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性感:一种文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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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性感,何为性感?(2)

如果这是事实,那么这个事实是值得分析的。

这些杂志绝不是只有男性才买的,事实上,许多杂志(包括上面说到的那家南方杂志)的读者可能还以女性居多呢。可见杂志上的美女,不仅男性喜欢,女性也同样喜欢。

封面上专印俊男帅哥照片的杂志有没有?当然有,但是非常少。在我日常所接触的杂志中(包括在书报亭里随意瞄一眼的在内),只有一家,即号称“中国第一家男性杂志”的《创意》——也已经向我寄赠数年了,在此深表谢忱。但是《创意》每期的里面,必登许多美女照片,而且这些照片每期都有一个专题,有时还颇为大胆!然而每期《创意》寄来,我家最热心的读者不是我,而是我太太——她主要是把玩欣赏里面那些美女照片。这个细节至少可以印证“女性读者同样喜欢杂志上的美女”这一判断。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大部分流行杂志、时尚杂志的封面和插页上,主要是印美女照片,而不是俊男照片。许多男性和女性都喜欢前者,而只有一部分女性和极少数男性喜欢后者。如果我们将这些美女玉照和“性感”联系起来,那么显然,这性感是不平等的——它大大倾向于女性的性感。

要解释这一点是相当困难的。

人们可以说,由于现今的社会仍是男性中心的,关于性审美的话语权,也主要掌握在男性手中,广大女性在这样的社会中,不得不以男性的美丑为美丑,以男性的好恶为好恶。甚至还可以说,女性美容、瘦身、化妆、做头发、买新潮时装、穿性感内衣……万般努力,试图让自己显得性感,这本身就是男性中心社会造成的后果!

《西游记》中猪八戒有一句名言:“粗柳的簸箕细柳的斗,世上那见男儿丑?”诚哉斯言,在中国人看来,男儿哪有什么美丑?男儿只有风度的好坏,只有权势的大小!那些俊男帅哥,还会使人联想到“小白脸”、“吃软饭”之类恶心巴拉的事儿呢。只有在女性身上,美丑才是头等大事。

但是,如今的社会中,男女平等至少在理论上已经几乎没人公开反对,连那些极端的女性主义的主张(比如坚决不为了男性而打扮自己、事事处处要压倒男性之类),也可以合法传播。然而女性尽管会嫉妒生活中旁的美女,尽管会不乐意丈夫或男友欣赏旁的美女,为什么对于杂志上的美女,她们还是不仅爱看,而且爱学呢?

这大约就是不平等吧。

拼贴文字

和老公一起看美女

窗子

男人好看美女,我那“贱外”也不例外。

恋爱时倒没发觉他这方面的雅癖,到俺发觉时为时已晚。有段时间我发觉他在夸美女的时候,常把自己捎上,这尤其令俺难以忍受。有次老公跟一个来访的MM越谈越火热,竟然把俺晾在一边,忍无可忍,俺笑盈盈对MM说:“你要注意点,他这人有一毛病,你要是给他点脸色,他会认为你看上他了!”MM愕然,老公气得直翻白眼,好几天视吾如仇。这确实是俺当时对他喜欢看美女的感觉。

现在俺们是老夫老妻了,改造老公的革命尚未成功,不知不觉反被他改造,除了默认他看美女的“特权”外,俺竟也能投其所好,能跟老公一块看美女了!

我发觉美女其实只有两大类,图片上的美女,或者说美女图片,尤其是网上传播的那些美女图片,第二大类就是现实中碰到的美女。对前一类,俺是一百个“放心”的。到目前为止俺能跟老公共同欣赏的仅此一类,没准儿,过几年还会变?谁知道呢?

不过“共同欣赏”也仅仅是时间上的一致而已,在欣赏美女方面,要想跟男人这类奇怪动物“志同道合”,比登天还难!俺经常在发现一张美女图片时,兴冲冲地喊他来看,谁知遭遇他一脸的不屑:“丑得无与伦比!”或者简述为“丑得无比!”

时间长了,俺看出门道来了,俺是因人而看美女,他是因美女而看画或者看人!俺看的美女多是一些演员,细枝末节的我早就了解透了,比如漂亮的房子、浪漫花边故事、某次舞会上的光彩亮相等。他倒是“不慕权贵”,经常在他对“无以伦比的丑陋”和俺的审美眼光刻薄的嘲讽声中,俺识趣地停止已开讲三句的花边新闻,气急地去找那个美女最漂亮的图片,直到他说一句:“这还行!”于是翻过新的一页,那厮在背后大叫一声:“呔!你怎么没存?”然后不耐烦地把俺的手拨到一边,自己抓过鼠标器把图片存好。

对同一个美女,他可以把一张图片贬到地狱,对另一张却视若天仙!俺总算明白了,他看图片就是看图片,所以他经常收集网上一些说不上名字的美女图片,有时竟然作为他计算机桌面图片。对这些,俺是绝对不感兴趣,所以俺有权大加嘲讽,可惜他“不理你这套”。对于这种没有“杀伤力”的爱好,俺还是很具“民主精神”的。不过他也有从美女画里看人的时候,比如赵薇的图片,首先他贬:“是很漂亮,不过普通的,我们那很多!”继而一思,试探地问俺:“你看她好像像一个人,是吗?”像他表妹!从此看见赵薇图片,俺必贬无疑!

对现实中的美女,说实话俺还是很“畏惧”的。有时候,我们带孩子出来散步,马上他就赞叹上了:“你看那女的!真漂亮!”我顺着他那“色迷迷”的目光看过去,远远的一个MM袅袅婷婷地过去了。对于现实中的美女我一般还是惜字如金的。美女被树挡住了,他竟然还要追几步再看一眼,俺一般就幽幽地说一句:“你这辈子没指望了!”他回过神来,竟是一脸的坏笑:“对呀!哪比得上俺家黄脸婆,貌若天仙!”知道就好。

前不久,俺家电视坏了,买新的太贵也不值得,俺们看电视的时间实在很少。正好旁边超市的广告栏上有人卖电视,打电话叫他们送来。开车来的是一个母亲,还有一个小伙子和一个金发小姑娘,都是二十岁左右,很漂亮。电视机是数字式的还带文字功能,就是遥控器坏了一两个键。俺那口子竟然试都没试就说:“我信任你们,我买了。”他们走时,俺那口子还自作多情地目送,俺知道他是在目送那金发女郎。抱上楼一接,调了半天没图像,他还说:“那金发姑娘,很有教养,不会骗人的。”俺也不示弱:“对呀,那小伙子那么潇洒,风度翩翩的,不像坏人呀?”后来才发现,我们把天线电缆弄混了,信号没进来,电视机确实很好。美女还有特殊效果!怪不得商家都找美女促销!

不过,俺对男人的美女观还是处于一知半解阶段。有次冬天出去玩,我穿了件很得体的呢外套,大概确实不错,惹得他竟像“发情”了似的,一会儿要搂一下,一会儿要啃一口的,俺那闺女自从懂事起就不能容忍他碰俺一下的。不知道那天他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难道是因为那套衣服?

男人看美女,到底怎么看,看什么?俺还是不懂!

人民网BBS论坛之涟漪泛舟

财物与祸水:男性中心社会里的女性

在男性中心的古代社会中,女性经常被视为财产之一种。既为财产,当然免不了占有、争夺、赠送等等,常处于重新分配的过程中。许多历史现象都可以从这一角度去理解。

有权势者当然要占有更多的财产。《春秋公羊传》、《白虎通德论》之类的儒家典籍中都强调“诸侯一娶九女”。天子的女人还要更多,《礼记》上谈到天子六宫后妃,除皇后之外,还有“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这还根本未算上各种女官和大量宫女。皇宫中宫女之数达到几千几万的记载,史不绝书。达官贵人比起帝王或稍逊色,但姬妾成群也被视为天经地义。随着权势的兴替,财产也将发生转移。亡国之君,获罪之臣,他们的后妃姬妾乃至妻女就成为胜利者的战利品,即所谓“没为奴婢”,分配给胜利一方的君臣们去享用。其中比较出色的,或会被另眼相看,比如汉高祖从魏王豹那里抢了薄姬,曹操将袁绍的儿媳甄氏分给了曹丕(害得曹植去写《洛神赋》),陈后主的妹妹则成了杨素的宠姬。将敌方的妻女姬妾夺来自奉,一直是胜利者最大的快事之一。

在政治联姻中,那些“和番”的公主,或是下嫁功臣之子的公主,其实也可以看成一件政治性的贵重礼物。更何况在许多“和番”联姻中,公主虽被美言为“降”(下嫁)于某邦,其实只是自欺欺人──实质是在邻国的要挟下被迫献上女子,与献纳了贡品无异。所以王维要写“当令外国惧,不敢觅和亲”这样的诗句。当然更多的情况下是和平友好的赠送。在酒席上一高兴就将美貌歌姬送人的事,在唐宋时代堪称司空见惯──真是巧得很,这个成语就是因李司空在席上将歌姬送给诗人刘禹锡之事而来的。

财富的功能之一是供人向外界炫耀,以便自高身价而获得心理满足。炫示之物,下焉者不过金银珠宝,稍高则为古玩、名马、豪宅之类,最高者却是女人,主要是古时达官贵人的家妓。家妓是主人身份地位和财富的重要表征,如果她们年轻美丽、工歌善舞,就会给主人带来极大荣耀。此风在唐宋时尤甚。说宁王“贵盛”,只需举“宠妓数十人皆绝艺上色”这一款就够了;而“李司徒罢镇闲居,声妓豪华为当时第一”自是令人艳羡的佳话;在王维“狂夫富贵在青春,意气骄奢剧季伦,自怜碧玉亲教舞,不惜珊瑚持与人”的诗句中,表现富贵骄奢的第一项也是家妓;为什么被认为真正善写富贵的诗句不是“老觉腰金重,慵便枕玉凉”而是“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道理也是一样。腰金枕玉与“不惜珊瑚持与人”都只是夸示物质财富而已,而更高层次的富贵要靠“绝艺上色”的歌妓们来显示,因为她们是真正的“文化财”。

美丽迷人的女子常被称为“尤物”,物者,物件也,财物也。而珍异之物并不是一般人都能保有和享用的,相反还会给持有者带来灾祸。中国古代的“红颜祸水”之论,正从此处来。早在两千五百多年前,晋国的叔向之母,不许叔向娶申公巫臣与夏姬所生的女儿,就已首开此论。她说夏姬曾“杀三夫、一君、一子,而亡一国、两卿”,因此其女虽美,也必为不祥之物。而且“夫钟美于是,将必以是大有败也”,夏、商、周三代的亡国,都是因君主迷恋女色所致。特别是,她已经使用了“尤物”一词:“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苟非德义,则必有祸。”这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篇“红颜祸水论”。自此以后,“红颜祸水”成为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之一,远的如妲己之于殷纣王、褒娰之于周幽王,稍后如赵飞燕之于汉、武则天之于唐,杨玉环当然更是“典型”,再往后甚至陈圆圆也要归入此列。总之,曾经引起男性大人物倾心的美女,都可能成为“祸水”的候选人。

“尤物”尽管可爱而迷人,但除了大有“德义”之人,难以安然享用,这种观念在古代普遍流行。《莺莺传》中张生为自己对崔莺莺始乱终弃的负心之举辩护,说是“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予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竟被许为“善补过者”。《唐语林》记唐宣宗宠爱地方官进献的一名绝色歌妓,几天之内,“赐予盈积”,可是有一天早晨起来忽然不乐,说道:“明皇帝只一杨妃,天下至今未平,我岂敢忘?”将歌妓召来,对她说“应留汝不得”;左右侍臣建议遣还原地,宣宗说这样我还会想她,于是下令将歌妓毒死──女人终究只是财物。