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功臣的非正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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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秦相李斯之死(2)

2.统一文字

李斯是统一文字的参与者。早在商朝和西周时期,中国的文字本来是统一的,但因各诸侯国长期割据分裂,文字也出现了变异,形成了语言异声、文字异形的情况。秦统一后,这种情况给文化的交流带来很多不便。秦始皇一直希望有标准的字体来取代以前流行的异体字,他听说李斯擅长书法,就任命他进行统一文字工作。李斯吸取各种文字的长处,将大篆字体删繁就简,创造出一套笔划简单、形体整齐的文字,这种文字被称为“小篆”。秦始皇很满意这种新字体,把它定为标准字体,通令全国使用。为了推广这种字体,李斯就和赵高、胡毋等人写了《仓颉篇》、《爰历篇》和《博学篇》等范本,供大家临摹,并作为学童的识字课本。秦始皇巡行全国各地时,曾在很多地方刻石留念,这些文字就是用小篆书写的。

统一的文字——小篆,是李斯整理的,可以说他是统一文字的贡献者。李斯在中国书法史上也占有一席之位,被公认为中国第一位书法家。李斯的字简单明快、端庄大方而又生动有力,流传至今的有他随秦始皇巡游时书写的刻石《泰山封山刻石》、《琅琊刻石》、《峄山刻石》和《会稽刻石》等。

3.统一货币

始皇颁诏令:全国通用两种货币,黄金为上币,镒为单位,重两;铜钱为下币,以半两为单位。且把铜钱全制成圆形,中间铸成方孔,便于携带和交换。

统一货币也是由李斯参与完成的。统一前通行的货币多以黄金和铜等制成,各国的货币不仅形状不同,就是轻重、大小也不一致,给各地的交换、通商、经济、生活带来许多不便。

始皇颁诏令:全国通用两种货币,黄金为上币,镒为单位;铜钱为下币,以半两为单位。把铜钱全制成圆形,中间铸成方孔,便于携带和交换。

钱币的统一更加促进了秦国经济上的快速发展。

4.统一度量衡

李斯还建议始皇统一度量衡。当时各国的度量衡不统一,在大小、长短、轻重等方面都不相同,单位和进制也不相同。

秦始皇又废除六国度量衡,全国一律改用当年商鞅为秦制定的度量衡制度,并颁发了标准量器,在全国统一使用。

除了实行郡县制、统一文字、统一钱币、统一度量衡以外,为了防范外敌入侵而修筑的长城、开凿的驰道等,也是由李斯具体策划和执行而取得的成就。可以说,李斯对秦国统一六国和后来统治、发展秦国,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不愧为秦王朝的搭建人。

四、焚书坑儒的帮凶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统治思想文化而采取的重大措施。战国时期,由于各国纷争,社会激烈变动,学术界呈现出百家争鸣的新气象。后来,诸国由分裂归于统一,思想文化也出现了力求兼容并蓄、各家学说相统一的趋势。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他的身边出现了三个文人集团:一个是法家集团,以李斯为代表,当时法家学说占主导地位,秦始皇最相信的正是法家,统一六国和以后的治国中,这种思想支配他一生;第二个是儒生集团,以淳于越为代表,他们信奉的是孔孟之道,主张以王道治天下,但秦始皇一直不欣赏这种主张,很少采纳他们的意见,儒生集团在秦朝政治中不占主导地位;第三个是方士,吹捧神仙论,主要是来自东方的燕、齐等地,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并擅长古代的巫术,秦始皇晚年不问朝政,只相信方士鼓吹的神仙论,一心想要长生不老,求得长生不死药。三个文人集团不可能长期并存,必然会有为了各自集团的利益而产生的争斗。“焚书坑儒”的发生就是集团争斗的必然结果。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这时李斯已由廷尉升任为丞相。一日,秦始皇召集群臣,举行每年例行的官方庆典。正当君臣欢声笑语之时,不料,当年丞相王绾手下的博士淳于越却不合时宜的突然提出请秦始皇封子弟功臣以为枝辅,其依据的理由即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面对淳于越的突然发难,李斯非常生气,平时他就非常讨厌这班儒生。这班儒生自认为读了一些书,便不知天高地厚,常常在朝上引经据典,博古论今。

自从李斯当上丞相以来,他没有一刻放松过,天天如履薄冰。因为秦始皇是一个残暴多疑的人,李斯非常清楚。他自觉丞相之位有些不稳,秦始皇早就对他奢华的生活有所不满。如今这些儒生常常没事找事,李斯怕总有一天会威胁到自己。李斯觉得想要整治他们,最好的办法就是叫他们无书可读,没经可引,那些儒生一旦没有了书,只是一群呆子而已。

于是,他当即反驳淳于越,指出:“五帝不相重复,三代不相因袭,不能总是一成不变。时代变了,政治制度也要随着改变。淳于越吹捧的夏、商、周三代旧制,根本不值得效法。现在天下已定,法令一统,百姓安居乐业,读书人只要学习始皇颁布的法令就可以了。但是那些儒生不学习当今的东西,却推崇古代的东西。他们标榜私学,攻击政府法令,入则心非,出则巷议,诽谤朝政,惑乱人心。如果不加以禁止,陛下的威信就会降低,他们就会结党营私,聚众闹事。”

后来,李斯提出了著名的《焚书仪》,建议应当防微杜渐、绝患除害,立即实行焚书之策。史书、秦记以外的都属野史,应当焚毁;各诸侯国史书都属邪说,应当烧毁;私人收藏的《诗》、《书》也当一概销毁;以后有敢议论《诗》、《书》的人,都要处以死刑。命令下达后三十日不烧书的人,要在脸上刺花,然后发配边疆,罚筑城墙劳役四年。以后,孩童上学只能学习刑律,争做遵纪守法的子民。但是他又明确指出,国家的藏书不烧,农书、占卜书、医书可以区别对待,如果有人想学习法令,可以向当地官吏学习。这样,始皇可以一统思想,又能繁荣文化。

秦始皇当即采纳了李斯的建议,下令焚书。几天后,咸阳城内火焰冲天,烟尘蔽日,到处都在烧书。李斯也带头将自己府上的书籍,包括当年在兰陵时师从荀况时用的课本,也交出焚烧了。大批大批的书籍被付之一炬,使“经书缺灭而不明,篇章弃散而不具”。

焚书对于古代文化典籍是一个极大的破坏。由于六国史记被焚毁,战国纪年至今还不能完全搞清楚,可以说这是始作俑者李斯的一大历史罪状。

李斯是焚书事件的建议者,应对焚书负主要的责任。有历史专家说李斯与坑儒也有关系,虽然从史料看,坑儒事件他没有出现过,但这并不能说他和这件事没有一点关系。李斯是当朝的宰相,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朝中重臣,对于一次坑杀四百六十余人的重大事件他不可能不知道,秦始皇的旨意他不敢不执行。还有,坑儒和焚书的性质是一样的,同样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统治,这与李斯的思想主张是一致的,所以可以断定,李斯是支持秦始皇的决定的。

坑儒事件是发生在焚书的次年,即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秦始皇为了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在当时秦首都咸阳将四百六十余名儒士坑杀。但还有另一种说法是:由于几个方士的畏罪逃亡,才引起坑儒事件。

秦始皇晚年十分迷信方术,一心想要长生不老。然而他身边的一些方士,如侯生、卢生等人也投其所好,在秦始皇面前夸夸其谈,把自己说得神乎其神,鼓吹自己通神灵,还可以找到长生不老之药。秦始皇竟然相信,对他们的无理要求一概都答应。因此,那些方士得到很多钱财,生活极其奢华。其实,他们都在欺骗秦始皇,看到秦始皇如此相信他们,他们的胆子就越来越大,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多。

而时间一长,他们则有些后怕,就想着为自己找条后路,毕竟他们根本找不到长生不老药,如果骗局被揭穿,他们肯定没有好的结果。因此,侯生、卢生就密谋逃亡,在走之前,他们大骂秦始皇为人:“天性刚愎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意思就是说:秦始皇贪于权势,我们不能为他去找仙药。也就是为自己的逃亡找一个动听的理由罢了。

秦始皇知道后非常生气,“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是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

为了泄恨,秦始皇就派御史审讯咸阳的全部方士与儒生。这些方士和儒士相互告发,结果查出四百六十余人,秦始皇下令全部处死。这四百六十人全部被坑杀于咸阳,同时还谪迁了一批人至北方边地。据史料记载,还有一次坑儒事件的发生。当时正是隆冬季节,在骊山山谷却生出了几个西瓜,城里的方士、儒士早就对此事议论纷纷了,秦始皇决定让他们到骊山深谷去现场研讨一番,开一个研讨会,借此把他们全部杀死。当时一共去了七百多人,等他们全部到达后,山上突然滚下石头,把他们全部压在底下,无一人幸存。

从坑儒这件事来看,从头到尾都看不到李斯出场,但这件事情就和他没关系了吗?身为宰相,朝廷出了这么大的事,李斯一定是知道的。再说李斯本来就是不喜欢儒家学派的,秦始皇要把儒家学派斩尽杀绝,他一定是支持的,这正与他的法家治国思想相符。这样咸阳城的文人儒生就大体被杀尽,李斯算是取得了胜利。李斯对秦始皇祈求长生不老的愚昧举动没有提出异议,则说明了他的圆滑、世故。在李斯看来,只要不威胁到自己权势、地位,能够保住宰相之位,别的都是次要的。

五、最丑陋的人生一幕

虽然李斯也知道“物极则衰”而应功成身退的道理,但是他终究沉迷于权势、贪恋于富贵,一直追随着秦始皇,极尽阿谀之能事,协助秦始皇推行专制的暴政、思想文化的专制,而促其发展到极端,不自觉地为秦王朝,也为自己挖掘着坟墓。

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七月,秦始皇出巡至沙丘平台突发疾病,抱着对求长生之术而末得的极大遗憾,带着秦王朝可能难以为继的极度忧虑,一命呜呼了。临死前,他遗诏命在长城监军的长子扶苏“与丧,会咸阳而葬”(《史记·秦始皇本纪》)。

这时李斯下令,暂时秘不发丧。这样做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秦始皇生前未立太子,尽管他临终时已口授遗诏,让正在长城边的长子扶苏赶赴咸阳,主持会葬,始皇的意思有可能是让扶苏继位,但扶苏毕竟没有正式的太子名分。因始皇有那么多儿子,在扶苏没有赶回来之前,李斯考虑到为了保险起见,想等回到咸阳之后,扶苏必定也赶回来了,再发丧不迟,这样天下自然太平无事。这本来是为了避免秦国内乱的好方法,也是无可厚非的,但却给赵高提供了机会。

宦官赵高是一个野心家,他陪伴胡亥长大成人,故而两人十分亲近,如果将来扶苏做了皇帝,管理国政的自然是和公子扶苏亲近的蒙恬、蒙毅兄弟。蒙毅过去在审理赵高的一件罪案时,曾把他判处死刑,幸亏始皇偏袒他,才得以赦免。如果扶苏做了皇帝,他在宫中的地位就岌岌可危了。

于是赵高就想让李斯篡改始皇遗令,帮助胡亥夺取皇位,要拉李斯参与这场阴谋。

赵高知道李斯的软肋,李斯曾经的许多作为都是围绕着自己的权势和利禄旋转,他的防线是可以攻破的,于是他就自信地去见李斯。他开门见山对李斯说道:“始皇驾崩,临终留书给长子扶苏,目前还尚无人知道这件事。皇帝的符玺在胡亥手里,另定一封诏书也不难。立谁为太子,我们俩就可以说了算了!你看怎么样?”赵高耍了个手腕,把问题交给李斯,让李斯做决定。

李斯听后大惊失色,怒道:“怎么能说出这样的亡国话呢!这种事难道是做臣子的可以议论的吗?”

赵高早知李斯会这么说,没有理会,只顾自己往下说:“丞相同蒙恬相比谁更有能力?谁更功劳高?您的才能高过他吗?您的谋略高过他吗?威望高过他吗?”

这些问题让李斯有些沮丧,回答道:“这些我都不如蒙恬,但是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

赵高接着说:“我只不过是宫里没有地位的宦官,在宫中管事也有二十多年了,从未见被秦王罢免的哪一位丞相、功臣,自己和族人安然无恙的,最终都被杀掉了。这些您也是知道的吧?”赵高说这些话,是因为他很清楚李斯是个把私利看得非常重要的人,况且很可能还会威胁到生命的事。

李斯知道秦国法律的严酷,想到了这里,不禁一颤,却仍装着不懂,问赵高:“这又与我何关?”

赵高笑着说道:“如果长子扶苏即位,肯定会重用蒙恬为丞相,您倒是想回到乡里过清闲日子,恐怕不行吧?”接着又说了一些胡亥的好话,其实是暗示李斯,胡亥是一个容易操纵的人。

李斯说道:“你回去管你自己的事吧!我不过听天由命罢了!我李斯本不过是上蔡的一个平民百姓,承蒙始皇提拔,提拔到丞相的高位,子孙都享受富贵,我又怎么能辜负皇上的重托?忠臣不因怕死而苛且从事,我不过听天由命罢了。”

赵高听得李斯的话,知道不能再继续劝导了,就用讥讽的语气说:“听天由命,岂是丞相这样的人说的?我听说丞相若是听人变迁无常,应时而动,不固守陈规。一味的听天由命,岂有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