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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什么是强迫症?

强迫症是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主要表现的一种神经症,以有意识的自我强迫与有意识的自我反强迫同时存在为特征。病人明知强迫症状如反复洗手等的持续存在毫无意义且不合理,但这些动作却不能克制地反复出现,而且越是努力抵制,越感到紧张和痛苦,难以摆脱。这种疾病女性发病率略高,通常都在25岁前发病。遗传因素、性格特征及心理社会等方面的因素,都在强迫症发病中起作用。

强迫症的症状多种多样,既可以某一症状单独出现,也可以数种症状同时存在。通常来说,在一段时间内症状内容可相对固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症状内容可不断改变。具体地说,强迫症的常见症状有以下几种:

(1)强迫观念:即某种联想、观念、回忆或疑虑等顽固地反复出现,难以控制。其中包括:①强迫联想,指见到一句话或一个词,或脑海中出现一个念头,便不由自主联想起另一个念头或词句,或者是看到某个事物,就会联系到一系列不幸事件的发生,虽明知不可能却不能克制;②强迫回忆,指反复回忆曾经经历过的事情,尽管知道无任何意义也无法摆脱,感到非常苦恼;③强迫怀疑,指对自己的言行是否正确产生不必要的疑虑,要反复核实,如出门后怀疑门窗没有关好,反复数次回去检查;④强迫性穷思竭虑,即不自觉地对自然现象或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件进行反复思考,追根究底,如反复思考天为什么这么蓝、地为什么这么大等。

(2)强迫动作:这常是强迫观念导致的强迫行为,以此来减轻强迫思想引起的焦虑。其中包括:①强迫洗涤,指反复多次洗手或洗物件,由于心中总摆脱不了“脏”的感觉,意识中虽然明白已经洗干净,但却有不能自制的动作;②强迫检查,即对已做好的事情不放心,需要反复检查来让自己放下心中的疑虑,如反复核对已写好的账单、文稿等;③强迫计数,即不可自制地数台阶、电线杆等,若漏掉了要重新数,否则感到极度不安;④强迫仪式动作,即在日常活动之前,先要做一套有固定程序的动作,如睡前要按一定顺序脱衣服及鞋袜,并按固定位置放置,否则会重新穿好衣、鞋,再按程序动作。

(3)强迫情绪:主要表现为对某些事物不必要的担心或厌恶。

(4)强迫意向:指反复体验到想要做某种违背自己意愿的动作或行为的强烈内心冲动。例如,病人抱小孩走到河边时突然产生将小孩扔到河里去的想法,虽然实际上并未这样做,但病人却感到非常的紧张和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