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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解析古代官场政事·揭示法典制度(7)

《史记》记载:“义纵者,河东人也。为少年时,尝与张次公俱攻剽为群盗。纵有姐姁,以医幸汉武帝的母亲王太后。王太后问:‘有子兄弟为官者乎?’姐曰:‘有弟无行,不可。’太后乃告上,拜义弟纵为中郎,补上党郡中令。治敢行,少蕴藉,县无逋事,举为第一。迁为长陵及长安令,直法行治,不避贵戚。他以案捕太后外孙修成君子仲,上以为能,迁为河内都尉。至则族灭其豪穰氏之属,河内道不拾遗。而张次公亦为郎,以勇悍从军,敢深入,有功,为岸头侯。”

中国第一位女间谍是谁

后人认为中国第一位女间谍是夏朝时期夏桀的爱妃喜。喜来自于夏朝时期的一个小国——有施国。她美貌绝伦、性格多变,而且很有胆识。商国正是在喜的帮助下,灭掉夏,建立了商朝。

明朝钟惺的《夏商演义》记载,喜是山东蒙山国君施独的女儿,其父母将其送给夏桀,实施复仇计划。喜来到夏国之后,纵情声色的桀为她神魂颠倒,终日饮酒作乐。外间击鼓奏事甚多,而桀却依旧不理朝政。遂诸臣免朝,所有的政事都交由太师处理。喜则借机调查夏的地形,寻找夏的机密,并与商派来的间谍伊尹合作,离间夏朝君臣,破坏夏朝统治。在时机成熟之后,喜让伊尹向各诸侯国散布谣言,说夏桀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他梦见天空中出现了两个太阳,一个在西方,一个在东方,后来两个太阳搏斗,东方的太阳战胜了西方的太阳。

东方的太阳代表商国,当时的商国人认为这是上天的旨意,后四处宣扬,并最终消灭了夏朝。在消灭夏朝的过程中,喜的贡献重大。但是,最后喜不但没有得到封赏,反而与夏桀一起被流放到南巢。

“宦官”就是“太监”吗

许多人认为“宦官”就是“太监”,其实不然,这两者是有区别的。在封建社会中,“宦官”与“太监”的概念是有本质区别的,而且最早的宦官并不全是太监。

在东汉之前,宦官指的是在皇宫里服侍皇帝及其至亲的官员的总称,而充当宦官的并不都是被阉割之人。直到辽代时,朝廷中出现了“太监”一职,即政府机构中官员的称谓。辽代的太府监、少府监、秘书监等机构都设有太监。元代承袭辽制,也在各监中设有太监。元代的太监并非阉割之人,而是朝廷中的三级官吏。

从明朝起,宦官和太监形成了固定的关系。太监是有一定品级和俸禄的高级宦官,为众宦官的上司。

而到清朝时,太监就演变成了宦官的专称。清廷中,侍奉皇帝和皇族的宦官都被称为太监,所以,在当时,宦官就是太监,太监和宦官是一码事。

李莲英、安德海的官衔是什么

安德海和李莲英是慈禧身边两个最亲近的太监。他们深得主子欢心,因此,在宫中位高权重,左右朝政,是颇具影响的人物。

安德海俗名“小安子”,他办事灵巧,颇有眼色,深得慈禧欢心。在辛酉政变中,小安子充当那拉氏和恭亲王的密使,奔走于热河与北京之间,劳苦功高,慈禧太后破格将其提拔为总管大太监。后小安子成了慈禧的心腹,但他却恃功自大,干预朝政,树敌众多,最终同治帝和慈安太后命山东巡抚丁宝桢将安德海逮捕归案,斩首示众。

李莲英生性圆滑,为人狡诈,博得慈禧欢心。同治十三年,慈禧破格封李莲英任储秀宫掌案首领大太监。一般的太监需要进宫服役30年后才有资格担任这个职务,而当时李莲英刚刚进宫17年,故说是破格。光绪五年,李莲英又担任储秀宫四品花翎总管。慈禧太后独揽大权,李莲英也声名显赫。李莲英31岁时就已经和清宫的总太监敬事房大总管地位相当了。光绪二十年,慈禧又赏赐李莲英二品顶戴花翎,官居二品。可以说,在清朝的太监中这是史无前例的。雍正帝规定太监的品级最高为四品。慈禧再次为李莲英破格,因此,李莲英是清朝末年最有权势的宦官,人们称之为“九千岁”。

“答应”是做什么的

“答应”最早出现在明朝皇宫里。在当时,“答应”并不是指皇帝的妻妾,而是指地位低下的宫女或干粗活的太监。《明宫词》中有这样一首诗:“掖庭初入未胜衣,稍长何来绝世姿。一自青宫承幸后,难令恩宠让当时。”说的就是明宪宗万贵妃,她就是由一个地位低下的答应开始当上贵妃的。答应的地位低下,能够如此幸运的也就只有万贵妃而已。

从清朝开始,答应的地位发生了变化。答应成了女性的专称。《国朝宫史》中记载:皇后以下“皇贵妃一位,贵妃二位,妃四位,嫔六位,分居东西十二宫,佐内治。自贵妃以下封号,俱由内阁恭拟进呈,钦定册封。贵人、常在、答应俱无定位,随居十二宫,勤修内职。康熙帝时,答应成了皇帝的小妾,跟随妃嫔住在后宫,勤修内职,不能随处乱跑。答应由仆人转为主子,太监、宫女等见到答应要称奴才跪拜。

答应是皇帝的小妾,享有一定的待遇,有一定数量的宫女使唤。清宫中的答应“无定位”,具体有多少答应,实难考证。清乾隆五十四年正月,总管内务府的一份奏折中记载:“康熙四十六年乾清宫主位十六位,大答应十人。景阳宫大答应四十七人,小答应二十八人。毓庆宫主位三位,大答应七人,小答应二十二人。所内答应四十一人。学生三十八人。一年宫分分例等项,约计共需银三万七百九十八两一钱五分八厘。”由此可见,康熙四十六年,仅乾清宫、景阳宫和毓庆宫就有答应二百多人。

“宰白鸭”的陋习源起何时

“宰白鸭”是清朝刑案中的一种陋习,即权势之家遇人命官司时,用重金收买穷人或一些无业游民,让其顶替真正的凶手去认罪伏法。这些被收买的人为了钱财去送死,就如同因为贪图利益而被人玩弄,就像是被人宰杀的白鸭,因此俗语称之为“宰白鸭”。

“宰白鸭”的陋习最早出现在乾隆年间的福建漳州、泉州和广东潮州、惠州等地。道光年间,这一陋习逐渐发展到广西、江西、湖南和浙江等地区。当时,仅漳州和泉州两府每年出现“宰白鸭”的人命案“不下百数起”。

此类“宰白鸭”的人命案,使真正的凶手逃避法律的制裁,遭到朝廷的反对。其中《清实录》中记载:道光皇帝在批点有关“宰白鸭”案件的奏折时,怒发冲冠,拍案而起,命令各地方政府坚决杜绝这种不法行为。但是,“宰白鸭”多是因为官商勾结,当权者与有钱人沆瀣一气,是官府故意制造的冤案。

明朝东西厂各负责什么

明朝的东厂、西厂、内行厂与锦衣卫合称为厂卫,是内廷的侦察机构。其中东厂和西厂的建立者不同,职责也不尽相同。

东厂

东厂也称为东缉事厂,是明成祖朱棣为巩固政权,镇压政治上的反对势力设立的新官署。因其址位于东安门北侧(今王府井大街北部东厂胡同),而被命名为东厂。东厂的管理者为皇帝宠信的宦官,称为“督主”,职能为“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与锦衣卫均权势”。最初,东厂的职责只是侦缉和抓人,然后将犯人交予锦衣卫北镇抚司审理。到了明朝末年,东厂的势力和管辖范围都逐渐扩大,设立有自己的监狱,并监视政府官员、社会名流、学者等各方面政治力量,而且有权直接向皇帝汇报监视结果。另外,对于地位较低的政治反派,东厂的官员可直接逮捕、审讯,对于朝廷的高官或皇室贵族中的反派,东厂可在得到皇帝同意后对其执行逮捕、审讯。甚至连百姓的日常生活、街市中柴米油盐的价格都在东厂的监督范围之内。

西厂

明成化十二年,奸臣李子龙以“左道”驰名一时,据说他在亲信的帮助下嵌入宫中,弑君失败,被锦衣卫抓到,遂服法。成化帝明宪宗得知此事后,疑神疑鬼,唯恐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他派宦官汪真从锦衣卫中挑选数人乔装成平民到宫外伺察。于是,明宪宗建立了以汪真为首的西厂。而汪真擅用私权,排除异己。宪宗得知后,下旨废西厂。到明武宗时,皇帝为打压大臣对他的谏言曾短暂恢复西厂,任用“八虎”之一的宦官谷大用为提督。

明朝的锦衣卫是干什么的

明朝的锦衣卫是皇帝的侍卫机构,也是一个特务机构,是由朱元璋所设御用拱卫司演变而来。锦衣卫的长官多由皇帝的亲信、心腹担任,称为指挥使。锦衣卫管辖有十七个所和南北镇抚司。

锦衣卫的职能从三个方面概述。第一方面是,保护皇帝,相当于皇帝的禁卫军,执掌侍卫,随皇帝出巡以及展列仪仗,最著名的就是“大汉将军”,大汉将军在锦衣卫中自成一营,从最初的一千五百多人发展到后来的五千余人。第二方面就是锦衣卫充当皇帝的警察。当时的锦衣卫只能逐渐提升,不仅掌管刑狱,还有巡查缉捕的权利。锦衣卫只听命于皇帝,可逮捕任何人,此外,锦衣卫还可审讯所抓之人。而在锦衣卫管辖范围内的南北镇抚司从事侦查、逮捕和审问活动。其中,北镇抚司负责传达、受理皇帝钦定的案件,同时拥有自己的监狱,不必经过司法部门就可以逮捕、刑讯、处决罪犯。第三方面是,锦衣卫还“执掌廷杖”。廷杖是对官员的一种惩罚,即在朝廷上行杖打人。明朝时,这一刑罚使用得最为频繁,行刑者就是锦衣卫校尉,他们接受严格的训练,行杖技艺十分娴熟。

“翰林学士”是什么样的官

翰林学士来源于学士,最初设置于南北朝时期。唐朝初年,名儒学士常起草诏令,但并没有正式的名号。唐玄宗时别建学士院,选朝中文学造诣深的官员担任翰林学士,负责在宫廷内批答表疏,应和文章,随时宣召撰拟文字。到了德宗时,因为时事多而烦琐,故翰林学士俨然成了皇帝最亲近的顾问兼秘书官,他们经常在宫中就寝,奉命起草任免将外、册立太子、宣布征伐或大赦等朝廷中的重要文件,分享宰相的权利,人们称之为“内相”。

宋朝承袭唐朝的制度,翰林学士仍旧掌管起草诰命。在宋朝之后,翰林学士在朝中的地位逐渐降低,但是被奉为宰相之人多为翰林学士。清朝时,翰林院的长官为翰林掌院学士,没有翰林学士的称号。

“总督”是个什么样的官

总督这一称谓形成于明朝,清朝时继续沿用。总督又称总制,是地方军政大员,官居正二品,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管辖一省或多个省。雍正元年规定,除了授为尚书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外,各省总督皆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设置总督是为了以文臣钳制武臣,协调各省和各镇之间的关系,统一事权,以防止各省、各镇互不相属或互相推诿,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权。

清朝实行的是督抚制。全国二十三个省,每个省都有一个巡抚,为该省的最高长官,负责管理民政。总督和巡抚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都直接听命于皇帝,只是总督管理数省,且侧重于军事,巡抚只管理一个省,侧重民政。当时全国设置有八大总督,分别为直隶、两江、两湖、闽浙、陕甘、四川、云贵、两广总督。

“巡抚”是做什么的

巡抚也称为“抚台”,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得名。北周和唐朝初年都曾设置巡抚,皆为临时差遣的官员。明洪武二十四年,将巡抚设置为固定的官职,永乐十九年产生巡抚制度。当时的巡抚负责督理税粮、抚治流民、治理河道、整饬边关等。宣德五年共设置六名巡抚,分管南北直隶等处。这些巡抚多是进士出身。起初,内地的巡抚是由吏部和户部合力推举,边境地区的巡抚由兵部推举,后嘉靖十四年,不再有内地和边境之分,由九卿廷推荐。此外,还出现了总督巡抚者,称为督抚。当时的督抚虽然不是正式的军政长官,但因出抚地方而掌管地方的军政大权,节制三司,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清朝沿袭明朝的制度,在各省设置巡抚。而此时的巡抚是省的最高行政长官,负责处理全省的民政、司法、监察,而且还指挥军事。清朝的巡抚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属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为正二品。

中国古代有什么样的“征兵制”

古代的征兵制大致可分为兵农合一制、全民皆兵制、征兵制、军户制、团结兵制、民兵制、募兵制、卫所制、八旗绿营制九种。

兵农合一制

即寓兵于农,以农器为兵器。这种征兵制出现在西周和春秋以前。所谓授甲、授兵,在大敌当前之时,统治者会发给农民兵器,自卫并作战,其兵器多为铜做的。

全民皆兵制

战国时期,战争规模逐渐扩大,战事也更加频繁,多个国家出现全民皆兵制。战国时,各国用兵多以万计。战国后期的秦国皆带甲百万,其他的国家也有三十至五十万。可见,用兵之多,历史罕见。

征兵制

征兵制就是征召义务兵,这种征兵制广泛存在于中国古代的各个朝代,使用最突出的就是夏、商、周三个朝代、春秋至秦汉,还有三国时期。《诗经》中记录关于武王伐纣的牧野之战,“殷商之从,其会如林”,其中的士兵多是临时征召的奴隶。汉代初步建立了普及义务兵役制度,汉乐府中有“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可见,当时的复原制度并不完善。三国时期,征兵的数量逐渐增大,如曹操曾征兵,“收青州黄巾百万,择其精壮三十万号为青州兵”。可见,征兵人数之多。征兵制在古代一直存在,一旦发生大规模的战争,朝廷就会大量征兵。

军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