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特许经营管理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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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特许经营的竞争优势分析(2)

3.2.2 特许经营的规模经济

1.流通领域追求规模经济的特殊性

规模收益一般是指工业生产中总收益的增加与生产成本增加之间的比例关系。受边际报酬递减规律的影响,企业追求规模收益的过程中大致要经历收益递增、收益不变和收益递减三个阶段。在规模收益递减阶段,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总收益增加的倍数反而小于生产成本的增加倍数。因此,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总是尽可能地规避这一阶段。

现实中,当企业的生产规模扩大到规模收益不变阶段,而市场的需求量仍在增加时,企业往往通过建立分厂的途径来扩大产量,以避免规模收益递减。分厂制实际上是生产企业的一种特许经营,最早为美国福特汽车公司运用,其后被可口可乐等大公司纷纷效仿。规模经济是经济效益对所有经济活动的共同要求。流通领域追求规模经济具有特殊性,需要解决规模经营与消费分散性之间的矛盾。因为流通经营特别是零售经营的本质特征是分散化、单个化,它必须尽可能地接近分散的消费者,而这同规模经济对经营活动的集中性要求产生矛盾,于是如何解决这一矛盾便成为流通企业追求规模经济的焦点。

一般来说,商业经营获得规模收益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单体卖场规模的扩大,如百货公司的大型化、巨型化等,这是一种传统的经营方式;二是群体经营规模的扩大,即通过广泛布点、组合经营、分散销售等来实现规模经营,实际上就是在生产领域实行“分厂制”。这是一种现代经营方式,特许经营是其中的典型形式。

2.传统经营方式获取规模效益的局限

传统的流通经营呈现典型的二元格局,一方面是大企业片面追求单体卖场规模的扩大,另一方面是小企业的分散经营,二者都存在对规模经济追求的局限。

受规模收益递减规律的支配和其他客观条件的制约,单体卖场规模的扩大存在发展极限,百货商店的发展对此给予了详尽的历史注解。百货商店在经营方式上对杂货店的革命创新了综合化经营,满足了消费者集中性、多方面的购物需求,并且通过由城市化带来的大量流动客源实现了一定的规模效益。但是,随着规模的扩大,它将不可避免地面临规模收益递减这一阶段;同时,单体卖场规模的扩张还要受到人口购买力、交通条件及企业自身服务水平等诸因素的制约,这就决定了百货商店经营规模的发展极限。尤其是在“城市化的郊区化”、“城市中心商业溃烂”及“城市商业中心多元化”趋势的影响下,那种仅靠单体卖场规模的扩大来获取规模收益的方式更难以被零售业广泛接受。我国近年来大型百货公司效益普遍下降,新建的大型百货公司投资回收不理想等情况的出现,其主要原因便在于没有清醒地认识到单体卖场规模的扩大在规模收益追求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局限。传统小企业大多采取分散经营的方式,虽能广泛渗入各种消费腹地,且以灵活手段适应消费者需要,但毕竟经营能力有限,服务水准参差不齐,且各自为战,相互竞争,在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消费格局中难以承担规模收益完美实现的重任。

3.特许经营在流通领域对规模经济的解放

流通企业追求规模经济的内在冲动体现在传统的经营活动中便是单体卖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商品销售集中的不断高度化。但是人们的消费活动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却越来越分散化,这种分散化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消费的异质化。工业化在将劳动力纳入生产体制的同时便播下了消费异质化的种子,收入不断增长支撑下的时尚与个性追求导致消费在消费者之间日益分散。

(2)消费在空间上的分散。这是工业化引起城市发展的必然结果。

(3)消费在时间上的分散。这是社会经济发展导致人们消费习惯改变等在时间上的体现。消费的分散性要求销售活动适应这些改变,而传统经营与消费分散性之间产生的矛盾制约着商业经营走向进一步的规模化。

特许经营通过创新,以群体规模扩大替代单体卖场规模的扩大,解决了上述矛盾,从而在流通领域对规模经营进行了解放。一方面,区域上相对分散的众多连锁分店深入消费腹地,适应了消费的分散性、区域化和多中心化等特征;另一方面,连锁总部的统一管理将分散化、小规模的商业机构组合成一个庞大的营销系统,形成在集中前提下的分散和分散基础上的集中的规模经营格局。这种格局从大幅度的成本节约和大规模的销售数量方面为流通组织带来巨大的规模收益,使流通领域的经营规模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

3.2.3 特许经营的规模经营优势

特许经营运作模式的基础是“低成本运作”,而这种运作模式成功与否的关键则取决于特许经营企业能否获得相应的规模经济效益。可以说,特许经营是规模经济的原理在流通领域的运用。这种经营方式的规模经济特征体现在随着企业的连锁扩张,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经营成本不断降低,以此确立特许经营企业的规模经营优势。这种优势主要表现以下3个方面。

(1)规模经营导致企业平均成本降低,使企业拥有规模效益。特许经营实行集中采购,分散销售。大批量进货使企业可以得到供应商较大的折扣,降低了原材料的进货成本;仓储、配送中心的统一使企业分工细致、专业化程度高、劳动效率高,相应地节省了人力成本;促销手段效果明显,由于店铺众多,所以特许经营企业大做广告宣传,这样也节省了这方面的费用。

(2)特许经营网点布局具有优势。通过特许经营布点可以形成规划系统、布局完整的市场网络。追求规模效应特许经营的企业一般拥有众多的店铺,许多国家对特许经营企业数量的规定通常在10个分店以上。一般来讲,网点的多少决定了企业的实力、竞争力和辐射力,而单体企业很容易受到其他竞争企业的冲击和影响。实行特许经营,使企业既具有经营战略网点布局的优势,又形成了目标一致、联合对外的竞争优势,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受许人采取特许的方式加入特许经营行列的主要原因。

(3)特许经营企业的规模经营具有显著的社会效应。特许经营企业社会知名度高,容易受到社会和公众的关注与支持,形成品牌、名店的优势。另外,各国政府对发展特许经营都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有助于企业快速形成规模,并通过资源共享,获得经济效益。

3.2.4 特许经营的规模经济利用

1.特许经营有利于化解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化消费之间的矛盾

特许经营是近代世界经济发展和商业竞争的产物,它的产生和发展同现代大工业、大生产对商品流通领域的要求直接相关。社会化大生产实行的是大批量、连续不断的均衡生产,客观上要求并决定衔接生产和消费的流通领域实行的经营方式与之相适应。

1)批量生产的利益

大批量生产是使用高度标准化、专门化、机械化的工艺设备进行大规模产品制造的生产方式,它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节约了原材料,降低了产品的平均固定成本,扩大了企业规模,带来了组织规模效益的节约。与此同时,在规模经济的条件下,受固定资产投资难以转移和技术水平提高困难等相关因素的制约,生产者总是倾向于生产规格尽可能少、批量尽可能大的产品来满足尽可能多的消费者的需求。

2)社会消费方式的特点

受社会生产的影响,社会消费方式呈现出分散化和社会化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业生产所提供的大量的、成本低廉的制成品使人们的消费范围扩大。

(2)随着人们文化素质的提高和收入的增加,人们的消费内容逐渐个性化。

(3)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人们的消费在空间上呈现分散化。

(4)储藏工具的进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导致人们的消费在时间上的不均衡。

这样,生产与消费的矛盾加剧了工业化对流通领域的依赖,从而推动流通企业进行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

由批量进货和连锁网点销售而获得的低成本优势,使特许经营赢得了巨大的市场,从而化解了规模化生产与分散性消费的矛盾,也进一步确定了流通对于生产的决定地位,成为流通领域最具发展潜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

2.特许经营创造了规模经济和规模效益的途径

规模经济存在的根本原因是生产要素的不可分割性。企业从事生产经营,必须有一定的固定支出(成本),这些固定支出并不随产出量增加而呈线性增加,如果产出量增大,那么分摊到单位产品上的固定成本就会自然降低。

特许经营正是运用了现代化大工业生产的组织原理,通过规模经营降低经营的平均单位成本和每一销售单位的边际成本,从而使经济效益提高,确立企业规模经营优势。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特许经营的规模经营导致企业平均成本降低,使企业拥有规模效益。特许经营实行统一采购,通过批量进货、规模采购降低商品进货成本,进而降低商品销售价格来吸引顾客,扩大市场份额;特许经营实行统一配送,节省了零售店的库存面积,减少了占压资金,以最少的流通环节、最低的流通费用、最快的流通速度加快了商品流通,降低了费用,提高了资金周转的速度,从而降低了销售成本;特许经营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商号,利用核心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管理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实现资源共享,降低单位商品销售的其他投入成本,包括单位产品的广告费,新技术专利、设备的研制购买费,信息资源开发费等,从而节省了经营费用;特许经营分工细致,专业化程度高,劳动效率高,能够发挥职业经理管理才能的放大效益,相应地节省了人力成本;特许经营实行统一的广告宣传,统一的营业时间,通过CI的整体策划和有效实施,使单位营业面积和营业时间能够吸引更多的顾客,有利于连锁企业形成遍布各地的售后服务体系。

(2)特许经营企业布点严谨,拥有规划系统、布局完整的市场网络,使企业既具有经营战略明确、网点布局合理的优势,又形成了目标一致、联合对外的经营格局和服务竞争优势,促使企业形成规模效应。

(3)特许经营企业形成的品牌、名店优势,社会知名度高,容易受到社会和公众的关注与支持,具有显著的社会效应,可以获得企业的外部利益。

3.特许经营较好地实现了分工专业化和服务标准化的统一

分工和专业化既是社会生产方式得以确立的基础,也是其变革的主要特征。随着生产中分工的加深,事前交易费用和事后交易费用都有增加的趋势,同时各种行业都进一步趋向专业化。这样,一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优质的服务,另一方面对顾客在选择商品或劳务的提供商时提出了更严峻的考验。特许经营往往具有更好的品牌或商誉,可以使消费者通过认识品牌而节省事前的搜索交易费用,分店也节省了开发客源的交易费用,所以能产生永无止境的规模经济。

特许经营一方面将流通领域相互独立的职能有机地统一起来,另一方面又在企业内实行更为细致的分工和专业化。特许经营企业的专业分工体现为多个层次。首先,特许经营是依据连锁企业的营运程序和作业特点所形成的大项分工,即连锁企业的采购、库存、配送、经营、促销等环节。这种专业分工使流通企业适应了社会化生产发展的需要,能够大规模、高效率地组织商品购销。其次,根据特许经营企业的组织结构模式和管理模式,实行企业内部的专业分工,通过总部与分店的职能划分,实现了决策与作业、决策与管理的分工。最后,特许经营企业的岗位分工是专业分工的深化,主要是确定岗位职能,量化劳动成果,使整个企业内的人力资源配置处于最佳状态。

特许经营企业的专业分工主要是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实现的。特许经营有标准化的作业程序、管理规范和服务观念。这样不仅会大大提高企业的营业效率,保证专业分工优势的发挥,还可以有效保持企业的经营特色,以标准化的作业为消费者提供品质稳定的产品与服务,以此确立特许经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

3.3 特许经营的交易成本分析

3.3.1 特许经营的交易费用理论

在市场经济中,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是价格机制。既然市场经济用价格机制配置资源,一切都可以买卖,为什么还存在着不靠价格机制配置内部要素的“企业”呢?诺贝尔奖获得者科斯研究发现,市场交易并不是像古典经济学研究中所假设的那样交易费用为零或忽略不计,而是要消耗大量成本的,从搜索交易对象、讨价还价、订立契约到监督契约执行,从维护交易秩序、解决交易纠纷到对违约者进行惩罚等都需要消耗交易费用。相比之下,企业的交易就简单得多。劳动者之间的固定分工能够节约寻找交易对象的费用,经理对工人的指挥代替了讨价还价,相关企业之间的长期合同减少了在市场中反复多次订立契约的麻烦,增加了合同的履行率。显然,企业的存在就在于节省市场交易的费用。科斯认为,当企业完成比由市场进行消耗成本低时,这种交易行为将被内部化到企业中去,反之则由市场调节。所以,交易费用的节约是企业与市场能否相互替代的根本原因。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科斯分析的交易费用不同于商业运行成本分析的流通费用。前者是在市场条件下为完成一笔交易在谈判、签约及监督、执行合同时所消耗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获得市场信息的费用、谈判的费用和经常性契约的费用。后者是指商品流通中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消耗,具体表现为商品买卖时间的费用、管理上的费用、商品的保管和运输费用等。

3.3.2 特许经营的交易费用优势

(1)通过企业把市场的交易活动变为企业内部的行为,节省了交易成本。在传统的经营方式中,零售企业要从批发企业进货,再进行销售,即使直接向生产厂家购进,由于数量有限,也无法享受更大的优惠。而特许经营通过组织创新,即由总部负责集中进货和配送,由分店分散销售,将采购、批发、配送、零售等传统流通体系中这些相互独立的商业职能有机地组合到一个系统的经营体系中,实现了产销一体化和批零一体化,将市场中的批发交易行为转变为企业内的产品分配职能,这符合现代化大企业的运作机理,既节省了交易费用,又节约了流通费用,从而使特许经营企业拥有低成本运行的绝对优势。

(2)特许经营的扩张模式符合交易费用理论中关于节约成本的分析。特许经营的扩张特点是先创办样板店,然后按样板店的模式增加店铺的数量,以此扩大企业的经营规模。特许经营的特点就是保证不断扩张的分店具有样板店的特色。因此,随着连锁分店的增加和商品交易额的扩大,虽然交易费用总量增加了,但单位交易成本却是下降的,即交易费用递减。

(3)特许经营是适应市场经济运作内在规律发展要求而形成的组织技术和经营方式。特许经营的发展适用于何种业态,“许可”什么样的企业,都要按企业追求经济效益的要求,即费用最小化来实现。这客观上有助于消除企业发展中政府对企业部分职能错位、行政干预失当的现象,促进企业、政府、市场关系的合理化。

另外,交易费用理论中关于企业规模界定的分析对特许经营的研究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4 特许经营的产权理论分析

3.4.1 产权理论

诺斯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中提出,有效率的组织需要在制度上做出安排和确立产权,以便对人的经济活动形成一种激励效应,根据交易费用大小的权衡使私人收益接近社会收益。一个完备的产权通常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产权的属性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产权的排他性、产权的可分割性、产权的可分离性和产权的不完备性。产权的排他性是指某一交易主体在行使某一特定资源的一组权力束时,排斥任何其他交易主体对同一资源行使相同的权利;产权的可分离性是指特定财产的各项产权分属于不同主体的性质;产权的可分割性是指产权束中的各项权利在分离后可以进一步分割;产权的不完备性是指产权是“残缺”的。

3.4.2 特许经营的产权安排

特许经营的产权安排也有三种形式,依据直营连锁、自由连锁和特许连锁的区别,不同的产权形式控制企业的方式不同,其监督成本也存在差异,因而产生的激励也不同。

正规特许产权归属同一所有者,集中管理程度高。分店经营者为代理人,对总部负责,这一产权安排刺激了资本的逐利性,体现在直营连锁的产生和发展上便是大企业的进一步扩张和中小企业的膨胀。大企业采取这种方式,通过分散经营单位将成功的经验进行复制,可以实现空间上的最大扩展;小企业找到一种成功模式,按照这一模式增加新店远比单店规模扩大更有潜力。直营连锁面临委托-代理问题,不过只要通过信息流管理的加强就能使监督成本不断降低。这种产权安排对经营者的激励还将扩大。

特许加盟店的经理实际也是这家加盟店的所有者,而直营连锁店的经理只是连锁总部的雇员。由于特许加盟店的经理拥有分店所有权,所以总部的事业也是他们的事业。而与收入建立在工资和佣金基础上的经理们相比,拥有所有权的经理们干事业的雄心更大,受到的激励更强。

例如,麦当劳公司主要通过授予特许权的方式来开辟连锁分店。其考虑之一就是,使购买特许经营权的人在成为分店经理人员的同时,也成为该分店的所有者,从而在直接分享利润的激励机制中把分店经营得更出色。特许经营使麦当劳公司在独特的激励机制中形成了对其扩展中业务的强有力的控制。因此,麦当劳公司在出售其特许经营权时非常慎重,总是通过各方面调查了解后,挑选那些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人作为店主,而且事后如发现其能力不符合要求则撤回这一授权。

特许经营的加盟店是由受许人自己控制和所有的,其具有充分的自主权和剩余索取权。因此,他是自己的老板而不是职业的经理人员,总分店之间也不存在委托-代理关系,既防止了道德风险,避免了代理成本,也产生了有效的激励。这种产权安排通过合约维系集中统一,保障总部的协调和帮助扶持,同时又减少了不必要的干涉,于是特许权所有人乐于利用它来扩大事业,提高效益,特许权受让人乐于以此使自己的事业尽快起步。

特许加盟店的经理们作为各个分店的所有者,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这种责任心会促使他们去改善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消费者们恰恰喜欢那些有责任心、平易近人的老板们。通常特许连锁店的经理们非常关心本店的服务质量,因为他们清楚,只有当消费者获得满意的服务后,才会成为企业忠实的回头客。

如果说高质量的产品是打开市场的前提,那么优质的服务则是开拓市场的保证。松下幸之助说过:“不论多好的商品,若缺乏完整的服务,就无法使顾客满意,并且会因而失掉商品的信用。”优质服务是特许经营的生命线,服务水平的高低对特许连锁店来说是制胜的法宝,直接影响到整个特许连锁系统的企业形象,关系到消费者对该店的忠诚度与连锁系统的整体效益。

特许经营最初是以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进行抗争的自救手段出现的,因而在产权安排上也体现了互助互利的关系。各加盟店在维护了各自独立的法人地位的基础上缔约合作,以创造共同的竞争优势。由于剩余收益几乎全部归加盟店所有,使得特许经营具有较高的看不见效率,即不易被观察到的内部效率。因此,特许经营的产权安排使具有这方面偏好的经营者乐于加入到特许经营系统中来。

特许经营有效地解决了商品经营和资本经营的错位。中国社会的商业流通过去依附于行政管理体系,资产优势和经营优势不能合理组合,决定了运转效率和经济效率的低值位。以特许经营业态为载体,可以形成市场共识、经营共谋、资源共济、利益均占,实现建立在利益基础上的、有条件的资产优势互补。资产由分散到集中,使整体资产效用为规模经济经营提供可能,形成资产经营主体与商业经营主体共生互补的双轨制运营体系。著名诺贝尔奖获得者施蒂格勒曾指出:近一百年来,世界上前500强大企业无一不是通过资本经营、兼并组合、扩张而得以发展。

3.5 特许经营的信息经济学分析

3.5.1 信息决策与不确定性

信息经济学认为,在经济生活中,人们的决策总是基于一定量的信息做出的,掌握的信息越多,人们的决策就越准确,经济活动的效益就越大,即所谓的“充分信息导致最优决策”。但“充分信息”和“最优决策”只是一种理想状态,信息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是稀缺的、不充分的,这种稀缺性导致行为和结果的不确定性。为降低这种不确定性,以保证决策尽可能准确,人们要进行信息搜寻活动,这种搜寻要支付一定的成本,这说明信息是有价的。信息的搜寻活动实际上是信息的生产过程,这种生产过程是否能够进行取决于成本和收益的对比。

3.5.2 特许经营对生产不确定性的作用

商店因其分散经营和柜台服务导致经营活动中存在着若干的不确定性,而特许经营有效地降低了这些不确定性,主要体现在特许经营对顾客需求的把握和对其运作程序的控制上。在工业化造就的大量生产体制下,生产企业进行的是一种预测性生产,而非订购性生产。

1.预测性生产与订购性生产

预测性生产是指生产者以不确定的用户为生产服务对象,根据自身对市场需求的主观判断(市场预测)进行生产,这种预测包括对商品的功能、品种、规模、数量、价格、相关产品(替代品和互补品)及消费时间、空间的预测。订购性生产是指生产者根据用户订单的特定性要求,进行专门的产品设计和生产的个别生产方式。虽然这是一种不带市场风险的确定性生产方式,但是无法实现规模经营。因此,预测性生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普遍生产方式。

2.预测性生产的不确定性

预测性生产方式潜伏着巨大的不确定性,使它不得不在产品的生产和顾客的寻找方面依赖流通系统,并且随着消费异质化的突出,这种依赖性越来越强。特许经营有效降低了预测性生产方式的巨大不确定性,通过信息的收集维系了这种生产方式的期望和前途。特许经营系统一般拥有众多的店铺,覆盖区域、全国乃至世界市场。这些店铺直接面向顾客,能够了解更多顾客的需求,每天都有大量的、丰富的市场信息源源不断地进入连锁系统总部,总部将顾客的需求信息反馈给生产厂家,或直接向其提出订货,这使预测性生产得以运行,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使得预测性生产转化为订购性生产。

3.信息技术的应用对特许经营的影响

信息技术的应用使特许经营成为一种高效率的组织形式。特许经营本身便是一个快捷、低成本的信息搜寻系统,分店与总部的直接联系及EOS(电子订货系统)、POS(销售时点系统)等现代技术的应用,使得信息的传输简单、正确、迅捷,这为特许经营总部的决策提供了充足的信息。特许经营在信息搜寻方面的优势使美国著名的管理经济学家彼德·德鲁克的预言正逐渐得以实现——“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经济权力正迅速从制造商向经销商和零售商转移,这种权力是信息带来的。”此外,特许经营企业通常将企业的作业流程制成简明扼要的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每个细节的工作方法,从采买、库存到销售,使整个流通过程成为一种可控制的技术密集活动,从而极大地降低了其内部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

3.6 特许经营的法律法规支持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明确了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至少应当具备三方面的条件,并规定了特许人的信息披露制度、备案制度等。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准备工作。

1.应备条件:必须具备“两店一年”要求

条例明确了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只有企业可以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二是要求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三是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第三方面的条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两店一年”要求,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一些企业利用特许经营进行欺诈活动。同时,直营店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便于其他经营者从直营店的经营中较为直观地了解特许人的品牌、经营模式、经营状况等。

2.信息披露:特许人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条例规定了特许人的信息披露制度。特许人的信息披露对于保证被特许人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在充分占有信息的基础上做出适当的投资决策,防止上当受骗非常关键。因此,有特许经营立法的国家,都把信息披露作为核心制度。条例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专设“信息披露”一章,明确规定特许人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信息和特许经营合同文本,并明确规定了特许人应当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和商业信誉记录、特许人拥有的经营资源、特许人为被特许人提供服务的能力及对被特许人在经营方面的管理和监督的情况、特许经营费用及其收取办法、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等12个方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对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不得遗漏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做出了明确规定。

3.备案制度:15日内应向主管部门备案

条例确立了特许人备案制度。由于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政府不宜对其实行行政许可,但又需要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以维护市场秩序。为了便于商务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特许人的数量等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监督,也为了有助于潜在的投资者了解特许人的基本情况,做出恰当的投资决策,同时有利于形成对特许人的社会监督,条例确立了特许人备案制度。条例明确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规定了备案的程序以及备案时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规定的文件、资料后,应当予以备案,通知特许人,并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和及时更新。

4.双方合同: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

条例对规范特许经营合同做出了规定。特许经营合同是明确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依据。特许经营活动在实践中出现的不少问题和纠纷,与特许经营合同不够规范有直接关系。为此,条例从三个方面做了规定:一是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并明确了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二是借鉴其他一些国家的做法,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三是规定除被特许人同意外,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

5.行为规范:不得泄露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条例规定了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行为规范。比如,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及退还的条件、方式;特许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向被特许人收取的推广、宣传费用,并将使用情况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等。

对被特许人的行为规范,条例也做了相应规定,主要是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3.7 特许经营的产业集群化

现今国外特许经营企业密切关注和看好中国市场,在未来特许经营国际化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国内特许经营企业急需迅速提升自身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企业谋求专业化分工发展之路是大势所趋。特许经营企业只有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才能在市场上占有一定的份额。特许经营企业不能仅单纯追求宽泛的规模至上发展,而应该逐步转变为以专业分工细化为手段的精深增强战略。特许经营企业更应该考虑由全方面特许经营产品制作推广,转变为着眼细分特许经营市场,专业分工合作,集中自身最专业优势,主推拳头产品,建立市场定位的差异经营模式。

特许经营企业专业分工细化的差异化发展能有效地减少企业同质化发展引发的恶性竞争问题,从而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专业分工的差异化发展也加强了企业间的关联合作,有利于形成特许经营企业间协作发展、共创市场的多赢格局。

特许经营企业特许人与受许人合作关系的紧密必然引导相关联企业逐步形成产业集群化协作生存状态。产业集群的理论概念是指以一个主导产业为核心、相关产品集中生产、专业化协作配套的企业在同一地域大量集中的产业经济现象。大量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及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有利于规模经济效益的充分发挥,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和企业风险,有利于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从而有效地提升区域内产业的竞争力。

产业集群已是国际经济发展的成熟经验,在当今发达国家产业集群已经成为工业化进程中的普遍现象,发达国家几乎所有竞争力强的产业通常都采取集群化的发展方式。在国内,零售行业也依靠产业集群化协作方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经验。

企业集群化发展模式是一种市场发展与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自然需求。集群化协作单位内部求同存异、优势融合、富有活力的产业化组织结构,既保持了企业各自的独立性和特色优势,又能获得高效率群体规模,从而形成集团化竞争优势。

国内特许经营企业产业集群协作发展模式也尚处于摸索阶段。根据国内特许经营类产业的实际情况,特许经营企业要想快速成长,迅速提升国际化拓展竞争力,有必要广泛地发展特许经营企业集群协作模式。

特许经营企业产业集群化并不是企业的简单集中,而是以专业化分工与社会化协作为基础,不同类型企业间共生互补的生态化企业群体。特许经营企业集群化协作的过程促进了专业化分工细化协作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深入发展也为企业集群提供了发展的动力,更好地发挥了集群效应、协同效应、内部化优势和信息共享优势。

思考与练习

1.简述规模经济的优势。

2.简述特许经营的规模经营优势。

3.简述特许经营的法律法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