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大时局2014:问题、困境和必然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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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十问低生存成本型社会之五:如何建立低生存成本社会?

1.完善消费税征收制度,根据商品的消费层次进行征税

我们将消费分为生存性消费、享受性消费和奢侈性消费三个消费层次,在制定税收制度时,将这三种消费形式区别对待,对于生存性产品免税,并实行国家补贴;加强对享受性消费、奢侈性消费的税收,并用这两方面的税收弥补在生存性消费方面的税收损失。

现在,我国除了对烟酒等商品征收消费税外,对税收的划分还不够细致,也没有按消费层次进行征税的概念。现阶段,尽管对于中低收入群体来说,生存性消费仍然占据着较大的比重,但如果从全社会来考察,享受性消费和奢侈性消费所占的比重,要远远大于生存性消费所占的比重,因此用这两方面的税收来弥补在生存性消费方面的税收损失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税收的区别征收并不一定非要放到消费环节,也可以在生产、流通、消费3个环节同时进行,因为单从一个环节进行征收很容易遇到商品消费层次界定难的问题。总之在把握原则的情况下,应该以有利于界定的方式进行征收,并且这种征收也并不一定要从产品出发,也可以从产品生产配套的角度进行,比如为了降低农产品的价格,可以对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实行税收减免,因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降低也可以带来农产品价格的降低。

2.合理布局工作区及居住生活区,让所有人可以就近满足居住需求城市生活,交通出行费用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我们在进行城市规划时,如果可以让民众都居住在自己的工作场所附近,则可以大大节省这笔开支。比如很多工厂都拥有自己的员工宿舍,这样员工就可以步行或骑自行车到达工作场所,节省了上下班的交通开支;对于那些没有宿舍的单位,如果员工可以就近租到合适的住所也可以省掉交通费用,这就需要政府合理布局工商业区域和生活区域,以达到为社会节省资源的目的。

现在的住房制度实际与这一理念是背道而驰的。现在中国一线大城市市中心房价已经远远超出了民众的承受能力,因此民众往往置业在郊区,而工作在市区,居住在郊区无疑加大了交通成本。其实这也是政府规划不合理所致,如果市区多发展房地产,让工商业也向郊区扩散,则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3.适当保存一些廉价的商业及生活模式

同种商品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价格会有很大的差异,比如街边店里的商品要比流动商贩出售的商品贵,而那些拥有中央空调的大型室内商场里的商品则要比街铺里的更贵。适当保留一些廉价的商业模式,比如允许流动商贩的存在,也可以降低民众的生存成本。

廉价生活模式的存在也可以降低生存成本。比如很多城市禁止电动车上路,这无疑加大了那些原本依靠电动车上下班的民众的生存成本,而这些人本身就属于中低收入人群。

4.建立统一的专门的生存保障性产品供销体系及相应制度

建立生存必需品目录,为进入目录的商品建立独立的生产及销售体系,以最大限度降低其成本,从而最终降低销售价格。比如可以由政府免费提供土地,建立销售场所,实行政府招投标体制,统一进行批量采购。如果这套体系建立起来,则生存必需品的价格降低20%以上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5.控制好级差地租

级差地租的存在也是造成民众生存成本过高的原因之一,在某些地域甚至是头号因素。级差地租的出现是市场因素所致,但级差地租的高低政府是可以引导的,比如政府合理布局国家的经济增长极,不要让全国大部分人都集中在一些大城市,将人口分流到其他经济增长极地区。在大城市内,严格控制城市密度,将人口均匀分布在各个地区,这就可以大大降低所谓黄金地段的土地使用租金,从而降低民众的生存成本,特别是大城市的生产成本。

以上几条如果都可以做到,那么中低收入群体的生存成本降低30%以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前面笔者还提到“新五蠹”造成财富巨大转移的问题,如果政府将“新五蠹”转移社会财富的渠道全部堵死,再加上“低生存成本型”社会模式的建立,民众生存成本至少可以降低50%以上。

总之,大幅度提高劳动生存率、坚决取缔“新五蠹”对社会财富的巨额转移和建立“低生存成本型”社会,是改善民生的最主要措施,其中提高劳动生存率是根本措施,后两条是辅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