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谁家有人不幸去世,同村的人都会前来吊唁。这一天全村会停止一切活动,包括劳动、做家务。宗教人士诵经之后,男人们从屋里抬出死者时,要将屋子的天窗关好,并在炉灶中燃起烟火。家中若有孕妇,孕妇便从死者殓衣上抽出一根线缠绕在指头上,为的是日后生产能顺利平安。死者若为未婚女子,其遗体要精心化妆,并让她与屋里的顶梁柱成亲后,方可抬出。塔吉克人认为姑娘来人世一遭不能不结婚,对父母而言,这也是尽父母的义务和心愿。出殡前,死者的亲人要吻死者的手,与死者告别。据说这种时候,有的死者会动容一笑。
抬着死者往墓地去的人走得很快,路上停放三次,这样,亡灵去另一个世界时便会不受阻碍。
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墓地,人不论逝于何处,都要葬在自家的墓地里。若葬于异地他乡,那里的土地不会接纳他,死者的灵魂不得安宁,这对于死者是莫大的耻辱。距离较远时,逝者要用骆驼驮运,驮运逝者的骆驼会被装扮得格外醒目。特别是驮运夭亡小孩遗体的骆驼,更是用毛毯、各种刺绣物品和丝穗装扮得鲜艳无比。路途中,每到一处歇息时都要举行祭奠。
塔吉克人在星期三不葬自己的亲人,因为这一天是创世的日子。星期五入葬是最幸福的,因为这一天入葬的死者能见到真主。挖墓穴时,由一人率先动土,丧家根据死者性别送给他礼物,一般是男送匕首,女送剪刀。一旦破土,就不能再改换地方。这是因为人来自土壤,当他返回土壤时,只能回到属于他的那一块地方。除了裹在死者身上的白殓衣,除了夹在死者手指间的土块,除了枕在死者头上的填着泥土的枕头,没有任何随葬品。真可谓干干净净地来,干干净净地去。
“苏拉吾派迪”(意为“燃灯”,即灯祭)是正式送死者上路的仪式。灯祭由“海里派”(村里的宗教领袖)主持。丧家将一只肥羊拴在炕前,它将是死者前往阴世的坐骑——这只羊必须是绵羊,而不能是山羊——因为山羊是精怪的化身。“海里派”做完祈祷,然后将羊宰杀,用羊油和棉花制成灯捻将羊油点燃,以便为死者照亮去阴世的路。羊肉不能剩下一星半点,要全部下锅,由一位被称为“霍迪姆”(专职煮肉的人)做熟,再在羊肉里加些麦子,以作为死者去阴世路上的干粮。“海里派”诵读《灯经》后,众人一边吃着羊肉,一边追忆着死者的生平。羊肉吃完后,灯祭也就结束了。
他们沿着被羊油灯照亮的路,一步步走远了,然后走到我的身边,成了我的邻居。
我知道,这些被亲人吻后会动容一笑的人,这些被精心化妆过的女子,这些从远方用装饰鲜艳的骆驼驮回来的人,这些头上枕着沙土、手指间夹着土块的人,我完全可以亲近他们,完全可以成为他们的亲人。特别是那些下枕着泥土长眠的人——枕着泥土安息的民族已越来越少了,珍视、坚信泥土的价值和意义的人也越来越少了——不知让我多么的感动。
了解了他们的葬仪,了解了他们与泥土的关系,我放心了。他们是可以作为邻居的,或者说,这些亡者会接纳我作他们的邻居。我只担心自己的梦魇和失眠,我怕我的梦魇和失眠会惊扰了他们。所以住进那个高地的住所之后,我写了一篇小文,贴在里屋的门上:
他从很远的地方来到这里,寻找可以交谈和共处的人。你们让他欣喜。他把大地提供给他的祭品再慷慨地供给你们。他的房子下就有你们的骨头。他信赖骨头,觉得肉体一点也不可靠,所以他只与骨头交谈。白色的骨头用磷火回答他的提问,并安慰他的忧伤。每一个肉体与一切肉体无异,只有骨头有其秉性和品格。所以,你们先放弃了生命,再放弃了肉体,只以骨头的形式存在。灵魂把骨头作为家园,所以骨头只会和发白的时光一样,永不朽老。它们在夜里闪光、踱步。
你们和他一样身处异地,但终于安定下来。定居处不是你们生前的故乡,是你们现在的故乡。你们的爱人和亲人从这里走了,去了别的地方,你们的坟茔只有靠自己清理。他常在黄昏和失眠的时候到你们跟前来,抚摸着简陋的水泥墓碑,注视着你们的名字。你们的名字如你们生前一样普通,只有少数人知道。他感到他坐在你们对面,像一个学生。是的,对于生,特别是对于死,他都还是个学生。他邀请你们到他的屋子里去,他说,他的屋子里有香和烛火。他知道你们喜欢这些,就像他喜欢音乐和失眠。
他与你们相邻,觉得在与你们一起复活,大家一起拥有黑夜、风和寂静,然后以火的方式交谈,以梦魇的方式嬉闹。他衰弱的神经和对白天的恐惧为交谈及嬉闹提供了空间。你们跟他谈起过去,谈起死亡的方式和意义,谈起生者和死者如此拥挤的世界,谈及你们在土地里的感受。你们说,死,不过是从土地表面到了土地深处。他向你们谈理想和信仰,疼痛和凄楚,浮躁和喧嚣,失意和绝望,为你们朗诵一些优美的文字。他说,生,不过是死的一种方式。
他还讲述了他第一次面对死亡的感受。八岁,祖母从教室里把他叫走。天晴得很。祖母拉着他。祖母的手湿热,像在流泪。
他望着祖母的白发和手一样湿的眼睛,问,婆婆,你怎么啦?
祖母说,你爷爷走了。
他走哪里去了?
远处。
爷爷年纪大了,为啥还往远处走?他走得动吗?
人越老走得越快,走得越远。
走那么远,他还能走回来吗?
谁晓得呢。
那我得回去送送爷爷,我也想跟爷爷一起去,他愿意带我吗?
他愿意自己走,他连你婆婆都不愿带,怎么愿意带你。
回到家里,爸和妈都包着孝帕,披着麻,穿着黑衣服,这使他们显得美而且神秘,像要进到幕布后面,然后出来唱戏。
爷爷躺在堂屋里,躺得那么伸展,显得比站着时高。爷爷穿着上路的新衣服,脸上盖着火纸。
他要揭开火纸看爷爷的脸,母亲止住了他,说你爷爷不能再见日光,不然,他会站起来。
站起来不好吗?
不好,因为他正在路上走。
他摸了摸爷爷的手,手温热。他想,这就是爷爷的上路,他躺着上路,走再远也不会累。
所以,他觉得你们都是在路上,真正地走着。而他喜欢与走着的人为邻。他和你们安居的故乡都在永无尽头的路上。
我在那个高地的住所写作,并靠阅读与高山反应带来的记忆减退作了顽强的争斗,还获得了有相互继承的爱和没有边际的孤独,但唯独没有看见他们。我一直希望他们显露出来,与我一起唱一首祈神的歌:
我祈求健康,我祈求力量。我祈求天养,我祈求神气。我愿乡里百姓众人,百事如愿、万事如意!
但他们只给予了我风声中的平静。
骑士
在瓦罕走廊的明铁盖达坂下,每年夏季,就会撑起一顶白色的帐篷。人们把帐篷的主人叫“鲁斯坦姆”,这是波斯诗人菲尔多西的史诗《王书》中记载的一个传说中的塔吉克英雄的名字。之所以把这个尊称给予他,是因为他1944年参加过“三区革命”,作战十分勇敢。革命结束后,他拒绝成为官员,继续回到高原做他的牧羊人。
我见他时他已87岁高龄,留着漂亮的胡须,红黑的脸膛像年轻小伙子的脸一样富有光泽,身子骨硬朗,一顿还能啃一条羊腿,即使喝一斤白酒也没有醉意。因为一辈子都在马背上,他的背有些驼,腿也成了那种在牧区常见的马步状。他年龄已高,但从没停止过劳动,当时他还可以骑着光背骏马在河川和草原上飞奔。他一生喜欢骏马,也是帕米尔高原上有名的骑手。据说他骑的那匹马是他花了大价钱从阿富汗的一个部落头人那里买来的。因为那马四蹄白色,全身枣红,他就给它取名“踏雪红”。人们说他是塔吉克人中的富人,在县城的银行里存了很大一笔钱。问他,他说,反正他的那些钱是数不完了。问他能数到多少。他儿子说,过了千就不行了,一千一、一千二,他只会这么数,不知道还有一千一百一十一,他嫌这数字啰嗦。
老人每每听他儿子这样说,总会愉快地发出嗬嗬的笑声。
同行的人就说:“你有这么多钱,还呆在这穷山沟里干吗?到城里去买幢房子,做点生意不好吗?”
“这是穷山沟吗?我是鹰,你在城里头见过鹰的影子吗?城里头只有养鸡场,你是要我不做鹰而到城里去做一只养鸡场里的鸡吗?你要知道,鹰因为自由从不会离开自己飞翔的天空,人也不能为了享乐而离开自己的家园。”
“那你说什么是自由。”
他思考了好一阵子,然后用那种特有的塔吉克式汉话平静地说:“自由,自由就是只尊重自己的这颗心!”
听他说出这句话,在场的人几乎都傻了。我觉得他多像为丰富美国“自由”内涵而在思考的王福清、马丁·路德·金和Malcolm·X啊!
他说得太好了:
自由,自由就是只尊重自己的这颗心!
这是一句在任何地方都应该用黑体印刷的文字。但它却出自于一个数数只能数到一千的塔吉克老牧人。
我当时哑口无言。我不得不承认,我是在这里,在这不时可听见马嘶、羊咩,弥漫着荒原味和腥膻味的毡帐里,在奶茶的香味中,第一次接受了关于自由的启蒙。而此时,我已27岁了。
从那以后,我只要去那个地方,总要打听“鲁斯坦姆”老人,但他很多时候不在,他的帐篷四处迁移着。有一次我打听到,他还能骑马,他已88岁了。我对告诉我他情况的人说,如见到他,请转告他,不要再骑光背马了,那样不安全,并留下两瓶酒给他。
不想没过多久,他骑马走了100多公里,专门到县城来看我。在边防团的营门外下了马,他就对哨兵喊叫道,他要找卢“卡特尔”(长官之意),写东西的那个卢“卡特尔”。哨兵打电话给我,说有一个塔吉克老人找我。我知道一定是他,飞快地迎了出去。
见了我,他高兴地说:“我是从塔什库尔干草原赶来看你的。美酒已经收到,还没舍得喝,准备留到哪天骑马需要鞍子时再喝。我还给你带了一条羊腿来。”说完,他把羊腿递给了我,欢快地笑了。
他的马仍然光背。
他从这么远的地方来看我,我荣幸而高兴。我把他请到了我在高地上的住所。他的骏马跟着他,像是他的一部分。
我把羊腿用高压锅清炖后,我们就喝起酒来。喝了一阵酒后,他就打量我的书,然后说书好,书是安拉对人类最伟大的赐予,没有什么能比过它。世界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安拉在最上面,其次是自由,然后是书,再然后是大地。他说他不识字,问我能不能为他朗诵一点东西,他愿意用塔吉克民歌来换。
我自然很高兴。
……我要歌颂大地,万物之母,坚固的根基,最最年长的生物。它养育一切在神圣的土地上行走,在海上活动和在天上飞翔的创造物。它们都靠它的丰饶而生存……
“向你致意,大地母亲,繁星密布的天空的配偶。请为我的歌而友善地赐以令人欢欣鼓舞的粮食吧。我要想念你和其他的颂歌。
这是荷马的《颂歌》,我的声音沙哑,朗诵得不好,但他听得入了迷。然后,我又为他朗诵了方济各(意大利天主教会的圣者)的《太阳颂》。听完后,他竟然记住了第一段,并随口朗诵起来:
赞美你,我的主,
以及你的所有创造物,
尤其是高贵的女主人,
太阳妹妹,
她每天用光赠送我们白昼。
她的美丽,
在光辉中容光焕发:
你的象征,至高者!
他坚持要我把《太阳颂》抄给他:“我们是太阳之子,应该时时听听太阳的颂歌。”
我们一瓶接一瓶地喝酒,他一首接一首地唱歌,其中有我非常爱听的《黑眼珠》、《巴娜玛柯》、《古丽塔扎》。他的声音已经苍老,但那苍老的声音十分独特,充满了真情,透露出爱情之歌的恒久魅力。我是第一次听一个老者唱这样优美的情歌。我感到唱着情歌的他一点也没有衰老。他歌唱时显得那么年轻,眼里一直噙着动情的热泪。
之后,我给他朗诵了德国作家E·凯斯特纳的诗歌《依然是老猴》,他听完后,高兴得手舞足蹈起来:“说得太好了,我那两个城里的儿子就是这样——如今他们坐在供暖的屋里,跳蚤跑了。他们坐在电话机旁,但声音还是那样,完全像当年在树上。”
我们成了忘年交。他也是我在塔什库尔干最年长的朋友。那天送他走时,他突然有些伤感地说:“可惜我年纪太大了,不能与你长久地交往。”
我说:“你说不定比我还能活呢。”
他认真地摇摇头,说:“没什么,死后没了这肉体的累赘,灵魂就更加自在了。”
他说着,敏捷地上了马背,见我露出担心的神情,就笑笑说:“鹰翅在雄鹰诞生之前就与天空相配,马蹄在骏马出生之前就与草原在一起。我嘛,我这腿在我出生之前就与马背搭配着,你放心吧!”说完,双腿一夹马腹,马儿就载着他跑开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也无法与这个游牧者联系。两年后我又一次到帕米尔高原旅行,我想我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他,打听了半天,得知他刚去世不久。
他刚好活了90岁。
我找到他的儿子,他儿子告诉我,他父亲曾去看望过我两回,我都不在。我给他抄的《太阳颂》,他只要一见到识字的人,就会让别人为他朗诵,后来,他自己就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