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哈佛逻辑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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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理论篇(2)

贝拉考上了重点中学,收到通知后,他高兴极了,连忙跑回家向爸爸妈妈报喜。他说:“听说在重点中学读过书的很多学生考上了哈佛大学,我现在是重点中学的学生了,那么我也能考上哈佛大学了。爸爸妈妈你们说,真的是这样吗?”

爸爸高兴地说:“孩子,是这样的!”

妈妈也随声附和道:“你说的没错!”

请问,贝拉说的话到底对不对呢?如果你认为不对,那么根据在哪?

提示:很多学生并不能代表所有学生,个别现象并不能代表本质。

用已知推理未知,得到新知

逻辑的根本任务就是总结正确思维的形式和规律,他是人们认识客观世界和获得新知识的思维工具。任何新知识的获得都是在已有知识基础上,运用逻辑推理的结果。下面我们来看一种推理的逻辑形式:

1.所有工人都是劳动者,所有矿工都是工人,所以,所有矿工都是劳动者。

2.所有服务人员都应使用文明语言,所有商店售货员都是服务人员,所以,所有商店售货员都应使用文明语言。

1、2两段话,从思维形式上看都是推理,虽然内容不同,但它们之间有着共同的形式结构,即:

所有M都是P,所有S都是M,所以,所有S都是P。

我们再来看一件日常生活中的事例:某天清晨,一家工厂的部门经理到处寻找电工艾伦,因为工厂的电力系统出现了故障。可是很多人都说没看到艾伦,只有同事哈利若有所悟地指着艾伦的工具箱说:“艾伦来了,因为他的工具箱已经打开了锁,而昨天下班时,我看见他锁好工具箱才离开的。”

经理听到这话,觉得有道理,就在工具箱边等了一会。果然,艾伦很快就从外面走了进来。在许多人都不知道艾伦来没来的情况下,为什么哈利知道他来了呢?这是因为哈利借助逻辑推理得到了新的认识。即:

只有艾伦来了,他的工具箱才打开了锁,他的工具箱打开了锁,所以,艾伦已经来了。

可见,拥有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很多生活中的小困惑都能迎刃而解。从科学发展方面看,在科学研究中的任何一个联想或顿悟,都包含着逻辑推理。而且,推理往往会成为科学发现的先导,科学史上这样的事例也屡见不鲜。

英国医生琴纳看到挤奶女工的手指接触到长着天花的牛身上的脓浆,便被传染上了牛痘,但是疮口愈合后,这些女工便不会再生天花了。他由此联想到:给人接种牛痘可以免除天花。于是,琴纳用了三十年的时间反复试验,最后获得了成功。从此,人类用种牛痘的方法免除了天花的威胁。从逻辑上看,琴纳的发现是借助类比推理进行思考的结果。

许多重大的科学发现,都是在科学实验的基础上,掌握足够的事实和数据后,通过正确的逻辑推理而获得的。例如,俄国化学家门捷列夫发现的“元素周期率”,就是根据当时已经发现的63种化学元素的各种性质,进行归纳而得到的科学规律。他所借助的思维工具主要是归纳推理。

最能体现逻辑推导作用的要算欧几里得几何学,其中的每一条定理,都是根据已知的公理、定义或已被证明的定理,一步步通过演绎推理推导出来的,从而构成了一个严密的逻辑体系。物理学家爱因斯坦曾赞誉欧几里得几何学是“一个逻辑体系的奇迹,这个逻辑体系如此精密地一步一步推进,以致它的每一个命题都是绝对不容置疑的”。

以上事例说明,无论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科学研究中,逻辑都是认识客观事物、获得新知识的有效思维工具。在社会各个领域的每一项新突破、新成果的出现都不是偶然的,除去必须具备的客观条件外,重要的是人们的主观因素。显然,提高人们的逻辑思维能力,自觉地在实际工作中应用逻辑,必然有助于发展人们的创造性思维,对提高各项工作的效率起到重要的作用。

哈佛大学的教室管理条例中,有一条规定是这样的:“在教室晚自习的同学,最后走的要把教室门锁好。”有一天晚上,某系二年级学生A、B、C、D四人在一间教室里上自习,最后离开教室的那位同学忘记了锁门。凑巧的是,当晚有小偷光顾了该教室,偷走了教室里所有电子设备。

第二天早晨,管理员发现后,经过调查,证实当晚在该教室自习的同学只有A、B、C、D四个人,并且了解到他们离开教室后是直接回宿舍的。于是管理员就问他们是谁最后离开教室的,但他们自己也不清楚,只是给出了如下的回答。

A说:“我回宿舍路过C的房间时,看见C还没睡。”

B说:“我和D住同一间宿舍,我回来时看见他已经睡了,然后我也马上就睡了。”

C说:“我经过B的房间时,发现他正准备上床睡觉。”

D说:“我早早就睡了,根本不知道谁最后回来的。”

管理员相信他们讲的都是实话,而且根据他们所说的情况,很快判定最后离开教室的同学是谁。那么究竟是谁最后离开教室的呢?管理员为什么能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呢?

提示:回到宿舍的先后顺序也就是离开教室的顺序。

避免不合逻辑的表达方式

“逻辑”是个多义词,人们常常在言谈中听到,或在文章中见到这个词,但不一定都能准确地说出这个词的涵义。这是因为“逻辑”这个词放在不同的语言环境里,它的表达意义有所不同。例如:

1.新事物的出现必然会取代旧的事物,这个过程是合乎逻辑的。

2.他的讲话很有逻辑性。

3.“看人体艺术,就是思想不健康”,这真是奇怪的逻辑。

4.大家都应学点逻辑。

在第1句中,“逻辑”是指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比如说“历史的逻辑”、“生活的逻辑”等,其中的“逻辑”都是这个意义。在第2句中,“逻辑”是指思维规律。比如平时我们所说的“文章的逻辑”、“合乎逻辑的结论”、“演说的逻辑力量”等等。在第3句中,“逻辑”是指某种特殊的说法。这种用法常见的还有“强盗的逻辑”、“霸道的逻辑”等。第4句中,“逻辑”是指逻辑这门科学。如有人说“应当普及逻辑”、“逻辑不难学”、“我参加了逻辑考试”等,这里的逻辑都是指逻辑学。

逻辑不仅是人们认识事物的重要思维工具,而且是进行表述和论证的思维工具。表述和论证不外乎通过说和写来进行。说话和写文章是人们运用语言传递思想信息的交际方式和途径。说话人人都会,但要把话说好,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写文章更是如此,它是一种书面表达方式,不经过一定的训练是写不出好文章的。对于说或写,最基本的要求是意思表达清楚,做到这一点,除了注意语法规则外,还要注意逻辑,因为许多语句的语法错误,实际上是不合逻辑造成的。例如:

1.奥巴马的家乡是夏威夷人。

2.哈佛大学天文学家发明了一颗新星。

1句从语法上看,属于主谓不合的错误,实际上是逻辑问题,其根本原因是把“奥巴马的家乡”和“夏威夷人”这两个没有相容关系的概念联系起来,造成了判断的错误,可见,语言表达上的主谓失合,实际是运用概念的错误。2句从语法上看,属于动宾不合的错误,实际上也是逻辑问题,其根本原因是把“发明”与“发现”两个概念相混淆,而误用了“发明”这个概念,造成判断的失误。可见,语言表达上的动宾不合,实际也是运用概念的错误。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语言虽然合乎语法规则,却不合乎逻辑。例如:

1.我把母亲和家人接到纽约一起生活。

2.因为所有的文艺都是文化,所以,所有的文化都是文艺。

1句从语法上看没有错误,但从逻辑上看,“母亲”和“家人”是具有从属关系的概念,不能并列使用,属于逻辑错误。2句从语法上看也没有错误,但从逻辑上看,违反推理规则,属于逻辑错误。

此外,有些语言习惯虽然不合逻辑,但已经约定俗成,不影响理解,可不看作逻辑错误,比如“救火”、“好容易”、“打扫卫生”等。

由此看来,要准确表达思想必须既合乎语法,又合乎逻辑,一般来说,语法分析是以逻辑分析为依据,这是因为语言是表达思维的,思维中概念不清就会用词不当,判断不当就会造句错误,推理不合逻辑就会使论述失去说服力。

人们在表达中,除去一般陈述外,还要对提出的观点或看法进行论证,以确定自己的观点,达到说服别人的目的。论证是从事任何工作都要运用的一种复杂的思维形式。在论证过程中,正确运用逻辑推理是严密论证的必要条件。语言表达的论证性体现为具有折服人的逻辑力量。

前苏联领导人斯大林曾指出,列宁演说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不可战胜的逻辑力量。他说:“当时使我佩服的是列宁演说中那种不可战胜的逻辑力量,这种逻辑力量虽然有些枯燥,但是紧紧抓住了听众,一步接一步地感动听众,然后把听众俘虏得一个不剩。我记得当时有许多人说:‘列宁演说中的逻辑好像万能的触角,用钳子从各方面把你钳住,使你无法脱身;你不是投降,就是完全失败。’”由此可见,逻辑对准确地表述和严密地论证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某食品公司的负责人因批准出售大批过期的奶油而被起诉。这位被告在法庭上对于批准出售过期奶油的事实完全承认,不过他却为自己辩护。他说:“保证公司的利益是每个负责人的责任,我这种行为不过是为了保护公司方面的利益,所以我认为自己这样做事是为了尽自己的责任。”请问,这位被告的自我辩护在逻辑上能否成立?

提示:保护公司的利益没有错,但前提是保护合法的利益。

有逻辑的头脑,才不吃哑巴亏

论辩是论战双方维护自身的观点,反驳对方的思维过程。逻辑的研究最早就是为适应论辩的需要而产生的。无论是古代中国还是古代希腊,在繁荣时期都出现过学派林立、百家争鸣的文明盛世,各学派之间常常进行激烈的争辩。论辩中无论是证明还是反驳,都离不开逻辑推理,并且双方遵守逻辑规律,不得偷换概念或自相矛盾,否则,争论会得不出任何结果。

一场唇枪舌剑的辩论,往往由于双方对同一概念有不同的理解而争论不休,甚至有人利用人们缺乏逻辑知识,有意违反逻辑,进行诡辩。所谓诡辩,就是故意违反逻辑规则,用貌似正确实则错误的言论,为自己的错误辩护。例如有这样一个“旅行者诡辩”的故事:

有一个旅行者经过长途跋涉后,又饿又渴,发现一家酒店后,他径直走了进去。

“老板,请问汉堡多少钱一份!”

“3美元一份,先生!”

“请给我拿两份。”

老板给旅行者递过两份汉堡后,旅行者又问:“请问黑啤酒多少钱一瓶?”

“6美元一瓶,先生!”

“现在我感到渴比饿更厉害,我想用两份汉堡换一瓶黑啤酒,可以吗?老板!”

“当然可以。”

老板收回了汉堡,拿来一瓶黑啤酒,旅行者一饮而尽,然后背起背包就要离开。

老板急忙说:“请稍等,先生还没有付啤酒钱。”

“我不是用两个汉堡换的啤酒吗?为什么还要给钱?”

“可是两个汉堡的钱你也没有付啊,先生!”

“我没吃你的汉堡,为什么要我付汉堡的钱呢?”老板一时无言以对,听任旅行者扬长而去。

这个故事中,旅行者用了偷换概念的手法进行诡辩,使自己听起来似乎有理。其实旅行者在对话过程中,是把“没有付钱的汉堡”偷换为“已经付钱的汉堡”。当老板指出他还没有付汉堡钱的时候,他又把话题由“未付钱”转移到“没有吃”,而由“没有吃”又推出“不付汉堡钱”。实际上,旅行者搞的一系列貌似有理的诡辩,都是违反逻辑的。

早在两千多年前,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就指出了对付诡辩的办法。他说:“对于一个歧义的名词或歧义的表述,一个人的答辩应当像下面这种样子,说‘在一种含义上它是这样,而在另一种含义上它不是这样’。”“假如你事先不发觉问题的双关性,按你所了解的答复了,而提问的对方把问题看成和你理解不同的含义,你就应该指出:‘那不是我承认时所理解的意思,我是这样理解的。’”

古代欧洲的奴隶社会里,在决定是否处决死囚之前,法官都要抽签请神作最后的判决。规则很简单,法官在两张小纸片上分别写上“生”和“死”两个字,凡能抽到“生”字的死囚,都可以获得赦免。

有一次,一个无辜的农夫被官府里的一个仇人诬告,法官判了他死刑。仇人为了不让他得到赦免,就偷偷地请求法官在两个纸片上都写了“死”字。这样一来,无论农夫抽到哪一张,都难逃一死。但是仇人的诡计被一个善良的官员发现了,他不忍心看到农夫被害,于是借探监为名将此事告诉了农夫,要他当众揭露仇人的阴谋。奇怪的是,农夫却叫这个善良的官员不要把秘密泄露出去,他自有办法死里逃生。

到了抽签定生死的那一天,农夫果然被赦免了。由于他的机智,使仇人的阴谋彻底破产。请问农夫想出了一个什么样的办法,才让自己死里逃生呢?

提示:虽然两个都是“死”签,但公众并不知情,还以为其中一个写着“活”字。囚犯随便抽出一个都是“死”字,但是剩下的那一个也是“死”字,如果公众只能看到剩下的那一个签,不就意味着囚犯抽中了“活”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