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老子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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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事物是对立统一的

第一节 世事无绝对

世间万物的存在,都具有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关系,这就是对立统一的规律。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对待事情要辩证统一地去看待,去解决。

原文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较也,高下之相倾也,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随,恒也。

译文

天下人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那是由于有丑陋的存在;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那是因为有恶的存在。所以有和无互相转化,难和易互相形成,长和短互相显现,高和下互相充实,音与声互相谐和,前和后互相接随——这是永恒的规律。

“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生动地表明了事物是对立统一的辩证性质。一般来说,动和静是对立的,但这一诗句却把两者巧妙地结合在一起,统一了起来。“蝉噪”和“鸟鸣”都是形容“动”的,然而这种“声”动却增强了“静”的效果。寓静于动,动中显静,动态的字眼烘托了恬静的意境,并表现了作者独具匠心的创作才华。

在自然界中,千姿百态、生机勃勃的事物,需要我们用辩证思维来指导,从而在形象思维中实现美的意境。我们做事情也是如此,只有注意客观事物的矛盾关系,在对立中把握统一,才可以把事情做得最好。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又被称为对立面的统一跟斗争的规律。它揭示出人类社会、自然界和人类思维等领域的任何事物,都有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的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

老子曾说过:“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当一个人在生活或工作时遇到挫折或坎坷之时,往往把“祸”放大,而忽视了“福”的潜在性,更多担忧的是“祸不单行”。“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这也就是说,祸是造成福的前提,而福又含有祸的因素,它们并不是永恒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好事和坏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塞翁失马”的故事,就很生动地说明了“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的道理。

事物两方面的转化是有条件的。必须经过一系列的中间状态,事物才会向相反的方向转化。世事无绝对,成与败、存与亡、新与旧、福与祸等都是对立的相互关系。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在现代社会中,人长得漂亮一点也确实是个优势。个别公司招员工的时候,就是先看人漂亮不漂亮。如果太丑了,表现比较出色也会被淘汰。相反呢,就是能力稍微差一点也是逢之必录。有的人感叹道:学得好还不如有张漂亮的脸。

一个人的美与丑是上天注定的,是父母给的。虽然这对我们有一定的影响,但我们换种想法去思考,就不会有烦恼了。天下这么大,不可能处处都是美女。所以,我们没有必要为此烦恼,事物是对立统一的,丑有时也可以变成一种美。

在宇宙中,一切事物和现象均有其相互对立的两种属性,这也就构成了生命的两面,生中有死,死中有生,生死对立,生死相依,若失去了一方,生命就不存在了。一个人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处处会遇到对立面,当工作一筹莫展,乌云一片时,学会辩证地看问题,努力寻求矛盾的转化,即善于把坏事变成好事而不至于悲观失望。善于观察、分析各种事物对立而统一的矛盾运动,并全面分析判断,进而找到解决矛盾的有效方法;世事无绝对,尊重事物的对立统一。

第二节 做事要顺应规律

认识和把握规律是遵循与运用规律的基础,承认规律的客观性是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前提。规律的根本特征在于客观性,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性和强制性。所谓必然性是指规律既不以人们是否认识为转移,也不以人们是否喜欢为转移;所谓强制性,是指规律具有不可抗拒性。规律的客观性决定了它的权威性。规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如果人们蔑视它、否定它、违反它,就会碰得头破血流。

清朝纪晓岚曾经写过一本《阅微草堂笔记》。这本书中有许多奇闻轶事,有一部分写到他被发配到乌鲁木齐时的事情,其中有两件事值得思考。

一件事:新疆北部地区是产金的,当时关内很多流民去那儿采金。消息传到了清朝驻乌鲁木齐大臣那儿,有的谋士出主意,说不要紧,因为产金地区就一条路可以进去,派兵把守这条路,不准粮食往里运,里面的人没粮食吃,必然会自己走出来。大臣一考虑,觉得对,听任这些流民到这里采金,那怎么能行?干脆把他们从山谷里赶出来,于是就断绝粮道,派兵把守路口。这一来就不得了,成千上万的流民困在里面,粮食进不去,总不能饿死在山里吧,于是就翻山越岭跑出来,跑出来的就变成土匪。于是新疆北部就闹起匪乱。清朝政府又调兵打,就这样经过了好几年才把这些土匪消灭掉。军费的支出比当初收的税款要多出好几倍。这就是违背客观规律的后果。如果当时想出其他更好的办法,比如说,只有一条路可以进去,可以设个关卡,粮食照样往里运,出来的人根据你采金多少,该缴多少税缴多少税,能收多少就多少,或者把流民组织起来安顿下来,容许他们采金,但要照章纳税,地方经济不就发展起来了吗?干出违背客观规律的事,正是缺乏周密思考、缺乏远见的结果。

纪晓岚还讲了另一件事。新疆有一年春耕时缺牛,没有牛春耕就不好办。有人出主意说新疆人爱吃牛肉,只要出布告,禁止杀牛,这样牛就多了,牛多了,新疆的春耕问题就解决了。驻乌鲁木齐大臣听了谋士的话,出了布告。结果,农民一看不准杀牛,那我们养牛有什么用?于是就不养牛了,结果牛更缺。后来没办法,只好取消禁令,牛才渐渐地恢复繁殖。这更说明遵循客观规律的重要性。

人应该同自然规律保持一致,而不能违抗,这意味着我们做事都应顺应自然,不要任何事情都强力去做。为人处世一定要符合自然规律,也就是所谓“天人合一”。人生是有规律的,社会是有规律的,气候、季节也都有自己的规律,就像冬至到了就该准备过冬的衣物、有过敏性遗传基因的孩子不能吃螃蟹一类异性蛋白食品一样。这些规律就像是抛物线,如要抛到外面去是不行的。

事情都不是绝对的,都有两面性,只要顺应自然规律去做,就会有好的结果。否则,只是按照人类自己的意志去做事,就达不到应有的效果。所以,要三思而后行,分析清楚事情的利害之后,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