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李明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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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抓住机遇,实现我国重型战斗机的跨越式发展——“十一号工程”(3)

不过,早在对俄谈判期间,李明就意识到将来的资料翻译可能是一个大问题,并想了一些解决方法,因而在601所接收资料之前,他就建议在全所范围内开展俄语培训工作。针对不同情况,601所1995—1996年两年间分别举办了普及班、阅读班、口语班、强化班等共15期,累计培训了512人。通过俄语培训,使参与发图的工程技术人员的俄语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基本满足了图样翻译工作的要求。在开展普及性俄语培训的同时,所里还有计划地安排各专业的部分技术人员到院校及俄罗斯进行高级俄语培训,努力保证每个专业都有一名高级俄语人才。

在航空工业总公司的统一部署下,601所还外聘部分高水平的俄语翻译进行关键技术文件的翻译把关工作。

1996年8月6日成立了翻译发图领导小组,李明任组长,下设4个专业工作组,全面领导翻译发图工作。同时,李明还组织成立了“十一号工程”资料译名规范化工作组和翻译顾问组。顾问组聘请了参加过米格-21复制工作和精通俄语翻译的10位同志,他们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翻译发图的指令性文件、规范、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正意见,并承担部分资料的复校工作,收集名词术语新的译意和新的词汇,就其译名规范化进行研究,以及接受总师办委托的其他翻译工作任务。曾经参加过米格-21复制,有着几十年工作经验的老专家黄德森被聘为翻译顾问组组长。

为了规范此次发图工作,李明还总结、借鉴以往型号发图的经验,同时考虑到此次采用计算机图样录入和改图的新工作方法,特组织力量开展了翻译发图顶层文件的编写与出版工作,完成了指令性文件、管理文件和指导性文件共32份,制订了一系列工程翻译发图方法、工程基础标准贯彻方法,以及飞机图样翻译、书写、修改及审查具体方法等。

另外,还组织编写、出版了材料、标准、成品、缩略语、零部组件名称等8本译名规范化手册,并将手册分发到每位技术人员手里,以保证翻译名词的准确和统一。考虑到参与翻译的兄弟单位众多,1997年1月,601所以总设计师系统的名义向参与许可证资料翻译的50余家单位寄发了译名规范化手册等工具书,供各兄弟单位翻译时参考,以保证飞机与机载设备资料译名的统一。

由于翻译发图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得深入扎实,使得601所在俄文技术文件到所后,能够立即全面开展翻译发图工作,为生产线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翻译发图

根据既定的规划,沈飞公司建线生产的阶段划分是按高散、中散、低散、低低散顺序,分步实现由大部件总装出整架飞机、试飞,到由毛坯、原材料生产出零件,再经单元装配、小部件装配、部件装配、预总装、总装、试飞的阶段。

因而沈飞公司在建设生产线时,对工艺资料的要求也是按照这个顺序。但俄方在组织移交资料时,受诸多因素的限制,并没有考虑到这种情况,而是根据资料归集情况,分6批空运到沈阳。这样的话,601所在组织翻译发图时,只能按收到的资料平行铺开。由于事前的准备工作比较充分,图样到沈阳后,用较短时间就完成了复制与分发。之后,全体参研人员放弃休息日和节假日,加班加点,昼夜奋战,保质、保量而又及时地完成了翻译发图任务,大力支持了沈飞公司生产线的建设和生产需要。

1996年8月—1998年下半年,601所作为总设计师单位共组织了3轮大规模的翻译发图。在近两年的时间里,共发出飞机图样(含起落架图样)××万页A4纸、地面保障和维护设备图样××万页A4纸、设计文件近××××页A4纸,出版飞机使用文件×××册。同时还翻译出版了大量俄方的标准文件。除一部分引用文件由301所翻译出版外,其余全部由601所独立完成。

1997年10月10日,完成首批飞机结构设计图样全部汉化转换工作,并按发图规定程序完成了全部审签工作后,正式移交沈飞公司,一周后向沈飞公司移交了第二批飞机结构设计图样,10月底将全部飞机结构设计图样移交沈飞公司和其他部件制造厂,11月28日飞机航行驾驶系统和液压操纵系统的设计图样交付完毕,至此首批飞机设计资料全部移交给生产线。

为了加快“十一号工程”的研制进度,保证生产线的使用,在首批设计资料翻译发图高峰期,601所即开展了第二轮的翻译发图,内容包括飞机起落架图样、文本文件、大部分的引用文件和地面保障设备图样。第三轮翻译发图的主要内容为飞机使用文件,包括飞机说明书、使用维护文件、履历本等。

这次翻译发图是601所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由于俄方移交的图样与20世纪60年代提供的米格-21飞机图样资料的表达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图样中大量的缩略语和专业名词难以理解和准确翻译,并且图样配套关系较乱,错误较多,给工程化协调带来一定难度;而图面较脏、污点多,也给计算机处理增添了很多工作量。

因此,根据时间情况,以李明为首的领导小组决定将翻译发图分成两个阶段来完成,一是翻译阶段,包括翻译、译校、设计三步,目标是完成俄文图样的翻译,做到译名规范化、工程化;二是设计发图阶段,包括设计、校对、组长、主任、总师等正常发图审查程序,主要目标是完成图样协调性和完整性检查,完成各专业之间的技术协调。最后还要进行全面质量复查,以保证资料翻译的准确、忠实原文、贯彻顶层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译名规范和工程术语化水平,并对俄方图样的技术协调性和完整性作进一步检查。

为了提高翻译发图的效率和准确性,在上级的大力支持下,601所建立了计算机图样处理系统,采用计算机发图。这套系统通过将俄文原版图样用工程扫描仪录入到计算机内,形成俄文原版电子图样档案,工程技术人员可以在计算机上对图样进行翻译和修改,形成中文化图样,履行各级签字手续后,形成中文版电子档案,最后输出底图,发往生产线。

为了给沈飞公司建线生产提供技术支持,也为以后的国产化早作准备,李明要求各专业在翻译发图的过程中,开展技术摸透分析工作,全面了解苏-27飞机的技术特点,并安排必要的建模仿真与试验研究工作。

打通生产线与交付歼11飞机

建立飞机生产线,全面掌握苏-27飞机的生产技术,是“十一号工程”的基础和主要的工作内容。为了有效地组织“十一号工程”的研制工作,加强责任制,1997年4月,成立了跨行业、跨部门、由各参研系统参加的“四师”(行政指挥、总工程师、总设计师和质量师)系统。李明被任命为“十一号工程”型号总设计师,黄季墀、黄昌默、陈嵩禄、吴正勇和蔡正学为型号副总设计师。同时,航空工业总公司又发文,明确了“十一号工程”分工定点方案,其中601所作为总设计师单位,承担飞机设计和技术协调工作,并完成部分试验任务;在批生产中,处理有关的技术问题。

为此,601所先后派出了近200人的跟产、跟飞队伍,全面配合沈飞公司4个阶段的生产,处理生产中发生的各类问题。在跟产跟飞中,先后解决了座舱玻璃厚度超差、右发动机空中起动未达标等一系列重大技术问题。同时,根据俄方提出的飞机设计资料更改单,先后发出了近万份技术单,并对每个更改项目的贯彻情况进行跟踪和归零处理。

打通生产线和组织跟产,主要由黄季墀副总师负责。其间,李明参与论证和处理了多项重大技术问题,包括按许可证生产的机载成品的交付、建线飞机的试验验证、清理和明确飞机的交付状态、请求安排一架四阶段生产的飞机进行全机静力试验以及改用国产燃油和液压油等。

苏-27飞机生产和使用过程中要消耗大量的燃油、液压油,建线初期这些材料均由俄方提供,这不但消耗国家的宝贵外汇,而且供货周期难以满足要求,受制于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李明组织了601所的技术小组首先调查了空军现役苏-27飞机使用国产燃油、液压油的情况,然后,又邀请国内的专家和燃油、液压油的生产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摸清了现役部队使用航空煤油和液压油的情况,对我国现有的航空煤油和液压油生产使用中的问题以及俄方相应油料的技术性能、物理和化学指标进行了认真的对比分析,提出了解决措施。经中国一航和空装订货部批准,总师系统发文,建议在第四阶段生产中,在燃油系统、液压系统及产品生产、试飞中使用国产燃油和液压油。

1998年11月和12月,第一阶段高散件飞机相继完成了总装和系统调试。12月6日和25日,空军第一试飞大队分别对0001架和0002架飞机进行了工作试飞。

1998年12月29日,航空工业总公司在沈飞公司举行了0001架飞机的首飞仪式,中央军委副主席张万年、迟浩田,中央军委委员王瑞林、曹刚川等领导出席了首飞仪式。工程总指挥、航空工业总公司总经理朱育理宣布首飞开始后,傅国祥大队长驾驶飞机飞上蓝天,飞行20分钟后安全降落,飞机一切正常,首飞成功。首架飞机的首飞成功,标志着工程第一阶段研制首战告捷,是工程实施以来进入第一个重大里程碑,为以后的研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飞成功后,国务院、中央军委、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空军、海军和航空工业总公司分别发来贺信。601所在“十一号工程”首飞阶段集体立功,总设计师李明、所长刘春义及黄季墀、潘祥生、姜作范荣立一等功,25人荣立二等功,76人荣立三等功。

此后,经过近一年的试飞考核,1999年11月29日,首批0001架、0002架两架飞机通过交付评审,12月24日两架飞机顺利转场交付部队。首批飞机在部队服役表现优良,圆满地完成了大纲规定的飞行训练任务,并执行了飞赴西藏的任务。

2000年,沈飞公司顺利完成第二、第三阶段的生产,共交付××架飞机。在这期间,总设计师系统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复,借用0003架飞机作为科研试验用飞机,用0004架飞机换装国产的“太行”发动机进行科研试飞,0013架飞机装备霹雳×导弹进行科研试飞,留在沈飞公司,实际交付空军×架歼11飞机。

2000年12月,在中俄双方举行的第十次工作会议上,根据沈飞公司第×阶段零部件生产滞后的情况,决定将打通生产线的时间从2001年6月调整到12月,而申请的静力试验用飞机,上级明确为0016架。之后,0016架飞机全机静力试验圆满完成,标志着跨国转厂生产苏-27飞机已获成功,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原定要求,生产线已完全打通。

从1998年起,李明已逐渐把精力转向苏-27飞机国产化研究。沈飞公司的生产线从俄罗斯引进毛坯原材料继续生产,以不断壮大空军的歼11机队规模。

通过消化、吸收、集成创新实现国产化——歼11×飞机的研制

论证与立项

在“十一号工程”的总规划中,实现国产化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和目标,也是维持引进的生产线持续运转的根本保证措施。但是,引进工程的经费中并不包含国产化研制经费,摸透消化的经费也很少,这是原有体制/制度所决定的,也导致国产化的论证和立项用了相当长的时间。

601所在完成翻译发图和向沈飞公司派出跟产队之后,就同空军论证部门开始了国产化方案的研究论证。

1996年,李明作为601所总设计师,开始在所里组织苏-27飞机国产化的概念研究,并形成了《“十一号工程”国产化概念研究报告》。1997年4月,首次苏-27飞机国产化研讨会在601所召开,来自军方领导机关、空八所、各工业总公司机关以及相关厂所的代表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对601所提交的《“十一号工程”国产化立项论证报告(讨论稿)》进行研讨,并对“苏-27飞机国产化包括部分国产化和全部国产化(也称国产化)两部分,二者一次立项,同步实施”的基本设想进行了研讨。此外,还对国产化飞机的战术技术指标、研制方案、装备时间和数量、科研投入以及保障条件建设等进行了分析。

1997年8月,空军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苏-27飞机国产化立项论证研讨会,空八所做了《苏-27飞机国产化立项综合论证报告(讨论稿)》的报告,就国产化的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并提出了上报前需领导机关决策的重大问题和建议。1997年11月,空军与航空工业总公司会同电子工业部、兵器总公司在北京再次组织了论证会,明确了“立足现有,着眼未来,配套发展,高度自主”的总体设想,而国产化的基本原则是“继承平台,重构航电,突出质量,降低依赖,协调配套”。

经过这些工作,使用部门的基本需求和工业部门的可能性已基本明确,需要和可能逐步趋于一致。1997年12月,空军和中航总联合向总参谋部和国防科工委上报了苏-27飞机国产化研制的立项请示,但是当时上级将目标集中在打通生产线上,所以这个请示没有得到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