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名字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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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影响西方文化的名字(6)

1798年9月,华兹华斯带着妹妹多萝西(Dorothy)和英国另一位浪漫主义诗人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 1772—1834)来到德国旅行,他们在汉堡住上一小段时间,发现在汉堡生活的费用太高,有点承受不了。柯勒律治前往德国另一座城市—拉策堡( Ratzeburg),但华兹华斯兄妹俩正处于贫困之中,在那个小城里也住不起。于是,他就和柯勒律治分开了,到食宿相对便宜的戈斯拉尔(Goslar)。在那里,他开始创作《露西组诗》。

《露西组诗》由五首短诗组成,写于1798至1801年间。在这组诗里,诗人刻画了一个集美丽、天然、爱情、渴望和死亡等抽象理念为一身的英国乡村女孩露西。在第一首《奇异的激情我已有过》(Strange Fits of Passion Have I Known)里,诗人叙述了在一个月夜,他前往他爱恋的露西的香闺,他越过宽宽的平芜,穿过果园,登上山岭,来到露西的小屋前。

What fond and wayward thoughts will slide

Into a Lover’s head!

O mercy! to myself I cried,

If Lucy should be dead!

柔情而又荒诞的念头,

滑入恋人的内心!

“天哪!”我向着自己惊呼,

露西会香消玉殒!

当他快要接近小屋,月亮从屋顶后消失了。他内心充满柔情,同时却有怪诞的念头:露西可能会死去。他不是以急切和渴盼的心情去看望露西吗,为何会想到露西之死呢?也许,我们都有这样的一种心理,越是自己认为最美好、最渴望、最爱恋的人或物,越是时时刻刻担心着会失去。在华兹华斯看来,露西是他爱恋的、美丽的乡村女孩,当他越接近她时,他却越害怕失去她。这更突出了“露西之死”成了他心里不可承受之重。

第 二 首《她 住 在 无 人 迹 的 路 旁》(She Dwelt Among the Untrodden Ways)描述了露西美丽得犹如一朵被遮掩的紫罗兰,又似一颗星星,孤独地在苍天闪亮发光。接下来三首也明确地说出了露西确实已逝去,留给诗人的是永远定格在脑海中的美丽,“比她更美的模样世上从来没见过”(A Lovelier Flower on Earth Was Never Sown):

The floating clouds their state shall lend

To her; for her the willow bend;

Nor shall she fail to see

Even in the motions of the Storm

Grace that shall mould the Maiden’s form

By silent sympathy.

The stars of midnight shall be dear

To her; and she shall lean her ear

In many a secret place

Where rivulets dance their wayward round,

And beauty born of murmuring sound

Shall pass into her face.

流云会给她轻柔的姿态;

垂柳会为她把枝条摇摆;

她从动荡的风暴

也能窥见优美的形影

这些形影以默默温情

把少女风姿塑造。

午夜的繁星会和她热络;

在那些隐僻幽静的角落,

她会要侧耳听到:

听溪水纵情回旋舞蹈,

淙淙水声流露的美妙

会汇入她的容貌。

华兹华斯笔下这一光彩照人的美女一直以来引起人们广泛争议,“露西”究竟是谁?是不是诗人所钟情的现实生活中的女子?有人认为“露西”的原型是诗人的妹妹多萝西,她终身未嫁,一直陪伴哥哥身边。在德国逗留期间,多萝西的确成了诗人的经济负担,使他不得不离开汉堡,也不能跟柯勒律治一起去拉策堡,因此不得不和挚友分别。华兹华斯为此对妹妹有些抱怨,希望她能离开,但这并不能成为这组诗中的“死亡”主题。更多的学者认为诗中的“露西”在现实中不存在,是诗人想象中的英国乡村女孩。她存在于华兹华斯的头脑中,给了他无限的遐想和想象的光芒。

Lucy这个名字源于拉丁词lucere,其意为“光,照耀”。含有这个拉丁词词根的英语单词还有lucent(光亮的,透明的)。在西方文化中,“光”是“智慧”的象征,而“黑暗”则是“愚昧”的同义词。含有“光”的单词、词根或词组往往表示“启迪,阐明”,如enlightenment(启迪,教化),to throw light upon(解释,说明);带有“黑暗”的词组常常表示“无知”,如Dark Age(欧洲中世纪愚昧年代)。

Lucy常常指“黎明的曙光”。我想第一个人在将“Lucy”翻译成中文的时候,要是翻译成“露曦”该多好啊!将音和义结合起来,而且十分切合。如果他再文雅一点,将其译成“露晞”就更好了。一下子就让中国人想起来《诗经·蒹葭》中的诗句“蒹葭凄凄,白露未晞。”当然,我在这里并不是要号召大家将“Lucy”改译,我们在翻译中要坚持唐玄奘提出的“顺古故”的原则,即前人普遍采用的译文就不要轻易改变了,否则就会乱套。

Lucy在欧洲各种语言中呈现出多种拼写形式:Lucia, Luciana,Luce,Lucie,Luci,Lucas(男性),Lucian(男性),等等。这个名字很受女性青睐。2012年女婴名字调查显示:Lucy在美国排第72位,在加拿大排第56位,在澳大利亚排23位,在爱尔兰和英国的苏格兰排第5位。

圣露西是使用这个名字最著名的人物了,她生于富裕的贵族家庭,是公元4世纪的一位年轻的基督教殉道者,被天主教、新教、东正教敬仰为圣人。在西方,由于她名字有“光明”之义,因此她是盲人的主保圣人。据《圣徒传》记载,露西向上帝奉献她的童贞,拒绝和异教徒结为连理,并把嫁妆分送予穷人。在被她未来的丈夫向西西里岛统治者告发为基督徒后,卫兵试图将露西拖往刑场,或以火灼烧她,但奇迹出现了,他们无法执行这些酷刑。于是他们用叉子取出她的眼睛。一说,露西知道她未来的丈夫欣爱她的双眸,于是挖出自己的双眼交给他,说道:“现在让我为上帝而活。”意大利有一首家喻户晓的船歌《桑塔露琪亚》( Santa Lucia)与“圣露西”有关系。在北欧的瑞典每年12月13日有个“圣露西节”,在这一天,人们高举蜡烛,齐唱《桑塔露琪亚》,走街串巷,互相问候,平静地度过一天。北欧由于纬度高,冬季处于黑夜长、白天短的环境,人们对光明的渴望非常强烈。12月 13日是圣露西的殉难日,又恰逢冬天将至,于是瑞典人为了纪念圣女也为了迎接光明,把这一天定为“圣露西节”,就这样意大利的歌曲就成了瑞典节日的主旋律。

1974年,美国人类学家唐纳德·约翰逊率领科考队员在埃塞俄比亚的阿尔法谷底发掘了一具约40%完整性的古人类遗骸化石,标本号AL 288-1。这具化石的主人大约生活在320万年之前,生前是一个20多岁的女性,根据骨盆情况推算生过孩子。在2010年6月21日之前她一直被认为是第一个被发现的最早能够直立行走的人类。科学家们给了她一个很美的名字—露西,意味着她给科学家们研究最早的人类带来了光明。

在汉文化中,光明给人希望和生机,黑暗预示绝望和死亡;光明启迪智慧,黑暗笼罩愚昧。“光”更是中国起名字时普遍选择的意象。古往今来,数不清的中国人名选用“光”或含有“光”之意象的字,如“耀”“辉”“晖”“明”“亮”“曦”“旭”“昭”“照”“星”,等等。西汉时期有著名的霍光(?—前68),他是汉昭帝的辅政大臣,执掌汉室最高权力近20年,为汉室的安定和中兴建立了功勋。若问中国历史上谁最有智慧,一般的小学生可能都会回答说“诸葛亮”,他的名字十分突出“光”的意象,而且他的字“孔明”进一步凸显了“光”,我们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恐怕都会感到诸葛亮人如其名。

唐宋时期,名字以“光”为意象的名人不胜枚举,如书法家张旭( 675—750)、著名将领李光弼( 708—764)和李怀光( 729—785)(此两人都不是汉族人,前者为契丹人,后者为渤海靺鞨人,因战功赫赫而赐姓李)、文学家卢照龄( 632—695)、司马光( 1019—1086)、李清照( 1084—1155),等等。这里,我要特别提一下安禄山( 703—757)。他本是粟特人。据语源学的考察,“禄山”源出波斯语,是“光”“明”之意。公元755年,倍受唐玄宗宠幸的他以清君侧的名义起兵造反。史思明也不是汉人,本是突厥人,他与安禄山在名字上也十分契合,一起给盛唐制造了“安史之乱”( 755—763),让唐朝一下子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从此不再“光明”。

(九)亨利

亨利(Henry)源于日耳曼语“Haimric”,也就是现代德语中的“Heinrich”,其中“Haim”是“家庭”之意,“ric”是“统治者”之意,合起来就是“家长”(home ruler)的含义。

十几个世纪以来,这个名字一直是欧美国家最喜欢的名字之一。在英国中世纪到文艺复兴时期,它派生了一个有名的昵称—哈利( Harry)。“哈利”曾经是英国男孩的首选名字,大街小巷叫“哈利”的男性十分普遍,以至于英语中产生了一成语“Tom,Dick and Harry”(汤姆、迪克和哈利),泛指所有的人。2007年,它的受欢迎程度在美国、澳大利亚和英国仍然排在前100名内。在美国1990年的人口普查中它排在男性名字的第46位。2012年,它在美国的排名急剧下降至500名开外,但在英国上升到第3名,在爱尔兰排在第20名,在澳大利亚排在前30名,在瑞典排在第65名。

越是受欢迎的名字,用的人就越多;越是使用时间长的名字,变化的形态就越多。“亨利”在欧洲各种语言中呈现的形态多得无法统计。在英语中的昵称,除了“哈利”以外,还有Hal(哈尔)和Hank(汉克),女性名字的形态有Harriet,Harriett,Harriette, Henrietta等。其他的主要变化形态有:Heimirich(德语),Heinrich (德语),Henrik(亚米尼亚语、挪威语),Henning(丹麦语、德语、挪威语),Henri(法语、芬兰语),Harri(芬兰语),Heinz(德语), Enzo(意大利语),Enrique(西班牙语),等等。

这个名字本是“家长”之意,却偏偏出了许多国王,德国历史上出现了7位亨利王,法国有4位,英国有8位,其他国家也有。从“家长”到“国王”,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儒家思想中的人生理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即《礼记·大学》中的“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家庭管理好了,才能治理好国家,治理好国家后天下才能太平。

大文豪莎士比亚一生写过七部历史剧,其中四部写了四个亨利王,分别是“亨利四世”“亨利五世”“亨利六世”和“亨利八世”。(其他三部分别是《约翰王》《理查二世》《理查三世》)如果把《亨利四世》上下分开计算,以及《亨利六世》上中下分开计算,莎翁的历史剧就有十部。当然,戏剧中的人物与其原型不完全一致。下面我们将英格兰的八位亨利王粗略描述一下。

亨利一世(Henry I,1068—1135)是英格兰诺曼王朝(the Norman dynasty)第三任君主。他是征服者威廉(即威廉一世)的幼子,在其兄威廉二世因狩猎而神秘死亡后即位。他于1106年渡海至法国,在坦什布赖战役中击败竞争对手、兄长诺曼底公爵罗贝尔二世(Robert II, 1054—1134),将其监禁至死。1120年其继承人威廉·艾德林溺死。亨利一世遂指定女儿、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五世的遗孀玛蒂尔达( Matilda,1101—1167)及其后夫安茹的若弗鲁瓦(Geoffroy V of Anjou,1113—1151)为继承者。但其死后王位实际落入他的外甥布卢瓦伯爵斯蒂芬(Stephen of Blois,1096—1154)手中。

亨利二世(Henry II,1133—1189)于1154年即位英格兰国王,并创立了英格兰中世纪最强大的王朝—金雀花王朝( the Plantagenet dynasty)。在他的支持下,英国创立了英语国家最古老的大学—牛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