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声乐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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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美学对声乐教学的影响

美学是一个民族的知识、信仰、能力、习性的复合体,它包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等方面的内容。声乐艺术作为艺术的一个门类,是艺术的一部分,受着艺术哲学的影响。声乐教学水平的提高,声乐技巧是基础,但是艺术哲学的素养也是声乐教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声乐表演者因其审美的不同有赋予作品生命的威力和扼杀作品活力的两种可能,所以认识声乐教学与美学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一、音乐美学学科的出现

关于美学的探讨,无论西方东方都自古有之,但是音乐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出现,则是两个世纪的事情。1750年德国哲学家鲍姆伽通(1714-1762)出版了《美学》,标志了美学学科的建立。半个世纪后,1806年德国诗人、音乐家舒巴尔特(Daniel Schubart,1739-1791)的著作《论音乐美学的思想》出版,才以学科的面貌出现,但实际上该书仅仅是一本音乐通论。

音乐美学作为学科被人们所认同,则是19世纪下半叶一批真正意义上的音乐美学专著的出版。从德国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1854)到里曼的《音乐美学要义》(1900)之间的一些音乐美学专著。

西方音乐美学学科传到中国是在1920年,是由蔡元培和萧友梅直接从德语Aesthetic翻译而来的,首次见于他们发表在当年的《音乐杂志》(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上。蔡元培在提到“音乐诸学科”时说到“美学”;萧友梅则直接用“音乐美学”这个词。青主的《乐话》可以称得上具有音乐美学意味的著作;新中国建立后的50-60年代,也只是翻译介绍了几部前苏联和东欧的音乐美学著作,如克列姆辽夫的《音乐美学概论》、万斯洛夫的《论现实在音乐中的反映》、丽莎的《音乐美学问题》等。我国音乐学者虽然曾对音乐美学中的个别问题提出过讨论,例如,关于音乐形象、音乐的特殊性、音乐的可塑性等。但迫于当时的政治形势,这些讨论很快就遭到非议,不得不偃旗息鼓。应该说,我国音乐美学研究的真正起步是在1978年以后,到现在只有二十多年的时间。

二、声乐是音乐美学学科的组成部分

音乐美学是音乐学的分支,也是美学的分支。因此还可以说,音乐美学是音乐学和美学的交叉学科。而声乐作为音乐的一个门类,作为一个特殊的艺术形式,是音乐美学研究的组成部分和研究对象,音乐美学的研究离不开对声乐艺术的研究。

三、声乐的审美

声乐的审美主要有声音的审美,韵味的审美和风格的审美三部分组成。

1.声音的审美

音乐作品中所构成的声音,都是经过作曲家精心思考创作出来的。无论是一部完美的交响乐还是一首简单的歌曲,它们无不例外地渗透着一种无形的创造力。因为如果没有了创造,任何声音都不可能变成为音乐。音乐中的声音是非自然性的,是通过人的思维活动创造出的音响,所以它具有创造性。

审美是客观事物在人们头脑里的一种反映。歌唱者对声音的审美感受,实际上是根据自己头脑中长期以来积累形成的声音形象,经过内心的构想成为实际的艺术形象,从而产生的一种愉快的心理体验。

歌唱者必须建立良好的声音美感,才能反作用于自身的声乐演唱,使歌唱的声音具有美感,能够更好地把作品的思想内涵和情感融会贯通到自己的声音中去,更好地和听众建立美感的桥梁,产生共鸣。

2.韵味的审美

韵味,在音乐中指和谐、悦耳的声音。它作为一个独特的具有民族风格的概念出现,具有了含蓄的意味。但是,当其位于美学领域时,对其美学概念的讨论我们也应该把握一种民族性的特征。作为一个美学概念,韵味涵盖的不仅仅是文艺作品的美的境界。更主要要表达的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之间的一种审美感受和联系。即为深远、含蓄具有意味,并且最主要的是能够引起表演者和欣赏者情感上美的共鸣。

对韵味的审美追求,不仅仅是声乐领域所研究的课题。中国的戏曲、曲艺等民间传统音乐艺术形式都对其一一涉猎。时至今日,韵味的审美讨论依旧在进行着。在声乐演唱中包含了:审美心理、审美取向以及审美艺术三个过程。对其韵味的把握也应该基于这三个基础的协调、配合。最终达到我们要求的归韵清、收音佳,重音律、重意境,悦耳深情、传神动情的韵味之美。三个过程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否则表现出来的“韵味”则不够完美。

3.风格的审美

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曾说过:“每种艺术作品都属于它的时代和它的民族。”也就是说每个国家在发展的历史中都会形成具有各自特色的传统文化,人类各民族都通过各自不同的方式创造了旋律为主的、具有魔力的音乐艺术。这种创造,源于各个民族的劳动实践,源于各民族对现实生活的需要和生产需要,源于人的感觉、精神审美及日常生活的需要。声乐艺术正是通过人的身体这件精美的乐器,用美妙的旋律、鲜活的词意和充满魅力的音色去表现人类社会实践的各种情感和精神需要。正如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形成各民族鲜明的音乐风格一样,声乐艺术的风格也同样有其产生的必然性与合理性。每一种文化(包括声乐文化)都与其特殊的文化背景相联系,也是这种文化的表达。一种文化包含了一个人类群族共同的信仰、价值和行为模式……每种文化发明了一种或几种表达在那种特殊文化中如何去感受生活的音乐。世界上不同文化背景产生的音乐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它反映了它的特殊方式、特殊文化,培养了与生活有关的特殊风格、特殊个性。

人类的音乐审美意识的产生是以音乐艺术客观存在为前提,通过各种音乐审美实践来实现的。声乐艺术是人类在长期劳动实践中,通过声音传递信息,表达喜、怒、哀、乐等心灵感觉,达到感官愉悦的精神享受而产生的。声乐艺术的审美有它自己的时代性、民族性与阶段性的差异,正是由于这种差异性,产生了中西不同的声乐艺术。中国古代音乐以“和”为境界,追求意境的清幽、淡远、空灵与雅致,数千年形成自己民族独特的审美标准。中国音乐中横向旋律的丰富变化与高度发展,使得中国人在审美中特别注意旋律美,对歌唱艺术的评价,特别注意音乐与语言的结合,讲究读字与韵味,强调歌唱者声音的特质与个性发挥,自然真切。

在欧洲漫长的中世纪,宗教统治一切的时候,人们推崇音乐中那种庄严、肃穆、平稳和谐的崇高美,以表达对上帝和世界的崇拜和虔诚。声乐审美往往有一种神秘厚重的宗教色彩,讲究声音的共鸣,声部划分严谨,讲求各声部的和谐。

音乐的风格多种多样,如同奇妙的梦境,每个人都可神游其中,并从中获得乐趣,让身心都得到释放。

四、声乐审美的特殊性

歌唱是人声的艺术,是以旋律和语言相结合,传达思想感情、表现艺术形象的一种综合性艺术表演形式。它不同于其他音乐门类的特殊性就在于声乐是用语言和音乐的旋律美直接抒发情感的艺术形式,中国古代就有“丝不如竹,竹不如肉”的审美倾向。

歌唱语言与一般的日常会话不同,它往往是具有文学性的韵文形式的唱词,除了具有一般文学语言特有的准确、生动、鲜明等特点外还应具有韵律节奏感、口语化等特性。又因其歌唱的特殊性,它超越一般社交语言,加入了生理器官调节的成分,通过呼吸与共鸣腔体的协调运动,使文学语言美化丰富成为声乐艺术语言。

所以我们在演唱一首声乐作品时,不仅要表达音乐的旋律美,还要表达出它的语言美,既要有音乐的审美思维,还要有文学的审美思维,同时由于其具有表演性的艺术特点,还要有舞蹈的审美思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演唱好一首声乐作品。

五、通俗歌曲的审美

这里把通俗歌曲的审美单独做个阐述,是因为许多声乐教师对于通俗音乐的审美远没有对严肃音乐那么重视,但是流行音乐已渗透至艺术的每一个角落,舞蹈、影视、戏剧、严肃音乐、多媒体等等,所以我们还是有必要对其做一个比较详细的阐述。

1.流行音乐的概念

流行音乐又称通俗音乐(Popular Music)。专业音乐学者称为“非严肃音乐”。习惯上人们把通俗易懂、情调轻松的音乐,例如小施特劳斯的那些圆舞曲等归属这个名词之下。随着社会的发展,爵士乐、摇滚乐、轻音乐、迪斯科等层出不穷的群众性的歌舞形式愈来愈多,而这些植根于人民大众生活的丰厚土壤之中的音乐,不仅有自娱自乐的色彩,同时还有针砭时事,抨击现实的意义。世界人民在创造生活的时候怎么也没想到,他们的内心独白和生活体验,竟然在流行音乐的发展历程中留下了厚重的一笔。

2.流行音乐的形式和审美价值

音乐的功能是作用于人的思想,而不是人的感受。但当我们的听觉真正能够清晰地把握一切音响形式时,我们应当从人类生存的根本需要出发,去看待流行音乐的存在价值和审美价值。

一些著名的索尔(Soul,又译“灵魂乐”)音乐家是这样认识的:奥蒂斯·雷丁(Otis·Redding)说:“我不是布鲁斯歌手,也不是节奏布鲁斯歌手,而是索尔歌手。我们没有任何准备地走进录音棚,录下我们所唱的,这就是索尔。你怎么感觉就怎么唱。”阿撒·富兰克林(Aretha·Frarlklin)说:“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索尔来自福音歌和布鲁斯。对我来说,索尔就是一种感觉,一种很深的感觉,它从我内心产生,我把它表现出来……正是这样一种感情,通过它,影响其他人。”米尔特·杰克逊(Milt·Jackson)说:“穴索尔)是你不能从书本或研究中得来的一种表演。我的情况是,我相信,除了在教堂音乐中听到的和感觉到的东西……索尔对我音乐生涯的影响是最有力的。”

我们说,索尔强调内心感情的自由表现,但这并不只是索尔的专利,是流行音乐通用的规则和审美趋向。流行音乐是你真正要从心里说出来的某种东西……某种你想到的,你看到的和你感觉到的实实在在的东西。大多数人所听的流行音乐“波普”(POP)就是叮砰巷歌曲(Tin Pan Alley)传统风格的延续,叮砰巷歌曲一般都由白人专业作曲家所创作。不同时期、不同作者的风格各不相同,但有共同点。从内容来看以爱情为主,充满浪漫情调,或略带怀旧、伤感,或比较欢快、风趣,不管国内外发生什么事情,都很少在叮砰巷歌曲中得到反映。它主要表现生活中阳光的一面,好像美国人都在无忧无虑地享受人生。

何谓蓝调(Blues),意思就是蓝色。而蓝色又被我们约定为是忧郁的代表颜色,自然表达忧郁的音乐曲调就成为了蓝调。Blues音乐是居住在美国的黑人在艰难困苦的生活中创造出来的,在当时的社会发展过程中,黑人被视为最底层的劳动者,在他们苦难的历史中孕育出了这种音乐形式,和他们当时所处的社会地位形成了鲜明的反差。Blues最初主要是对人生的叙述,在歌中即兴地把生活中的苦闷和快乐统统唱出来。

乡村音乐(Countrymusic),带有较浓的乡土气息。乡村音乐的歌词主要以家乡、失恋、流浪、宗教信仰为题材。它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不受性别和年龄限制,也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一把吉他,外加班卓琴和口琴乐器的伴奏,歌手便可以尽情抒发他们心中的快乐和忧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乡村音乐的歌手和歌迷几乎都是农民、牛仔、矿工和伐木工人等生活在美国南部乡村的白人,歌手唱歌时也总是带着浓重的南方鼻音。大部分歌曲的内容都表达了他们对爱情的忠贞不渝,对乡土的眷恋之情,或者反映了生活的艰辛,贫困的煎熬以及家庭的温馨等。

朋克(punk),70年代中期发展起来的一种摇滚乐,或称“朋克摇滚”(punkrock),80年代初扩展到全美国。它继承了摇滚乐开始时的反叛精神,蔑视一切传统,教育机构等等,但却是用一种更加颓废的方式,极端的言行表现出来。他们的唱词淫浪、粗鲁;在舞台上尖叫、跺脚、斗殴;音乐风格上与硬摇滚比较接近,音响极大,音色浓烈浑厚。代表性乐队有“性手枪”(sexpistols)、“撞击”(the clash)等。

Rock&Roll(摇滚)查理·勒特称摇滚为“城市之声”,认为它是都市青少年们创造的新音乐呐喊。卡尔·贝尔兹则在他那本《摇滚故事》中视摇滚为“民间艺术”,一种下意识的俚语表达方式。乔纳森·艾森则在《摇滚时代》中称摇滚为“对西方文化伪善的反叛……是一种深刻的颠覆形式”。戴夫·哈克在《物有所值》中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分析摇滚,认为它是“工人阶级文化”;而保尔·约翰逊则在《新政治家》中视摇滚为资产阶级的阴谋,其目的是招安潜在的革命者,使他们“沉溺于其中而麻木不仁、懒散不堪并脱离实际”。其实不听歌词就听不清摇滚,摇滚的特点在于介入生活,抒发心声。

流行音乐与严肃音乐的最大区别就是在于强调现场的即兴发挥,是“从我内心产生,把它表现出来的”的审美趋向。

3.流行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

音乐审美能力是一种美的认识和发现的能力,它是感性与理性、认识与体验、接受与创造、意识与无意识的综合统一,是人类特有的一种能力。音乐的审美能力不仅是对审美客体(音乐)的被动接受,反过来它对音乐的创作、表演、研究等主观意象都将有着极大的影响。

艺术是用具体的形象来反映生活的,任何艺术形式都不能离开形象的描绘,艺术家塑造艺术形象时,总是渗透着自己的审美态度和爱憎感情,赋予形象以一定的思想内容和艺术感染力量。流行音乐也是如此,因此我们要用审美的态度和意识认识流行音乐从早期的民谣、民歌,到现代色彩浓郁的内心感觉的特点。

声乐是把文学和音乐结合起来的艺术,是音乐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用哲学的研究方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和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去研究声乐美学,使声乐美学能更好地指导我们更加“美好的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