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中外科普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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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自私的基因》

一、概述

随着人类基因组工程的完工,“基因”一词也被广大媒体以极大的热情四处传播,已经从教科书上走入大众的生活领域。基因是指携带遗传信息的DNA序列,是控制性状的基本遗传单位。基因通过指导蛋白质的合成来表达自己所携带的遗传信息,从而控制生物个体的性状表现。很多科学家在基因研究领域做出了杰出贡献,其中英国科学家、著名科普作家理查德·道金斯是杰出的一位。

理查德·道金斯认为,生物的个体和群体只是基因的临时承载体,只有基因才是永恒的,基因既是遗传的基本单位,也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而且,基因的本质是自私的,它们控制了生物的各种活动和行为,目的就是为了使基因本身能更多、更快地复制,只要能达到这一目的,基因是无所不为的。不同的基因组合在一起,是基因之间的一种互相利用,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复制。不同的生物运载着不同的基因组合,好的组合所包含的基因都能成功地扩增,承载这些基因组合的生物也能兴旺发达,而不好的组合会导致所包含的基因的扩增不那么成功,承载这些基因组合的生物也会衰亡。

为了使普通大众从基因的自私性这一方面了解生物的兴衰史,亦即生物的进化,道金斯于1976年出版了《自私的基因》一书。该书融知识性、专业性、形象性于一炉,以独特的视角将公众毫无阻碍地带到全新的生物学领域,使人们过去认为不可能的事情变成了现实:即使用简单的、非技术性语言去表述玄妙的、半数学化主题的生物学技术,尤其是进化理论的最新进展。书中的见解新颖、独特,它经历了一个欢迎、争议、再接受的过程,等到其新版问世时,“它所表达的许多主旨已成为教科书中的基本思想意识”,不仅使很多生物学家们从中有所收获,而且在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史上空前的轰动效应,道金斯也由此而声名大噪。

二、内容简介

基因的存在最早是由孟德尔在19世纪推断出来的,并不是观察的结果。《自私的基因》英文版封面在达尔文发表进化论后不久,他试图通过对豌豆进行试验来解释该理论。但是直到19世纪末他的研究才被人们所重视。现代遗传学家认为,基因是DNA(脱氧核糖核酸)分子上具有遗传效应的特定核苷酸序列的总称,是具有遗传效应的DNA分子片段。基因位于染色体上,并在染色体上呈线性排列。基因不仅可以通过复制把遗传信息传递给下一代,还可以使遗传信息得到表达。不同人种之间头发、肤色、眼睛、鼻子等不同,是基因差异所致。

尽管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学说是研究社会行为的关键所系,但却一直为许多人所忽视。甚至在生物学领域中,忽视和滥用达尔文学说的情况一直令人诧异。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把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介绍给世人,这可以说是首开先例的。道金斯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是毫无客观依据的。不论是黑猩猩和人类,还是蜥蜴和真菌都是经过长达约30亿年之久的所谓自然选择这一过程进化而来的。每一物种之内,某些个体比另一些个体留下更多的生存后代,因此,这些得以繁殖的幸运者的基因,在其下一代中的数量就变得更加可观。基因的非随机性的区分繁殖就是自然选择。自然选择造就了我们,因此,要想了解我们的自身特性,就必须懂得自然选择。

在本书中道金斯将社会学说中的主要论题逐一做了介绍:如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的自私的定义、亲族学说(包括亲子关系和群居昆虫的进化)、性比率学说、相互利他主义、欺骗行为和性差别的自然选择等。道金斯以生物学研究上的进展及自己的理解为基础,将生物进化的单元或层次确定于基因,并通过伦理学语言的运用,说明基因的基本特性就是“自私”。道金斯认为基因为达到生存的目的会不择手段。如动物照料它的后代,从生物个体的角度来看,这也许是一种利他行为。但是正是因为基因控制着这种行为,它才能通过动物照料后代的这种利他行为完成自身的复制,使其自身得以生存。所有在生物个体角度看来明显是利他行为的例子,均是基因自私的结果。基因惟一感兴趣的就是不断重复地拷贝自身,并在进化过程中争取最大限度地生存和扩张。由于基因掌握着生物的“遗传密码”,因此,一切生命的繁殖演化和进化的关键最终都归结于基因的“自私”。

基因是如何面对生存竞争的呢?作者在书中举出了大量的动物行为,生动地描述了基因如何通过博弈,不断建立更为完善的生存策略。博弈的前提是所有的竞争者都只为自己的利益考虑。所谓自私,不过就是争取自身的生存。为了自身的生存的策略是多种多样的,并不只是把对手吃掉一种。道金斯非常内行地介绍了多种生存策略。比如,“如果你比对手小,就逃走;如果你比对手大,就进攻”,恃强凌弱,这就是我们人类非常熟悉的一种生存策略,谁胆敢打破这一切,必定头破血流。

道金斯认为:“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为一种被称为基因的自私分子而被隐蔽地输入了程序的机器人载体。”相对于自私的基因,他创造了一个相对应的词——谜米(meme),一个用来传达“文化传播单位”的概念。与基因类似,谜米也能复制、变异、遗传等。如音乐旋律、政治口号、牛顿定律、设计图纸、科学著作、小说、诗歌等等,都是由各种谜米构成的,都能通过谜米不断复制、世代传播。人的肉体终有一死,但人创造的“谜米”,却可以相对永生。柏拉图、老子的思想谜米,并不因为柏拉图和老子的离世而失传,它以图书的形式保留,更以观念的形式驻留在世代思想家和大众的大脑之中。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作者用前10章讲第一种复制器,基因复制器,在第11章论述了第二种复制器,谜米复制器。作者声明,对于后者,其作用还无法判定,他说:“如果读者带着DNA并不是形成达尔文进化论基础的惟一实体的认识,合上这本书的话,那么第11章就是成功的。我的目的只是减少基因的分量,而不是去刻画人类文化的最主要的理论。”

由于道金斯在生物学方面的造诣颇深,他能够使读者领略生物学文献中的丰富多彩和引人入胜之处。作为新达尔文主义的代表性著作,《自私的基因》一经出版,便以其少见的优美、清新、幽默、含蓄的风格,引起美国读书界和评论界的巨大反响和热烈欢呼,获得当年美国国家图书奖。之后,随着各种语言译本的出现,道金斯与他的这本科普经典走入越来越多的读者视线,在全世界范围内获得广泛的影响。

三、大师传奇

理查德·道金斯(1941~)理查德·道金斯是英国著名科学家,1941年出生于肯尼亚的一个农学家家中,幼时接受了良好的启蒙教育,长大后回国就读于著名的牛津大学,在动物大师、诺贝尔奖获得者廷伯根指导下读研究生,后获得动物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任教。1970年起,他回到牛津大学担任动物行为学讲师,1989年任动物学荣誉讲师,后提升为教授,成为廷伯根的学术继承人。作为一个生物学家,道金斯称其所从事的专业——动物学是一项很伟大的职业。他认为研究动物学有极为深远的意义:因为宇宙万物之中,地球上的动物当属最为复杂、设计最为完美的“机器”了。

在牛津大学任教期间,道金斯教过一个很有个性的女学生,每当他在课堂上向她提问的时候,“她总是紧闭双眼,深深地低下头,一会儿之后,又忽然地抬起头,睁开双眼,极为流利而聪明地回答问题”。有一天中午,道金斯和几位同事共进午餐。为了活跃气氛,他特意在回答一位同事的提问前模仿了这位学生的表现方式,并表明这是他的一名学生在回答问题之前的习惯。在座的同事中有一位是牛津大学的著名哲学家。他看到模仿之后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维特根斯坦!”道金斯说:“是的!她的父母都是专业哲学家,而且都是维特根斯坦的忠实信徒……”这一事件促使了道金斯对人类遗传基因的思考。

1976年,道金斯出版了《自私的基因》,在书中,他提出一项崭新的观念:基因是最自私的,所有生命的繁衍、演化,都是基因为求自身的生存和繁衍而发生的结果,更严酷地说,我们只不过是机器人的化身,是基因在主宰我们这部机器!在《自私的基因》一书的末尾,道金斯提问道:“在文化领域是否存在着类似基因在生物进化中所起作用的东西呢?”他的回答是“有”的。为此他仿效“gene”(基因)创造了“meme”(谜米)作为社会遗传的基本单位。根据牛津英语词典的解释,谜米是文化的基本单位,通过非遗传的方式、特别是模仿而得到传递。该书一出版立即成为畅销书,道金斯因此而名扬天下。此后,道金斯就坚持以基因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和他的研究工作。

道金斯是继萨根逝世后,世界上最著名的科普作家,先后出版了《伊甸园之河》、《延伸的表现型》、《盲人钟表师》、《拆散彩虹》等名作。道金斯写作始终奉行着一个原则,他不仅希望他的同行们能在自己的作品中发现新内容,甚至受到启发产生出新的观点,而且希望一般读者也能接受他的思想。为了让这些读者能够读懂自己的书,道金斯的大多科普作品中很少使用术语。如有不得已使用专门性词语的地方,他全都一一详加说明。他一直试图以通俗的语言把复杂艰涩的思想大众化,但又不丧失其精髓,这一原则使他的作品大多成为引人入胜、扣人心弦的读物,深受读者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