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简单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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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跟逻辑高手学招——思维的演练,突破逻辑博弈的瓶颈(2)

这时,乔治走过来喊道:“拿着我的手,我拉你上来。”吝啬鬼一听,立刻就伸出手,乔治跟大家也就将他拉出了水面。“你们不了解我这位朋友。”事后,乔治对众人说,“如果你对他说‘给’,他便无动于衷;要是你对他说‘拿’,他就来劲了。”

表面上看故事中的“给”与“拿”似乎是一出一进,但实际上毫无二致。吝啬到连命都可以不要,这样的吝啬鬼确实举世罕见。

法国有一则笑话是讽刺假装年轻的贵夫人的。

一位夫人已经年纪很大了,两鬓斑白,脸上皱纹麻密,但她总想把自己往年轻里说。有一次,她对一位刚刚结识的朋友说:“你知道吗?我和我妹妹加起来一共60岁。”

“啊哟哟”,朋友表现出很惊讶的样子,“难道您把一个这么小的妹妹丢在家里,怎么能放得下心呢?”

“两鬓斑白”且“皱纹麻密”的夫人打算把年龄分给妹妹一些,但新朋友却故意惊叹夫人的妹妹太小,让人不放心,无非是在拐着弯说“你不年轻了”。

在外交场合中,人们往往会使用一些委婉的语词,这种委婉语词的使用可以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以利于那些尖锐问题的讨论,同时又能表达己方的态度、看法。1984年年底,卢森堡向法国要求巨额赔款,曾经轰动一时,法国外交部是如何处理的呢?

1797年,拿破仑将军偕夫人一同参观卢森堡大公国第一国立小学。在辞别的时候,拿破仑慷慨、潇洒地向该校校长送上一束价值三个金路易的玫瑰花,并承诺:“为了答谢贵校的盛情款待,我不仅今天呈上一束玫瑰花,并且在未来的日子里只要我们伟大的法兰西国家存在一天,每年的今天我将亲自派人送给贵校一束同样价值的玫瑰花,作为法兰西与卢森堡友谊的象征。”然而,时过境迁,疲于连年征战与政局动荡,最终因滑铁卢惨败,深陷囹圄后被放逐的拿破仑,把青年时代踌躇满志时的那个“卢森堡许诺”早已彻底忘却。

可是,卢森堡这个友邦小国却不曾忘却,他们把这段“欧洲巨人与卢森堡孩子亲切、和谐相处的一刻”载入了史册。

时至1984年年底,这件发生在200年前的逸事却给法国惹出个大麻烦来——卢森堡通知法国政府,提出了“玫瑰花悬案”之索赔要求:要么自1797年起,用三个金路易结算,全数清偿这笔外债;要么法国各大报承认你们的一代伟人拿破仑是个言而无信之徒。

起先,法国政府觉得“我国的一代天骄之荣誉岂可被一件区区小事给诋毁,打算不惜重金来赎回拿破仑的声誉”。但是,财政部官员看到从电子计算机里输出的数据时,不禁大惊失色,因为本息额竟高达1375596法郎。

苦思冥想之后,机智、狡黠的法国人终于词取得了卢森堡人的谅解:“今后,不管在精神还是物质上,法国将始终不渝地对卢森堡大公国的中小学教育事业予以支持与赞助,来兑现我们的拿破仑将军那一诺千金的‘玫瑰花’诺言。”

不难看出,要想让别人接受或欢迎我们的观点,我们一定要用对方所喜欢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意思,说对自己有利的话可以,但务必要让听者乐于接受。

以屈求伸,好汉要吃眼前亏

在生活中,不仅有机遇和挑战,而且还处处都布满了陷阱,所以没有人会是一帆风顺的。孔子说:“尺蠖之屈,以求伸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很多时候,眼下的委屈是为了以后的前进,若没有一股对抗困难的韧劲,又怎会有更大的承受能力呢?

在实力相当的博弈过程中,博弈双发都有两个行动选择:一是退下来,一是进攻。假如一方退下来,而对方没退下来,那对方就会获胜;假如对方也退下来,双方则打个平手;假如自己没退下来,而对方退下来,则自己胜利,对方失败;假如双方都进攻,那结局就会两败俱伤。因此,对于参与博弈的人来说,最好的结果是,对方退下来,而自己没退。但现实中不一定这么简单,当双方进行博弈时,假如其中一方处于弱势,很显然,若要强者主动退下来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弱者来说,最好的策略就是等待时机。

不管是任何人,要做到样样都行、事事皆通都是不可能的,即便会七十二变的孙悟空,也难以逃出如来佛的手掌心。每个人都有其局限性,况且幸运之神也不可能与你同在,所以,顺利时应扬长避短,能伸能屈,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困顿时应收起锋芒,委曲求全,韬光养晦,等待时机,用不变应万变,以图东山再起,切忌急躁妄为。也就是说,凡人欲成其事,必须懂得先屈方能后伸的道理,就像出手打人,我们必须先向后弯曲手臂才能伸手打出去。

屈的最终目的是伸,以屈求伸,以退为进,是一种很好的处世策略。我们常说“好汉不吃眼前亏”,也应该改为“好汉要吃眼前亏”,因为不吃眼前小亏以后可能要吃更大的亏。古人说“小不忍则乱大谋”,当亡命之徒的刀枪顶在腰间,并要你交出钱包时,除非你不要命,否则破财消灾、以屈求全是最好的选择。

再说说求人,人生在世没有谁是一生不用求人的。俗话说:“求人三分矮”。你想求人首先就得先委屈自己,放下架子,假如你认为自己脸皮薄不肯“屈”,那你可能得不到任何帮助,永远也成不了事。

很多人都存在一个通病,那就是死要“面子”,将“人要脸,树要皮”时刻挂在嘴边。为了所谓的面子,人们常常死撑硬顶,不肯屈就,不肯退让,不愿认输,结果不得已放弃了许多更宝贵的东西。

人生在世,就像江河行地,不可能直奔向前,直通大海,必然要弯弯曲曲,七拐八扭,依据地势地貌而行,方能通畅流动,汇入大海。因此,千万不要忘记“屈”是为了伸的道理,只想伸的人,是伸不久也是伸不长的,其结局必然是一无所获。为人处世,只有先屈才会有后伸,这是亘古不变的天道。

秦国打败晋国以后,一连十几年两国都相安无事。可是,南方的楚国却日益强大,一心要跟中原的霸主晋国一争高下。

公元前613年,楚成王的孙子楚庄王即位,做了国君。趁这个机会,晋国把几个一向归附楚国的国家又拉了过去,订立盟约。楚国的大臣们很不服气,都向楚庄王提出要他出兵攻打晋国。

无奈楚庄王对战争没兴趣,他白天打猎,晚上喝酒,欣赏歌舞,什么国家大事,全不放在心上。就这样,楚国窝窝囊囊地过了三年。他知道大臣们对自己的作为很不满意,干脆下了一道命令:若有当众劝谏之人,判处死罪。

从当时的局面来看:其一,楚庄王刚刚即位,对于楚国内部来说,正是人心浮动之时;其二,假如楚庄王一即位就准备发起战争,肯定会引起其他各国的联合反抗,几乎没有胜算。通过博弈分析不难看出,楚庄王此时的最佳选择是等待机会,而且在这期间不宜引起其他国家的注意,被察觉他有想当霸主的野心。因此,楚庄王选择了吃喝玩乐来引起其他国家的注意,让别人误认为他是无能之辈。

在这之后,有个名叫伍举的大臣,实在看不过去,便去求见楚庄王。楚庄王正在那里寻欢作乐,听到伍举要见他,就把伍举召到面前,问:“你来做什么?”

伍举说:“有人让我猜个谜,我猜不着。大王是个聪明人,请您猜猜吧。”

楚庄王听说是猜谜,觉得有意思,就笑着说:“你说出来听听。”

伍举说:“楚国山上,有一只大鸟,身披五彩,样子挺神气。可是一停三年,不飞也不叫,这是什么鸟?”

楚庄王心里明白伍举在说什么,他说:“这可不是普通的鸟。这种鸟,不飞则已,一飞将要冲天;不鸣则已,一鸣将要惊人。你去吧,我已经明白了。”

过了一段时间,另一个大臣苏从见楚庄王没有动静,又去劝说。

楚庄王问他:“你难道不知道我下的禁令吗?”

苏从说:“我知道。只要大王能够听我的意见,我就是触犯了禁令,被判了死罪,也是心甘情愿的。”

此时,楚庄王觉得机会已经到了。于是,高兴地说:“你们都是真心为了国家好,我怎么会不明白呢?”

打这以后,楚庄王决心改革政治,把那些奉承拍马的人撤了职,把敢于进谏的伍举、苏从提拔起来,帮助他处理国家大事;同时制造武器,操练兵马。当年,就收服了南方许多部落。第六年,打败了宋国。第八年,又战胜了陆浑的戎族。

后来,楚庄王又请楚国有名的隐士孙叔敖做令尹,即楚国的丞相。孙叔敖当了令尹以后,开垦荒地,挖掘河道,奖励生产。为了免除水灾旱灾,他还组织楚国人开辟河道,能灌溉上百万亩庄稼,大大增加了粮食的收成。没几年工夫,楚国就强大起来,先后平定了郑国和陈国的两次内乱,有实力和中原霸主晋国相抗衡。

公元前597年,楚庄王率领大军攻打郑国,晋国派兵救郑,在邲地(今河南郑州市东)两国进行了一次大战。晋国从来未打过这么惨的败仗,人马伤亡过半,余下的逃到黄河边。船少人多,士兵争着渡河,许多人被挤到水里去了。掉到水里的人往船上爬,船上的士兵担心翻船,拿刀把往船上爬的士兵的手指头都砍了下来。

部下劝楚庄王追上去,把晋军赶尽杀绝。楚庄王说:“楚国自从城濮失败以来,一直抬不起头来,这回打了这么大的胜仗,总算一雪前耻,何必多杀人呢?”说着,立即下令收兵,放了晋国的残兵一条生路。

经此一战,一鸣惊人的楚庄王坐上了霸主之位。

事实上,在日常生活中,当一个人能力不足、基础不稳固之时,如果能不动声色地等待时机,那绝对是一种后发制胜的智慧。在默默等待之时练好本领,让自己有扎实的根底,这样才能在面对强大的敌手时,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可以说,在逻辑博弈的过程中,假如实力不如对方,等待机会不失为扭转局面、赢得对方的最佳选择。在时机还没有到的时候,要“退自循养,与时皆晦”,要学会“遵养时晦”,要静待时机,待机而动,如此才有机会卷土重来,成就大业。

赎尸博弈,讨价还价的策略

古语云“世事如棋”,生活中的每个人都是棋手,每一个行为就像在一张看不见的棋盘上布一个子,精明慎重的棋手们相互揣摩、相互牵制,人人争赢,下出诸多异彩纷呈、变化多端的棋局。要想在讨价还价的对弈中胜出,不懂赎尸博弈是不行的。

春秋时期,有一年郑国发洪水,一个富商不小心溺水身亡。有人碰巧发现了这位富商的尸体,富商的家属急于赎回尸体,但得到尸体的那个人要价很高。

富商的家属向邓析(名家学派的创始人)讨教,问如何避免对方出高价。邓析说:“不必着急,得尸者不可能把尸体卖给别人的。”得尸者听说后,着急了,也来找邓析,问他有什么好办法争取到高价。邓析说:“不用急,富商的家属在别处是无法买到尸体的。”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邓析的逻辑思维很清晰,得尸者能否以高价卖出尸体,有赖于家属是否愿意接受这样的高价;家属能否以尽可能低的价钱赎回尸体,有赖于得尸者是否能接受这样的低价。邓析的建议很中肯:博弈的双方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目标偏好跟对方理性地讨价还价。

通过分析“赎尸博弈”的效用矩阵,我们不难发现,这个博弈中存在三个纳什均衡:

第一,出高价、要高价,这是一个对得尸者有利的结果。假如富商的家属(赎尸者)不能正确判断得尸者的行动选择,就会因急于赎回尸体而出高价,并导致出高价、要高价的纳什均衡出现。

第二,出低价、要低价,这是一个对赎尸者有利的结果。假如得尸者不能正确判断富商的家属(赎尸者)的行动选择,他就会因急于卖出尸体而要低价,并导致出低价、要低价的纳什均衡出现。

第三,出中价、要中价,这是一个双赢结果。假如得尸者和赎尸者都听从邓析的建议,他们就会在坚持自己的目标偏好的前提下理性地跟对方讨价还价,那么,最有可能达成一致的成交价格就是中价(出中价、要中价),导致双赢的结局出现,使目标冲突转化为合作。

在商场竞争中,不管是日常的商品买卖,还是国际贸易乃至重大政治谈判,都不能免于讨价还价的问题。比如,中国加入(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世界贸易组织)的时候,为了国家或民族利益跟许多发达国家讨价还价,进行了漫长而又艰难的入世谈判。从这个漫长过程的谈判中,我们不难发现:讨价还价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谈判的过程。比如,发达国家首先对中国提出一个要求,中国决定是否予以接受,如果中国不接受,可以提出一个新的建议,或者等待发达国家重新调整自己的要求。这样,谈判双方相机行动,轮流提出各自的要求,形成了一个多阶段的动态博弈。

在商场谈判中,当谈判的多阶段博弈处于单数阶段时,先开价者具有“先发优势”;而处于双数阶段时,后开价者具有“后动优势”。这种现象在商场竞争中非常多见:非常急切想买到物品的买方,通常要以高一些的价格购得所需之物;急于推销货物的销售人员,通常要以较低的价格卖出自己所销售的商品。因此,富有购物经验的人买东西、逛商场时总是不紧不慢,就算内心特别希望买下某种物品,也不会在店员面前表现出来;而富有销售经验的店员们总是沉着地对顾客说“这件衣服卖得很好,这是最后一件”之类的推销辞令。

有一个这样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