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时尚时尚“折”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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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偶·像(8)

因为此款平常复平常的塑料鞋,正是时尚西太后Viviene Westwood近日与巴西的塑料时装鞋品牌Melissa合作推出的第三双联名产品Lady Dragon。去年初,Vivienne Westwood在巴西之旅时参加圣保罗时装周时推出了第一款合作系列,而此次上市的则是在09春夏柏林时装周Viviene Westwood Anglomania时装秀时推出。以西太后的身份,不说鞋子烂,就算塑料块也会买出跳高价。

西太后何许人也?遥想70年代,朋克初现,摇头晃脑,不男不女,破破烂烂则风靡天下,身上的行头多是Viviene Westwood的风格,“华服本天成,妙手偶得之”。1970年,Viviene Westwood向母亲借了100英镑和人开始创业:在伦敦的英王道430号开店,店铺后面是一间命名为“伊甸园”的汽车间。学生运动才过去,一股强劲的嬉皮风潮席卷了70年代初的欧美大陆,这成为他们生意的背景。在店内他们出售50年代的摇滚唱片、二手磁带、收音机和各种与50年代摇滚有关的如嬉皮服饰一类的纪念品。不过她的更多的兴趣在服装设计上,不久,她的第一套服装系列出现在世人同前,它是受到西方都市青年反叛精神的启发而设计,在造反有理的年代里,她的设计摆脱了传统的服式特点,用几乎是粗暴的方式将各种不可想象的材料和方式进行组合。恰恰正是这种怪诞、荒谬的形式,让西方颓废青年们看到了自己的“梦想行头”。1976年乐队Sex Pistol兴起,带起朋克热潮。所谓朋克,就是是技巧较为粗糙的摇滚乐。Vivienne Westwood与Sex Pistol惺惺相惜,为他们设计衣裳,一贯风格的拉链、银链和色情图案,带着不顾一切的离经叛道。乘着Sex Pistol于英国大行其道,她也跟着声名大噪。

1971年他们的店名改为“摇摆吧”,接下来的数年间,可怜的店名再次被改为“TOO FAST TO LIVE,TOO YOUNG TO DIE”(太快以至于不能生存,太年轻以至于不能死亡)、“SEX”,“SEDITIONARIES”,“WORLD'END”(世界末日),店铺外墙逆方向时钟成为吸引顾客的的焦点。这间店之所以成为世界上最出名的时装店,成为伦敦英王道上现代青年们的“圣地”。离经叛道的是,Vivienne Westwood居然从未受过一点点正规服装剪裁的教育,甚至连自学成材也算不上,她坦言:“我对剪裁毫无兴趣,只喜欢将穿上身的衣服拉拉扯扯。”“如果你穿得够震撼,就可以更好的生活!”她说。

Viviene Westwood成时尚西太后,以她的老朋克风格,设计出Lady Dragon这样的凉鞋,算是“超常发挥”了,因为她压根儿就“不会”设计。此款Lady Dragon的设计为高跟和采用闪亮色彩并在鞋头处用星型点缀,配色分别为黄配黑、浅蓝配红、鲑鱼红配黑和珍珠白配红。要多平庸有多平庸,要多低成本有多低成本——除了给西后太的一笔设计费之外。但是,它是西太后的塑料把戏——而时尚,往往就是一个概念的把戏。

晚装的最佳效果是走光

第三十五届全美音乐奖颁奖礼在洛杉矶举行了,音乐好听,但在一个“时尚哲学人士”眼里,那些晚装更好看,比如碧昂斯那身金色鱼尾服,低胸,前凸后翘,让多少清汤“粉丝”喷鼻血成“红汤粉丝”。谁能的眼睛能承受背部基本全部暴露的“大摔碑手”?而胸前基本只守住“两个重点”的低胸,让自己与观众都“波涛汹涌”,如果放弃正面的视角,显然已是走光。孟浩然老夫子的诗怎么说?“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如果孟先生活在今天,可能要将此名字改成“波撼洛杉矶”了。

不过我的审美与孟夫子不同,他老人家感兴趣的是“波”,我感兴趣的则是服装,波再汹涌,没有那水面上的雾气掩饰,波之美也不能显示出来,晚装,自然就是那水上的雾气了,若失去雾气的掩饰将是什么结果?别忘记贾斯汀撕开珍妮弗胸衣的后果?“波然若揭”就是灾难了。

走光,不是暴光,暴光让“粉丝”变成扎人的“钢丝”,但走光则不,一枝红杏出墙来是也,看见一枝不安份地出墙的红杏,够你踮着脚丫去想象半天“满园春色”。这正是走光的魅力之所在。所以晚装一定要设计出走光的效果。没有走光效果的晚装是密不见风的乌云,是铁幕,是不解风情,是不懂时尚。所以晚装一定要走光,并且走得高明:若走未走——说是未走,春光已满园,说是已走,却园门未开。典型的是颁奖礼上的菲姬,媒体说她:“她换上闪着亮光的银色小礼服,胸超低、摆超高,一系列奔放的动作后,短裙没能守住她诱人的大腿。”超级成功的走光,超级成功的晚装。

在我的眼里,人体其实是非常丑陋的,所以人类需要穿衣服(这个论断让我差点被某美女编辑与某诗人当场掐晕),衣服的隐藏作用让人体由丑变美。但时装呢,则在保留服装功能的前提之下,努力开放人体,以“欲盖弥彰”的作用显出人体之美(如果去掉时装,人体照样丑陋,我保留我的这个观点)。所以在时装与人体之间存在着永远的博弈——时装努力打破底线,而人体的羞耻感则努力保留底线。

正因为如此,晚装作为时装中的先锋,走光,成了它的最佳效果,也是主要设计目的。同一个颁奖礼上的蕾亚娜,虽然已是低胸,但仍不够走光的效果,所以在表演时不时地挺胸仰头,以显出胸部,让与她合唱的NE-YO整个过程中不敢多看。

不过遗憾的事,努力走光的晚装不一定能给主体带来好运,比如碧昂斯仅仅拿了个安慰性的“国际艺人奖”。走光最成功的当算菲姬,拿的是“最受欢迎女艺术家”,天知道是什么最受欢迎,她的歌声?还是她的走光。

一个动物保护主义者的皮草立场

在流行“跨界”的今天,连动物保护组织PETA也不甘寂寞了,它跨界跨得最让人哭笑不得:跨入了时尚评论。从动物保护到时尚评论,就算是明眼人也看不出这其中的任何联系,再以脑筋急转弯的方式想一想:动物保护与时尚之间的关联词是什么呢?乖乖咙的咚,答对了:皮草!

PETA最近公布了年度最差着装明星,这些明星之所以“获奖”,是因为她们喜欢穿着皮草。PETA的评语几乎可以与鲁迅的杂文相媲美,其尖锐与刻毒不在鲁大师之下,比如这样评价Aretha Franklin:“Aretha,当你穿着又一件俗气的皮衣,蹒跚走过格莱美的红地毯,仿佛是要去表演披头士乐队的《我是一只海象》。你也许是个‘皇后’,却丝毫不懂得同情。你会给动物一些‘尊重’吗?”以本小姐的审美而言,这个评语……嗯,似乎挺恰当,这位胖大妞实在是太胖了,上身是一件又长又是的白色皮草大衣,黑底白点的晚装裙再搭上去,要真说不像海象还真困难。胖不是她的错,如果穿得又失败,我想连上帝也无语了。其实以她这样的身材,应该穿纯深色的紧身晚装,因为深色在视觉上具有收缩感,可以“减掉”一点她的肥肉。

Marilyn Manson获得的评价更让他叹气:“他总是从头到脚包裹着皮革,他的衣橱里充满血腥和贪欲,简直就是一座动物墓地,而且,他还大言不惭地说,自己一直穿奶牛皮短裤,只有在做爱的的时候才脱掉。”Manson先生的气质的确不适宜于穿皮革,人本来就瘦,看起来人不胜衣的可怜相,他应该穿浅色宽松一些的纤维面料,而不是黑色紧色皮衣皮裤,很抱歉,本小姐无法为他辩解。

“如何把一个超级模特变成一个超级妓女,没有什么比一件皮草大衣更有效的了。”这个评语是给Kate Moss的,真让我怀疑PETA的这帮家伙以前都是皮草发烧友皆时尚达人,只不过现在改邪归正了,要不然如何时尚眼光如此毒辣,Kate Moss用黄色皮草短靴配黑白皮草上衣的确不是一个好主意,更要命的是她的裤子还是具有牛仔裤风格的宽腿裤,神啊,救救她吧。

此外,上榜者还有好莱坞影星Lindsay Lohan和Eva Longori以及女歌星Kylie Minogue,她们得到的评语,我想足够做上十天半月的恶梦了。

明星着装也有失败的时候,尤其是如果气质与款式不对,色彩搭配不对,最容易将高贵的皮草穿得很难看。不过,PETA对皮草的指责也是过于刻毒了,想想Fendi的掌门Carla Fendi女士针对抗议皮草示威运动的吧:“这是自由与民主的代价,我们也乐意接受。然而,一个自由的社会理应让不同的意向和价值共存。你不喜爱的东西并非等于别人也不喜爱。穿裘皮/皮草服装委实不应受到歧视,我们也应尊重别人的选择和取向。”

作为一个动物保护主义者,我不反对皮草,但我反对失败的皮草着装……

装吧,装不死你

迫于网上著名女权主义者达文茜女士的压力,在这个专栏中,我不太“好色”——没怎么谈到色。时尚,其实也是关于“色”的一个领域:女色、男色、颜色、脸色、色·戒……一些以色为潜在的中心思想而“艺术”地衍生出来的行当。没有色就没有时尚,没有时尚就没有梦亦非先生的人民币收入,做人不能忘本,做时尚专栏作家更不能忘色,所以,今天梦亦非先生就来“色”一把,虽然达文茜女士跳脚反对。

《男人装》最新一期在梦亦非先生的望眼欲穿中,火辣辣地招摇在报刊亭的凛凛寒风中了(诸位看官,小生不是给这本情色杂志做发行广告,切记,切记),惹眼的策划是“2007年度最受欢迎‘装女郎’”,三位女郎阿朵、曾黎、童瑶酥胸美腿地坐在那里,眼含钩子,将裙子与杂志的发行量往上拉——前提是前胸领更往下地开。

“装女郎”们漂亮性感,成为杂志的主要卖点,在这种关系中,“色”成为公开的商品。视觉可以带来荷尔蒙冲动,色也可以带来商业冲动,这让人想起“妇女解放”这个陈旧的话题。在衣服扣到顶下巴的达文茜眼里,女性的解放远远还没有完成,她们从“封建女人”直接就变成了“封面女人”,从封建压迫变为经济压迫,从头到尾还是在男性视角之下。所以谈何女性解放?解放这个词被“宽衣解带”给替代了。梦亦非先生当然不是一个女权主义者,不会上纲上线到买一本情色杂志就为了判断它与它代表的商业力量,当然梦亦非先生也绝不是一个好色的猪呆子,盯着“装女郎”们直流哈喇子。

“装女郎”是一个非常恰当的新词,将“装”作为动词使用,这词的意义就出来了。东方女性原来就不是暴露癖(典型如达文茜),但在男人视角的引诱与商业的压迫之下,装着《花花公子》王国中的那些兔女郎般可爱与诱人,“装”,要以北方话的口音与动词感来念,味道就出来了。而“男人装”这名字也挺有意思,男人们装什么呢?装大尾巴狼?装X?装色情狂?嗯,这个比较恰当,中国的男人们谁不是从色情的眼光去看T台秀,以色情的想法去看前一段时间广州的内衣秀?真要看情色才显得是个男人,看情色杂志者才显得是个时尚男人?性的缺少与窥视欲,让中国的男人装……

达文茜女士坚持反对时尚,也坚持反对时尚杂志,在她看来时尚中女性的身体占了主角的位置,但不是在解放的意义上,而是在商业的意义上,在男性视角的意义上——对此,梦亦非先生只能举双手赞成她的分析,但待她离线,梦亦非先生立马就转身去参加一个时尚发布会,并且成功地在路上捎上了最新一期的《男人装》和“装女郎”。

就算在达文茜的鄙视之下,梦亦非先生也会承认:他的理想就是成为一个低级趣味的时尚作家……

因为寂寞,所以扎堆

暮秋是适合做爱的季节,因为肌肤之间的汗水被控制在最佳指数,同样,暮秋也是适合扎堆的季节——在着装与配饰上有无限的“可秀性”。

时尚界就喜欢在秋天扎堆。

虽然早在一个月前戴比尔斯的钻石秀就搞过了,但还得提一提它,因为是全球第一大钻石公司,“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这江湖上人尽皆知的口号就出自这公司之口。在香港湾仔展览中心举行的“FOREVERMARK永恒印记闪耀”美钻派对上,名模琦琦亲身演绎了重102克拉带有FOREVERMARK永恒印记的美钻。不过谁也见不到这种印记,因为它由钻石台面之上肉眼不可见的独特的标志和一组独一无二的认证编号构成——难道时尚也玩微雕不成?虽然美女与商业利润是狂热的,但那大自然的瑰宝仍然冷冷地闪着寂寞的火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