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考虑对方利益,不仅是为对方着想,更是为了自己,结果是双方都能得到利益。
——松下幸之助
企业的经营活动,必须带动整个社会的繁荣。如只有自己的公司得到发展,社会成长却不能相配合,这样的企业终究是不能长久的。企业与社会必须一起繁荣,共存共荣,否则必不能得到真正的发展,这是自然的法则。
企业为了扩展它的事业活动,就要靠和它有往来的企业或人。如买方、卖方、消费者以及提供资金的股东或银行,甚至于地区、社会大众等,彼此以各种形态保持关系。如果牺牲有关系的一方来图谋自己公司的发展,就是一件不可原谅的事,最后必会导致自我毁灭。因此经常考虑和有交易往来的对方共存共荣,可以说是企业维持长久发展的惟一道路。
例如,为了答应消费者减价的要求,就必须请供应原料的厂商降低价格,但是碰到这种情况,绝不能只要求对方降价,而要考虑到减价后,对方是否仍能经营。换句话说,必须考虑是否能够确保对方的适当利润。
基于共存共荣的理想,就必须充分考虑对方的立场和利益。优先考虑对方利益,不仅是为对方着想,更是为了自己,结果是双方都能得到利益。
与同业共存共荣是最困难的,同业之间免不了竞争,而且竞争极为激烈,常常形成恶性竞争,这种恶性竞争很可能将一位合格的经营者击倒,使业者产生纷扰,最后带给社会很大的弊害。业者间不能确保相互的适当利益时,往往会造成税金减收,国家社会也蒙受很大的损失,所以说恶性竞争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纵使小企业有时候被卷入恶性竞争,但只要居领导地位的大型企业,毅然地贯彻公平竞争的原则,业者当不致陷于混乱。这就好比在国际社会舞台上,小国之间恶性竞争,引发战争,但如果大国不卷入这场是非,而以公正的立场居中调停,战争就不会扩大,不久后自然平静下去。如果居领导地位的企业,率先引发恶性竞争,就像世界大战一样,必将带给企业界很大的混乱,使业者蒙受极度伤害,同时也影响到企业本身的信用。
能考虑到这些问题,确实很不简单,但是经常注意去实践业者之间的共存共荣,是很重要的。规模愈大的企业,对这个问题所负的责任也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