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要浪费时间活在别人的生活里。
——乔布斯
要知道我是谁
如今,在我们又一次对乔布斯进行审视时,或许会忽然发现,这个谈吐优雅的绅士休学后在学校周围发出“尖叫”,并非一个痞子的行为,而是乔布斯在表达自己的梦想与永无止境的愿望。许多年过后,他还总是在说:“你要明白‘我是谁?我该怎么办?我可以干什么?’”
显而易见,在他的心中,“我”一直没有泯灭。“我”依然还在,这或许就是乔布斯最后的精神支柱。人最可怕的是,因为各种原因,“我”在经历某种被否定或某种挫折之后,他人对你的评价将“我”埋没了,“我”慢慢地消失了,且消失得无声无息。但乔布斯却不一样,在面对惠普公司都觉得没有价值的一项创造时,乔布斯却一点也不动摇,对那个技术含量很高的创造,他没有惧怕,他用他的“我们能够称之为艺术性的创造”最终获得了成功。
乔布斯虽然有“我”,但却从不坚守“旧我”。2l岁的乔布斯通过他投入的非技术性创造,就在这里创造出了一个新的乔布斯。从这以后,在被苹果扫地出门后,他用了十几年的时间,又一次将一个新的乔布斯创造出来,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个新的苹果。
拉里·佩奇与谢尔盖·布林来自于Goolge,当他们替代比尔·盖茨成为21世纪全世界的青年偶像时,乔布斯却并未随着20世纪个人电脑时代的过期而走进夕阳,相反却成了一位横跨商业、时尚以及技术之间的精神性人物。
乔布斯演讲时的标志穿戴是一双磨旧的New Balance慢跑鞋,一条蓝色牛仔裤,一件黑色套头绒衣。塔克·哈米斯是美国一位传播学者,他曾经提出过“21世纪演讲秀模式”的话题,在他眼里,21世纪初的领导人与商业精英都在仿照“小布什式”与“乔布斯式”这两种演讲。“小布什式”演讲就是一群听众组成人墙,站在讲台背面,尽管演讲内容并不吸引人,可身后却有许多捧场的人在为他打气;“乔布斯式”演讲则是一边放幻灯片演示,一边夸夸其谈,穿着很随意,手中还时不时地拎着瓶矿泉水,随着他手臂的不断摆动,瓶子里的水晃来晃去,然而人们却仍然注视着他,并且用一种对英雄崇拜的姿态。
在一次苹果大会的舞台上,乔布斯口若悬河地演示时,居然没人注意到首排坐着苹果的董事之一,就是前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戈尔,同时还坐着白发苍苍的安迪·格鲁夫。人们注意到的只有他们心目中的偶像,一位伟大的英雄乔布斯!就像正在家中,为出版《我所知道的乔布斯》而忙碌的马克·伊格列斯特在自己的博客上写的相同:“乔布斯是在商界与摇滚明星式的人物最接近,一年两次的演讲秀,就如他给苹果主演的巡回演唱会。”
实际上,我们通过这些现象能够看出:美国人心目中的英雄,既不是乔布斯,又不是比尔·盖茨,却是敢于挑战不幸的命运,敢于表达自己、再造自己并走向新生的人!
乔布斯恰好是这样一个人,因此,他自然也就成了这种人的化身与代表,成为美国青年心目中的英雄。美国人对这种英雄十分崇尚,并且对这种英雄给予厚爱,于是就呼唤出了更多这样的英雄。乔布斯当之无愧,因为他具有不断完善自己以及创造自己的勇气。
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由于乔布斯在年轻时就明白自己要做什么,所以乔布斯是十分幸运的。在被自己创立的公司扫地出门后的几个月,乔布斯一下子就失去了生活的重心,他曾经这样说:“就好比被人狠狠地往肚子上打了一拳,接着马上飞出很远。我才30岁,还有很多事情要创造,我认为对我而言,苹果电脑应该是一件战利品,可第二个机会必定不会是苹果了。”尽管乔布斯那时真不明白要做些什么。他成了所有人都知道的失败者,以至于他想到要逃离硅谷,甚至连他的朋友都一度怀疑他会自杀。可是,他迅速就确定了自己的目标,又一次找到了出路。他只花了十几年的时间,就又一次证明了自己“明白自己要干什么”。
“明白自己要做什么”的人,是会为自己树立目标的人。人总是会因为某种目标而活着,目标明确了,人生也就有了意义、有了方向、有了追求。假如一个人没有目标,就好比射箭一样,不明白箭靶的位置在哪,那么,他就不可能向它发射。乔布斯可以获得成功,最主要的原因是目标明确,每时每刻都盯着自己箭靶的位置。
乔布斯与沃兹的共同特征之一就是都乐意尝试不可能实现的目标。沃兹喜欢将事情做得干净利索,对他以极少的部件与高超的设计技术制造出来的产品,许多人都很相信。沃兹常常将自己的一些奇怪的想法提出来,接着就勾画出了一幅新的示意图。没过多长时间,沃兹则会很自豪地将一种新的电路板与新的设计图纸展示出来,到了次年年底,又设计出第二张电路板。乔布斯十分高兴,这恰好是他始终想得到的,他敏锐地感觉到他的目标马上就要达到了,对沃兹在电子学方面的独特本领,乔布斯十分相信。他兴奋地告诉沃兹,他要将该项技术变成电子企业。在乔布斯与沃兹将这个产品卖出时,由于产品是蓝色的,其他人都将此产品取名叫“蓝匣子”。目标明确的乔布斯深深地知道,只有为产品取一个响亮的名字,才能创立电子企业,因此,“苹果”这个响彻全世界的名字迅速就诞生了,而乔布斯的电子企业也随之诞生了。
从乔布斯最初的成功,就很容易看出目标的重要性。人有了目标之后,他的精力则可以凝聚到一个焦点上,为了避免那些不相干的事分散注意力,人此时就会不由自主地向目标迈进。
一个人的成功与他目标定位的准确与否是分不开的,只有定位准确,才能根据自身的信念与目标来指导自己的一举一动,尽管遭受到失败与挫折,也会跌倒了再爬起来。目标定位准确,成功就不难;目标定位错误,则很难成功。由于一个人在这项职业上或许平庸无奇,可在其他事业上却可以大放光彩,因此,在选择目标时,应当先为自己提供各种尝试的机会,“使生命多次曝光”,看自己的才华在什么方面发挥得更好。乔布斯与沃兹就是最好的榜样。乔布斯在首台计算机诞生时,他的目标是给产品取名与创办公司,而沃兹的目标则是将更好的产品制造出来。
怎样才可以为目标定位呢?定位目标时,不但要从实际出发,而且要努力使它越远大越好,就如日行千里者与日行十里者,他们的精神状态是不同的,登高山者同爬山坡者,发挥的潜能也不一样。人们往往听到田径教练对跳远的运动员说:“跳远时,你的眼睛要看远点,才可以跳得更远。”一个人追求目标越远大,战胜压力的力量也就越强,事业才可以发展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大。高尔基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他颇有感触地说:“一个人追求的目标越高,他的才能就发展得越快,对社会也就越有益,我坚信这是一个真理。这个真理是由我的所有生活经验,也就是我阅读、观察、比较以及深思熟虑过的一切所确定下来的。”
可是,人们有着这样一种不正确的想法:目标远大,不容易实现。实际上,事情的难易不在大小,最主要的是:要拥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一个你真正想要去实现的目标。我们有了真正想去实现的目标,就能连续地描绘出这个大目标的辉煌前景,使目标变得更加清晰,印象则会更加深刻。假如我们将它看做是一个马上就要实现了的事实,这样就会产生一种“稳操胜券”的心理。只要具备了成功的心理,且努力地付诸行动,目标就算再大,也能实现。
有些人做事总是虎头蛇尾,屡遭失败,不是事情本身的难度大,而是他们认为成功离自己太远而放弃。假如我们现在认为自己的目标太远大,遥而无期,那么,就将自己的大目标分成几个能够实现的小目标,接着给所有步骤规定切实可行的期限。如此一来,我们首先就可以看到成功的希望。
1984年,同乔布斯有着同样感受的山田本一,出乎意料地获得了东京国际马拉松邀请赛的金牌,当记者问他依靠什么获得这样惊人的成绩时,他回答:“我是依靠目标而获胜的。”两年后,在意大利国际马拉松邀请赛上,他再一次获得了金牌,在记者对他采访时,他依然回答:“我是依靠目标而获胜的。”那时,人们对他的回答十分不解,后来从他的自传中才弄明白其中的奥秘。他说:“我在任何一次比赛前,必须先乘车将比赛的路线仔细看一遍,并且将沿途比较醒目的标志画下来。例如首个标志是银行,下一个标志是一棵大树,再下一个标志是一座红房子等,这样连续将赛程画完为止。比赛开始后,我则用百米的速度奋力往首个目标冲过去,到达首个目标后,我又用相同的速度往下一个目标冲去。四十多千米的赛程就被我分解成了几个目标,从而也就轻松地跑完了。”
其实,众多的成功者都像山田本一跑马拉松这样实现目标的。乔布斯同样如此,你也能够这样走向成功,完成你的梦想。
敢于特立独行
乔布斯之所以是乔布斯,苹果之所以是苹果,究其根源,主要是因为乔布斯的特立独行,从而造就了苹果的创新理念。乔布斯在苹果刚创立时,就曾经让人在公司的楼顶悬挂海盗旗,向人们宣告“我就是与众不同”。苹果公司的企业文化焦点是一种鼓励创新与敢于冒险的价值观。其实乔布斯自己向来喜欢我行我素,乐意承担高风险,以至于反主潮流。他为公司确立的信条为:做自己的创造发明,至于别人怎么说都不要去在乎,一个人照样能改变整个世界。一直以来,苹果也因这种独创精神而备感骄傲。
要想做到敢于创新,就必须敢于否定自己并超越自己,苹果同样如此,也恰好是因为这样,才使得它不断地推出更时尚且更具魅力的新产品。现如今,PC普遍使用的鼠标、USB接口、图形消费者界面、DVD刻录机、激光打印机以及彩色显示器等,都和苹果息息相关。自乔布斯同他的朋友白手起家之后,在技术领域内,小小的苹果电脑引发了两次变革。它每次推出的革命性的外观设计,使任何追求完美的人都为之疯狂,甚至于从IBM至微软这些所有的电脑厂商,都随着苹果的设计亦步亦趋。以至于我们能够这样认为,在IT行业,苹果的创新能力也许无人能敌,可这所有的一切都源自于苹果拥有一位与众不同的领导者——乔布斯。
苹果公司在1977年推出的“AppleⅡ”电脑,使苹果公司进入了首次辉煌。该产品一反过去个人电脑的沉重粗笨、设计复杂以及难以操作的形象,展示在人们面前的是设计新颖、功能齐全、使用方便、价格便宜,看上去就如一部好看的打字机的产品。这也是当时全世界首台有彩色图形界面的微电脑,所以被公认为是个人电脑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苹果公司在1989年开发了全球首台真正意义上的笔记本电脑。这台体型太过“另类”的产品,给笔记本电脑今后的造型奠定了基础。现代笔记本的概念模式自1991年推出的苹果PowerBook 100型笔记本电脑产品开始,就一直延续至今。
另外,乔布斯不但追求产品的别具一格,而且,他在传播上也要求苹果可以反传统。泄世未深的苹果公司在1984年,向当时居霸主地位的IBM发动了称得上经典的一次挑战。
众多机器般冷酷的精悍男子,整齐地排列在阴森的大厅内。高空悬挂的特大屏幕中,威严的“领袖”在不停地训话。突然,一位身材健美的女孩手持大锤冲进了大厅!她穿着一件白色Mac背心与一条红色短裤,在她的身后,还有手握重型武器的警察在追赶。女子冲破重重阻隔,奔到屏幕前,扭转身躯,用出了浑身力气掷出铁锤,屏幕轰然炸裂,立刻烟雾消散、阳光四射……
你看到这样的文字,不要认为这是《黑客帝国》的续集,其实是苹果电脑早在1984年为最新推出的Macintosh系统所拍的广告“1984”,将矛头直接指向业界领袖IBM。“1984”在第18届超级杯电视转播中的3/4场的广告时段播出。广告刚一放出,负责策划制作“1984”的Chiat、Day公司、苹果电脑三家公司的电话铃声迅速响个不停,来电绝大多数问的都是:这个是什么产品? 这广告说的是什么意思? 苹果用“1984”将Macintosh个人电脑推出,但在这1小时的广告中,却丝毫看不到电脑的影子。苹果的初衷不是只进行产品介绍,而是要用这种悬念的方式来吊足人们的胃口,使全球都知道Macintosh的横空出世。
在当时,广告立刻成了最热门的新闻,“1984”由于其独特的广告宣传,赢得了普遍的议论与空前的关注。美国的三大电视网与五十几个地方电视台都在超级杯(美国国家美式足球联盟的年度冠军赛)后,将“1984”进行了报道并重放,再加上众多家报纸以及杂志评论“1984”的影响与现象,这所有的一切,都给苹果公司与Macintosh做了免费广告。
在这以后,“1984”获取了戛纳电影节大奖与三十多项广告行业的奖项,并被誉称“20世纪最杰出的商业广告”。
让自己无法模仿
模仿或许是一条成功的捷径,但模仿并不意味着绝对可以成功,相反地,或许会让自己走向死亡。诡计多端的乔布斯则为自己的学习者们出了一道头疼的难题:学苹果者则生,似苹果者则死。几乎没有人可以很好地把握住这个度。
当耳机颜色在各处全部变为白色时,人们终于领教了苹果iPod影响的巨大动力。一时间,不管是竞争者还是追随者,忽然全变为效仿者,掀起了一场规模特大的集体向苹果学习的“运动”。然而,就在苹果产品在全世界都遭遇到了抄袭与模仿时,苹果的领头人乔布斯却不以不然,以至于他还冷笑着讽刺:“尽管人家送给你一台那样的产品,你也不可能拿来用。”
乔布斯的狂妄其实合乎情理。在这以前,戴尔仅仅在180天内就将3款同苹果iPod非常相似的数字音乐播放机喊停了,可这个决定被认定是其挑战苹果iPod不成功的标志。
对于苹果iPod成功的奥秘,实际上,不只是戴尔,还有三星与索尼等公司都在挖掘。虽然它们拥有的资源比苹果更多,但在数字音乐播放器市场上却一直不能同苹果抗衡。依据市场研究公司IPD集团所公布的最新数据,2007年1月至11月,苹果在全世界数字音乐播放器的市场份额中占了69%,而重要的竞争对手创新科技与三星电子的市场份额都未达到1/10,这些企业虽然模仿,虽然仿效,却仍然都被苹果远远地丢到了身后,任凭乔布斯回过头来向着他们阴冷地大笑。
人们也许会觉得,这些企业不成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苹果iPod的技术太过高超,效仿已经变得很难了。事实正好相反,它成功的真正原因其实十分简单,只有两个字:创新。它的设计新颖以及造型的优雅,都将苹果独特的风格与灵感体现了出来。这正好是一种没法模仿的东西。可就在绝大部分竞争者研究苹果公司已有的iPod机型且推出相应的竞争产品时(像在2005年,索尼推出的NW-HD5、NW-A100以及NW-A600这几款产品,全是针对iPod系列进行的量身打造),苹果公司却在连续不断地开始出新产品。
苹果在2005年持续推出了iPod shuffle、Mac mini、iPod nano和具有视频播放能力的iPod等一系列新品,从而更进一步地确保了自己在该市场上的主导地位。可效仿的企业都不能与苹果产品的创新速度相提并论,在效仿产品出来时,苹果的产品却迅速变成了别的样子。
所有人都知道,苹果iPod给消费电子市场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这种价值创新要远高于技术发明的重要性。从技术上而言,MP3并非苹果发明的,网络音乐下载同样也不是苹果的首创,但把二者一结合,就成了苹果iPod的创新。这种“产品”与“内容”相加的模式,也为苹果公司在数字音乐下载方面的霸主地位奠定了基础。乔布斯尽管讨巧,可是,他讨巧的创新含量难度很高,不是效仿者想仿造就可仿造得如苹果一样的成功。
这正是乔布斯聪明的地方,他既不怕别人抄袭,也不怕别人效仿,只要你能不失败就行。遗憾的是,虽然众多学苹果的人都得到了生还,但更多的却“死”得很惨。因为,乔布斯不管在产品上,还是在商业模式上,他耗费的心思都比一般人要多很多,你想要效仿苹果可以,但是你不能将乔布斯给你出的高难度的考题给答错。
实际上,苹果公司使自己都没法模仿,其中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始终要求自己掌握好核心竞争力。所有人都知道,苹果最早是以硬件而起的家,可是,多年来的发展正在慢慢地改变乔布斯的众多认识。他越来越觉得,对将来的消费类电子产品来说,软件将会是核心技术。因此,对于操作系统与那些悄无声息的后端软件,苹果却坚持做,例如iTunes。
乔布斯认为,苹果要想不受制于人,就必须要有软件做坚实的基础。实际上,比如戴尔、惠普以及索尼那样的硬件厂商,往往会由于等待微软最新操作系统的发布而拖延推出硬件产品。
这些厂商在等着微软十分着急时,苹果却有自己任意修改系统的时间,还能给iPod与iPhone制作特别的版本。这当然像众多的人所概括的一样:这也是索尼为何会在随身听市场输给后起之秀苹果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