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兵器世界:军刀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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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古代军刀(6)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11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3~4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人民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的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地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在11世纪成为了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指骑在马上的战士)这个词汇。11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在英国,从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亨利六世的年代,战事频仍,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这项改革在13世纪缓慢地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君主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骑士团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落魄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于是这些职业军人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他们死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第金羊毛骑士、萨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与此相映衬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种较为简单且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盔必须由领主颁赐: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Sir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随之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骑士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

一般而言的骑士精神,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不论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有多大,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碰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老百姓。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12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骑士使用的武器和防具

长矛是骑士最重要的武器之一。骑士在战场上与敌人交战,最先使用的武器就是长矛。中世纪之前的欧洲,长矛在战争中的使用非常普遍,步兵用,骑兵也用。长矛由铁质矛头和木质矛杆组成,比较轻便。

古罗马时代,步兵和骑兵的长矛既可手持刺杀敌人又可抛出射杀敌人,类似标枪。罗马时代的骑兵为轻骑兵,由于没有马蹬,骑兵无法在混战中稳稳地骑在马背上,因此他们大多用抛出长矛的方式射杀敌人。

早期法兰克人的长矛主要为满足步兵作战需要,有些矛头带有倒钩,矛杆的大部分用铁皮包住,这种矛刺入人体后,由于有倒钩,造成的伤害很大。若刺中对方盾牌,持盾牌者很难把长矛拔掉,也很难迅速砍断矛杆,此时,持矛者可使矛另一端搭地,并迅速冲上,用脚踏住拖地的矛杆,压下敌人的盾牌,当敌人的头和胸部暴露的瞬间,用手中的其他武器直取对方要害。

中世纪骑士制度产生之初,骑士们使用的长矛大多延续古罗马和日耳曼式的长矛,但也有一定的改进。由于马蹬的广泛使用,骑士的作战方式发生变化,他们可单手持长矛与敌人厮杀,矛杆的长度和粗度都有增加,矛头已无倒钩,矛尖也变成平缓的菱形或柳叶形,有的矛头下端两边有横凸出来的小“矛翼”。这一系列变化使骑士在马上冲刺敌人时,长矛不至于戳得太深而不易拔出。

行军途中,长矛通常被斜扛在右肩上(如果是右手持矛)。发现情况准备进攻时,长矛被垂直竖起,底端垫在右马蹬边,或置于右手边鞍褥特制的凹槽上。进入进攻距离后,骑士持平长矛,用马刺催马向前冲去,矛头稳稳地对准敌人。持矛方式大体有两种:一种为手握矛柄,矛杆底端抵住右侧大腿;另一种是手持矛柄,用臂膀和腋窝夹住矛杆后端。这两种方式都使长矛从马脖上方的左侧伸出,指向敌人。

剑是骑士使用的另一重要武器,在战场上它往往被用于长矛折断后与敌人近距离的白刃战中。长矛杆容易折断,甚至在一次战斗中会折断几支。而一把好剑往往伴随一个骑士的终生。因此,骑士对自己的剑十分珍视。

剑由双刃剑身、剑柄、剑柄前面的横挡以及剑柄底端的柄锤组成。中世纪早期的剑,与上古时代的剑区别不大,上古时期决定战争胜负的决定性力量是步兵,剑主要由步兵使用。当时的剑剑身较宽,两刃间的距离从上到下宽度一致,剑身带有血槽,主要用来劈砍,必要时还可抛出。骑士军队成为欧洲战场上的主力部队后,剑与长矛一样成为骑士必备的武器。随着剑被骑士广泛使用,一度曾被法兰克人非常喜爱的刃部宽阔呈月牙状弯曲的战斧逐渐退居次要地位,单刃长刀也被淘汰,这两种武器更适合步兵双手挥舞。

盔甲是骑士的重要装备。中世纪早期,法兰克军人的铠甲很简单,他们往往把圆形、菱形或小方形的金属片缝在皮子或厚布上,护住从脖子到大腿的身体。当时最好的铠甲是锁子甲,这种铠甲在公元前200年的斯堪的纳维亚已出现。锁子甲由数千个小铁环相互穿套在一起,制成长至膝盖,袖子到臂肘的铁衣衫,其下摆前后开叉或前后左右开叉便于骑马。中世纪早期,由于锁子甲工艺精细,价格昂贵,只有大贵族和国王们才能置办得起。查理大帝曾下令大力发展铠甲生产,并严格禁止铠甲出口外卖,使锁子甲逐渐成为骑士普遍穿用的铠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