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时尚时尚“折”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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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饰·品(1)

首饰从哪里开始

挪威卑尔根大学的科学家们在南非印度洋海滨的布隆波斯洞穴(Blombos Cave)中淘宝时,芝麻开门开出了41枚穿有小孔的贝壳。他们相信这是迄今所发现的年代最为久远的一件首饰,是所有首饰的老祖宗。这些贝壳来自某种淡水贝类,它们被精确断代为7万5千年前的物品,比此前曾发现的最古老首饰要早上3万年,于是乎,人类的首饰史得往前狂飙3万年。这些散落的贝壳上留有植物或皮制线绳的痕迹,科学家们据此认定,它们曾经是一串项链或一个手镯的组成部分。

且慢鼓掌,否则等在下论述完之后你的鼓掌就变成了拍蚊子,因为这里面有个不等式:史前文明的项链或手镯并不等于首饰。有人类学知识的人都知道,在原始文化中一切从现在看去是艺术的东西,在当时却与艺术无关,它们是原始信仰的产品。比如岩画学认为岩画是施行巫术的一种手段,而舞蹈则起源于狩猎巫术,也就是说在巫术时代所有文明符号都归属原始信仰这个大集团公司。虽然它们带着艺术性,但艺术性不是它们的出发点或目的地,不是设计师的重点工作。

同样,在7万5千年前洞穴里发现的手镯或项链,它们的功能绝不是用来作装饰,就像你不能这个洞穴里的岩画理解成当时的人吃饱了没事干,大家搞一次绘画大奖赛或个人画展留下的作品,当然你硬要这样理解也不犯法,警察不会把你抓去拘留十五天。这些钻孔贝壳的被发现,与这个洞穴上的岩画一样,只能把它们理它为原始信仰的遗留物。就算在今天,西南一些偏僻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在进行巫术活动时,仍然吹着海螺,这海螺显然不是从音乐艺术角度理解的乐器,因为在平时它们是圣物,无人去碰。

这些功能可能是用于巫术活动的贝壳在充当巫术道具的同时,也暗暗地免费兼了一份首饰之职。贝壳更早一些是作为货币出现,它是人类最早使用的一种货币(幸好今天已不再使用,否则发薪水的时候每人得带上一个大袋子,喀咯咔啦地背着贝壳回家),这种货币被串成环状或链状,挂在身体上带到集市,所以它们在充当货币的时间又过了把首饰瘾。

要追溯首饰的起源,倒是要追溯到贝壳那里,虽然最初的贝壳主要功能不是装饰,但慢慢地随着人类审美从原始信仰中独立出来,它也就成为首饰。而今天的首饰市场上,珍珠母与贝壳依旧是一种被大量需求的中低档饰品。

那一剑的风情

人类是最善于把简单事情搞得复杂的一种动物,也是最怕不麻烦的一种动物,文明越先进,要做一件事的前提就越多,婚姻也是如此。想当年,爷爷的爷爷的以及更早的爷爷们是连结婚证都不须扯的,更别说什么结婚钻戒,而今天不同了,要想结次体面的婚,先得学学洋毛子挣到一颗钻戒,与国际接轨,钻戒现在也是中国婚姻的前提。

没有钻戒想结婚?开玩笑!妹妹们不把你阁下流放到西伯利亚喝西北风才怪。

而前人要幸福得多了,最让穷男人开心的是,在十三世纪,法国国王圣路易斯曾经“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禁止所有女性佩戴钻石。即使是皇室公主和贵族仕女也只能对钻石可远观而不可亵玩耶!在国王先生看来看来,只有圣母玛利亚才配得上钻石。出身贫寒的玛丽亚一生都未戴过钻石,但后来却成为禁止钻石的借口,呜呼哀哉!

但是这个禁令被安格丽斯苏瑞女士打破了,禁令本身就是用来被打破的。她既无皇家血统也不是贵族妹妹,但是她拥有最厉害倚天剑:查理七世的宠爱。

爱神丘比特的箭尖一定是用钻石做成,钻石连瓷器都能钻透,更不用说人类那颗多愁善感的心灵。如果你还没有意中人,请去订制钻石箭头的弓箭,站在街旁瞄准看中的那位,张弓搭箭命中目标,然后就可以手到擒来,当然,先得请辆救护车等着。

钻戒第一次作为定情信物在1477年,奥地利的马克西米连看上了法国的玛丽公主,但玛丽妹妹太酷,哥哥们排队几十公里等着都没有得到她的青睐。马克西米连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召集了很多谋士做策划拿方案,要打一场爱情攻坚战。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有人建议何不动用一下钻戒这把屠龙刀?马克西米连用了此锦囊妙计,果然马到成功:当他把钻戒轻轻地戴在玛丽公主左手的无名指时,玛丽缴械投降。幸福他阁下,可是从此苦了千万男子汉:订婚要有钻戒。

在婚礼仪式上,牧师手拿戒指按顺序轻触新人的左手,并说:“奉圣父、圣子、圣灵之名。”最后戒指落在左手的第四个手指——无名指上,所以后来婚姻钻戒就戴到了左手的无名指上。然而浪漫的古埃及人却相信“爱情之脉”是通过左手无名指与心相连的,这挺有道理,因为“六脉神剑”的第四剑“关冲剑”就用无名指使出来,佩着钻戒的那一剑的风情,当然是婚礼上最动人的美丽。

彩金:平凡中的灿烂时尚

首饰总会让人想起宝石、钻石、铂金——这种文化思维的定势让人忽略了首饰也可以很平民、很普通,而不仅是金皇冠与皇冠上的珠宝。首饰本来只是美丽的一种具象化,与高贵无关,但是,数千年的历史却因为眼光盯在了权贵与奢侈上,让芸芸众生在饰品史中缺席,把大众视为饰品演义的“读者”而不是参与者。

真到彩金的出现,方把饰品的含义重新归位于“美丽”,而不仅仅是“财富”。

用纯金制作首饰太柔软了,这种纯粹的柔情缺乏力量,难以紧紧地拥抱宝石的坚硬,所以古人就已知道在纯金中加入少量的其实金属:银、铜、锌……以增加黄金的强度与韧性,到了二十世纪,因为现代科技的发现,可在黄金中随心所欲地添加别的元素,以制造更炫烂的首饰。添加别的元素的金叫K金,因为K金总是散发出不同的颜色,让金饰的历史进入了七彩斑谰的“开阔地”,所以K金也叫彩金。现代工艺上的彩金是意大利人发明的,所以在最好的K金产品内会看到ITALY字样,代表意大利工艺,最好的工艺。

黄金与铜、银、镍、钯等按不同比例熔合后,呈现绿色;黄金与铜的爱情则呈为现玫瑰红;黄金与银、锌、镍的混搭则得到银白色,此外,还有蓝K金、黑K金等。因为彩金是熔合而成的合金,故其表面与内部的颜色是一致的,不会因为经过一段时间佩戴后发生变色的现象。

彩金首饰的出现,意味着人类在审美上的多元化,也意味着待首饰上人类多了可能性。坊间随处可见的彩金饰品告诉审美的眼睛:一切都从贵族、中产到平民地转变,从文化到饰品,从观念到物质。

彩金饰品也是首饰时尚化的风向标,随着强调设计质感并缀以饰品、配件来搭配服装造型的“装饰主义”的日渐盛行,巴黎、伦敦、米兰、东京等时尚名城无不将彩金饰品作为搭配服饰的必备元素。时尚是时间不稳定的那一面,而彩金,则是时尚扬起的一面旗帜,一直与时尚相拥相生。

在彩金“横行”的时代,一种平民化的时尚正在潜移默化地撬动着人类板结的文化观念……

繁华泡影

作为一个悲观主义者,我一向认为失败是人生的必然,而成功,只是茫茫生活中的偶然罢了。但我的公务员朋友李笑却不这样认为,就如名字所示,他是个乐观主义者,他认为只要肯努力就会成功。在李笑看来,时尚杂志上那些成功人士与普通人并没什么两样,既不是救世主尼奥也不是蜘蛛侠蝙蝠侠。铺天盖地的时尚杂志中讲的全是成功人士,那些成功人士更是滚滚洪流,从杂志到电视到网络,全是成功人士的天下,换句话说一不留神就会混成了成功人士——至少媒体这样暗示了李笑。

所以李笑也想做一个成功人士。

李笑找到我,希望与我合作,一起在这座城市做手表生意。李笑认为我们有资源优势:他可以从某银行的行长老舅那里搞到一大笔贷款;而我作了多年的手表方面的撰稿人,知道不少的手表知识。在他看来,更重要的是我们都热爱手表,热爱手表的人去经营所热爱的手表,肯定会成功。但我则不这样看,他热爱手表只不过是将自己的钱都花在手表上,收集了一堆并不怎么昂贵的二流品牌手表,而我的热爱只不过是为了糊口的“叶公好龙”,对于真表我仍然是两眼一抹黑,虽然真表的图片看了不少。

我可不想下辈子还在还银行的贷款。

虽然没有我的合作,李笑还是自己将款贷出开了个钟表行,取名为“时间回廊”。钟表行开业的第一天,以李笑在市里的影响力,来了一堆政界、商界、媒体的嘉宾,一时间李笑“风头正健”,颇有点“成功人士”的架势了。

这座城市并不大,虽然是地区级城市,但不过相当于发达地区的一个县城罢了。这里的人喜欢吃喝玩乐,但收入并不高,所以流行的永远是些不入我法眼的玩意,至少我就没有见过谁戴过劳力士以上的表,甚至不少人戴的是假名表,从小摊上花几十块钱买来的,“走得比真的还准。”当然,电子表比机械表要走时准确一些。但李笑认为:既然没有人戴高档手,而人们喜欢假名表,这就意识着有真名表的潜在市场。李笑所进的手表全是真名表,从二线的雷达、浪琴到一线的卡地亚、爱彼,甚至Chanel、CK等时装表他都有进货。

李笑的广告宣传也在展开,晚报,DM杂志,电视台他都做了广告,光是广告费用李笑就投入了十多万,“做手表其实就是做文化,我要带给这座城市一种新的高端的时尚品味。”李笑这样对我说,而他所请的策划公司也给他做了一整套的“时间回廊”宣传方案。仅仅前期,李笑就为“引领收藏与时尚方式”投进去了二十多万元。

有付出就会有回报,许多白领与大学生都往李笑的表店拥,不过卖得最好的是绝不是一线品牌,而是一千元左右的斯沃奇、天梭……甚至连刚入大学的的学生都到这里来买几十块的那种电子表,几乎没把李笑气破肚皮。李笑要做的是一线奢侈品牌,做二线品牌他都不太愿意,你说他能做电子表吗?就算电子表的生意再好,三五年也收不回他的投资。所以,李笑固守他的奢侈战略。店里的生意慢慢地冷淡下去:不是每个白领都需要手表,不是每个学生都买得起手表。而商界精英呢?这座城市有商界但没有精英,都是暴发的地产土鳖,只会掏手机看时间,花几十万买块手表?他们认为那一定是脑子进水的想法,开业两个月,李笑只卖掉了六块价值二三万元的二线手表,甚至一半还是想要贷款的客户买去送给他的行长老舅的,然后老舅再拿回李笑的店里换回现金。

屯积的精品手表眼看是无望卖出去了,这时,几个品牌催着李笑结款,店铺下半年的昂贵租金也要交付……李笑的资金链绷得险象环生。

这时候,我接受一家杂志的聘请,去广州做编辑,事务烦琐,也就与李笑断了联系。

半年后,我再回到这座城市,习惯性地去找李笑聊天时,却找不到“时间回廊”了,甚至也找不到李笑,打听之后,李笑在我离开不久之后,资金链砰然断裂,一切都尘归尘土归土,李笑所得到的,只是满身债务——他卖掉房子还了一部份债,然后避债不知所踪。

从此我不再给时尚杂志写关于成功人士的文章,我知道,成功永远只是侥幸,不是每个人只要努力就会成功,天时、地利、人脉、经济……是这些错综复杂的因素偶尔地造就了成功人士。而事实上,有些人,有些领域,无论你如何努力如何打拼永远都不会成功。

我们所看见的成功,永远只是短暂的繁华泡影……

金饰的妩媚之途

饰品在地球上的灿烂,总是要等到人类出现并开始“审美”之后,但远在人类之前——20亿年前,铂金饰品的前世之缘便埋下了:一颗巨大的陨石撞击了地球的北美洲部份,这“天使”带来了铂金,在巨大的撞击中铂被分散开来,元素弥散到北美洲的地层中去。

但是,据说元前700年,底比斯王的女儿——希帕纽普特大祭司被埋葬在巨大的石棺中,上面饰有黄金和铂金的象形文字。而在她的坟墓中,则放有一个由铂金制成的小首饰盒。

在美洲,铂的家乡呢?在印加人、玛雅人中曾盛行过铂金首饰,但是当时的人们对铂金一无所知,只是在朦胧地欣赏它。以人类原始的提炼与加工方式,很难将铂金从沉重而模糊的大地中呼唤而出。奢侈,总是与科技的进步有关系,对奢侈的渴求完善了人类文明的审美目光,也催进了人类的科技,增加了人类的财富。于是,铂金慢慢地被人类从饰品的背后呼唤出来。

到1748年,西班牙的著名科学家安东尼·洛阿,他在平托河金矿中发现了银白色的自然铂并进行了仔细研究,研究发现,自然铂与金属银有明显的区别,正是制造饰品的绝好材料。到了1780年,巴黎一位能工巧匠为法国路易十六国王和王后制造了铂金戒指、胸针和铂金项链。这让路易十六夫妇成了世界上有记载以来的第一位拥有铂金饰品的人,然后是钻石与铂金的共舞,如果说铂金是金属中的钻石,那钻石就是钻石中的铂金了,两者的合一可谓天设地造,宛如高贵的公主与奢豪的王子绝世不变的爱情,从此,人间就有了铂金钻饰。钻石,要镶在铂金上才能最好地喷发出它的火彩,而铂金则应该拥抱着钻石才能不再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