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田(1934.9—2009.3),河北肃宁人,1959年全国先进生产者,时任国营秦岭电工厂(现中航工业陕西航空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航工业电源)材料定额组组长。1951年7月参加工作,195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天津纺织机械厂、国营第105厂(现中航工业津电)工作,1956年支援三线建设调至陕西兴平国营第115厂(现中航工业电源),历任材料定额室主任、团委书记、办公室副主任、人事劳资科长、党总支书记、法律顾问、经济师等职务。1958年主管材料定额工作期间,他组织复查了14种产品消耗情况,提出计划用料、限额发料、集中下料、套料、套冲、废料回收、综合利用等具体改进意见,并纳入管理制度,全年为国家节约资金303万元;先后提出合理化建议1500余条,仅1958年实现的8项意见节约资金8.4万元。他动员周围同志多次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降低成本,为国家节约了大量资金。1958年被陕西省团委授予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1959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陕西省先进生产者,同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生产者”光荣称号。1997年12月退休。2009年3月因病去世。
李书田于1956年响应国家支援航空工业三线建设的号召调至国营第115厂,任材料定额组组长,负责全厂材料定额工作。这项工作不懂技术的干不了,懂技术的不愿干。但他认为:“群众不愿干的,党员就应当干起来;群众认为干不好的,党员就应干好,这才是党员的模范作用。”他下定决心做好材料定额工作。1958年,工厂要大批生产一种产品,需用的材料是由天津、上海等地土法加工,达不到生产标准,而且浪费材料。李书田反复研究后,认为可以用很薄的切割砂轮进行切削。在公司领导和苏联专家的支持指导下,他同车间工人经过多次试验,一分钟切断一根,质量符合生产标准要求,阻碍生产的一项重大关键技术得以攻克。单这一项材料可节省210千克,约4.5万元,最主要的是满足了生产上对这项材料的需要。同年,他和车间同志复查了14种生产产品的材料消耗情况,向工艺和设计方面提出了诸多改进意见,使材料消耗定额降低了10%左右,全年节约资金30余万元。
李书田为节约材料,避免浪费,是不是他管的工作都会积极想办法改进。有一次他发觉磁电机冲片的形状不对称,浪费材料,他立即去找设计科,主张改成对称式的,但是工艺装备设计不同意,因为不对称的已经设计好了,重新设计不但复杂,而且缺乏材料;李书田坚持要改,他说不能因个别困难,就不采用新技术。结果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重新完成了复杂的冲模设计,单是这项革新节约价值2.9万元。李书田先后共提出合理化建议1500余条。1959年在他的组织带动下,115厂在全厂范围内开展了以节约原材料为主题的群众运动,全厂改进工艺设计和利用废料等方面,节约原材料49吨,价值约7万余元。
要搞好材料定额工作,需要有多方面的知识,但学习资料很少,许多常用数据资料分布很广,工作起来很不方便。于是李书田决定编写一本书,一方面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更重要的是可供从事材料定额工作的人作为工具和参考。为了完成这一任务,他除加紧学习文化外,阅读了30多本相关技术书籍,利用一年多的时间,编制完成了十几万字的“电机制造业材料定额工作人员工作手册”,成为指导大家日常工作的实用工具。
1985年,李书田从事法律顾问工作以后,为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和依法治企等方面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他结合工作实际,撰写法律论文10余篇,提出可行性法律建议10余项,直接或参与承办经济合同纠纷案件20余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李书田1997年12月退休,2009年3月因病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