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曾国藩全书(第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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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利权所在,威权亦归——李瀚章

曾国藩的大管家

曾国藩组建湘军后,四出征伐,幕僚旋进旋出,但军中财饷,总未易人。金陵攻克后,历年帐册付诸一炬,曾氏兄弟如获再生,庆幸有一位相从最久、为人极忠的大管家,他就是李鸿章的兄长李瀚章。

当曾国藩造船、购炮编练湘军,准备与太平军一决雌雄的时候,太平军已是控制长江沿岸重镇的百万雄师,要战胜这个强大的敌人,曾国藩不仅需要千方百计地提高湘军的战斗力,更需要不断招兵买马,增加湘军的数量。曾国藩“东征”之始,湘军仅1.7万人左右,迨至同治二、三年间战争最为吃紧之时,各地湘军总数已达到30多万,仅曾国藩直接指挥的部队即有12万之多,其中约有10万须由曾国藩供饷。若以每万人月饷6万两计算,每月饷银就须60万两,即以半饷计,每月亦须30万两。曾国藩从咸丰三年创建湘军到同治七年战事基本结束,先后报销军费约在3500万两左右,其中除少量各省协款与清政府指拨轮船退款外,绝大多数是自行筹措而来。正是这笔巨款保证了湘军的军需供应,才取得了对太平军、捻军的最后胜利。

在湘军组织里面,设有两个机关:一个是主兵的,叫做营务处;一个是主饷械等事务的,叫做粮台。

营务处的设立,不是湘军创立的,以前军营也有这个组织。作用是担负施号令、执军法的任务。曾国藩初时,只按照旧例,立此规模,以照统摄。但后来却把此当作了培养人才的地方。曾国藩认为:营务处之说,一在树人,一在立法。所谓立法,就是施号令、执军法的任务。这是向来军营的营务处同样的作用,它所担负的是军营中的首脑工作。至于以营务处作为培养人才的地方,其作用却与过去不同。曾国藩把党羽收罗到幕府后,认为该人可以培养,便把他放到营务处去学习军务,做将来出任将帅的预备,因此说营务处又是湘军培养人才的地方。最显著的例子,如曾国藩将用李鸿章为将,就先叫李鸿章跟他的兄弟曾国荃去前敌办理营务处,并写信叫李鸿章对军事须要一一悉心体察,增加阅历后,方才派去统率淮军。又如郭嵩焘向曾国藩推荐李榕,曾国藩就先用他办理大营营务处,然后才命他出为统领。左宗棠出兵新疆时,特以刘锦棠为总理行营营务处,自称头白临边,不得不先找替代者,后来左宗棠入关,刘锦棠即代其督办新疆军事。从这几个例子看来,可知湘军营务处在培养将帅人才方面的作用之重大。

湘军粮台的设置,分立八所,称为文案所、内银钱所、外银钱所、军械所、火器所、侦探所、发审所、采编所,以理众务。粮台设总理事务一人,以揽其成,各所则分派委员若干人,以司其职。粮台的制度,向来军营都有此组织。但湘军粮台却有它的特点,与从前军营不同:第一,粮台人员不是朝廷特派大员经理,而是由主帅委派,其权操于主帅,所以调兵运饷都由主帅一人掌握。第二,粮台转运方便。湘军粮械都以水师供给转运,当初起时,以夺取长江控制权为目的,曾国藩自驻战船,粮台即设于水上,一切军装米盐都储船上。到咸丰十年(1860年)后,曾国藩总督两江,作为湘军的后方,始在南昌设立陆路总粮台。不久,占取安庆,进犯天京,安庆又为湘军的后方,于是又在安庆设立粮台。但前方粮饷弹药都仍以水师运输,陆军粮道都由水师保护,故陆军营盘须距水师很近,然后粮道可保,而为了要保卫江边的粮道,就必须抗拒太平天国军队进到江边,以防梗断陆军的粮道。所以湘军粮台靠水师的精锐,完全掌握长江水道运输,可供持久战。太平天国水师不足任战,所以忠王李秀成论曾国藩湘军从安庆进犯天京,“由上而下,利在水军,我劳彼逸,水道难争。”这一役,李秀成以全盛的陆军,打不下天京南门外曾国荃的军营,并不是湘军陆军战斗力强,湘军远不是太平天国军队的敌手,而是因为湘军的粮道近在江边,由水师运输,保护了粮运的供应,源源不断,能够打持久战。而太平天国的粮道是由陆路运输,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陆运是千难万难的,冬衣、粮食都运不上来,无法打持久进攻战,而不得不退兵。所以忠王李秀成总结这一役未能成功的原因说:“因八月而来,各未带冬衣,九、十月正逢天冷,兵又无粮,未能成事者此也。”曾国藩在总结咸丰十年(1860年)建德之役双方粮运的难易与决定胜负的关系时说:“贼之米粮运于二百里之外,我之米粮去水次甚近,我可持久,贼难持久。”湘军所以能够打败太平天国,从军事上说,粮运便利,源源不断,是一重大因素。后来同治四年(1865年),曾国藩到黄河、淮水流域对抗遵王赖文光领导的太平天国新军时,他上奏清廷又追述湘军的成规说:“自古行军皆以粮运为先……今河南等省用兵,全不讲求转运,粮械多有缺乏,将士不肯尽力。臣与李鸿章所部,历年行兵于江湖水乡,粮运最便,士卒习而安之。”曾国藩的话,说明了湘军粮台对转运方法的讲求,与对军事上的关系。这两点,都是和从前绿营不同的地方。

比较来看,绿营兵这种正规军糜费国家的饷银很大,到咸丰初年国家已无力承担这部分支出。而湘军这种非正规军所需也很大,但相比绿营,却少得多。太平天国起义时,清廷征调各省绿营前往抗拒,计自道光三十年冬起,至咸丰三年(1850——1853)春止,前后不过两年多,用兵不过九万七千七百余名,但经户部奏拨军需银至二千五百一十万余两。而曾国藩直辖的湘军的军需,计自招募起至解散止,前后十二年,全军初起时已一万七千人,其后逐渐增加,到同治元年(1862年)共十二万人,而所用军需还不到三千万两。两者比较,便可见湘军饷章军需立有定限的明效。湘军的饷章制度,本是为了补救绿营的流弊。绿营平日饷薄,士兵兼营它业,有名无实,战时则饷需繁多,多糜库帑。且军营冒滥,流弊不一。而湘军饷章,没有战时平时的分别,首先增加士兵口粮,以收养兵的功效,其平时军费虽多于绿营,但战时军费则少于绿营。其次立军需定限,以防军营冒滥。上至将领各有公费,营官月给银一百五十两,是比较多的,凡帮办及管帐目军装、书记、医生、工匠薪粮,并置办旗帜、号补各费在内,听营官酌用。其统领则凡统至三千人以上的每月加银百两,统至五千人以上的,每月加银二百两,统至万人以上的,每月加银三百两。这一项公费,每月是有赢余的,而统领所得尤多。所以营官周凤山带营不到三年,已成富家。而水师统将彭玉麟于攻陷天京军务告竣后,应归私囊银近六十万两。可见湘军将领收入较富裕。在曾国藩、胡林翼定制的本意,是使将领有了富裕的收入,就不再有克扣兵饷的事。曾国藩上奏清廷说:“臣初定湘营饷项,稍示优裕,原冀月有赢余,以养将领之廉,而作军士之气。”胡林翼也说:“不宽博,不足以养廉耻。”但是,湘军的统领、分统和营官,却没有因为收入富裕,而不克扣兵饷,反之,他们官越高,心越狠毒。当时在湘军受克扣的士兵中就广为流传着“顶红心黑”的歌谣,他们痛恨将领,普遍地组织起哥老会来谋反抗。湘军这一项所谓为将领“养廉耻”的饷章,并没有养得他们的“廉”,他们依旧寡廉鲜耻地喝士兵的血。而公费不归公用,没入将领个人私囊,却一直遗毒到清末建立的陆军里,成为军队中公开贪污、积重难返的严重病根。

湘军军需用款,计自咸丰三年九月在衡州招募时起,至同治四年九月底徽、休客军解散止,为时共十二年之久(1853——1865),曾国藩前后共分作五案报销:

湘军第一案报销自咸丰三年九月起,至六年十二月底止。

湘军第二案报销自咸丰七年正月起,至二月二十日止。

湘军第三案报销自咸丰八年六月起,至十年四月底止。

湘军第四案报销自咸丰十年五月起,至同治三年六月止。

湘军第五案报销自同治三年七月初一日起,至四年五月底止。

湘军军需用款,总计十二年共用银二千九百一十五万四千余两,湘军这一宗二千九百多万两的巨大军费,是从什么地方得来的呢?总括一句话说,是从“就地筹饷”得来的。就地筹饷本来不是清代的制度所允许的。清制凡军队饷需,掌于户部,将帅不须自筹,朝廷也不给其筹饷的权力,直到咸丰初军兴时,还守此制。但其时部库已较嘉庆时为减少,军兴两年,又糜饷至二千余万两,到咸丰三年(1853)六月,部存正项待支银仅剩二十二万七千余两。而被兵省份,地丁多不足额,税课竟存虚名,部库来源复断。部库既陷于困竭,军前饷需,户部便无法筹措,唯以空文指拨,久之,空无可指,诸将帅也知其不济,乃各自为计,于是就地筹饷的办法便日兴起来。其时将帅用兵,都以筹饷为先决问题,他们都以为“此时天下大乱,吾辈行军,必须亲自筹饷,不可仰食他人。”所以自咸丰三年后,清廷与太平天国作战,命将出师,诸道并出,将帅无不各就军行所至自筹饷需以供军用。湘军之起,时风正盛,其饷源也自然只有从就地筹饷这一个办法得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