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拿破仑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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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江(1)

多少人千百年苦思不解之事,

他以智慧的强光明察无遗。

渺小之物皆已流逝,

唯海洋和大地稳固不移。

——歌德

1

渐渐平息的锣鼓声 智慧与剑 平等,而非自由 参议院

拿破仑法典 婚姻与离婚 为了家庭 为了孩子

每天工作18小时 整治与建设 “革命已经结束”

在一张硕大的椭圆形会议桌旁,围坐着20多个人,年轻人、年长者兼而有之。他们的目光中或显露出勇敢无畏的精神,或闪烁着学者的睿智。他们的打扮大多很朴素,不戴假发,也不在衣服上镶花边——这是1800年的时尚。少数几个穿军装的也未佩戴金色穗带和勋章。这是怎样的一群人啊?!他们有的是实干家,有的是理论家;有的是坐办公室的,有的是在乡下工作的;有的来自战场,有的来自实验室。而有一点却把这些不同的人联合起来:在经历了长达十年艰辛的革命后,他们聚集在这里,以期结束这场革命。环绕着他们的是杜伊勒利宫那冷寂的辉煌。就是在这座宫殿里,波旁王朝的最后几位皇帝实施了他们的统治。丝绸和地毯泛出的金红色光泽,似乎与这些与会者身上所具有的平民特质格格不入。被棱镜漫射开来的烛光显得格外柔和,使人想起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时光。

督政官们曾经在王宫里为他们漂亮的女友举办盛大的庆典。不过那是在卢森堡宫——他们之前的贵族议员举行会议的地方,而杜伊勒利宫则仿佛为不幸与幽灵所占据。如今,独裁者波拿巴扫除邪气,在雾月政变发生两个月后,与另两位执政迁入了这座古老的宫殿,因为这里对他有着神秘的吸引力。但是,与其说这是一次隆重的迁入,不如说更像是一出滑稽剧。在最后一位国王被捕后的七年,共和国的第一位平民统治者入住这座宫殿。那些租来的马车上的编号被草草地用纸糊起来,却被巴黎人看出了马脚,惹来了他们的嘲笑。这象征着时代报复的荒唐的一幕。这位执政的心情也与此次具有象征意义的迁入相似,显然准备不足。他如孩童般好奇地东张西望,对一位朋友说:“我们已经进了杜伊勒利宫,现在重要的是在这里待下去。”

如今围坐在椭圆形会议桌旁的人之中,也不乏一些曾经头戴假发,身着镶有花边的衣服,脚蹬皮舞鞋,在这里战战兢兢地等候着国王陛下召见的人。他们在卢森堡宫也曾坐在类似的会议桌旁,所不同的是来自那张会议桌的法令都如昙花一现:法律被颁布却又很快被废除,紧急条例、非常条例和暂行规定一个接一个,三部宪法频繁地替换,此上彼下,如焰火般短暂、辉煌。在整整十年时间里,人们试图使各种新思想变为现实。然而,这十年在巴黎恰似一个彩灯闪烁、锣鼓喧天的夜晚,转瞬即逝。巴黎就像一座军营,没有前线,没有战役,各武装政党你方唱罢我登场,旧秩序与新理想争辩不休,激进思想的光芒照亮天空,希望落空的迷惘与称霸天下的野心令人无所适从,这一切仿佛一场由自由、平等与欺骗交杂而成的闹宴——在这一切之上,从云端向下观望的是卢梭与伏尔泰的灵魂,卢梭目光中流露出厌恶,伏尔泰嘴角带着冷笑,而恰恰是他们的着作引发了这一切。

忽然,一切都沉寂下来。身穿绿色旧将军服的矮个子男子坐到了这张椭圆形会议桌的主席位。他是参议院的主席,实际上也是国家的首脑。从此,各党派偃旗息鼓,有的心甘情愿,也有的心怀不满,但无论怎样还是沉寂了下来。充斥着腐败、朋党结社、恐怖与煽动的法国,犹如一个厌倦了爱情冒险的女子,最终回到那个唯一能掌控她的男人的臂弯。

波拿巴不再需要战斗了。他正是法国所寻找的那个人,一个能够发号施令的人,一个从未执掌大权的人,一个不隶属于任何党派的人,而且还必须是个受到民众拥戴的人。也就是说,他应当是一名军人,一个常胜将军。莫罗本来算得上是个对手,可惜他既不够自信也不够老练;而其他将军不是战死沙场就是名望不够。文官中更是无人能与之匹敌。波拿巴战功彪炳,本可轻而易举地掌握国家大权,偏偏他执意遵从宪法程序,结果竟失败了,说起来还真是可笑。

这一自找麻烦的做作之举却恰恰显示出波拿巴与生俱来的政治天赋。他手中紧握利剑,心中却清楚武力的威力和局限所在。当时他曾说:“你知道我在这世界上最欣赏什么吗?在建功立业方面,武力并没有什么作用。世界上只有两种力量:智慧和剑。而从长远看,剑总是被智慧所战胜。”这位当时最伟大的统帅,无论是在巴黎抑或是在休战调停或结盟会议上,从来都没有以武力胁迫的习惯。这也显露了他的政治天才,对他而言,剑只不过是他所有武器中的一种而已。不仅是现在,乃至将来的15年里,他的双耳从来没有被斗争所蒙蔽,他总是能听到民众的心声。这是无从计量的声音,即便是精于计算的波拿巴也无法做到。这民众的心声更是触动了他骨子里富于想象的一面。

比起剑来,波拿巴更相信智慧的力量,正因为如此,他追求秩序与和平更甚于战争与征服。今后十年的历史将会证明这一点。

对他而言,秩序意味着平等,却无论如何都不等同于自由。这两样革命的财富,他只能选取前者纳入他的独裁统治。虽有些许的摇摆不定,但他自始至终都扞卫平等,尽管表面上看并非完全如此。那么自由呢?何谓自由?“无论是野蛮人还是文明人,都需要由一个主人、师傅或魔术师来遏制他的想象,对他进行严格的管教,给他拴上链子,阻止他不合时宜地乱咬,痛打他,带上他去打猎:服从是他的天职,他不配得到更好的待遇,并且他没有权利。”这饱含着威胁意味的话语只不过让人窥视到了他内心思想的一半而已。因为在他统治的时期,他只任命有才干的人,赋予他们统治成千上万人的权力。正如他本人一样,依靠自己的才干与勤勉,依靠先天与后天赢得的优势,获得了统治千千万万人的权力。是的,他是革命之子,无论他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统治,他永远都是革命之子。

他那神秘的影响力在此可以找到部分解释。他越是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人们就越是相信,在这个制度下,所有能力卓越的人都可以实现自己的愿望:地位、权势和财富。因为领导这一切的那个人,跟大家一样出身贫寒。如今,他的第一个举措就表明了这一点。西哀士在宪法草案里设立了国家总统一职,其职责只是代表国家和签字。波拿巴以士兵式的语言撤销了这个职位:“这种好吃懒做的肥猪必须滚开!”取而代之的是独揽大权、任务繁重的第一执政之职。作为军队最高统帅、外交政策制定者,所有的大臣、公使、参议员、省长、军官和法官都由他来任命。而30名被任命的参议员再选出他们的同僚。但是,无论参议院、立法院和护民院都无权提出法案。这些机构的设置,只不过是为政客们发言提供一个论坛,同时使参议员们得以领着高额的薪金,继续他们奢靡优渥的生活。

波拿巴独掌大权,因此在选拔人才上,他不依据个人的姓氏、出身、要求或是党派来任命军政职位。无论职位重要与否,唯有才干与能力者居之。这也是选拔参议员的标准。

这些有着聪慧头脑的人是由独裁者亲自选定的。其中就有世人皆知的拉普拉斯。为了表示对法兰西学院的尊崇,波拿巴还任命他为内政部长。这位学者担任此职一直到他退出政坛,重新致力于天体力学的研究。除了拉普拉斯,这群人之中还有罗德雷。他身兼两职:既是官员又是记者。他是拿破仑20年来所见过的所有人中最为独立的记录者,他保存了最为珍贵的谈话记录。当时最伟大的法学家之一特隆歇也是参议员。在参议院里,所有人都是公民,而且彼此以公民相称。这里,保王党人与雅各宾派成员并肩而坐,人人享有平等的地位,因为这里人们尊崇的是理性。

当官方的会议记录呈交给这位“公民执政官”时,他说道:“详细记录法学权威们的观点是极为重要的。这些观点举足轻重,而我们军人或是富商的意见则微不足道。我情绪一激动就会失言,但话一出口我就意识到错误。而我也不想故作高明。”当他发现参议员们对他随声附和时,他说:“先生们,我请你们来不是当我的应声虫,而是表达你们的意见的。因为我想比较一下我的想法与你们的想法孰优孰劣。”

这样的会议通常在晚上9点才开始(因为此时执政官才能处理完当天的紧急公务),有时要延续到次日清晨5点。如果某位参议员甚至参谋部长打瞌睡,他会摇醒他们,对他们大声说:“我们要保持清醒,公民们!现在才不过两点。我们得卖力干活才有薪水拿。”当然,身为会议主席的他也是与会者中最年轻的,他年方30。可是,在三次战役中,他已经学会了如何照管几十万人。指挥一支军队翻越阿尔卑斯山,漂洋过海,一直深入沙漠腹地,这难道不就是学习如何管理国家的最佳机会吗?当时,他就已不得不设法搞到军饷与粮食,考虑权利、奖惩、休养、服从和纪律方面的问题。

在政变之夜,他委派两个委员会负责起草一部法典,这是他开始独裁统治后的第一个举措!混乱始于无法可依。一直到革命爆发,法国都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典。大革命承诺制定一部法典,但时至今日,革命爆发后的第11年,这一诺言仍未兑现。当年夏天,他委派三名大法学家着手编撰。四个月后,一部之后被称为“拿破仑法典”的民法法典草案出炉。该法典被提交参议院审议。一年半后,法典经参议院投票通过。

在一个多世纪后,法典中所确立的一切在法国仍然行之有效。直至1900年,在拿破仑所征服的国家,包括在德国,这部法典都被采用。今天,这部法典的准则仍是几乎所有欧洲国家民法的立法基础。在这部法典中,所有新的、在道德上具有决定意义的部分,都包含着革命性法律的成分。波拿巴这位独裁者花费数月仔细研究这部法典,并对其中争议之处做出裁定。法典明确了革命初期提出的合乎理性的原则,由行家整理提炼,最终成为一部提倡人权的法典。根据这部法典,世袭贵族不复存在,所有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所有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犹太人与基督教徒也享有同等权利,婚姻关系可以缔结也可以解除。

因为他的科西嘉家庭观念,在对通奸以及其他有关家庭法律的条款做出决定时,他考虑良久:“我们都知道,通奸并非罕见现象,而是经常发生的,比如在任何一张沙发上都可能发生……有些女人或是因为贪图富贵,或是受诗歌迷惑,或是因为对方长相俊美而对丈夫不忠,对这样的人应该加以约束。”

他的秩序意识促使他竭力保护婚姻。他个人甚至认为,当丈夫流放时,妻子也应该跟随而去,“因为如果妻子坚信自己的丈夫是无辜的,谁又能禁止她跟随前往呢?难道她因为这个信念,就该失去享有合法婚姻的权利和妻子的荣誉称号,沦为丈夫的情妇吗?有许多男人只是为了他们的妻子才犯罪的,现在人们却要禁止这些造成不幸的女人去分担这不幸吗?”他非常推崇古罗马时期的风俗,即在婚礼上郑重宣布由新郎从岳父手中接过对新娘的监护权。“这很适用于巴黎,因为这里的女人为所欲为。也许不会对所有女人起作用,但至少能影响一部分人。”

因此,他虽赞成离婚,却也同时主张增加离婚的难度:“如果夫妻一下子形同陌路,那么这人世间最紧密的联结会怎样呢?如果我们不增加离婚的难度,年轻女子就可能会为了时尚、安逸或住所等,而嫁给一个完全不适合她的男子。我们必须通过法律来预防此类情况的发生……只有三种情况允许离婚:谋杀、通奸和性无能。”

这便是这位熟知人性者的直观想法。同时,数学天赋使他得以将事实纳入概念之中。这是一个天生适于思考法律的头脑,因为它维持着理论与实践、干劲与怀疑的平衡。想到约瑟芬以前的不贞与现在的忠贞时,他的内心产生了激烈的斗争。据知情者说,约瑟芬积极地、有时是惴惴不安地参与了这些婚姻条款的制定。当他考虑有朝一日可否以国家利益的名义休掉一直不育的约瑟芬,因而不得不在法律中替自己预留后路时,约瑟芬则因为担心离婚而对立法施加影响,希望加强婚姻在法律中的地位。

个人情感因素驱使他避免丑闻,拯救名声。他反对法庭对婚姻的干涉,赞成通过双方的相互谅解来解决矛盾,以避免家丑外扬。“这表明离婚是必要的。如果双方没有达成谅解,并且有强烈的意愿,法庭所要做的就是宣布离婚这一裁决。”出于强烈的家族观念,他补充了一条:虐待、通奸和不道德的行为应该避而不谈,只说明是双方自愿离婚即可。离婚由家庭会议决定,法庭所要做的事情不过是对此加以确认。

为此,他在法律中引入了一个新概念:半离婚,即分居。但这应该只是私底下达成的共识。因为如果夫妻俩公然互不理睬,之后就很难再达成谅解了。因此维护家庭生活便成为他的目标。这是他作为秩序的维护者而非革命者所追求的目标。他有着强烈的社会意识,主张如果女子犯了通奸的行为,除非受到离婚的裁决,否则就要以刑法处罚。正是出于对这一基本思想的贯彻,他提出结婚的法定年龄由革命时期的女子13岁和男子15岁提高到女子15岁和男子2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