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风儿轻轻地吹动着嫩绿的草尖,斡难河在静静地向东流淌。那白练似的河水,在太阳底下闪出一片片耀眼的光亮。从土丘这边朝西望,能看见不儿罕山那边的高山头。初春的傍晚,太阳总是从南面第三个山头的左侧落下去。此刻孛端察儿正嚼着有点涩嘴的青草,躺在草丛中。往日他喜欢一个人坐河边,用马腿骨和马尾毛制成的二弦琴弹曲子。他喜欢弹母亲爱唱的古歌谣。可现在呢,只默默面对淡蓝色的天空,回想着他和他的两个哥哥昨日给母亲下葬时的情形。
开始是在帐篷里。博寒葛麻利地脱去母亲身上的长袍,将散乱的长发卷过来,盖住她那张焦黑的脸,然后用一块破毡子将她裹;干这种事情,博寒葛总是很麻利。
“孛端察儿。”他吊着脸说,“别闲站着,找根绳子来。”
孛端察儿把粗绳子递给大哥,知道母亲今儿离开帐篷,就再也不会回来了。她死了,正要去另一个世界。她到了那边,会跟另一个男人结婚,在那边生儿育女。她还会一面挤羊奶,一面唱古歌谣。愿天神保佑她。博寒葛将裹着尸体的黑毡子用绳子捆好,把它扛在肩头,大踏步跨出黑洞洞的帐篷,径直朝斡难河走去。孛端察儿也走出了帐篷,他觉得外面的阳光很刺眼。
帐篷门口铺着一小块腥红色的圆地毯。博寒葛请来的那个塔塔儿女萨满[1],正端坐在那块地毯上,偶尔给两边的火堆添些干牛粪。博寒葛扛着黑毡包穿过火堆时,恭敬朝她点头,怕她呢,可她并未抬头看博寒葛。母亲是被天雷打死的,所以请萨满来祛除灾患。孛端察儿一想起那个面孔奇丑的老太婆用发抖的舌尖舔那把神剑时,就不由得打起冷战来;她的舌苔又白又厚,好像下了一层霜。另一顶帐篷跟前有两个女人在低声说话,忽兰头上围着蓝布头巾,她那双清澈如水的大眼睛,总是流露出温柔的目光。孛端察儿最初看见母亲蜷缩在被天雷打穿了的帐篷内满面焦黑而发呆时,忽兰紧紧抱住他,拍他的脸,要他哭出声音来。孛端察儿明白她早就知道自己的身世了,从她微笑的眼神中,看出她对自己怀有深切的同情和爱怜。不过他也明白,站在那边的另一个女人,却要他离开这里,也像母亲那样,裹着黑毡布躺到土坑里去。
撒里直从早上起,就一直在河边挖土坑。孛端察儿看着他挥动砍土镘[2],一下一下地将黑泥块甩到坑沿上。这把铁制农具,是母亲从一个撒马尔罕[3]商人手里用三张羊羔皮换来的,撒里直使不来,笨手笨脚的。那个商人还殷勤地替母亲装好了木把儿,这是头一次用到它。母亲当初决不会料到换来这东西,只是给她挖坑时才派上用场。撒里直累得满头大汗,正气喘吁吁呢。
“你上来。”博寒葛对他的大弟说,“我来干一会。”
撒里直从土坑里爬上来,脱下毡靴,将靴子里的泥块倒干净。他斜眼看了看搁在地上的那个黑毡包,朝孛端察儿笑了笑。尽管这个小弟弟身材矮小,头脑奇大,而且眼睛发蓝,但撒里直并不讨厌他;甚而厚道地认为,一个沉默寡言的男孩,是不会妨碍别人的。
博寒葛还不及他大弟会使那种铁制农具,他小心翼翼地掘起一团泥块,把它甩上来,可那团泥块落在土堆上又滚了下去了。
“差不多了。”撒里直说。
“嗯,可以了。”博寒葛说。
孛端察儿听见河边那片芦苇地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一只鹳鸟从枯苇中突然腾起,嘴里叼着一条红尾鱼,朝不儿罕山飞去。孛端察儿直到看不清那只大鸟时,才转过脸来。这时候,博寒葛和撒里直正抬着那个黑毡包往土坑里扔。孛端察儿听见一记闷响,就像灌满酸奶的皮囊从马背上滑落掉地时发出的那种声音。他没朝正在填土的那个土坑里看,博寒葛也没嫌他干站着。
土坑被填没了,两个哥哥用毡靴将虚土踏实。在河边的草地上,眼前这块平整的新土,好像是剃了光头的男人在头顶上露出一块显眼的疤痕。博寒葛将一根光木杆插在坟前,那木杆上挂着一串蓝色的细布条儿。那刻儿一点风也没有,细布条垂在木杆上,它的蓝颜色正鲜亮耀眼呢。博寒葛脱下毡帽,在木杆前跪下。他仰着脸,朝天看。这时候,撒里直走过来,拍了拍孛端察儿的肩膀,又回到博寒葛身旁。他也跪下,仰着脸看天。这是孛端察儿头一次经历这种事情,他跪在撒里直身旁,听博葛寒向天神祈祷,喃喃低语,听不分明。博葛寒的面孔又胖又黑,紧闭嘴唇时像一块黑石头冷漠无情。
此时此刻,孛端察儿还躺在草丛中一动不动。他的白肚马正在土丘底下吃草,打喷嚏打得响。从帐篷那边传来一阵细碎的马蹄声音,撒里直来了。
“你一个人在这边想什么心事?”撒里直问他。
“我要找个女人才对。”
“是该这么想了。你不大说话,可我知道,你不是那种只会胡思乱想的孩子。不过你得耐心点,等到夏天,我们到不儿罕山去,我带你去找押剌伊尔人;忽兰就是他们那里的女人。”
听了这句话,孛端察儿皱起眉头。他心里明白,谁也不会在押剌伊尔人那里,再找出一个像忽兰这样既漂亮又善良的女人。他嫉妒撒里直,且因不善于掩饰这种强烈情绪而深深地苦恼着。在孛端察儿眼里,忽兰是天底下最好最好的女人,就像树林里那些成熟得发紫的草莓一样讨人喜爱。每当听到母亲说他小时候常常是忽兰给他洗澡换衣服,就羞得满脸通红,但平日就喜欢跟忽兰单独说话。他坐起身子,警觉地意识到撒里直不会无缘无故来河边找他,便生硬地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没要紧事。”撒里直眨了眨他那双母羊般温驯的大眼睛。
“我明白你们在想什么,不在乎你们说什么。”
“你是个好孩子。”撒里直见小弟不吭声,便接着说,“博寒葛让我过来问你一件事。”
“你说吧。”孛端察儿又躺在草地上了。
“他想知道,母亲有没有跟你说过你的生身父亲是谁。”
“没说过。”
“是不是伽姆?”
“不知道。”
“有人说,那个撒马尔罕人是蓝眼睛。”
“天神也是蓝眼睛。”
“那倒也是。”
“你认为,我知道不知道自己的生身父亲是谁很重要?”
撒里直也坐到草地上,他是个极有耐心的人,做任何事情都充满信心。他知道应该怎样跟这位异父同母的小兄弟说话。
“如果,”他顿了顿说,“你说出你的父亲是谁,只要他是个牧人,我和博寒葛就依照我们蒙古人的规矩,把家业全留给你。你会得到火灶,得到帐篷,还能得到我父亲留下的家奴。”
“若说不出呢?”
“你就不能以幼子的身份得家产。”
“最终能得到什么?”
“一匹马。”撒里直指着他弟弟的白肚马说,“你的马,永远是你的。”
“可我真的不知道我父亲是谁。”孛端察儿仍这么说。
“是不是帖木儿?”
“他早就死了。”
“难道不是他么?”
“我不知道。”
“母亲可能对你说过你是帖木儿的孩子。”
“她从没说过这句话。”
“你可能忘了这件事了。”
“我不会骗自己。”
“那当然。天神不许你说谎骗人。”
注释:
[1]萨满:被古代北方牧民认为能直接与天神对话的巫师。
[2]砍土镘:流行于中亚地区的一种铁制农具,可用以锄地、挖土等。
[3]撒马尔罕:在乌兹别克共和国境内,曾经是古代中亚地区最繁华的都城之一。
2
音果达河是一条鲜为人知的小溪流。它从不儿罕山北部绕过来,在达达勒那边,在那棵兀然直立的白杨树底下,汩汩流入斡难河。循音果达河往上游走,从两座小山间穿过去,然后越过一片牧草茂盛的山洼,便进入不儿罕山腹地了。山坡北面是大片大片的落叶松。在有溪流的山谷里,长着许多白桦树。当太阳射入树林中,带着一个个疤痕的桦树皮白得显眼。在这里,泉水从冒出地面的黑石头间流出来,湿了一长溜绿草地。
孛端察儿在桦树林中的空地上,搭了一间草棚,在这里已经待了四个多月了。当初他要离开他跟母亲一起住了十多年的帐篷时,尚无家可归,不知去哪里好。他心里明白,既然不想以类似家奴的身份,待在两个哥哥那里,只有远远离开他们才对。
不儿罕山在外面看,只是一个个挨得很近的尖山头。它们像一堵高耸入云的灰毡墙,挡住了蒙古牧人的视线。那天孛端察儿要走了,一个人骑着白肚马,沿音果达河朝山里面走,撒里直送给他一把锋利短刀。
“既然你非走不可,也该跟博寒葛打个招呼再走。”撒里直说。
“你是要我再待一天?”孛端察儿仰脸问。
“这刻儿他就在达达勒那边放马。”
“那好吧。”孛端察儿同意了。“你愿意陪我去一趟么?”
“当然愿意。”
撒里直跨上一匹黑马,兄弟二人对着老远就能看见的那棵白杨树疾驶而去。博寒葛正在那棵大树底下用短刀刻记号,他准备在这里再待十五天,然后向东走,到石勒喀河去。他打算今年晚些时候进不儿罕山。他看见撒里直和孛端察儿骑马过来,看着他们跳下马,只默默无语,一动不动。他明白孛端察儿心里不好受,命运不够好,但相信自己没有做错。假如父亲脱奔死在母亲之后的话,他会留下遗言,除了孛端察儿的马,不给他一样东西。而假如父亲在世的话,就不会有孛端察儿了。
“博寒葛,我要走了。”孛端察儿对他说。
“你上哪儿去?”博寒葛吃惊地问。“我可没有赶你走的意思,你该明白这一点。虽说你得不到家产,可你还是我的弟弟,我们是同一个母亲的孩子,我会尽力帮助你。”
“我明白。”
“你应该知道,斡难河上的牧人,说话是算数的。”
“我知道。”
“你就别走了,孛端察儿。”撒里直说,“还跟我们住在一起,忽兰会像母亲那样照顾你。等你自己娶了女人,再另立门户不迟。”
“我已经决定。”孛端察儿弯下腰,摘断一片草叶,把它含在嘴里,吹出轻柔的哨声。他正努力使自己显得无所谓些。
博寒葛脸色阴沉,眼睛一直盯着孛端察儿的嘴,沉默后他对孛端察儿说:“对你来说,这也许是一条最好的出路。”顿了顿又说,“孛端察儿,你应该知道我必须按我们蒙古人的老规矩办事情。”
“你没做错,博寒葛。”孛端察儿说,“我得走了,要在天黑前,找到一个可以睡觉的地方。”说完这话,立刻跨上马,沿音果达河往西走,奔向它的上游来,竟忘了跟撒里直道别呢。
四个月来,孛端察儿只一个人在山里面过着平静而简单的生活。也许他生性沉静,少言寡语,所以离群索居时,并无孤独之感,也未烦躁不安。他打算在这里再待几天,就到不儿罕山西面去,要在下雪前,找到一个可以越冬的地方。
此刻是正午时分,孛端察儿身穿旧长袍,躺在皮衣上睡午觉。他面孔安详,头发像女人一样盘在头顶,两只手掌厚实的手,摆在胸口上。他的手指又粗又短,胸脯在平稳有力地一起一伏。那匹白肚马正在树荫底下吃草,它的颈部有一圈青色鬃毛。一只猎鹰正安静地单脚独立在马背上,这只凶猛的飞禽,正看着他的主人,像守护神一样警觉而不动声色。
孛端察儿刚来这里时,找不到东西吃,饿了两天,饿得头昏眼花呢,不得不吃老鹰吃过的死黄羊。后来他用马尾毛捻成细绳子,在河边设了个活套,结果套住了这只毛色发亮的野鹰,且很快就把它驯服了。如今,这只鹰每天都在树林里给他捕来野鸡、野兔和土拨鼠。孛端察儿把那些一时吃不了的猎物,都挂在一棵矮树上。几只尚未破膛的野鸡晒着太阳后,有异味了。
尽管孛端察儿天性孤独,但他并不喜欢过这种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独居生活。他的内心深处,有一种模糊的渴望,这竟是酝酿着如何征服他所知道的这个世界。而这种离群索居的生活,又使他的想象力发挥到无以复加的荒唐程度。老人若如此胡思乱想,就叫人笑话了,可对一个十七岁的男孩来说,在他的梦幻里,这念头竟充满热情和活力,令人跃跃欲试呢。如今孛端察儿几乎每天夜里都会做梦,在那些荒诞不经的睡梦中,他忽而是乞丐,忽而是新郎;有一次,他居然登上不儿罕山的山顶,像传说中的大汗[1]那样,解下腰带,把它挂在脖子上,跪下来,朝天祭神呢。
猎鹰仍站在马背上,马儿仍在低头吃草。突然,从树林外面传来一声奇怪的响声。孛端察儿醒了,他坐起来,屏息敛色,感觉林子外面有人。于是站好身子,掖好腰带,然后摸了摸一直挂在身上的那把短刀。这时候,猎鹰从马背上飞过来,落在他的左肩上,他蹑手蹑脚地朝树林外面走去。
那块巨石底下是一道淙淙溪水,他看见石头上有一堆衣服,却看不见人。于是他站到一棵白桦树后面,警觉地察看四周。小溪旁有一匹没备马鞍的黄马,河对面有一群白色的绵羊。那些羊正平静地在那片长满牧草的山坡上慢慢向上移动,像一片飘在空中的白云。
我得耐心点,孛端察儿想。他听见石头后面有声音,知道有人在那里洗澡。过了片刻,突然看见一个女人赤裸着身子,从石头右侧绕过来。
这是他四个月以来,第一次看见人。
炽热的阳光,正照射着那个赤裸的女人。她登上黑石头,仰着脸,用手梳理她那瀑布般的黑发。尽管她的脸和脖子跟男人一样泛着紫铜色,可是她身上的皮肤却白得耀眼。孛端察儿看着那个女人的白胸脯;看那对尖挺丰满的乳房时,眼睛里闪出火辣辣的灼热目光。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如此激动不安,且热血沸腾。他一个人在不儿罕山的山肚子里,度过了一段艰难岁月后,原以为对人世间的任何人任何事,都能无动于衷而冷眼相看了,不曾想见了久违后的第一个人,竟如此心神不安,乱了心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