仑的回答是:犹太教禁止一夫多妻制,准许与基督教徒通婚,法国人是犹太人的兄弟,法国是他们的祖国;他们履行各种公民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拉比没有特殊的权威;犹太教不禁止从事任何职业,高利贷违反犹太教规摩西律法。
拿破仑得到了满意的答复。为了进一步团结居住在法国的犹太人。他通过法律宣布:“犹太教与天主教和新教完全处在一个平等的地位。”就这样,犹太教在拿破仑的手上,第一次受到政府的正式保护,犹太教祭司得到了政府照顾。
在拿破仑的宗教政策始终不渝的贯彻之下,法国实现了宗教和平。国内三个统一的宗教中,天主教是法国大多数人的宗教,但不是国教。新教和犹太教徒为数虽少,总数约300万人,但拥有与天主教同样的权利。这种在人民内部统一团结的局面,由于宗教和平得到了大大加强。
两年之后,欧洲封建君主国家和资产阶级国家,又组织第三次和第四次反法联盟,向法国发动大规模战争。但是这时,法国已经是一个强大的、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国家了。拿破仑所以获得如此丰硕的成果,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就是他执行了正确的宗教政策,把犹太人民团结在了自己的一边。
统治者的言语中尤其不能有触犯众怒的词汇,如狭隘的民族主义或宗教政策,这都很容易失去人心。现代国家政权应该是、至少表面上应该是全体公民利益的代表。因此,只有团结最广大的人民、实行宽容的宗教政策,才有牢固的统治基础可言。在这一点上,拿破仑准确把握住了其中的奥秘,并采取了切实的行动,最终赢得了更广大人民的支持。
由此可以看出,治理国家、管理团队,需要把握人心,对各种力量有独到的认识,并尊重客观现实,按照规律办事。有了这种认识,说话办事才能做到位,不违背客观基础,取得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