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李明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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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抓住机遇,实现我国重型战斗机的跨越式发展——“十一号工程”(5)

2001年总装备部正式批复了歼11×型飞机的研制总要求,将歼11×分为两批进行研制,并要求两批的研制工作都需按期完成。然而,随着研制工作的开展,因当时外场苏-27飞机中有的设备、附件故障较多,而备件供应不足,加之军方的修理能力差距大,追加备件订货也遇到不少困难,空军提出了新的迫切需求,急切希望研制国产化产品作备件。为此,李明同主管歼11×飞机研制的袁立副总师(现为沈飞公司总工程师)商量,召集相关成品厂研讨解决方法。在得知了军队的急需之后,相关成品厂纷纷加快了研制进度,并根据备件的轻重缓急以及替代成品的研制进度,分期分批地在歼11飞机上进行替代件的试飞考核,逐步解决了外场使用上的困难。

在研究全面国产化方案时,李明认为实现动力装置的国产化极为重要,应先行做出部署。因此,早在1997年,他就率601所相关专业人员去606所同“太行”发动机总设计师张恩和进行协调与研究。“太行”发动机原定配装歼10飞机,但当时“太行”发动机虽有工程样机,却没有歼10飞机能供其装机试飞。后来经过协调,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一是联合向上级写报告,将“太行”

发动机的首装机种改为歼11飞机;二是建议用一架歼11飞机,通过换装一台“太行”发动机的方案,进行科研试飞,以检查与提高发动机的成熟度。这两条意见都被上级采纳了。不久,总装备部正式下发文件,同意将“太行”发动机的首装机种由歼10飞机调整为歼11飞机,并在该机上完成发动机的设计定型。从这时起,“太行”发动机的研制被正式纳入“十一号工程”的国产化研制中,并命名为歼11××型。

总装备部下文之后,两个所又对之后的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将“太行”发动机在“十一号工程”国产化中的研制分成了3步。第一步是在苏-27CK飞机上换装一台“太行”发动机进行××个起落的科研试飞,以检查发动机接口的匹配性以及进气道与发动机的匹配性,并考察发动机的主要特性和对飞机性能的影响,尽早暴露问题;考察发动机的成熟度,为下一阶段决策打下基础。

在这一阶段,李明主要抓进气道与发动机匹配方案的研究与确定。风洞试验表明,由于“太行”发动机与原来的发动机的流量特性不同,“太行”发动机流量更大,苏-27飞机进气道喉道面积偏小,从而对匹配性能有一定的影响。为此,他要求发动机控制最大流量,另外,努力加大进气道喉道面积。而在飞机进口外形不变的条件下,除调整波系组织外,还要减薄调节板的厚度,以增加一定流道面积,但变薄后的调节板承受不了进气道作用的载荷,只好将金属调节板改为碳纤维复合材料调节板,另外进气道调节系统也做了相应的更改。此方案尽管在科研试飞和定型试飞中出过一些故障,但经过更改和优化,成为正式方案沿用至今。

第二步是在苏-27CK的基础上换装两台“太行”发动机,完成约×××个起落的定型试飞,达到“太行”发动机设计定型要求,在空军对“太行”发动机的一些技术指标调整后,这一步也已经完成(即实现了发动机先于飞机完成设计定型)。

第三步是“太行”发动机配装歼11×并完成适应性定型试飞。这一步从研制程序上看也已经完成。不过,新研发动机的成熟度不单单是以科研试飞与定型试飞考核为唯一标准,因此,在后来的试飞中,发动机又发生了叶片断裂故障,又被迫开展了技术攻关。

高标准,严要求,集成创新的歼11×

经过与空军连续多年、多轮的协商,歼11×型飞机的主要研制内容最终确定为使用国产武器(包括新研的霹雳××导弹);装配自行研制的“太行”涡扇发动机;新研综合航电系统;功能系统、机体结构材料、标准件国产化;实现综合后勤保障(包括为航电系统研制通用的自动测试设备)等。

李明认为在突破和掌握了数字式电传操纵/主动控制技术和综合航电系统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引进的苏-27飞机具有优势的气动布局,经过歼11×的研制,有大推力的国产“太行”发动机可供使用,只要机体材料实现较高水平的国产化,研制出高水平的第三代重型战斗机——歼11×应当是水到渠成的事。当时他看到一篇文章,讲到上海引进生产的桑塔纳汽车,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国产化率已达到75%左右。为此,对苏-27飞机材料和标准件的国产化,经过分析,提出了飞机结构材料的国产化率大于80%的要求,并希望在实际研制中进一步提高国产化率,以避免存在受制于人的局面。因而在部署材料国产化的项目时,基本上是分阶段按全面国产化安排的。国家计委和国防科工委在1997年4月就召开了机体材料国产化动员大会,但由于型号未立项,经费无法落实,因此停了下来,直到1999年底,又再次启动,最终材料国产化率达到了××%,远高于预定目标。

在李明的精心组织下,经过参研人员的努力拼搏,歼11×飞机按期进行了首飞评审,并于2003年12月6日成功实现了首飞。

在歼11×飞机研制过程中,让李明唯一感到不足的是没有实现电传操纵系统的数字化,而是将其原有的纵轴四余度模拟式电传操纵系统实现了国产化。他说:“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是从立项到设计定型的研制周期太短,难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从顶层设计到C型件和S型件两轮研制和综合试验,再到试飞考核。而对于这种关乎飞行安全的关键系统,考核节点比较多,因此只好暂时割舍。此外,兄弟单位刚刚摸透了苏-27飞机上使用的模拟式电子计算机系统,并且已经开始了该系统的国产化生产和测试。”

但是李明并没有因此放弃,经过同总装备部和空军预研管理部门进行协商,空军最终同意601所自筹资金开展数字式电传操纵系统的研制。他召集曾参加ACT预研的研究单位商量,决定共担风险,各自筹资投入系统研制,直至在601所“铁鸟”台上完成综合试验,然后等待机会用到型号上。终于,在研制双座型的歼11×飞机时,实现了全面数字化电传操纵。多年的预研成果终于开了花,李明也了却了一个心愿。

2001年底,李明卸下了601所总设计师的担子,2003年底,歼11系列型号总设计师一职也由孙聪接任。歼11×飞机2006年完成设计定型,2008年获国防科技进步奖特等奖;2010年,歼11×飞机和“太行”涡扇发动机研制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

本章结束语

引进苏-27飞机和部分生产许可证,建立歼11飞机生产线,是中俄军事技术合作的重要一环,而推进中俄技术合作,又是发展中俄双边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技术合作,不但打破了西方国家借“6·4”风波掀起反华浪潮的企图,而且使中国的改革开放步伐更加坚定,国家的综合实力也快速提高。

歼11系列飞机的研制和生产,彻底扭转了台海地区空中力量对比不利于我的态势,而且,我国第三代战斗机的作战效能和作战半径,已使美国沿第一岛链围堵中国的链条处于我们的打击能力之内,充分证明了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维护与保障国家安全的军事斗争能力也随之提升。

歼11飞机生产线的建成和国产化歼11×飞机的研制成功,使沈阳地区的航空厂所实现了从研制和生产第二代歼8系列飞机,到研制和生产第三代重型歼11系列飞机的跨越,完成了人员、技术和产品的换代。就李明个人来说,参加和实施“十一号工程”与飞机国产化研制,以他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勤奋执着精神,从ACT预研,突破综合航电系统设计技术,到实现歼11×的集成创新,实现了他多年来要为国家和人民研制出第三代战斗机的夙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