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五年十二月,项羽自刎江边之后,楚地随即被汉军平定,汉王率领大军归还,大军随即到达定陶。之后,汉王再次利用突然袭击的方式,快速进入韩信的巨鹰,把韩信的军事指挥权卸去。这是在项羽被汉王刘邦消灭之后,刘邦采取的一次异乎寻常的重大行动,也是刘邦在建立汉帝国前夕所采取的一项重大的断然措施。
在项羽自刎、天下诸侯纷纷归降汉王的时候,惟有临江王共敖不降,汉王派卢绾、刘贾攻击并俘虏了临江王共敖。
正月,汉王在剥夺韩信的军权之后,仍对韩信颇不放心,不愿他领有齐国的大片封地。因为齐地东面临海,无后顾之忧。为防止韩信在齐地发展成为割据势力,西向同他争夺天下,汉王在剥夺韩信兵权后,随即更立韩信为楚王,令他称王于淮北地区,都于下邳(今汀苏睢宁西北),封地比在齐国的封地大大地缩小了。
同月,汉王向全国发布命令:
“天下连年战乱已有八载,万民百姓深受战争苦难;如今天下大事已毕,大赦天下死罪以下的囚犯。”
刘邦与项羽争夺天下,其目的人所共知。当项羽被消灭、全国基本平定,特别是刘邦向天下发布大赦令后,诸侯王们马上意识到,如今天下已经平定,大赦令已经颁布,汉王是准备即皇帝之位了。如不及早地尊汉王为皇帝,在名号上与汉王并列为诸侯王,日后还会有自己的安身立命之处吗?于是,为确保自身的安危和既得利益,楚王韩信、韩王信、淮南王黥布、梁王彭越、故衡山王吴芮、赵王张敖、燕王臧荼等7位诸侯王联名向汉王刘邦上疏说:
“大王陛下,先时秦施暴政于民,天下群起而诛灭暴秦。大王最先攻八关中,接受秦王子婴投降,安定关中,于天下各路诸侯中功劳最高。大王存亡国,继绝世,定危救败,功劳盛大。恩德厚重。又施加恩惠于诸侯王的有功之人,使其得立社稷。如今各诸侯王的封地已经划定,但位号与大王相比拟,没有上下的分别,致使大王的昭著功德,不能宣明于后世,故冒死再拜上皇帝尊号。”
刘邦做皇帝梦已有多年,如今天下已定,当然希望早一天即皇帝之位。然而当诸侯王请他“上皇帝尊号”时,他却故意虚伪客套地谦让一番。刘邦说:“寡人听说皇帝的名号只有贤德的人才可享有,空有皇帝的名号而无有贤德之实,就不该称皇帝,寡人不敢接受皇帝的名号。诸侯王都推举寡人。这是将要把寡人置于何处?”
“大王起身于平民,诛灭暴秦,威名震动海内。又以偏僻之地,自汉中起兵,行威德于天下,诛灭不义,立有功之人为王侯。如今已平定海内,功臣都已受到封地食邑,并不以为私有。大王恩德施加于四海,诸侯王的名号已不足以称道了,居帝位甚是名副其实,请大王以皇帝的名号临幸天下。”诸侯王及众将领无不坚持上皇帝尊号,再次申明理由。
汉王刘邦见诸侯王及群臣如此坚持尊自己为皇帝,心中十分高兴。但是,表面上他还是谦让再三,最后似乎出于不得已地向诸侯王说:“诸侯王以为那样会有利天下百姓,那就听从诸君吧。”
于是诸侯王及太尉、长安侯卢绾等三百人,与博士稷嗣君叔孙通谨择良辰吉曰,筹备汉王即皇帝之位的盛大典礼。
二月甲午日,诸侯王及群臣为汉王上皇帝尊号,汉王刘邦即皇帝位于汜水之阳(即汜水的北岸,在今定陶县西北),尊王后吕雉日皇后,太子刘盈日皇太子,追尊已故母亲日昭灵夫人。
刘邦于沛县起兵的8年之后,终于当上了皇帝。刘邦即皇帝位于汜水之阳,它标志汉帝国已经正式建立。继秦王朝之后,中国历史上又出现了一个新兴的统一王朝即汉王朝。
秦王朝施暴政于民,致使社会矛盾急剧激化,终于导致了秦末农民大起义的爆发。暴政之下,秦帝国的百姓们苦难深重。《汉书·食货志》记载董仲舒给汉武帝的上书,其中谈到了秦王朝“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故贫民常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
秦王朝的社会经济和民众生活既然如董仲舒上文所述,那么,再经过3年之久的全国规模的反秦农民战争,社会经济的再遭破坏和人民生活的每下愈况,是可以想见的。
然而,继之而来的是一场持续5年之久的楚汉战争。战乱连年,使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民失作业,饥馑连年,以至于出现了人食人的现象。且不说饱受战乱之苦的中原地区的广大黎民百姓,仅举汉政权统治下的关中地区为例,便可以窥见一斑了。
公元前206年,汉王刘邦率兵平定三秦,在关中建立了汉政权。汉政权的首任丞相萧何,出身于秦王朝的沛县主吏,最了解百姓的疾苦,也深知秦王朝施暴政而亡的覆辙,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贤相。萧何辅佐刘邦,从进入关中直到还定三秦之后,也实行一些安定秩序、抚恤百姓、恢复和发展生产、减轻百姓负担的政策,诸如:
汉王元年(公元前206年)八月,刘邦率先攻入关中,除秦苛法,约法三章,秦民争相献牛、羊、酒食犒劳军士,刘邦辞让不受,说道:“仓粟多,非乏,不欲费民。”
汉王二年(公元前205年)正月,汉王下令“诸故秦苑囿园地,皆令人得田之”,为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解决没有或缺少耕地问题,恢复农业生产。然而,楚汉战争一旦全面展开之后,关中和巴蜀地区百姓所承受的负担便处于十分沉重的境地了。
汉王二年四月,汉王率诸侯联军惨败于彭城之下,兵员损失殆尽,退至荥阳一线,汉政权面临着极为严重的形势。此时,作为关中留守的丞相萧何,他把关中地区的男子包括老(年龄56岁以上)弱(年龄不满20岁)一律征调到荥阳前线,为汉军补充兵员;同时又把关中及巴蜀地区的粮食源源不绝地运送到荣阳,补给军食,兵员与军粮“未尝乏绝。”
试想,关中地区的男劳力大多征调到前线,农业生产怎么办?粮食大多调运前线,关中的百姓吃什么?
萧何于汉王二年四月由关中向荥阳前线征调兵员和运送军粮,同年五月,关中地区发生了大的饥馑,每斛(合今20100毫升,可盛小米167公斤)米价万钱,出现了人食人的现象。关中地区百姓因饥饿而“死者过半”。在这种情况下,汉王下令关中地区百姓可以到蜀郡、汉中郡逃荒活命,允许父母可以卖掉子女,以免饿死于家中。
史书并没有记载汉王二年五月发生于关中的大饥馑是由于何种自然灾害所直接造成的,无论如何,关中地区百姓难以承受的兵役和军粮负担,加重了这次关中大饥馑的严重程度,是不能否认的。关中地区所产的粮食如不是被大量地运送到荥阳前线,纵使遭受天灾,关中百姓若略有粮储,就不至于出现“米斛万钱,人相食”,“死者过半”的惨象。
从汉王二年五月至汉王五年二月刘邦即皇帝位的二年零十个月中,在中国大地上还发生过多少次饥馑?这一切,史书没有留下记载。待到刘邦统一中国,做了汉王朝的皇帝时,汉帝国到处是战乱所留下的创伤:田野荒芜,人民流亡,府库空虚,廪无积粟,百姓一贫如洗,没有积蓄,牲畜死亡殆尽,所谓“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正是当时社会经济凋敝的写照。
刘邦即皇位之后,将洛阳做为西都。五月,“兵皆罢归家”,汉军将士大部分复员返乡。与此同时,汉高帝向全国发布了著名的五月诏书。这道诏书的要旨在于安定天下、恢复和发展生产、按军功授爵以建立新的社会秩序,是西汉王朝建国之初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纲领性文件。《汉书·高帝纪》记载了诏书的全文,因其至关重要,现将诏书原文照录如下: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其归者半之。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书名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训辨告,勿笞辱。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军吏卒会赦。其亡罪而亡爵及爵不满大夫者,皆赐爵为大夫。故大夫以上赐爵各一级,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上,皆复其身及户,勿事。
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诸侯子及从军归者,甚多高爵。吾数诏吏先与田宅,及所当求于吏者,亟与。爵或人君,上所尊礼,久立吏前,曾不为决,甚亡谓也。异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今丞与亢礼。今吾于爵非轻也,吏独安取此!且法以有功劳行田宅,今小吏未尝从军者多满,而有功者顾不得,背公立私,守尉长吏教训甚不善。其令诸吏善遇高爵,称吾意。且廉问,有不如吾诏者,以重论之。汉高帝所发布的这道诏书,有以下10条要点:1.对来自原山东六国的诸侯子弟出身的官兵,因安置地点不同而给予不同的免服徭役的优待。其具体实施细则是:凡留在关中地区的,因远离家乡而免除12年的徭役;离开关中返回家乡的,免除6年的徭役。
2.令逃亡山泽者返回原籍,复故爵田宅,地方更不得刁难笞辱。自秦末以来,百姓因不堪秦朝暴政,“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者甚多;楚汉战争期间,百姓因不堪战乱之苦,“相聚保山泽”亦不在少数。天下平定后,这些身在山林沼泽之中、名不在户籍之内的离乡流民,其中包括地主在内,既是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又不利于恢复和发展生产,也使国家难以对他们征收赋税和徭役。为使这批人成为汉帝国统治之下的“编户齐民”,下令他们一律返回本县本乡。为使他们返乡,国家向他们提出的保证条件是:恢复他们原有的爵位和田宅,对他们亡聚山林期间的非法行为一律既往不咎;地方官有向他们进行法制教育的义务,但不许对这些人进行刁难或者施加笞辱。“复故爵田宅”表明,汉承认秦代赐予的爵位,在汉代仍享有同等的地位。
3.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一律免为庶人。战争期间因饥饿而卖身为奴者,不在少数。仅汉王二年关中地区大饥馑,就留下了一批因饥饿而卖身为奴的人。汉高帝深知关中百姓为战胜楚军所付出的代价和贡献太大了,因而他决心通过颁发诏书来解除这批关中子弟的不幸;同时,又增加了一批编户齐民,有利于恢复生产和增加税收,提供徭役,可谓一举而两得。
4.汉军官兵在大赦令律颁布后,一律赐爵为大夫。其实施细则是:大赦令下达后,汉军官兵凡无罪、无爵或有爵而不满大夫的,一律赐爵为大夫。在秦汉爵制中,大夫是第五等爵位。即是说:凡汉军复员官兵除获罪者外,至少是获得第五等爵位。
5.原来享有大夫爵位的复员官兵,一律在原来爵位的基础上再增赐爵位一级。这显然是在凡复员官兵一律赐予大夫爵位法令基础上,追加的一条相应法令,使原享有大夫爵位以上的复员官兵,与原大夫爵位以下者一同享受恩赐。
6.凡具有七大夫爵位(第七等爵位)以上的复员官兵,皆可享受食邑。而秦制只有列侯(二十等爵位中最高的等级即第二十级)才可享有食邑。
7.凡享有七大夫以下爵位的复员官兵,免除其个人及全家所应服的徭役。
8.以七大夫(第七等爵位)、公乘(第八等爵位)为高爵,地方政府立即优先满足他们对田宅的要求,不得拖延不办。诏书中的“诸侯子及从军归者,甚多高爵”表明,跟随刘邦转战南北的复员官兵,大多获得了高爵。
9.重申“有功劳行田宅”的按军功授爵并赋予相应特权的法令,对地方上的郡守、郡尉、县令、县尉以往未能认真贯彻执行这一法令提出训斥,指出未从军的小吏都按爵位获得了如数的田宅,而有军功者尚未得以落实田宅,这是“背公立私”,责任在于“守尉长吏教训甚不善”。同时还敦促地方官员,今后要“善遇高爵,称吾意。”
10.自本诏令下达后,要进行察问。凡不认真执行此诏令的地方长官,要从重论处,即所谓“有不如吾诏者,以重论之。”
五月诏书以上的10条要点,包含有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令流民回乡生产,免除因饥饿而卖身的奴婢身份,这对于扩大自耕农户的数量、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国家税收和服役人数、安定社会秩序等,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承认原秦王朝赐予的爵位在汉帝国享有同等的地位和特权,这对于稳定刚刚建立起来的汉政权来说,也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五月诏书第二个方面的内容,是对复员官兵(主要是中下级军官和士兵)按军功最低赐予第五等爵位并享有免服徭役的特权。而事实上,复员官兵大多数获得了七大夫、公乘以上的“高爵”,可以享有“食邑”及优先得到田宅的特权。汉高帝对地方长官未能认真落实“有功劳行田宅”法令十分不满,严加训斥,并提出今后如不认真执行此诏令要从重论处的警告。刘邦赋予有军功的复员官兵以种种特权,其用意在于在全国各地造就一批军功地主这种特权阶层,把这些曾经跟随他南征北战、建国后又由于皇恩浩荡而对大汉皇帝感恩戴德的人,作为汉帝国在地方上的政权支柱。
汉高帝赋予复员官兵以免服徭役的特权,在五月诏书后,又有过多次。据《汉书·高帝纪》记载:
汉高帝八年(公元前199年)三月,高帝到达西都洛阳,下令凡跟随高帝前往平城征讨匈奴及守卫城池的复员官兵,一律终身免服徭役。
汉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六月,下令凡曾跟随高帝进入蜀郡、汉中郡和关中地区的复员官兵,一律终身免服徭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