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法律文书学(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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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诉状类文书(下)(2)

(2)刑事自诉状应当以自诉人的名义制作。原则上,刑事自诉只能由被害人本人亲自提起。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枪支、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刑事自诉状中必须书写清楚下列事项,即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并附有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刑事自诉状没有附上足够的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将责令自诉人提出补充证据;如果自诉人无法提出补充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

(4)自诉的犯罪行为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自诉有两种方式: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当事人采用书面的刑事自诉状的方式起诉的,有两种具体的程序:①如果属于告诉才处理案件,或者属于有证据证明的八类轻微的刑事犯罪案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②如果是属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益的其他犯罪案件,应当首先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控告,要求公安、检察机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如果公安、检察机关不予追究,且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的,此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三)刑事自诉状的内容结构

刑事自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

首部应当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文书名称。在文书顶端居中书写“刑事自诉状”。

(2)当事人基本情况。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分别称为“自诉人”和“被告人”。

在列写当事人基本情况时,应当注意:第一,先列写自诉人基本情况,然后再列写被告人基本情况。如果自诉人或被告人有两人以上的,应当按照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轻重程度或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由重到轻依次列写。第二,当事人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八项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等。对于这八项内容不能随意取舍,尤其是被告人基本情况必须完整、准确。对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第三,在自诉人本人无法告诉或不能亲自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情况下,应当先写自诉人,然后再叙写代为告诉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刑事自诉状的正文依次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案由和诉讼请求。案由,是指被告人涉嫌的罪名。诉讼请求,是指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给予被告人刑事处罚的具体要求。例如,在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中,应当写明:“被告人×××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在案由和诉讼请求的书写方面,应当注意语言表述要明确、具体、简练。其中,对案由的书写应当准确、合法、规范,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请求应当实事求是。

(2)事实与理由。这是自诉人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

事实,是指被告人实施严重侵害自诉人合法权益的原因、经过和后果,是对过去发生的事实的客观描述,是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

理由,是指对被告人实施侵害行为主客观情况的分析,以及应当适用的法律规范的分析,是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法律根据。应当写明被告人的行为为什么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往往是用格式化的语言结束本部分:“综上所述,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规定,构成× ××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特向你院起诉,请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3)证据表述

自诉人提起刑事自诉,应当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因此,在刑事自诉状中应当详细列举自诉人掌握的证据材料。在列举证据材料时,应当注意:证据的名称、数量要准确;如果有多项证据材料的,应当分项列举;证人姓名、住所、联系方式应当完整、准确无误。

3.尾部

刑事自诉状的尾部应当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附项,即附自诉状副本的份数;

(3)自诉人或者代为自诉的人签名或者盖章;

(4)提起自诉的具体年月日。

二 刑事自诉状的制作重点

(一)事实部分

事实部分的叙写是刑事自诉状制作的重点,它直接关系着人民法院对诉讼请求的裁判结果。对事实部分的叙写,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应当用简练的语言概括出犯罪事实的全貌

用简练的语言概括出犯罪事实的全貌,就要求抓住事实要点进行叙述。具体来说,就是叙述清楚犯罪的七个基本要素: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动机、目的和后果。其中:①时间的叙写要准确,要具体到年月日时,如“2005年3月15日21时许”。②犯罪地点和地理方位叙述要清楚,如“在 ×市 ×区红星路与花园路交叉路口”。③犯罪手段和方法的描述要客观、完整,以反映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④犯罪情节的叙述要详略得当。⑤犯罪动机、目的的描述应结合双方的关系、有无恩怨纠葛、发生侵害的背景综合展示,以客观、准确、直接地揭示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程度。⑥犯罪后果的叙述要具体,应准确反映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

2.对于关键犯罪事实应当举证证明

在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负举证责任。人民法院在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时,重要的一点就是审查自诉状附带的证据情况,如果认为证据不足可能会决定不予受理。因此,自诉状中对事实部分的叙述应当附有证据佐证。列举证据应当注意:①要围绕着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举证,情节问题不是起诉状重点说明的问题;②要围绕犯罪构成列举主要证据,即能证明犯罪事实存在与否的不同证据种类中的主要证据种类,以及同种类证据中的主要证据;③举证要注意方式,可以夹叙夹议,在叙述事实的过程中列举证据;也可以在事实叙述完毕后,综合列举证据。

3.叙述应当详略得当、层次分明、逻辑严谨

对犯罪事实的叙述,既要保持完整,又不能过于冗长。这就要求自诉人叙述事实时要注意详略得当,关键事实要详细叙述,次要事实可简要叙述,无关紧要的事实不要出现在自诉状中。此外,为了保持刑事自诉状论证的雄辩性,事实部分的叙述还要层次分明、逻辑严谨。

(二)理由部分

理由部分是自诉人针对被告人实施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的法律性质、情节和使用的法律规定进行分析论证的过程。这种分析论证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分析定罪问题,说明行为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围绕犯罪情节问题分析量刑问题,说明需要从重处罚的情节。

1.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是指犯罪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所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我国刑法理论认为有四个要件:主体要件,即行为人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主观要件,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的罪过形态;客观方面,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以特定手段侵害了特定对象的行为,并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客体要件,即行为人的行为侵害了受刑法保护的特定的利益。只有被告人的行为符合特定犯罪的构成要件,他才会被法院追究刑事责任,自诉人的诉讼请求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2.犯罪情节

我国刑法上规定了大量的犯罪情节,作为对被确定有罪的人决定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从重处罚的依据。对于刑事自诉状来说,着重需要说明的是被告人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例如,被告人具有累犯等法定从重处罚的情节,或者被告人犯罪动机卑鄙、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影响极坏、后果严重等法院酌定从重处罚的情节。

三 刑事自诉状的制作注意事项

(1)刑事自诉状的适用范围仅仅限于自诉案件,即刑法规定的四类不告不理的案件,自诉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自诉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但侦查、检察机关不予立案受理的案件。如果犯罪不属于上述范围,受害人不应当提起自诉,而应当向侦查机关控告。

(2)自诉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自诉状的同时,应当同时递交相关证据。这是因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①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②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3)自诉状指控的犯罪事实应当有法律根据和证据依据,不得搞人身攻击,切忌主观臆测,更不可编造虚假事实。否则,自诉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四 刑事自诉状格式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依次写明自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等)

被告人:……(依次写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等)

案由和诉讼请求

……

事实与理由

……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

此致

×××人民法院

自诉人:×××

××××年××月××日

附:本自诉状副本×份。

五 刑事自诉状实例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张××,女,21岁,汉族,山东省 × ×市人,福山区 × ×厂工人,住×××市福山区东北关56号。

被告人:王娟,女,48岁,汉族,山东省 ××市人,福山区 ×××商店职工,住烟台市福山区三里店13号。

诉讼请求

被告人王娟的行为构成侮辱罪,请求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我家和被告人王娟的关系本来不错,由于我母亲和王娟因琐事闹矛盾,我们两家从此不再来往。被告人女儿李琳和我同在××厂××组工作,我是小组长。由于李琳无故旷工三天,我按照厂里的规定扣了她一个月的奖金。从此,被告人一见到我就唾我,并使用一些不堪入耳的言词污辱我。1998年7月9日下午4时许,我在福山区新华书店附近遇见了被告人,被告先向我唾了一口唾沫,接着又指名道姓地骂我。我对被告人提出警告,她竟撒泼说我欺负她,并破口大骂,引来很多人围观。我是一个姑娘家,当然不能骂她,就往家走。没想到被告人这时竟大声地对围观的群众说我不要脸,说我是和车间主任有不正当关系才当上小组长的。我气愤至极,转身要被告人拿出证据,被告人竟公然动手撕我的衣服,说要让我亮亮相,把我的裙子撕碎,内衣撕破,脸也抓破。我转身躲避时,被告人又从背后将我推倒在地。幸好我父亲下班路过此地,才将我救起。上述事实,有××厂王洪、赵伟在现场,可以作证。

由于被告人对我的侮辱、谩骂,使我的身心遭受很大打击。本来我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应该是天真活泼的,而我每天都要遭受周围人的白眼。我实在没法活下去了,几次产生轻生念头。但想到法律的公正与庄严,特诉至你院。请求你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侮辱罪追究被告人王娟的刑事责任。

证人姓名和住址,证据名称和来源:

1.证人王洪,××厂工人,住本市西关街45号;

2.证人赵伟,××厂工人,住本市区府街15号。

此致

×××人民法院

自诉人:张××

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

附:本自诉状副本1份。

第三节 附带民事起诉状

一 附带民事起诉状概述

(一)附带民事诉讼状的概念和法律依据

附带民事起诉状,是指在刑事诉讼进行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导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遭受的物质损失的法律文书。由于它只适用于刑事诉讼过程中,所以又称为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规定》第九十一条规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上述规定,就是制定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法律依据。

(二)附带民事起诉状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依附于刑事诉讼的特殊民事诉讼,是指因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以犯罪行为人为被告提起的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民事诉讼。其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称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诉承担赔偿责任的犯罪行为人,称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法律对附带民事诉讼状的制作和使用规定了限制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