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20几岁学点经济学(每天学一点时尚阅读书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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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博弈经济学:怎样赢得更多的利益(4)

于是,张三和李四又商量另一种分配规则。由张三和李四各自同时报出自己想要得到的蛋糕的份额(蛋糕总量设为1),如4/5,8/9。双方约定,只有在两人所报出的份额相加总和等于1时,方案才被通过,否则重新报数。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张三和李四之间的博弈是一次性博弈,那么当张三报8/9,那么李四便只能报1/9,而且李四最好是接受这个结果,因为如果李四不接受,那么两人都分不到蛋糕。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除非李四是绝对的利他主义者,或者是别有用心,否则李四绝对不会同意8/9的蛋糕归张三,自己仅获得剩余的部分(仅仅1/9的蛋糕)。因此,这种情况不会发生。李四一定会要求重新报数,重新分配蛋糕,于是,这个分蛋糕的博弈就不再是一次性的,而成为一个动态博弈。

接下来会出现的问题就是:张三和李四因为对分配方案不满意,双方不断“讨价还价”,这样没完没了地分下去,冰激凌就会全部融化,双方都分不到一丁点儿冰激凌。所以,张三和李四必须想方设法尽快达成一致,才能把冰激凌吃到嘴里去。

这就是经济学中所说的“冰激凌博弈”的模型。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经常会出现,例如,双方都明白只有彼此合作才对双方有利,但却会对如何来共享合作后的果实争论不休,甚至因此错过机遇,造成双方都一无所获的结局。比如,生活中有些兄弟、夫妻、朋友,因为一些小利益展开争执,甚至闹到法庭,当双方没完没了地打官司后,却发现,最大的赢家是双方的律师(他们赚到了一笔不菲的律师费),而争执的双方都因为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变得倾家荡产。

我们再来看一个案例:

小张是一家医院的采购员。公司批给他一笔采购经费,要求他在一个月内采购到一批药品。当然,公司拨给的经费只有在实际完成采购后,才能拨付到位。对小张来说,他必须采购到这批药品,否则就会因为没有完成任务而扣发当月奖金。

小李是一家药厂的推销员,而小张需要的那批药品,在小李所在的药厂都有现货。

小张和小李两人很熟,对于彼此的情况也非常了解。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小张和小李两人之间的讨价还价的过程了。

事实上,小张和小李谈这笔买卖的过程,就是分冰激凌蛋糕的过程。采购员小张想买,推销员小李想卖。可是,如果双方因为价钱谈不拢而不能在一个月内达成交易,则这笔交易由于超出医院规定的期限,势必泡汤,两人都无法获益。

在谈这笔买卖的过程中,可以说时间就是金钱。假如讨价还价的过程没完没了,则分割的“冰激凌蛋糕”(这批药品)就会开始融化。

在交易过程中,讨价还价不可能无限制地进行。假如买卖双方没完没了地谈判,那么市场这场“冰激凌蛋糕”就会开始融化,导致的结果是:卖方失去抢占市场的机会,买方失去一次使用新产品的机会。如果双方都保持理性,就一定知道这个道理,因此都愿意尽快达成协议。假如双方都不愿意妥协,坚持要得到更有利于自己的结果,很可能双方都将一无所获。

20几岁的年轻人遇事往往喜欢逞强,而不懂妥协变通。可事实上,当双方发生利益冲突时,并非只有鱼死网破、你死我活这一种解决办法,如果能与对方达成妥协,也许意味着双方都能降低风险、提高收益,尤其是在现代社会,要有大的成功,通常都需要与他人合作才能实现。因此年轻人要学会正确处理自身利益与他人需求之间的关系,不要为了眼前的小利而损害了长远利益。

当然,妥协是一种积极的方式,而并非不顾原则地一味向对方让步。也就是说,妥协必须确保在双方合作的基础上能实现己方长期的利益。我们积极主动地向对方做出某一方面的妥协,必须为己方换取另一方面的利益,而且这种利益也是自己真正需要的。这样,交往的双方通过互相妥协实现了需求互补、利益共享的长期合作。

重复博弈:永远没有最终的赢家

张力夫妻近来工作忙,孩子在上幼儿园,没人接送,便决定找一个保姆。提到要找哪里的保姆时,夫妻俩一致表示要找一个乡下的。理由是乡下人更淳朴,能让人放心。

事实上,有很多人如张力夫妻一样认为乡下人比城里人更淳朴,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由乡下人、城里人的生活环境决定的。乡下人生活在一个“熟人社会”,大家世世代代生活在同一个村庄,“低头不见抬头见”,彼此都很熟悉,谁家发生些什么事情,不出半日,全村人都知道了。因此,如果有某一个人做了损害他人的缺德事,必定会受到全体村民的道德谴责,也会被对方或对方的亲友记恨、报复,甚至无法在村里立足。

而城里人生活在一个“陌生人社会”。城市居民的特点是流动性大、私隐性强。如果有人做了损害他人的缺德事,转眼就在熙熙攘攘的人海中消失了,对方即使想记恨、报复也找不到人。此外,即使是生活在同一栋楼里的城市居民,也常常是“电视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因此,做了缺德事的人,也不会因此受到社区居民的道德谴责。

所以,在乡村,只需要依靠道德和习俗就能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而在城市,良好秩序要得以维持就必须依靠健全的法律和制度。

乡下人生活在一个“熟人社会”,而城里人生活在一个“陌生人社会”,这两种社会关系用在博弈论中,前者代表的是一种重复博弈,而后者代表的是一种一次性博弈。

在公共汽车上,经常会发生拥挤的情况,这时如果有一个空座位出现(有人下车),我们往往能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如果空座位旁边的是两个陌生人,他们会争夺这个座位,甚至发生争吵;而如果空座位旁边的两个人相互认识,就会互相谦让,更不会因此发生争吵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因为两个相互认识的人之间是一种“不定次数的重复博弈”。在较长的时间内,相互认识的人会有重复的交往行为出现,因此为了维持以后的长期关系,他们会抑制对争取短期利益(即占座位的行为)的自私冲动,使得双方之间走向合作(即互相谦让的行为)。事实上,日常人际关系通过重复博弈得到很逼真的反映,人们为了以后长期合作,争得长期利益,必须维持好和身边人之间的人际关系。

事实上,很多商业行为都可以用重复博弈来解释。例如,我们在生活中能发现,那些销售伪劣商品、服务质量差的地方,往往是在车站、旅游景点等人群密集、流动性大的地方,因为在这些地方,商家和顾客之间的交易往往是“一锤子买卖”,很少有“下一次”机会。在这种“一次性博弈”中,商家认为,既然顾客再次光临的可能性很小,那何不“一次就赚个够”呢!“一次性交易”由于不用争取下一次交易机会,商家的行为容易有尽量牟取暴利并且带有欺骗性的特点。

而在一些社区或乡村的商业网点,由于这些地方的人员固定,商家必须争取顾客再次光临才能赢得利润,因此提供较优质的服务和价廉物美的商品。以“熟客”为主要顾客群的商家进行的就是一种“重复博弈”,为了使顾客能继续成为“回头客”,他们一般会选择薄利多销,而不会选择“宰客”。

实际上,对家庭生活中的一些行为,我们也可以借用博弈论来解释。例如,夫妻、父子等家庭成员之间的交往就是一种重复博弈。也正是由于家庭成员之间博弈的重复性,所以家庭成员之间的争吵,只要还没有失去理智,更多的是一种吓唬,而不敢真的下狠手。因为大家都明白,仅为一时的意气之争而伤害了对方,还得由自己来承担因此造成的严重后果。

也正因为如此,家庭成员之间都知道:“你表现得再凶,也只是表面的,从内心里你并不会真的把我怎么样。”所以在很多家庭,只要有成员挑起事端,肯定就会有其他成员积极应战,尤其是夫妻之间,这种争吵时断时续。俗话说的“争吵到老相伴一生”就是夫妻之间重复博弈的形象写照,夫妻之间的博弈不是为了分手,而是为了更好地维持家庭的稳定性,从而能白头偕老。

一般来说,在经历了多次的重复博弈后,最终总会达到一个均衡点,彼此默契达成一种最佳策略。博弈各方会努力维持这种相对稳定的结构,并且一直维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